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SG-6标

(DK208+400~DK245+225,不含先行段)

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哈牡客专工程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

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国交建《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牡客专刘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1)。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2)。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中交隧道局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3。

第二章作业条件确认

第六条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第七条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八条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并持有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七)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告知和

安全技术交底。

(八)是否制定了有关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九)有关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

(十)是否设置了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十一)脚手架钢管、扣件等临时设施是否经过有关方检测合格。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是否进行了检测。

(十三)是否配备了满足施工要求的通风设备。

(十四)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按规定储存、运输和管理。

(十五)不良地质是否经过了监测,是否满足施工条件。

(十六)作业时段天气、水文等情况是否良好。

第十条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部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检查各自主管业务内容,并出具检查结果。

第十一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对作业条件进行复核。技术负责人负责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内容的检查复核,生产经理负责船机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复核,安全总监负责监督现场条件确认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施工作业许可

第十二条现场作业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由项目经理

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向上一级单位主管负责人报告危险作业的准备及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未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或现场作业条件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0天。连续施工且工作条件和周围环境无变化的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并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重新申请和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

(一)发生险情或未遂事故的。

(二)发生重伤或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施工作业条件或施工周围环境变化较大的。

(四)专项施工方案发生改变或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条件不一致的。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的。

(六)受台风、地质灾害影响的。

(七)其他施工条件变化较大的。

第十七条《施工作业许可证》应一式二份,一份留施工作业许可申请人,一份留项目安监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及时汇总本单位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危险作业,总体掌握危险作业分布情况,并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加强各类管理资源配备。

第十九条危险作业施工时,各单位应安排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保证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督促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施工许可制度,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地方、行业主管单位不一致的,从其规定。境外工程项目所在国(地区)标准要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标准较高者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交隧道局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3

施工作业许可证

工程名称:编号:

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施工作业许可申请人,一份留项目安监部门备案。

2.检查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