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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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

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如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九层之台,始于垒土”,任何工作一旦脱离基层,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基层干部是否身先示范,基层工作是否创新有效,直接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基层法治是一个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要素。

目前,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诸多要素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二、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3.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加强基层法律监督,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和水平。

6.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以上措施的有力推进,才能够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

立法和司法解释是基层法治系统中的关键和核心。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基层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普法教育覆盖面不广。

许多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居民普法意识较低,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足,导致法制观念淡薄。

其次,基层普法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一些普法干部对法律知识理解不深,能力不足,难以胜任工作。

最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工作计划不具备针对性、督促监督不到位、宣传方式陈旧等。

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大基层法治宣传的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送入基层群众中,如利用社区广播、户外宣传牌、电子屏幕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另外,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设基层普法网上课堂,让居民在家中便可学习法律知识。

同时,还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宣传车进村入户,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

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普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加大对普法干部的培训力度,提供系统化的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

同时,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评价,通过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此外,要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基层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环节的科学制度。

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督促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同时,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富有吸引力和互动性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传达法律知识的效果。

综上所述,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计划不具备针对性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加强组织协调,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续)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问题不仅仅是在法治宣传和人员素质方面,还存在工作计划不具备针对性、督促监督不到位、宣传方式陈旧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法治乡村建设成为了重要议题和关注点。

法治乡村建设旨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但是,在实践中,我国法治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法律意识薄弱在乡村地区,由于教育和宣传的不足,许多农民缺乏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

这种情况导致一些农民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加剧了乡村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

对策一: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政府和法院应加大对乡村居民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力度,例如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常识手册等,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问题二:基层法院设施和人员不足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许多地区的基层法院设施和人员已经无法满足大众的需求。

在许多地区,农民需要长时间等待审判,甚至要到县城或城市去寻求司法帮助,这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

对策二:加大基层法院建设和支持力度政府和司法机构应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包括增加设施投入、提高司法人员待遇和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和交流等,从而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满足乡村居民的需求和期望。

问题三:农村土地问题和治安问题在我国乡村地区,土地问题和治安问题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难题。

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入市、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等问题,常常导致乡村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而盗窃、抢劫、诈骗、倒卖假冒伪劣等犯罪则威胁着乡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策三:强化土地管理和治安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监管,落实土地流转和入市有关政策,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流转机制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加大对乡村治安的管理和维护力度,打击犯罪活动,提高农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问题四:落实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核心,也是支撑法律权威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的一些乡村地区,由于一些原因,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尚未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落实。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首先 , 基层政府是贯 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的 “ 终 端 ” 府 。 我 国有 13 政 7 5个 县 级政 府 、 8 0 4 0 0多 个 乡
“ 焦点 ” 府 。基 层政府 由于直 接与人 民群 众 面对 面 政 地 发生各种具体行政行 为 , 各种社会 矛盾大多集 中于 基 层政府 。行政 复议 、 行政 诉讼 、 国家赔偿 等各种行 政 救济与 纠纷 的责任也将 大部分 直接 由基 层政府来
疏和难 以操作 , 使基层政府法治建设面临许 多“ 二难 ”
矛盾。

织与开 发商 签订 失 地农 民安置 房合 同 , 以便从 中获
利。一些基层执法部门虽然没有了直接罚款任务 , 但

人 民政府 的密切关 系通过基 层政府 的行政行 为体现 出来 , 民政府 在人民群众心 目中的形象通过基层政 人 府 的“ 口” 窗 展示 出来。因此 , 基层政府 的依法行政在 很大程 度上对依 法治 国基本 方略 的实现具有 决定 性
的意义。 再次 , 基层政府是 转型期中各种社会矛盾交汇的
中 成 市 党 学 2 1 第l 圃 共 都 委 校 报 0年 期 1
■ 墨圭


未真正落实 ; 法院行政诉讼 的受案率依 然较低且对执 行 问题束手无策。 由此可见 , 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是我国法治政府 建设的基础、 难点和 关键所在。 二、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 的“ 二难” 矛盾分析
摘要 : 基层政 府是政府法治建设 的难 点所在 , 基层政府 时常处 于立法 不足 与政府法治 、 传 统势 力与法 治理 念 、 发展 速度和 应急措施 与程序 法治 的“ 二难 ” 矛盾 中。应 当增强 良法为
治, 恶法非法的理 念 ; 强法治政 府建设的 宣传和教育 ; 加 努力 营造基层 法治政府 建设 的法治环 境 ; 强基层政府依 法行政 的监督制度建设 。 加 关键词 : 基层 政府法治 ;二 难” “ 矛盾 ; 解难路径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近年来,基层治理法治化一直是国家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指将法治理念和法律规定贯彻到基层治理中,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公共管理体系,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性、法律性和规范化。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既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研究和探讨,提出有效对策和建议。

一、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现状与问题1. 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当前,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了一定成就,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关系日益明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程度有所提高。

但与此基层治理法治化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基层治理方面还不够完善,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缺失或者不够健全,给基层治理带来了难以逾越的制度障碍。

2)法治理念不够深入人心。

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和公民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偏差,一些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程度不高,导致基层治理的法治化难以推进。

3)基层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对法治化的推进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基层治理法治化政策实施不够到位。

4)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不够。

在基层治理中,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度不够,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不够高。

2. 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的问题当前,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执法效能问题。

在一些地方,执法效能不高,执行力不够强,导致基层治理法治化难以推进。

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对策与建议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基层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作,填补法律法规漏洞,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

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

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一、问题和困难近年来,乡村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

乡村法治观念普及不足,部分农民对法律缺乏基本认识,缺乏法治观念。

乡村法律服务能力薄弱,基层法律服务设施不完善,法律援助资源有限,法律服务水平不高。

乡村法治资源配置不均衡,一些偏远地区的法律资源匮乏,导致法律服务滞后。

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不足,农民的法律风险意识薄弱。

乡村法治组织机构建设不够健全,基层法治组织建设滞后,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二、意见建议为了解决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1. 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月、设立法治宣传日等形式,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2. 完善乡村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

可以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3. 加大对乡村法治组织机构的支持,提高法治建设综合效能。

可以通过加大对基层法治组织经费的投入,加强基层法治组织建设,提高法治建设综合效能。

4. 增加乡村法治资源投入,实现法治资源均衡配置。

可以通过完善农村法律资源配置机制,优化法律资源布局,实现法治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5. 建立健全乡村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保障乡村法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通过制定完善的农村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提高乡村法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个人观点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法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可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促进乡村长治久安。

有必要加大对乡村法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总结回顾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乡村法治建设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法律意识不强:在一些基层单位和社区中,居民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知识和信任感,导致他们对法律的遵守和维权意识不强。

2.法律知识普及不足: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水平不高,对一些基本法律法规的了解有限,难以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导致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加大,效果不佳。

3.普法形式单一:当前的基层普法工作大多局限于传统的宣传教育形式,如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缺乏针对性和互动性,难以引起居民的重视和参与。

4.法律服务不便捷:一些基层单位和社区普法资源有限,法律服务不够便捷,居民在解决法律问题时缺乏相关的咨询和支持,导致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

对策:1.加强法律教育:通过加强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普法的职责,引导居民树立法律意识。

2.多元化普法形式:除了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可以探索更多符合基层特点的普法方式,如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竞赛等,增加互动性和参与度,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

3.完善普法资源配备:加大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法律资源和支持,增加法律服务的便捷性,为居民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更好的帮助。

4.加强法律宣传力度: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和重大事件,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居民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5.培育法治文化:通过组织法治教育活动和法律文化宣传,引导居民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信仰,使法治理念渗透到基层工作和社区生活中,推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持续发展。

在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普及不足、普法形式单一、法律服务不便捷等。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首先,加强法律教育是解决当前基层普法工作中法律意识不强的关键。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农村地区的发展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加速。

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乡镇法治政府建设。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法治政府建设问题1.基础设施不完善:乡镇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相对落后,交通、通讯、环境等都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对乡镇政府的有效运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资金匮乏:乡镇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办公经费、人力支出都由政府负担,然而乡镇的财力十分匮乏,传统的财政补贴模式有限,制约了乡镇政府的工作开展;3.执法难度大:乡镇地区地广人稀,执法难度大,特别是涉及到恶势力、黑社会等犯罪行为时,乡镇政府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犯罪手段和线索辨别力不够。

同时,部分地方还存在执法不力、执法不严,极少数村干部甚至与恶势力、黑社会沆瀣一气。

二、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当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路网、通讯网络、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提高基层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2.完善财政制度:完善地方财政分配制度,通过赋权和激励为乡镇带来更多的收入和支持,为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3.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乡镇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完善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效果。

同时要严把选人用人关,杜绝贪腐、暴力现象,最大保障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4.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对乡镇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法治教育,深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自觉践行法治精神,养成良好的法治观念。

三、实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要义在于注重治理,提高权力合法性和公信力。

随着全国乡镇化发展的不断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已成为当前最为关键的工作之一。

明确问题、科学谋划,执行前期预算,明确工作计划,确立对全乡的任务报告,成立经济监察大队,建立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对每一个乡镇的精准梳理,逐个解决乡镇的工作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等,将乡镇治理建设成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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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而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如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九层之台,始于垒土”,任何工作一旦脱离基层,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基层干部是否身先示范,基层工作是否创新有效,直接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基层法治是一个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要素,目前,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诸多要素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一)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公民法律素质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性概念,涉及公民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认同、法律心态、法律习惯、法律行为、法律价值判断等方面。

它不仅包含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还包括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造成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经过了漫长的人治时期,人们的思想很难立刻转变为法治观念。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处于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一些体制、利益方面的关系还不够协调,导致社会上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涌现,进而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评价,降低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和依赖性。

公民的法律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和成效,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家族观念、习惯观念盛行,很多群众会把法治与道德、习惯截然地对立,认为法治是对习惯的约束,是对习惯的颠覆,有了这种观点,势必存在抵触情绪,有碍于法治建设。

基层部分人群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有些基层百姓法律知识贫乏、诚信缺失、行为失当,导致各种违法犯罪产生。

(二)立法、司法解释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层法律制度是基层法治系统中的关键和核心, 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基层法治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立法的健全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法的贯彻、执行、遵守、适用、关系到法的实现和实效, 直接影响到法治的进程。

立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是否科学、行使程序是否公正以及运行是否和谐顺利,都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治的稳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立法决策和制定过程通常表现为由上而下,过多体现党政组织和上级意志,与主权在民的立法民主精神相违背,在立法决策方面,需要制定什么法律、何时制定、具体由哪一个部门来负责,往往都由党政组织决定。

在立法起草之前的协商阶段,党也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无论法律,还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制定过程都过多体现了中央和上级的意志,广大人民群众无法直接向全国人大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立法议案,这直接违背了立法的民主精神。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关系亟待调整,人们对规则的需求日益增加,立法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速度较快,但部分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一些法律、法规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基层立法是不健全、不完善的。

例如:对于处罚责任追究方面存在解释不完善的问题,如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中,里面一系列条款都根据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但环境伤害是一个长期的伤害过程,损失都是间接的,没有办法来判断直接损失是什么,因此这种司法解释有了,却不起作用。

不同法律间在处罚条款设立上也缺乏统一的遵循思想和原则,即使部分法律修改了,其严肃性和作用仍旧体现不出来,导致违法事件频现。

(三)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

行政执法是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

司法、执法是法治的关键, 没有严格的司法、执法, 法律规定就是一纸空文, 法治就不能实现。

在基层, 司法、执法也存在种种问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化进程缓慢,与社会预期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尽管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一些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状况仍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

《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做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

但“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在行政执法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没有按规范的法律程序进行执法办案,随意性大,有时把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当作执法,重罚轻管;二是执法观念错位,服务意识淡薄。

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不从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出发,简单的认为“管理就是处罚、执法就是打压”,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态度生硬,随心所欲,另一方面服务意识淡薄。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所有的材料,致使当事人跑冤枉路。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实施法治不够彻底。

目前,政府执法的监督,在现实中,“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在实践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因而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行政部门利益的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

另外,由于基层执法机关财政权、人事权都掌握在党政部门手中,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

地方执法机关对地方党、政府的依附性导致执法权的地方化。

特别是基层执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党委和政府, 行政化趋势严重, 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由于过分强调党委绝对领导和行政上的绝对服从, 也导致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经常以言代法, 以权代法, 以党代法, 干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执法者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办“关系案、人情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四)法治建设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

法治环境的好坏,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

一方面,过去的二十多年各级地方政府几乎把注意力全都聚焦在经济发展的速度上,而忽视了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比例的统一协调。

经过长期的日积月累潜藏在经济高速发展下的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多,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复杂化,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普法宣传还未真正深入民心,虽然在一个封建专制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度,进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声势浩大、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补课”活动,但普法内容缺乏分门别类,群众兴趣不高,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死板、晦涩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合多数公民的需求。

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群众对普法的热情有所降低,基层政府在具体工作中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避免不了产生各种矛盾;一些政府和部门官员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应有意识,加上对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法律知识有限,在行政执法中主观武断、简单粗暴,在政策制定中为部门利益争权夺利;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各种行政救济与纠纷的责任大部分直接由基层政府来承担;在基层, 打架斗殴、盗窃、赌博、虐待老人、家庭暴力以及一些杀人、抢劫、强奸、等违法犯罪时常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社会矛盾叠加,经济形势错综复。

面对一些法律制度尚待完善、法律权威还未真正确立的社会现实,强化法治观念,并注重从基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作为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终端执行者,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整体推进的基础环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基层法治建设既包括法律制度贯彻执行和落实的内容,又包括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和提升的内容,从基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既能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又有助于促进地方创新和开展法治实践。

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就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守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责任,是培养公民树立正确法治观的基础工程。

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并懂得运用法律维权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不断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创新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

要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

结合“六五”普法工作,通过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和宣传典型事迹等形式大力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各级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眼前和长远利益关系,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

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理念,弘扬“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远亲不如近邻”、“重义轻利、礼尚往来”等传统文明礼仪,并一以贯之,长期宣传。

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领导干部不仅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角,而且还对培育公众法律信仰具有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引领作用。

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各级国家权力的实际掌握者加以有效制约与控制,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教育和约束领导干部既要用手中的权力履行政治责任,更要履行好法治责任,让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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