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及催办制度,文件处理及催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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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处理及催办制度
文书处理必须按照保密、迅速、准确、及时的原则,
认真搞好文件材料的签收、登记、编号、分发、传阅、拟办、催办、立卷、归档、处理、销毁工作。
一、文件的签收、登记。凡接收上级的文件,均由院
办主任签收、登记。签收时,必须认真核对文件内容、份数、发文单位,发现不符,要及时联系更换和补退。会议
文件由参加会议人员及时签收登记。
二、文件的分发、报送。凡签发的各类文件,分发投
送必须按照文件份数、发文清单和封皮对照,严防压误、
错发、调发。
三、文件的承办、催办。凡签收的文件,须经办公室
主任拟办后,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时
转承相关科室办理;文件传达周期一般不超过7天,凡要
经各科室主办的文件,院办要尽快催办,避免拖办、漏办。
四、文件的清理、销毁。上年收存的全部文件,除按
规定留一套归档备查外,其余必须在次年6月底前清退销
毁完毕。销毁文件时必须认真清理核对,造册登记,经主
任审查批准,并对销毁登记册核实后,由两人以上负责到
指定的地方销毁,严防失散、泄密。
五、文件的立卷、归档。上年度的文件,要在每年第
一季度整理立卷。立卷时,要准确编制案卷目录,保证卷
宗齐全完整,并按统一规定时间和要求移交县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