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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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 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 规定税率,各等级分别计算税额,一定数额 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
特点: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六)计税依据:是根据课税对象计算应纳税 额的数量依据。 例如, (1)卷烟的计税依据是卷烟的销售价格, 税额=销售额×税率; (2)盐的计税依据是销售盐的吨数, 税额=数量×税率。
2. 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 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而不规定征收比例。
3. 累进税率:它是对同一课税对象规定不同等 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数额越小,税率也越低。
全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按照 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课税对象适应 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将其分为价内税和价 外税。
价内税:
是指税金包含在商品或劳务价格中的税,故其计 税价格(计税依据)被称为含税价格。
价外税:
是指税金附加在商品或劳务价格之外的税,故其 计税价格(计税依据)被称为不含税价格。
(五)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可分为中央税、地 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大类。
(四)税源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五)税率
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课税对象与税率的 乘积就是应征税额。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 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 政策。
税率分类:
按照税法中的分类,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
1.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 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
(一)税收负担的概念:
❖ 简称“税负”,指因国家课税相应地减少经济主体 可支配收入的数量而使其遭受的经济利益损失。
2、税收的固定性也是相对的。
三、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 个人。 (二)课税对象 ❖ 就是对什么征税,即课税的客体或标的物。 ❖ 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 按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三大类 所得课税、商品课税、财产课税。
(三)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 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二、税收的特征
(一)强制性 1. 强制性的概念:是指国家征税凭借政治权利, 通过颁布法律和法令进行的。具体表现就是 以法律形式颁布的税收制度和法令。 2. 税收为什么具有强制性 3. 税收的强制性是相对的
(二)无偿性
1、无偿性的概念:是指国家征税以后, 税收就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 税人,也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 和代价。
四、税收的分类
所谓税收分类就是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 税种进行的归并和综合。
(一)按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税收可分为所 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五大类。这是世界上 通行的分类方法。
1、商品税也称为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或提 供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2、所得税:
是指以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 额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
资源税、土地使用税 等
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 税、筵席税等
我国税种一般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
税、资源课税、行为课税和财产课税 五大类。
(二)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可分为直 接税和间接税。
本分类法旨在分析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关系。
税
收 能 否 或
直接税: 不能或难 以转嫁的 税种
所得税 财产税
是
否
容
间接税:
易
应税所得额一般是指纳税人取得的 各项收入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 用之后的余额。
3、财产税:
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应税财产作为 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应税财产是指属于纳税人所有 的有形和无形财产。
4、其他税
资源税类
行为税类
以纳税人使用国有资源 产生的级差收益为征税 对象的税种
以纳税人的特殊行为 (需要特别抑制的行为) 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涵义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 借国家的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社会 成员强制地、固定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 一种财政收入。
(二)如何理解税收的概念 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是政府的分配行为,属于分配范畴, 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3.税收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4.税收的客体,即分配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 5.税收是政府财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 6.税收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
1、中央税:凡属于由中央政府征收,其收入归中央 支配的税种为中央税。
2、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其收入归地方支配的 税种。
3、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后支配使 用的税种。
如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 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地方3%)
第二节 税收负担
一、税收负担的含义
2、从量税: 是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单位(重量、面积、数量。件数
等)为计税依据采取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类。
如 资 源 税 , 消 费 税 中 的 啤 酒 ( 220 元 / 吨 ) 、 黄 酒 (240/吨)汽油(0.2/升)、柴油(0.1/升)。
从量税的应纳税额随着课税对象实物数量的变化而变化,虽 然计税简便,但税收负担不能随价格高低而增减,不尽合理。
2、税收为什么要具有无偿性
3、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
(三)固定性
1、固定性的概念: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 式,事先规定对什么征税及征税的额度,这些 事先规定的事项对征纳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不能 随意变动。
两层含义:一是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一经 公布实施,就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二是税收征税数量具有有限性。税收决不能无 限地征收,只能按照事先确定的国家和纳税人 在经济上都能接受的标准有限度地征收。
转
容易转嫁
流转税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嫁
的税种
主要功能: 公平收入 和财产分 配
主要功能: 结构性调节、 一定公平作 用
(三)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可将其分为从 价税和从量税。
1、从价税:
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类。
如增值税、营业税等。增值税销项税额=销 售额×17%。
从价税的税额随课税对象的价格变化发生同 向变化,能适应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的市场经 济运行的要求,便于贯彻税收政策和增加税 收收入,因而被多数税种所采用,是现代税 收的基本计税方法。
特点: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六)计税依据:是根据课税对象计算应纳税 额的数量依据。 例如, (1)卷烟的计税依据是卷烟的销售价格, 税额=销售额×税率; (2)盐的计税依据是销售盐的吨数, 税额=数量×税率。
2. 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 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而不规定征收比例。
3. 累进税率:它是对同一课税对象规定不同等 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数额越小,税率也越低。
全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按照 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课税对象适应 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将其分为价内税和价 外税。
价内税:
是指税金包含在商品或劳务价格中的税,故其计 税价格(计税依据)被称为含税价格。
价外税:
是指税金附加在商品或劳务价格之外的税,故其 计税价格(计税依据)被称为不含税价格。
(五)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可分为中央税、地 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大类。
(四)税源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五)税率
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课税对象与税率的 乘积就是应征税额。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 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 政策。
税率分类:
按照税法中的分类,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
1.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 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
(一)税收负担的概念:
❖ 简称“税负”,指因国家课税相应地减少经济主体 可支配收入的数量而使其遭受的经济利益损失。
2、税收的固定性也是相对的。
三、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 个人。 (二)课税对象 ❖ 就是对什么征税,即课税的客体或标的物。 ❖ 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 按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三大类 所得课税、商品课税、财产课税。
(三)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 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二、税收的特征
(一)强制性 1. 强制性的概念:是指国家征税凭借政治权利, 通过颁布法律和法令进行的。具体表现就是 以法律形式颁布的税收制度和法令。 2. 税收为什么具有强制性 3. 税收的强制性是相对的
(二)无偿性
1、无偿性的概念:是指国家征税以后, 税收就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 税人,也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 和代价。
四、税收的分类
所谓税收分类就是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 税种进行的归并和综合。
(一)按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税收可分为所 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五大类。这是世界上 通行的分类方法。
1、商品税也称为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或提 供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2、所得税:
是指以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 额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
资源税、土地使用税 等
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 税、筵席税等
我国税种一般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
税、资源课税、行为课税和财产课税 五大类。
(二)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可分为直 接税和间接税。
本分类法旨在分析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关系。
税
收 能 否 或
直接税: 不能或难 以转嫁的 税种
所得税 财产税
是
否
容
间接税:
易
应税所得额一般是指纳税人取得的 各项收入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 用之后的余额。
3、财产税:
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应税财产作为 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应税财产是指属于纳税人所有 的有形和无形财产。
4、其他税
资源税类
行为税类
以纳税人使用国有资源 产生的级差收益为征税 对象的税种
以纳税人的特殊行为 (需要特别抑制的行为) 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涵义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 借国家的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社会 成员强制地、固定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 一种财政收入。
(二)如何理解税收的概念 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是政府的分配行为,属于分配范畴, 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3.税收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4.税收的客体,即分配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 5.税收是政府财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 6.税收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
1、中央税:凡属于由中央政府征收,其收入归中央 支配的税种为中央税。
2、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其收入归地方支配的 税种。
3、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后支配使 用的税种。
如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 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地方3%)
第二节 税收负担
一、税收负担的含义
2、从量税: 是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单位(重量、面积、数量。件数
等)为计税依据采取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类。
如 资 源 税 , 消 费 税 中 的 啤 酒 ( 220 元 / 吨 ) 、 黄 酒 (240/吨)汽油(0.2/升)、柴油(0.1/升)。
从量税的应纳税额随着课税对象实物数量的变化而变化,虽 然计税简便,但税收负担不能随价格高低而增减,不尽合理。
2、税收为什么要具有无偿性
3、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
(三)固定性
1、固定性的概念: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 式,事先规定对什么征税及征税的额度,这些 事先规定的事项对征纳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不能 随意变动。
两层含义:一是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一经 公布实施,就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二是税收征税数量具有有限性。税收决不能无 限地征收,只能按照事先确定的国家和纳税人 在经济上都能接受的标准有限度地征收。
转
容易转嫁
流转税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嫁
的税种
主要功能: 公平收入 和财产分 配
主要功能: 结构性调节、 一定公平作 用
(三)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可将其分为从 价税和从量税。
1、从价税:
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类。
如增值税、营业税等。增值税销项税额=销 售额×17%。
从价税的税额随课税对象的价格变化发生同 向变化,能适应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的市场经 济运行的要求,便于贯彻税收政策和增加税 收收入,因而被多数税种所采用,是现代税 收的基本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