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药品储存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2.职责:
●储运部:对保管员进行药品储存管理培训,确保保管员能够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
●保管员:按本制度的规定储存药品。
3.内容: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1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要求储存相应环境中,并符合以下要求:
3.1.1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库。
●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常温10~30℃,阴凉处为不超过20℃,凉暗处为避光且不超过20℃,冷处为2~10℃;未规定温度要求的,一般是指常温。
●计算机系统应当按照药品的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的储存库区。
3.1.2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3.1.3药品储存,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绿色一合格品库(区)、拼箱发货区、零货拣选区、出库复核区、包装物料存储区(冷库为包装物料预冷区);
●红色一不合格药品;
●黄色一待验区(冷库为收货待验区)、退货区、待处理药品存放区.释冷区。
3.1.4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3.1.5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应轻拿轻放,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不得倒置、侧置。
3.1.6药品堆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按品种、批号堆码,不同品种、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
●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
●药品应置于地垫、货架上,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冷库内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范围内,以及高于冷风机出风口的位置,不得码放药品。
3.1.7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3.1.8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储存: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有专储仓库。
3.1.9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于货架上。
3.1.10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3.2 非储存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药品库房,确需进入的,需经主管经理批准方可进入。
3.3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就餐、吸烟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3.4 药品储存作业区内应保持卫生、整洁,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3.5 公司应当对库存药品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4.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