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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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五)送达和执行
2、行政处罚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标准执行;
3、行政处罚决定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并准确;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及印章;
(3)物证提取有具体时间、地点、名称、 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等记载文书;登 记保存有审批表、通知书、物品清单、解 除移交文书等;
(4)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规范。
调查取证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1)笔录字体整齐规范,避免整体空格; (2)询问要抓住违法事实、讲究询问策略、
(4)有被调查(检查、询问)人员签名 (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 字);
(5)笔录中涂改之处有被调查(检查、询 问)人的手印、盖章或签名。
3、证据收集、保存
(1)书证真实,有确认签字或相关说明, 并注明时间和出处;涂改处有手印;
(2)音像视听资料应注明制作方法、时间、 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归档的录音带、录像 带、影片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上注明当 事人的姓名、案由、案号、承办单位、录 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并按形成顺 序,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二)调查取证
1、调查人员 (1)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不少于两人; (2)执法人员每次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出
示证件记载;
(3)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号记载; (4)执法人员每次进行调查或者进行检查
时的笔录签名。
2、调查笔录
(1)有时间(日期);
(2)有具体地点;
(3)有被调查(检查、询问)人的基本情 况;
听证权(期限3天); (4)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有原因或明示记
录; 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有书面记录; (5)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6)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
应注意问题:
(1)建议:听证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 (2)听证条件: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三)处罚依据正确。即对作为行政处罚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正 确、完整。
(四)程序合法。即符合《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先调查取证后决 定处罚;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 务;较重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 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符 合其他法定程序等。
四、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及步骤
询问内容与违法事实应具有关联性、避免 答非所问,导致笔录无法佐证违法事实, 导致事实不清。
(3)不能将调查笔录作为定案处罚的唯一 依据。
(4)登记保存,要在7天内作出处理决定, 并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5)笔录要完整,要增加对当事人自身情 况的调查,笔录结尾要有这样两句话: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或者补充的吗? 请认真阅读笔录,如果与你所说一致,请
签字,捺手印。 (6)处罚自然人建议增加当事人身份证复
印件; (7)处罚法人及其他组织建议增加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个体工商Fra Baidu bibliotek的法律主体资格应等同自
然人。
4、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应当写出调查报告。 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
(三)合议/集体讨论和预先告 知
1、案件合议是卫生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合 议后给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并明确告知当事人人陈述、申辩、听证权 利;
2、重大案件要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3、预先、事先告知书: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2)主要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 (3)告知陈述权和申辩权(期限一般为3天)
(3) 较大数额罚款二个标准:500、20000。 (4)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
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二日内确定举 行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 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四)审查和决定
1、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后,由行政机关负 责人按照行政处罚批准权限做出行政处罚 决定;
大家下午好!
卫生行政处罚
政府法制办 王廷裕
一、概念
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 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种类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
三:办案基本原则:避免错案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体合法。即被处罚主体确认准确; 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单位)具备行政处罚的 执法主体资格;印章使用符合《行政处罚 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 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 证件。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案件基本 事实与情节认定正确,表述准确;有相关 证据证明。
具体如下:
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权利及应知 事项→陈述与申辩→审议与决定→送达执 行→结案归档
(一)立案
1、案件来源: (1)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3)社会举报的; (4)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
移送的。
2、立案条件
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 七日内立案: (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 (2)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 (3)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 (4)属于本机关管辖。
3、立案审批表/报告其他事项 (1)当事人情况介绍; (2)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何人何时何
地从事了何种违法行为;
(3)涉嫌违法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 条款
(4)承办人意见 (4)负责人批准立案,确定立案时间
注意问题: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 长规定时间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机 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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