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对中国央地关系的影响及展望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背景介绍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已经实行了分税制,即从2004年开始,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进行分配,并将一部分税种归地方政府管理,形成动态共享的税收制度。
这一体制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急需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
利弊分析利1.分税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使得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开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
2.固定收入和财力预算保护,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政保障,容易控制资金支出和收入。
3.分税制合理地分担了财政责任和税收管理的职责,可以稳定地维护全国的财政秩序,并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效率。
弊1.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分配和财政权责上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和不协调,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稳定,在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2.分税制在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地方政府的投入有限,甚至有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
3.分税制在经济建设方面,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跨省市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
改进方向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协调机制1.根据地方政府实际情况和开发要求,制定合理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解决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和政权责上的不平等和排斥问题。
2.强化财政负担,对于富裕地区财政部分对于贫困地区进行补贴支持,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财政困难地区之间展开紧密合作,加强跨省市合作机制。
拓宽财政收入渠道1.改变过重依靠土地财政和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的现状,逐步实行以生产企业、创意经济等为主的产业和文化创意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2.发挥城市和人口优势,逐步在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和教育等领域中涉足投资。
3.合理制定必要的税收政策,为优先发展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结论分税制是一种有利于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改进和完善分税制体制,既是本着为全国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态度,也是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长远目标。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周飞舟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p100-115摘要:分税制并没有有效地均衡地区间因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带来的区域差异。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分税制带来的集权效应引起地方政府行为的一系列变化。
在这种形势之下,地方政府开始积极从预算外、尤其是从土地征收中为自己聚集财力,"城市化"开始成为地方政府的新增长点。
由此,分税制集权化的改革带来了一个意外后果,即形成了一种"二元财政"结构格局。
关键词:中央地方关系;分税制;县乡财政;分权作者周飞舟,1968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北京100871)。
1950年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总结了对当时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十大关系".尽管世易时移,其中仍有"三大关系"对时下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三大关系"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东部和中西部的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它们分别涉及政治构架、经济的平衡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问题,几乎涵盖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所有重要方面。
这三个方面的关系表面上看来关联不大,事实上,这些关系的形成、走向都与政府的制度构架密切相关,财政制度便是其中的具有中心意义的一个面向。
财政制度包含两个方面内容。
一个方面是"财",即政府内部对于税收以及其他公共性收入的分配和支出;另一方面是"政",即政府在使用这些公共收入的时候,不但将其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而且它也是用来平衡收入在地区、居民间的分配模式,更重要的它还是用来规范和控制政府官员的行为。
在"三大关系"中,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个中心内容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即财权和事权的划分。
现在政治经济学界流行的"分权理论"的主要内容便是财政分权。
分税制
分税制纵观历史长河,中央与地方的问题是延续了数千年。
分税制,是指以各级政府对税收收入的归属权为标准的税收体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分税制也是把双刃剑。
要是利用不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无法取得平衡,中央独大,便会阻碍地方的发展;地方坐大,便会威胁到中央。
要是利用得好,便可以高效地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问题,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的发展。
分税制的有利方面有三点。
第一,有利于推动中央财政收入上升。
中央所得的税收占财政收入很大比重。
其中属于中央税的有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部分企业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还有共享税中的占“大头”部分。
第二,中央财政收入的上升有利于推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
中央财政收入大大助力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有利于国家对于整体经济运行的规划,国家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第三,利用中央财政收可以有效地调节地区之间、居民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然而,分税制也存在严重的问题。
第一,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严重不平衡。
从分税制的税种与税收的分配关系可以看出,中央的税收收入远远超过地方的税收收入,从而达到严重的不平衡。
第二,尤其是对于经济欠缺的地区来说,财政负担过重。
这是不利于经济欠缺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
第三,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从而约束了地方的软预算,导致地方想发展项目也没有预算。
使得经济欠缺地区发展就更加困难,然后地方税收收入就更少,导致一个恶性循环。
第四,地方财政收入少,约束软预算,使得地方政府为了发展项目,从拍卖土地方向筹集资金,导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畸形,房地产价格奇高,造成极大的泡沫。
当房地产泡沫破灭,便会严重打击国家经济,对国内国际都是严重的经济打击,不利于国家整体经济运行。
浅谈分税制的利与弊
分税制的利与弊浅谈分税制的利与弊摘要: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很好的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但是根据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具体分析和总体把握,我们看到了利弊共存。
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税收管理体制须做出相应改革。
关键词:分税制税务管理利弊On the revenue-sharing pros and consAbstract:Revenue-sharing by taxes, a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central and local revenue sources, divided between central and local tax administration privileges, bu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tax sharing system specific analysis and overall grasp, we see the pros and cons of co-existence. Therefore,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tax administration system is required to make the corresponding reforms.Key Words: Revenue-sharing; Tax Management; Pros and cons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中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研究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分税制改革意义
1994年分税制改革意义
1、我国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开始了分税制改革。
所以说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好处在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
中央税收占主导地位,国家容易集中财力,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稳定全局。
同时也确立地方政府在地方税收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税收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中央和地方通过对不同的税收组合和不同的税率组合来引导工商业投资生产,调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
3、税收返还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中央政府对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进行专项补贴照顾,轻重分明,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存在的问题:分税制改革的最大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中央政府太强势,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及以下)的税收收入不足,由此产生了很多衍生问题: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的财力,就在税收之外开辟财源,其中以费(税利债费为财政四大收入)最多,而且大多为预算外收入,不受监管,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一片乱象,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助长了通胀;另外就是导致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资金就开始卖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这是导致当前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前言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与地方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征收工作,加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了财政体制的改革。
然而,分税制改革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文章我们将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背景199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方针。
根据方案,国税分中央和地方税两个部分,由中央征收一部分税款后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分税制改革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它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职责,推进财政分权,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财政体制的改革。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可以推动政府的财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利:1.地方财政更显独立。
由于税收、预算及政府支出管理等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掌握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2.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感。
在责任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履行预算承诺,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
3.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的更多的财政资源有助于支持区域内经济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增长。
弊:1.财政管理难度加大。
财政管理更加复杂,分税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才储备。
2.重心下移,地方财政支出增加。
地方政府在收入上获得了更多的确权,同时由于财政权下放,地方政府支出在分税制改革后明显增加。
3.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税负下降,但是国家税负上升。
这样就造成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地方财政在分税制改革后,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经费来源和筹措不足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部分地方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经费支撑地方建设,最终导致经费不足。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分税制改革是指对原有的税收分配体制进行改革,从而实现税收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在中国,分税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多年的努力,分税制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分税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
一、分税制改革的起源和历史背景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税收体制主要采用了中央集中管理和收取的方式,即税收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按一定比例转给地方,这种税收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的国家和地方财政需要,但也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中央财政压力过大,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开始探索税收分配的新模式,于1984年试行了税收分层管理制度,即中央和地方都可以自主征收部分税收,地方自留部分税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分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经过数次改革,新的税收体制逐步形成。
到了21世纪初,中国实现了中央和地方税收的真正分开和彻底分权的改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税制。
二、分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税制改革的实施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通过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可以自主调节税收政策,根据本地特色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流入,从而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 提高政府效率。
分税制改革可以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更加分工明确,各自负责,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减少冗余和浪费,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 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税收收入,满足地方发展需要,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和自主发展能力。
4. 促进财政体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可以逐步完善国家的财政体制,形成合理的财政架构,有利于国家财政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5. 促进税收征管水平提高。
分税制改革可以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本地企业和居民的经济状况,有利于实现税收的科学、公正和高效征收。
分税制对地区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分税制对地区财政的影响及对策作者:韦玥娥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第7期韦玥娥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级财政管理制度。
它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为各级政府行使相应的事权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作为一种经西方国家实践多年的,可以行之有效的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方法,已得到了世界大多国家的认可。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发展,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在这种国际与国内环境的双重作用下,原来的财政包干体制明显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大环境,同时为了扭转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出现的国家财政收支失衡、赤字扩大和困难加剧的局面,我国在1994年出台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的实施,开始形成我国分税分级财政的框架,标志着我国财政改革终于从“行政分权”走向“经济性分权”;并大大规范了中央与地方在收入方面的分配关系,确保了中央“两个比重”的提高,夯实了中央的财政收支基础。
分税制的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受各种情况的影响与制约,分税制改革中还有一些不太规范的过渡性安排未能及时解决完善,最终形成了不利于基层财政科学发展的税种配置和财力分配格局。
对于基层财政困难,应将其放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境下进行分析,可以说,恰恰是分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导致我国分税制改革具有不彻底性及之后的一系列问题。
一、分税制后地方财政的困难表现及原因1.收入增长乏力,支出增长速度过快,给区财政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为例,自分税制以来,新城区财政收入呈总体上升趋势,但随着保工资、保基本、保重点等必要支出规模的不断上升,支出总量呈迅速增长,下图是我区以2010年到2015年为例,的收入与支出情况。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本文将探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影响。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制度安排。
在过去的十年里,分税制逐步实施,成为了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分税制背景及意义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财政收入和支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
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财政收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分税制内容分税制十年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部分。
其中,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税收、国有企业利润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此外,分税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以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三、分税制影响分析分税制十年制度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分税制改革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其能够更好地调控宏观经济。
其次,分税制加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此外,分税制还增强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减少了税收流失。
但是,分税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在后续的改革中加以解决。
以共享收入为例,虽然共享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同时也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政府需要寻求更加稳健、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以应对这些挑战。
四、总结分税制十年制度在改革开放时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以及财政收支范围的明确规定,分税制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1. 引言分税制是一种财政管理制度,在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分税制十年制度指的是自2000年开始,中国通过分税制改革将税收收入划分给中央和地方政府,并设立了固定的划分比例和时间周期(十年)。
2. 分税制的背景和原因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财政体制存在一些问题,中央政府财政收入过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导致地方政府难以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开始了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划分,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来履行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
通过将税收收入划分给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增加地方政府财力,提高基层政府的服务水平。
3. 分税制十年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税制十年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划分比例和划分周期。
3.1 税收划分比例分税制十年制度规定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划分比例。
根据这一制度,中央政府从税收收入中划分出一定比例给地方政府使用。
具体划分比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调整。
3.2 划分周期分税制十年制度规定了税收划分周期为十年。
在这十年内,税收划分比例保持稳定,不进行大幅度的变动。
这一制度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使其能够更好地规划和执行财政支出。
4. 分税制十年制度的影响分税制十年制度对中国的财政体制和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4.1 财政体制稳定性提升分税制十年制度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了财政体制的稳定性。
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规划和执行财政支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4.2 地方政府财力增强通过分税制十年制度,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增加,地方财力得到增强。
这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3 经济发展均衡性改善分税制十年制度通过增加地方政府财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缩小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
分税制起源及改革措施
分税制起源及改革措施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
在中国,分税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的,成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合作的基本经济制度。
分税制的实行,对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分税制的起源、分税制的改革措施以及分税制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分税制的起源中国的分税制起源自1994年,这一年,中国进行了一次财政制度改革,将税收的征收权进行分割,使中央和地方财政产生了相对独立的情况。
国家税收的主要收入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中央按照财政分成比例来分配给地方政府。
这一新的财政制度被称为“分税制”。
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原来的税收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国家的财务运作需求。
因此,政府改革了原来的税制,采取了新的分税制,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定了新的规则。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可以自主财务运作,自主拓展经济发展模式,这也成为分税制得以形成的重要原因。
二、分税制的改革措施分税制改革是一个持续地过程,不断地进行改革完善可以让整个制度更加健康有序地运转。
2006年,政府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分税制改革,开始逐步调整地方和中央之间的收入分配比例。
调整后,中央政府增加了30%的税收收入,地方政府从2001年的95%下降到85%。
在分税制现行政策下,征收的税收资金被按比例分配给中央和地方政府。
国家税收的主要收入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而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财政收入。
目前分税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包括:1.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权责的明确度。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应该明确权责划分和分配关系,从而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分配和避免混淆。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体制,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3.加大对地方财政需求的批准力度。
中央财政在配合地方财政支出方面应该加大力度,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制定产业政策。
论述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论述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分税制是指财政部门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税收分成两部分,中央政府按比例保留部分税收,其余的税收分配给地方政府使用,从而建立起两级政府的财政体系。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由于分税制使得地方政府能够自主使用税收,因此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各地面临不同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条件,在税收使用方面的自主权能够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地方建设,吸引外部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
二、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效率分税制可以有效地降低政府层级间的财政管理成本,避免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事务的过度干预,减少了政策执行层面上的摩擦和冲突。
在处理财政预算、制定计划、开展项目等方面,分税制simplifies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process,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三、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感通过分税制的财政管理方式,地方政府日益意识到要负责自己财政预算,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分配到的税收。
这也增强了地方政府责任感和社会意义上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了地方政府向社会释放自己的动力和创造力。
四、促进经济统一发展分税制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整体意义上的统一发展。
中央政府所保留的税收可以用于重点任务、社会事业和全国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发展水平。
此外,分税制还可以促进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合作,逐渐实现与中央政府紧密协调的统一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
总之,建立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意义在于可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管理效率的提高,展现出体现了新时代的地方化和全球化的深度融合的时代特色,是推进政府服务数字化以及市场化的有效措施。
同时,分税制体制下的正常税票抗冲击和稳定财政收入的能力,对维护我国经济稳定,建立现代财政体系,拓宽社会保障、政府互联等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分税制的成就和问题
分税制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及待提高之处1994年分税制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初步实现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由行政制衡向机制制衡的转变。
十多年来,分税制改革取得很大成效,但分税制改革也遗留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划分不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匹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迫切需要从规则约束和权力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两方面深化分税制改革。
一、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及主要内容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将现行的财政包干制改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自1994年起,改财政包干制为分税制,在科学界定财政收支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配关系。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
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分税制改革旨在强化税收征管,堵塞财政收入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具体内容一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
根据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
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简述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的主要内容一、引言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的分配机制。
自198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形成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相对独立、各自承担责任的财政体制。
本文将围绕着分税制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分税制改革的背景1.经济发展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推动经济发展。
2.财政体制不合理:原有的集中式财政体制导致中央和地方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
3.改革开放进程: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了大量新兴产业,需要更多资金投入。
三、分税制改革的意义1.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实行分税制,使得地方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2.加强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责任,使其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
3.提高财政效率:通过实行分税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负责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提高了财政效率。
四、分税制的主要内容1.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负责不同的税种。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而地方政府则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等。
2.收入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各自所得到的税收。
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规定,目前为75%给地方,25%给中央。
3.支出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管理自己所得到的财政支出。
中央主要用于国防、外交等领域,而地方则用于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领域。
4.转移支付:为了保障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央会通过向这些地区提供资金来实现转移支付。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村经济和改善民生。
五、分税制改革取得的成就1.促进了经济发展:通过实行分税制,使得地方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建设,推动了经济发展。
2.加强了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责任,使其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
3.提高了财政效率:通过实行分税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负责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提高了财政效率。
六、分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1.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矛盾:由于中央和地方在税收收入分配上存在利益矛盾,导致部分地区对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不满意。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一环。
在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下,中国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
特别是在1994年之后,中国全面推行了分税制改革,这对于国家财政体系的完善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历史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分税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
一、分税制改革的历史起源中国早在1950年代初期就有了分税制的雏形,当时实行的是中央统一规定税收数额,地方自行征收管理的制度,这种“心中有数、手中掌握”的管理方式,虽然在当时给予了地方一定的税收收入,但是也给了地方自由支配财政收入的权力,导致财政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和国家财政管理不得力。
1958年至1961年,我国实行的是中央财政包干制,中央政府负责国家的重大工程和支援国防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则负责人民的生产和生活。
但由于当时政策的变动和经济的发展不平衡,使得财政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失衡。
二、分税制改革的进程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国家对于税收制度也进行了多次的调整和改革。
1980年,国家相继颁布了《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税收的范围和征收对象,并对税收征管等方面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这样的税收制度还是存在多种问题,导致税收的逃避和征收制度的不完善。
1994年,中国正式开始实行了分税制改革。
这样的改革将税收范围和之前相比更加的明确,地方税利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分税制改革的推行,为国家的财政体系和税收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并且在2000年以来,分税制改革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升级,目前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已经较为完善,为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分税制改革的影响中国分税制改革以来,对于国家财政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分税制改革使得国家财政体制更加清晰,规范了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和职责,使得财政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分配。
分税制改革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加充足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得以更好的承担基层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出。
分税制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增长的 原因。另一方面, 我国要增大教育支出, 需要在加快GDP 增长 的同 时还要增加财政收人, 比如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制度, 把大量游离 在预算外的政府收人纳人预算成为财政收人。这样, 才能有效的解决
增加政府教育投人的问题。
D u rb in - W at s on st et
0 .000842
0 .0 0 457 4
13 .6 547 6
25 .6 615 9
0 .00 00
0 .00 00
0 .117 36 9
0 .9 99 29 2 0 .9 9 9 17 4 3 1.4 1 88 8 1 18 4 5 .7 5 -7 1 .3 2 16 4
846 9.803
0 .0 00 000
Prob(F-statistic)
F 统计量检验的概率为0.667040 , 对数似然比统计量检验的概 率为0.607325 大于5%, 接受原假设。 且AIC 和SC 均比剔除前小。
相性 关。
由图可以看出, 残差没有表现出规律性变化, 故残差序列不存在
所以 方程最终为y=(- 1.914373)+ 0.011495x1+0.11 7369x2
的影响要大于 GDP 的影响。这就解释了我国教育支出不随 GDP 同步
由图知, 残差分布随机, 无明显规律, 不存在异方差。 (2)怀特检验法
检验的零假设是残差不存在异方差性。
White Heteroskedast icityTest:
F - stat s ti c i 3 .5 56 9 2 4
9 .9 59 79 4
V ar i able
C o ef i d er3 f - 1 .9 14 3 7 3 0 .0 11 49 5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作者:梁雪飞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2年第24期摘要:财政分税管理制度本身是国家依法确定的与地方政府间的一种财政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现行法律和财政制度。
自1994年1月1日起,中央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规模大的经济特区进行了财政分税管理制度和地方财政分配体制的综合改革,要求按照不同的财政税种关系来准确实现“三分”,即财政分权、分税、分管。
通过研究发现,分税制改革对中央、地方、央地关系三方面存在影响,即分税制改革下的中央政府出现了税收大量增长、国家财政显著提高的现象;地方政府出现了债务风险扩大、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税收偏好变化、财政权变化、基础设施投资偏好、乡镇政府的财政投资变化等现象。
另外,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的划分也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央地关系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24-0104-03一、分税制改革下的中央政府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以税收收入占GDP比重衡量的宏观税负水平自1996年起持续上升,目前维持在18.8%左右的水平上。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的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难以用一般的经济规律来解释,因为这一时期中国不存在因为重大历史事件而引致政府支出需求激增的现象,也没有发生以增税为主要目的的重大税制改革。
因此,学术界把中国式划分税制中普遍存在的税收收入长期大于GDP增长的情况称为“中国税收增长之谜”。
1994年的财政分税收入制度改革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作为国家主导、以中央集权性具体财政收入改革为主要突出特点的一项具体财政收入制度改革设计。
中央政府在决定实施国家税收征管中,通过厘清各自与其分属的税种、各个纳税收入、各个征管机构之间的征管关系,规范、集中了对国家税收的征管立法权、确定了各项重要税款的税收优惠适用权。
2012年正式启动的“营改增”制度改革则进一步把原免征营业税的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征管制度范围全部重新划归入新的企业国税征管体制之下。
分税制的作用
分税制的作用现在看来,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中的关键一步。
如果没有这次税制改革,中国的改革进程很可能要困难得多,中途失败也有可能。
但94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分税制改革受到很多批评。
主要的批评意见是认为分税制强化了中央财力,弱化了地方财力,让中央的权力做大,不符合地方自治原则。
确实,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有了明显改善,彻底扭转了税制改革前中央财政长期紧张的局面。
并且,随着后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央财政连年加速增长。
中央政府每年征收的税款超过十万亿元。
现在的中国中央政府堪称“史上最富裕的”中央政府。
分税制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取消了各省封闭市场的必要性。
分税制以前,为本省企业保留市场,直接关系到各省政府的财政收入。
在此扭曲激励之下,各省出台了大量以邻为壑的分割、封闭市场政策。
上海桑塔纳不能在武汉市场销售,富康当然也不能进入上海市场;各省都有自己的啤酒企业,严禁外省啤酒进入本省市场;各省纷纷建立自己的电视机厂、冰箱厂,并垄断本省市场……类似的新闻经常见诸于报端。
这些趋势如果持续下去,中国统一的大市场就将胎死腹中。
到那时,中国即使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大国,却根本没有大市场的优势。
分税制改革以后,这种局面被改变,中央和各省的发展激励一致了。
分税制下,共同把蛋糕做大才符合各方的最大利益。
从那以后,分割市场的政策逐渐消失,中国的统一大市场形成并巩固下来。
这种大市场之稳固,以至于今天人们往往对全国统一市场习以为常,认为理所当然。
身处杭州的淘宝,在全国做生意毫无障碍。
这可不是自然而然的结果。
很多人可能都没有注意,腾讯的总部在深圳。
在大家的印象里,腾讯是个中国公司,而不是深圳公司。
各地众多的啤酒厂先后被几个巨头兼并重组,地方政府基本没有干涉。
几大汽车制造商,拼的是产品品质和营销渠道,再也没有听说各省规定只能买本省汽车的规定。
众多的创业者都以占据全国市场为目标。
他们基本无需考虑地方封锁、市场分割的风险。
除此之外,分税制的另一重要内容是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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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对中国央地关系的影响及展望
摘要:央地关系是中国改革的一个重要维度,也是中国高速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建国以来我国的央地关系经历了中央集权、适当下放权力、过度集权等的不断的调整来探索适合中国当下的央地关系局面,由此也造成了中国央地关系"一统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恶性循环。
纵观分税制,它从1994年提出实行到现在历经二十多年并没有被历史抛弃,而是不断改革来调整央地关系,所以分析分税制对中国央地关系的影响对中国后续的改革发展是有一定意义的。
关键词:分税制;影响;展望;央地关系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严重危机,出现"弱中央"的央地关系状态。
1994年分税制的实行是为了改变"强地方弱中央"的央地关系的局面,分税制和央地关系是有密切联系的。
分税制反映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也就是央地关系问题。
央地关系主要研究的是央地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军事关系,相对应的政治关系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经济关系则对应财政权。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权力的分配上,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又是中国式的分权改革,作为制度安排,分税制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关系。
一、分税制对中国央地关系的影响
分税制改革的二十多年,中国的政治体制也不断改革,央地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分税制也是适应时代的变更和背景的变化而不断改革,既然是有改革那必然分税制也不尽然是完美的,只有充分分析分税制对央地关系两方面的影响,才能更好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分税制的完善,最终使得中国的央地关系能达到合理平衡的局面。
分权、分税和分管,这三点都是基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上提出,而分税制也是通过这三点来作用于央地关系的调整。
(1)分权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济关系首先就体现在财政上,在分税制实行之前的财政包干的政治体制下,地方利益随着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分权而逐渐形成,地方在征收税收的过程中只需要按比例上交中央一部分其他则完全属于地方,中央财政渐渐吃紧,对地方的掌控能力也越来越弱,这就要求对事权和财权进行再划分,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
的关系,让中央政府在二者关系中再占据主导地位。
从反面而言,分税制的分权代表着中国的央地关系集权和分权的探索过程,前期的地方分权架空了中央的权力不利于政治发展的稳定因素,分税制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进行合理划分来实现地方分权和中央集权的调和,但在当时事权、财权划分并不明确的基础上所实行的分税制并没有达到理想效果。
事实也证明,实施分税制以来,中央事权经常下移地方,财力层层却上移,基层政权承担了与其财力不相匹配的事权。
解决央地关系矛盾的本质应该要落脚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的明确划分上。
(2)分税
就分税而言,受税权划分的制约,全国范围内的税收并没有完全按照税种的性质确定,出现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三种税收,分税并不彻底。
我国税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税收立法权长期缺位,没有因分税制的实施而作相应的立法体制调整。
宪法给予地方一定的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的权力,但是由于可操作性的细则没有出台,所以地方的税收立法基本处于虚置状态,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就没办法就本地区的实际增加税种,同时由于国家中央与地方的税种划分并不明确,导致地方的财政赤字严重且地方乱立名目收税,不利于中央的统一领导。
(3)分管
分管是要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管理界限更加清晰明确化,混乱的管理最终只能导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都处于混乱状态。
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则是为了把分管落到实处,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和硬化各级预算约束,这样的举措并不是让地方脱离中央,而其实质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使得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变过去单一的"地强央弱"或是"央强地弱"的状态,更加合理的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管也还有不完善之处,这对央地关系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分税制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实施由于缺乏法律规范以及支付结构不合理,导致改革后各地区间的财政差距越来越大,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不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以及地方的健康发展。
分管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更好的解决,经济权力的分配和经济事务的管理在中央和地方还需要不断的进行调整。
二、展望
分税制的实行过程当中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也在不断的推进,对央地关系的正确路径的选择应该有新的认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也应该更加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1)实现央地关系的法治化
分税制的实行更加要求央地关系的法治化,以法律为依据才有客观的标准,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央地关系的法治化的推进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职责要用法律加以明确规定。
法律的制定是法治化的前提,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更加需要利用法律来加以细化,使得事权、财权在分配过程中有法可依。
2、出台税种划分的具体法律依据,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
中央可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给地方且自身处于监督位置,让地方根据实际合理建立税种。
其次中央和地方的税种划分需要出台更为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之后尽可能确保中央和地方税收的杂糅。
(2)科学划分权责,中央和地方权责统一
尽管在法律上中央和地方是隶属关系,但其在各自的领域当中有不同的权力和责任,科学合理的划分分税制下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责任也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
就单独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而言要做到科学合理的划分事权、财权就要注重事权、财权的分离,财权可脱离政府专门由财政部门掌管,这样可以将财务分配的权力和办实事的职责分离开来。
权力和职责的划分主关键是正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职能,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行中央与地方权责的细分。
2、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划分中央政和地方政府的权责。
中央政府原则上应当负责覆盖全国范围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公共产品的供给。
二者应当重点关注各自辖区内居民的实际需求,强化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严格划分中央
与地方公共服务职责。
(3)找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平衡点
行政性分权基础上对央地关系的探索关注中央权力的下放或是集权的问题,在这样单一的权力下放或者回收的轮回中,地方会产生缺乏积极性以及过度使用权力的问题,分税制则是从经济手段入手对央地关系进行新的探索。
地方利益不能单方面的进行遏制,分税制的改革也必须处于中央的宏观控制之下,中央通过合理科学的方式进行财政的分配。
找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平衡点须要完善分税制,实现央地关系的法治化以及权责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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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紧跟.浅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