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证券从业及专项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上市公司收购冲刺练习【1】含答案考点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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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证券从业及专项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上市公司收购冲刺练习【1】(含答案考点及解析)
1 [单选题]收购人2016年5月拟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以下不符合收购人资格的有( )。
A.甲公司系外国投资者,甲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8000万美元,甲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8亿美元
B.乙公司2013年8月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C.张某担任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公司2013年1月曾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D.赵某2015年4月因肇事逃逸被判处1年刑罚,2016年4月执行期满
E.丁公司2014年12月一笔一亿银行长期借款无法归还,持续至2016年3月方将本息归还完
毕
【答案】B
【解析】A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6条第2项规定,外国投资
者应符合以下要求: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
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
亿美元。则甲公司满足要求。 BCDE四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且处于持续状态;②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③收购人
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④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公
司法》(2013年修订)第14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B 项,乙公司2013年8月即最近3年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属于禁止情形。C项,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已满3年,不属于《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情形。D项,“肇事逃逸”不属于《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犯罪,不属于禁止情形。E项,丁公司债务已清偿,即使曾经违
约也不构成障碍。
2 [单选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B.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
2个月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答案】A
【解析】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5条第1款规定,收购人按照本
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B项,第36条规定,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C项,第34条
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对监事无此要求。D项,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3 [单选题]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6月真题]
A.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B.收购人2011年11月上报要约收购报告书,2012年1月发布取消收购的公告,收购人2012年12月可以收购同一公司
C.部分要约是向部分股东发出的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D.自愿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答案】A
【解析】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4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
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B项,第31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
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C项,
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
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
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D项,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
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4 [单选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筹划实施管理层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5月真题]
A.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B.本次收购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C.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
D.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以不用监事会审议
【答案】B
【解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
通过本办法第5章规定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简称管理层收购)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
当达到或者超过1/2。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
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
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