GSP认证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于人们的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药品供应链管理至关重要。
药品供应链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是指在GSP(Good Supply Practice)标准下,对药品的退货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以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链的稳定运作。
二、制度内容1. 退货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药品GSP退货管理。
2. 退货流程:药品GSP退货管理流程应明确退货的原因和程序,包括从退货申请到处理和记录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退货申请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退货应及时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退货应予以拒绝。
3. 退货条件: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中应规定了药品退货的条件和标准,例如药品过期、破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可进行退货。
同时,应规定了退货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信息,以确保退货的合法合规。
4. 退货责任: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药品经营企业的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等。
对于药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退货,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退货记录和报告: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中应规定对退货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包括退货的数量、原因、处理方式、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以便日后的追溯和监督。
6. 退货监督和评估: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制定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退货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转。
7. 退货处置: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规定了药品退货后的处置方式,包括退货药品的处置、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例如销毁或退回生产企业等。
8. 退货风险管理: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对可能存在的退货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GSP-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GSP-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修订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起草人:XXX审核人:XXX审核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修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编号:XXXX批准人:XXX批准日期:XXXX年XX月XX日目的:为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企业的药品退货过程。
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1.药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按规定要求做好记录。
不合格药品放在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质量负责人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作出退货或调货处理。
待药监部门核准后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2.购销活动中根据合同准于退货的药品(假劣药品不能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
首先查阅购进记录,核对药品生产批号和数量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关记录。
3.售后退回的药品,存放于退货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
经验收员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存入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区。
4.非因药品内在质量原因的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
由退货建议人填写《退货药品申请表》,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后,经企业负责人或法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退货,并填写退货药品台帐。
5.假劣药品不得擅自退货,应将可疑药品放入不合格区,报药监部门处理。
6.药品退货记录应保存五年备查。
7.本制度自企业开办之日起每三个月考核一次。
相关文件:1.《购进药品退货记录》2.《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
新版GSP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的职责,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采购退出规范合法,在第二类精神药品流通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得以保证。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三、正文: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1.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退货必须事先征得业务部主管的确认及同意方可进行退货。
1。
2、业务部必须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原销售日期、销售客户及销售批号进行确认,非公司销售的药品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退货。
1.3、第二类精神药品退回验收按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规定验收到最小销售包装.1。
4、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退回入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回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退出1.1、在购销活动中发现的假冒第二类精神药品或劣质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供货商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1。
2、发现有质量可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暂停销售,质量管理部应及时与供货企业联系,进行质量查询,落实药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及采取处理措施,如有必要送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认。
该由生产企业召回的通知生产企业(供应商)及时召回.1.3、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后,滞销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1。
4、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由采购部和供应商协商好后,采购部打印退货单由仓储部发货,并和代货方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
1。
5、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出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出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
药品GSP追回管理制度
药品GSP追回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追回管理制度文件编号KX-QM-O1O-OO执行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制定药品追回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追回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售出药品必要时的追回。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药品追回协调及药品追回的实施工作。
3.2业务部:负责参与药品追回工作并负责追回药品的接收。
3.3储运部:协助完成药品的追回工作。
4.内容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作追回决定:1.1.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药品不合格时;1.1.2客户投诉并有证据表明药品不合格时;1.1.3发现药品有严重副作用,可能危及用户健康时;1.1.4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追回指令。
4.2药品追回的程度4.2.1程度I: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422程度∏: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4.2.3程度ID: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3药品追回对象从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消费者处追回。
4.4药品追回组织由质量管理部、医疗单位药房主任、其它销售点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组成。
4.5程度I、口药品追回流程图药品追回原因药品追回决定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组织追回工作相关部门协助药品追回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消费者追回药品封存4.6药品追回的实施461程度I、程度∏的追回实施4.6.1.1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决定进行药品紧急追回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及业务部负责人组织成立紧急追回领导小组,负责紧急追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4.6.1.2成立由业务部销售人员为主,质量管理部和储运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药品紧急追回工作;4.6.1.3紧急追回决定下达后追回小组要在8小时内准备如下资料,并出具《药品追回通知书》:•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数量;•药品销售记录;•药品停止使用说明或停止销售说明,内容包括紧急回收原因、可能造成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及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的通知;•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联系方式。
药库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库药品退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库药品退货管理,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药库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库内药品的退货管理,包括因质量问题、过期等原因需退货的药品。
三、退货原则1. 药品质量问题:药库药品经质检验发现质量问题,需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及时申请退货;2. 药品过期:药品过期后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退货;3. 其他原因:如进货错误、数量过多等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退货。
四、退货程序1. 药品退货应有明确的申请流程,由药库管理员负责办理退货手续;2. 在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或过期后,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程序办理退货手续;3. 填写退货申请表,明确退货原因、药品名称、批号及数量,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核;4. 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发出退货通知,约定退货时间地点;5. 整理好需要退货的药品,按规定时间地点送达供应商,并保存好退货单据、记录;6. 提前告知财务部门,等待退款到账。
五、退货管理记录1. 每次药品退货需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退货原因、退货时间等信息;2. 将退货记录及相关单据按规定保存,备查;3. 定期对退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
六、退货后续处理1. 接到退货通知后,供应商应及时检验退回的药品是否完整、完好;2. 按照协议退款或更换药品;3. 供应商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处理,销毁或重新检验后再进行销售。
七、违规处理任何违反药品退货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药库的药品退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便是药库药品退货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药库药品的退货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责任性。
希望全体药库人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规范的医疗环境。
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退货处理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退货处理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药品退货申请。
2. 财务部门:负责核实退款金额,安排退款操作。
3. 药房库房:负责接收退回的药品并进行验收处理。
四、申请条件1. 药品在有效期内。
2. 包装完好,未经开封或损坏。
3. 无使用痕迹,无过期痕迹,无人为破坏。
4.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退货流程1. 申请:用户向药品采购部门提出退货申请,需提供详细理由和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核:药品采购部门核实申请材料,确认符合退货条件后,向财务部门提出退款申请。
3. 安排退款:财务部门核实退款金额,向患者或用户发出退款通知。
4. 退货操作:用户将退货的药品送至药房库房,药房库房进行验收处理。
5. 处理:药房库房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将退货药品妥善存放或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1. 切勿私自处理过期或批号变更的药品,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
2. 对于涉及特殊药品,如易碎、易变质等,应特别注意包装防护措施。
3. 严格按照退货流程操作,禁止私自处理退货物品。
4. 对于无法确认是否符合退货条件的药品,应及时上报采购部门进行裁定。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处理药品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2.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退货手续造成药品浪费及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八、制度执行1.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2. 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内容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针对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疑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请示,共同解决。
以上为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凡涉及退货行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确保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合法权益。
药店GSP退货管理制度
药店GSP退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有效管理药店的退货流程,保障药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的退货管理工作。
二、退货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进行退货操作。
2. 退货应保持药品包装完好,未开封的药品可以进行退货,已拆封的药品不予退货。
3. 退货时应附带原购药发票或购药凭证,以便核对和处理。
4. 退货应在药品有效期内进行,过期药品不予退货。
5. 退货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货流程1. 客户在购买药品后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退货时,应及时联系药店客服或前台工作人员。
2. 前台工作人员核实药品情况后,填写《退货申请表》,客户签字确认。
3. 前台工作人员将《退货申请表》交由药房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确认药品是否符合退货条件。
4. 药房工作人员核实后,填写《退货确认单》并在药品包装上做好标记。
5. 前台收到《退货确认单》后,将资料整理好并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6. 财务部门核对《退货确认单》和相关资料后,进行退款操作,同时将药品送回仓库进行处理。
四、退货管理1. 退货管理由药房主管负责,负责监督整个退货流程的顺利进行。
2. 每月对退货数量和金额进行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定期对仓库内的退货药品进行清点和整理,妥善处理过期药品和破损药品。
4. 对退货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改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退货管理制度或擅自变更退货流程的工作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2. 对恶意退货或影响药店经营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 药店对以上违规行为保留调整、停职、解雇等处罚权利。
六、附则1. 本制度经药店所有员工讨论通过后生效,并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
2. 对于本制度中未尽事宜,药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3. 本制度解释权归药店所有,如有争议,以药店最终解释为准。
以上即为药店GSP退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药店更好地规范退货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新版GSP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的职责,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采购退出规范合法,在第二类精神药品流通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得以保证。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三、正文: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1.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退货必须事先征得业务部主管的确认及同意方可进行退货。
1.2、业务部必须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原销售日期、销售客户及销售批号进行确认,非公司销售的药品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退货。
1.3、第二类精神药品退回验收按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规定验收到最小销售包装。
1.4、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退回入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回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退出1.1、在购销活动中发现的假冒第二类精神药品或劣质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供货商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1.2、发现有质量可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暂停销售,质量管理部应及时与供货企业联系,进行质量查询,落实药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及采取处理措施,如有必要送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认。
该由生产企业召回的通知生产企业(供应商)及时召回。
1.3、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后,滞销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1.4、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由采购部和供应商协商好后,采购部打印退货单由仓储部发货,并和代货方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
1.5、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出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出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管理制度-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文件名称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页数 2文件编号SZRWT-ZD-017-2014 版本号第三版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变更记录时间:变更原因:一、目的: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公司药品召回管理,维护企业良好信誉,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公司经营药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
四、职责:业务部负责有疑问药品的召回,药品召回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五、工作内容:1、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协助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的过程。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规定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A.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它政府监管部门依照法规规定,公布并明确规定立即停止停售使用或责令召回的;B.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质监部门质量公告、处罚通知、在库检查发现或客户退货、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经核实判定为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C. 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给公司造成经营风险的药品。
D. 生产厂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经营)的药品的;3、药品召回的分工3.1、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召回通知》;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3.2 业务部负责:收集、反馈有关药品召回信息,申请启动召回程序;联系供货商协商制定召回实施计划,统计、催收药品召回实施费用及协调处理有关索赔事宜;跟踪药品召回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召回药品的采购退出或提出销毁申请。
药企退货管理制度
药企退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退货管理流程,保障企业经营利益,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企业采购、销售的退货行为。
三、退货申请1. 企业客户需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提出退货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理由。
2. 企业接到退货申请后,将安排专人与企业客户沟通,并协商退货细节。
3. 若退货申请符合条件,企业客户需将退货货物送还企业指定仓库,并由企业人员验收确认。
四、退货审核1. 企业接到退货货物后,将进行严格的退货审核,包括退货货物的数量、品质、原包装是否完好等。
2. 若退货货物不符合企业要求,企业将拒绝退货,并通知企业客户重新处理。
3. 若退货货物符合企业要求,企业将进行退款操作,并出具相关退货单据。
五、退货处理1. 企业接到退货货物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及时通知企业客户处理结果。
2. 若企业客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企业提出申诉,企业将再次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 企业在退货审核结束后,将退款金额返还给企业客户,并发出相关财务凭证。
六、责任追究1. 若企业客户故意提出虚假的退货申请,企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若企业客户提供的退货货物不符合企业要求,将要求企业客户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处理。
3. 若企业在退货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造成企业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1.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退货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内部进行适当宣传和培训。
2. 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记录,确保退货管理过程得以追溯和评估。
3. 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积极与企业客户、供应商等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企业退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退货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建立完善的退货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利益,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
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退货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每一笔退货都得到妥善处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GSP药品批发企业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销售退回药品、购进药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退货药品的质量管理。
四、职责1、销售员:负责销后退回药品的确认、核实工作;2、采购员:负责购进退出药品的质量查询工作;3、收货员:负责负责购进退出、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工作;4、验收员:负责购进退出、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5、保管员:负责退货药品的搬运、转仓作业;6、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指导各岗位人员执行本制度。
五、内容1、退货药品包括购进退出药品和售后退回药品。
1.1 购进退出的药品是指非质量原因的在库药品退货和拒收药品退货。
1.2销后退回的药品是指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和购货方要求退货的药品。
2、销售退回药品的管理2.1销售部门处理销后退回药品时,应在计算机管理系统里调出原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确认是本公司销售的品种,出具“销出退回通知单”,形式可以为纸质或电子数据,内容包括退货单位、品种信息、退货数量、退货原因、通知日期等。
2.2收货人员严格依据销售部门开具的“销出退回通知单”,在计算机管理系统里调出原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与销后退回药品实物信息核对一致,确认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后,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退货区。
2.3经确认不符合退货条件的药品在退回退货单位前应按药品储存要求暂时存放于待处理区。
2.4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要求逐批验收。
2.4.1验收人员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
整件包装完好的,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6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2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抽样检查应当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6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至少再加一倍抽样数量进行检查。
GSP质量体系16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GSP质量体系16退货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退货药品管理制度是指药品供应商或零售药店等单位对于无销售、变质等原因需要退回的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减少退货损失和浪费,并确保退货程序顺畅,提高药品的运营效率。
二、适用范围退货药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品供应商或零售药店等单位,在药品退回环节需要进行规范管理的情况下。
三、退货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原则:退货药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验证,确保安全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准确原则:退货药品的数量、种类、批号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以便进行后续处理;3.及时原则:退货药品的处理程序必须迅速启动,避免药品质量问题扩大影响;4.严肃原则:对于退货药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必须严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退货药品管理的程序1.退货申请:药品供应商或零售药店需要填写退货申请单,包括药品的基本信息、退货原因等;2.检查验证:质量管理部门对退货药品进行检查和验证,确保退货药品符合退货条件;3.处理方式:根据退货药品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重新销售、报废处理或者退给供应商等方式进行处理;4.记录保存:对退货药品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包括退货单、质量验证报告等,以备后续查阅和追溯;5.责任追究:对于药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退货药品管理的要求1.药品供应商或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退货药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修订;2.退货药品必须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不能存在销售记录与退货数量不符的情况;3.退货药品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验证,确保药品符合退货条件;4.退货药品必须进行正确的处理方式,不得将有质量问题的药品重新销售;5.退货药品的相关信息必须进行准确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6.对于退货药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必须进行追究和处理,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六、退货药品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内部监督:由质量管理部门对退货药品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外部监督:接受相关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3.考核评估:通过对退货药品管理执行情况的评估,对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
gsp退货管理制度
gsp退货管理制度一、引言GSP(Good Sales Practice)是一种用于管理零售业务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商品的销售和退货能够顺利进行。
在零售业中,客户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退货,因此对退货进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GSP退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二、制度制定的目的GSP退货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退货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退货损失,提高企业效率和经营水平。
通过制定一套合理的退货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提升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退货管理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零售业务中的退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退货、换货、退款等。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零售业务的员工和相关部门。
四、退货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消费者都应该公平公正,不因个人情感对待不同消费者、不因不同的属性折对客户。
3. 诚实守信:在处理退货事宜时,应该诚实守信,遵守企业的规定。
4. 保护利益:在处理退货事宜时,应当保护企业的利益,合理保护企业的利益。
5. 提高服务:在退货事宜中,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提高企业形象和声誉。
五、退货管理的具体步骤1. 申请退货:客户提出退货请求,可通过客服热线、在线咨询、店铺主动服务等方式进行。
2. 审核退货:客户提出退货请求后,需要对退货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退货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处理退货:若退货符合相关规定,需及时处理退货事宜,包括安排退货物流、验收退货商品、办理退货手续等。
4. 退款处理:在确认退货商品无误后,需及时办理退款手续,以确保客户能够及时收到退款。
六、退货管理的监督和评价1. 监督: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对退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评价:对退货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七、退货管理的风险控制1. 风险识别:通过市场分析,了解客户退货的原因和类型,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
医药销售公司退货管理制度
医药销售公司退货管理制度一、目的确立明确的退货流程和标准,以便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客户满意度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退货事宜,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维护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销售的所有医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保健品等。
三、退货条件1.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过期、变质、破损等。
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3. 产品与订单不符,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等。
4.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调整,产品无法销售。
5. 其他经公司认定的合理退货情形。
四、退货流程1. 客户提出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和退货理由。
2. 客户服务部门在接到退货申请后,需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审核,并给予答复。
3. 审核通过后,客户需按照公司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退回商品。
4. 收到退货后,质检部门将对产品进行检查,确认问题属实。
5. 质检部门确认无误后,财务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款或换货。
五、退货责任1. 客户应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提出退货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 客户应保证退回的商品未经使用,包装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
3. 若退货原因为公司责任,如发错货、产品质量问题等,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4. 若退货原因为客户个人因素,如购买错误、不满意等,客户需自行承担退货运费。
六、退货记录与追踪1. 客户服务部门应详细记录每一次退货的相关信息,包括客户信息、退货原因、处理结果等。
2. 定期对退货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优化产品服务和改进退货管理制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品退货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退货药品的管理,杜绝发生差错,避免造成损失.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
4(内容4。
1 退货药品的概念4。
1.1 退货药品包括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药品4.1.2 销后退回的药品包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和本企业购货单位要求退回的销货。
4.1。
3 购进退出的药品包括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退回供货单位的药品和本企业验取时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而拒收的药品。
4。
2 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4。
2.1 销后退回药品必须是本企业所销售的药品,其批号必须与所销售出库的批号相符。
4。
2.2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由销售员或运输员存放在销后退回区,专人保管。
验收员凭批准后的“销后退回通知单”收货与复核员共同核对药品。
确认是本公司销售的药品,在销货退回记录上复核员签字认可。
4。
2。
3 药品质量验收人员应对销后退回的药品按购进质量验收的要求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2。
4 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合格的,由保管人员记录后存放在合格药库品库(区),不合格的,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后,通知保管人员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并做好记录,业务部门凭“销后退回药品验收入库单"办理冲票手续。
4.2.5 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质量状况判断不明的,应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处理;必要时,送法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
2.6 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退货手续。
4。
2。
7 因质量问题退回药品,业务部门应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向供货单位查询追溯查明不合格原因,分清责任,再做处理.4。
3 购进退出药品的管理.4.3.1 本企业决定拒收的药品,按下列程序办理。
4.3.1(1 不符合企业业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通知购进部门办理退货手续.4。
GSP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追回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药品追回的管理。
四、职责1、质量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药品追回协调及药品追回的实施工作。
2、销售部:负责参与药品追回工作并负责追回药品的接收。
3、质量管理员、储运部:协助完成药品的追回工作。
五、定义:药品追回:是指本企业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现已售出的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时,而对问题药品立即采取的通知停售、追回等控制措施。
六、内容1、追回药品的条件:1.1 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上市销售后的产品留样检查或其他回顾性检查中,发现药品在储存期间内不能保持原来的质量导致有不合格项目出现,或者回顾性检查中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与缺陷,属于重大质量问题的。
1.2 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在库养护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并经质量部门确认为重大质量问题的。
1.3 药品经营企业在接受药品监督部门的市场抽检,药品检验报告书上如有不合格项目,则质量管理部门应分析该不合格项目是由于局部储存点的环境影响造成的还是具有普遍性、属于重大质量问题的。
1.4 药品经营企业如接到其销售客户的信息反馈,在市场抽检中药品检验报告书上有不合格项目,质量管理部门也应分析该不合格项目是由于销售客户局部储存点的环境影响造成的还是具有普遍性、属于重大质量问题。
2、如果遇有上述1.1—1.4的情形,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可以先向药监部门报告,请示是否属于重大质量问题,是否启动追回程序;企业也可在启动追回程序时同步向药监部门报告,以取得支持。
3、各部门分工与职责:3.1质量管理部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息,确定后在计算机系统里对相关药品进行锁定停售,并向各相关部门发出《药品追回通知书》,通知书上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并简要说明不合格项目等,要求购货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或使用,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退回该公司。
药品退货工作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退货工作流程,提高药品退货工作效率,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药品退货工作管理,包括药品退货申请、审核、处理和记录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退货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确保药品退货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品退货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品退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药品退货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退货工作记录和档案,备案存储,便于日后查阅和核查。
第二章药品退货申请第七条患者需提供有效的处方、发票等相关证明,向医疗机构提出药品退货申请。
第八条医疗机构接到患者药品退货申请后,应派专人及时与患者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告知相关退货流程和要求。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快捷、便捷的退货申请通道,方便患者提出退货要求。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患者的药品退货申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患者提出药品退货申请后,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退货理由进行审核和判断,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应予以退货。
第三章药品退货审核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退货审核岗位,负责对患者提出的药品退货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药品退货审核岗位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医药知识对药品进行鉴别和判断。
第十四条药品退货审核岗位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患者提出的药品退货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合理合法。
第十五条药品退货审核岗位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提出审核意见,便于医疗机构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对审核结果应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和医疗机构权益。
第四章药品退货处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审核结果,对患者提出的药品退货申请进行处理,包括同意退货、拒绝退货等。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明确药品退货处理流程和标准,确保药品退货工作有序进行。
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前言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逐步增加。
零售药店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安全工作更加严肃和重要。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GSP认证对零售药店提出了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文将围绕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展开论述。
2、质量管理制度概述质量管理制度是针对零售药店的现状和需求,结合GSP认证标准和法规要求而编制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它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
通过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零售药店能够规范管理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
3、制度内容3.1 质量方针零售药店的质量方针应该根据法规要求、消费者需求、医药市场的竞争环境等因素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2 质量组织结构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要满足各项法规和标准要求,具有合理性和规范性。
3.3 质量管理职责零售药店对各项质量管理职责要做出精细化分工、明确化职责和权利,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3.4 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零售药店要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3.5 供货管理零售药店要建立与供货单位的良好关系,筛选合格供应商,并实行合理的购进管理,确保药品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标准。
3.6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要对药品储存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药物品质得到保障、不受污染,同时减少药品损失与浪费。
储存区域要具有良好的通风、避光以及温湿度控制。
3.7 药品销售零售药店应按照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计和配置销售台和货架,符合药品管理的规范。
药品销售过程要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梳理系统,实行分层次、分管辖区的销售管理。
3.8 药品退换货零售药店要建立统一的退换货制度,专门负责药品退换货的管理,严格落实文件和追溯核对机制,根据政策和规定处理退换货的问题。
3.9 药品追溯管理零售药店要建立全过程的追溯管理制度,对进、出货及保存药品的环节都要有可追溯性,以便在药品出现问题时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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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企业的药品退货过程。
4、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做到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按规定的要求做好记录。
不合格药放在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质量负责人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作出退货或调货处理,待药监部门核准后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5.2 购销活动中根据合同准于退货的药品(假劣药品不能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首先查阅购进记录,核对药品生产批号和数量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关记录。
5.3 对售后退回的药品,存放于退货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员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存入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区。
5.4 非因药品内在质量原因的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由退货建议人填写《退货药品申请表》,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后,经企业负责人或法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退货,并填写退货药品台帐。
5.5 假劣药品不得擅自退货,应将可疑药品放入不合格区,报药监部门处理。
5.6 药品退货记录应保存五年备查。
5.7 本制度自企业开办之日起每三个月考核一次。
相关文件:
1、《购进药品退货记录》
2、《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