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中国铁路重组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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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重组:横切?还是
竖切?
“一次大尝试、两次突破”,是铁路内部对于近20年改革历程的概括。
“一次大尝试”是指在铁路行业内部实行“大包干”,适应全国经济发展形势
,20世纪80年代初,铁路系统开始进行放权让利的改革,铁道部将在计划、财务
、劳资、物资、人事等方面的权力下放到下属路局,并开始尝试实行全行业的经济责
任大包干。
“两次突破”,一是1986年铁道部在前几年大包干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提出实
行一包五年投入产出,以路建路和以路养路的全路经济承包责任制,在原有的计划经
济的基础上实现了的一次管理体制重大突破,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1992年。二是
1993年开始在铁路系统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
点,到1998年工程、建筑、
工业、物资、通信五大总公司与铁道部签订了资产经营责任书,实施结构性分离,运
输系统先在四个不设分局的铁路局试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第二次推进铁路行业管理体
制的变革。
但是,众所周知,铁路的改革仍停留在推进阶段,目前铁道部仍是一个政企合一
的机构,这显然不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外部环
境和铁路自身的发展需要,加剧了铁路开放运输市场的紧迫性。如何对传统的垄断型
的铁路运营与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一场新的争论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学界展开
了。人们已达成的共识在于:铁路改革必须实现以政资分开为基础的政企分开,建立
铁路现代企业制度。至于采取什么样的重组方案,目前可以说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竖切”: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网运分离”的原则,组建铁道部、铁路线
路总公司和铁路运输总公司。“路”“网”分离,在行业内部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
但也有人提醒说,全国统一的路网公司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新的腐败
1999年6月,北方交通大学教授荣朝和提出,今后铁路行业结构应该是在“
上下分离”(或“网运分离”)的基础上,由若干个大型客货运输公司在全国铁路网
上分别根据实际货流组织客货运营,并在部分线路上形成铁路公司之间一定的竞争态
势。也就是说,除了与路外的其他运输方式竞争,也要引入内部竞争。荣在另外的一
篇题为《论中国铁路行业改革与放松管制的关系》的文章中,又提出,中国铁路改革
不能完全依据国外范围广泛的放松管制的办法,笼统地将改革与行业政策的调整归结
为一个单纯的放松管制问题,而应从铁路与国家的关系、铁路内部行业管理和铁路企
业的组织形式三个不同层面,采取适应市场经济和铁路自身发展需要的管制政策。“
必须针对铁路物品的物性,明确铁路与国家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才能确立国家对铁路
的管制目标,即使其商业化经营的同时对其所承担的公益性服务适当进行补贴。”“
关于铁路内部行业管理的问题,铁路运输业是一个下部自然垄断性和上部竞争性合二
为一的产业,因此对铁路下部轨道应针对其自然垄断特性进行管制,而对铁路上部运
输经营则针对竞争特性进行管制。”“中国铁路必须改革现有的企业体制,重新构建
符合效率要求的产权结构和运输企业的规模”。这里讲的“下部”既是指铁路线路,
“上部”指铁路运营。按照他的观点,作为铁路改革主导者的铁道部在放松管制的改
革中要对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网”和具有竞争特性的“运”实行不同层面的改革方
案。
铁道部于1999年下半年制定了一个铁路改革的10年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网运分离”的原则,组建铁道部、铁
路线路总公司(下部控股公司)和铁路运输总公司(上部控股公司),大致步骤是:
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客运与货、网分离,以全国现有的14个铁路局为基础,组建
客运公司;再用3年左右时间,组建货运公司;最后三年是在客货运公司全部重组到
位的情况下,组建统一的国家铁路路网公司。
由于“竖切”将“路”和“网”分离,在行业内部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而得
到了部分专家的认可。他们认为,网运分离后,每一个专业运输公司都是线路公司的
客户,与线路公司的经济关系都是相同的。无论是属地运输公司还是外地运输公司,
都应该按照规范的标准向线路公司支付使用费和服务费,线路公司与属地运输公司并
无特殊的经济关系,因而对每个使用线路的运输公司当然应持公平的态度。这样,各
运输公司都可在各个发送所在地设立窗口,通过不同的服务方式争取自己的乘客和货
主,进行公平竞争。与此同时,也实现了铁路建设和铁路运营职能的分开,网运分离
后,铁路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线路由线路公司承担,专业运输公司只考虑运输经
营效益,而不考虑建设投资效益。线路公司可根据不同线路的繁忙程度、限制口通过
能力、线路使用的经济效益来考虑建设项目的选择,从而保证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尽
可能地缩短投资回报期。国家级线路公司还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方针的要求和
地区差距,对不同经济区域的线路使用有差别的使用费率。属于国家政治、军事、国
土开发性建设项目,应由国家投资公司或中国铁路投资公司投资,建成的线路无偿交
给线路公司运营。因线路利用率过低造成的亏损,应由国家财政对线路公司进行补贴
。
尽管人们对“网运分离”方案说了一大堆好话,但持反对意见的也大有人在。据
说,国务院内部对此方案亦存在分歧,有人对此持保留态度。认为全国统一的路网公
司权力过于集中,会滋生新的腐败。目前在中国的唯一一家欧资投资银行瑞银华宝则
认为,实行网运分离是有先决条件的。当初欧洲实行网运分离的时候,铁路的基础建
设已经完成,政府的监管体制也较为完善,而中国暂时还不具备这些条件。进而言,
如果不把路网公司市场化,运输公司的市场化也很难实现。因为铁路运输对于路网的
依赖是唯一的,如果对于线路的使用、时刻的安排都由非市场化的机构承担,“被掐
住了脖子”的运输企业便会把争取市场的努力转向争取网路公司的支持。另一层担忧
是,如果铁路的确具有自然垄断性,一旦统一的路网公司成型,很难想象这个行业巨
无霸还能找到竞争对手。
“横切”:按“网运合一”原则由铁道部相关部门分离并组建国家铁路总公司或
国家铁路控股公司,以产权为纽带组建铁路运输集团公司、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及各专
业性总公司。“网”“运”合一由铁路自然垄断特性决定,需要实行公共控制。简单
地说,“横切”就是按区域或线路组建若干个铁路公司或干线公司,目前日本和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