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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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考勤管理办法一、本公司之正常上班时间为每月26天,每天8小时,若当班时间内有事须亲自
办理或有其它原因不能上班者,必须按正常程序请假。请假的最小单位为
0.5天,当月内出勤为26天者,为正常上班。内勤人员在转正后,在正常上
班的情况下,发放全勤奖50元。
二、员工正常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本公司
所有人员一律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上班前15分钟内与下班后15分钟内亲自打卡。
三、考勤管理程序见表:
悉,以备签卡。各部门之签卡办理程序,应为次日的9:30—10:30由当事人持部门经理签署的《签卡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其余时间或签署不完整之签卡,行政部不予办理。非工作原因异常签卡(如忘记打卡)每月不能超过3次,并没次扣款10元,超出部分以旷工处理。
五、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
六、打了上班卡后不上班或者非因公事外出又没有请假者,经查证确有其事者,以旷工论处。
七、上班迟到、早退者,按工卡显示时间,迟到30分钟内,扣款10元,迟到超过
30分钟以上者若继续上班,则当旷工0.5天处理。
八、无故不出勤者,视为旷工,不论何种情况之旷工,若无特别规定,则除当日不
计薪外,还将倒扣除2天的基本工资;0.5天处理。
九、当月内连续旷工达3天者或间隔旷工累计达3天者均作自离处理。自离者
不予发放任何薪资,并要求即时离开公司。
十、因迟到、早退或缺勤而造成公司较大损失者,须负全部责任。
十一、公司会议期间出现迟到、早退者,5分钟内,扣款20元;5—10分钟,记警
告一次;10分钟以上,记警告一次并以旷工一天处理。
十二、休假管理程序见表:
不同意
同意
同
意
十四、请事假应该提前提出申请,如果在公司之外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应打电话回公司向部门经理报备,销假后24小时内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十五、请假者必须本人亲自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请假单,按相关审批权限签核完
整,方为有效,签核不完整之请假视为旷工。
十六、事假:正常工作日内有事须亲自办理者,当事人可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报行政部知悉。
十七、病假: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而无法上班者,可以请病假0.5—1天,1天以上者需提供公立医院出具的医生证明,请假期间不予计薪。内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用。
十八、员工因工作原因而致受工伤,经由保险公司认同之医院出具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公司可以给予工伤假,假期内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用。
十九、入职满三年的员工享受每年有薪假期15天,可安排在春节假期休息,也可用以冲销平时的事假、病假。
二十、入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每年回乡探亲期间的差旅费报销(上限200元),因故延长假期者将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