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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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进修生的接收、安排、管理等工作分别由医务部、护理部根据
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二、凡来院实习、进修的人员,须经医务部、护理部同意并填写实习、进修
申请表,由选送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到财务科交纳实习费、进修费后,方可予以安排实习或进修。任何科室及个人无权私自接受、安排未履行实习进修手续的人员进修、实习。
三、医务部、护理部应严格掌握实习、进修人员的条件。各科室主任、护士
长负责实习、进修工作,要选派有经验的人员指导实习生、进修生工作。
带教人员应根据实习生、进修生的专业具体情况拟定带教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四、实习、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服从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参加科室和院内的各项活动。不得自行调换实习、进修科目,或随意延长实习、进修时间。实习、进修期间不得安排探亲假。
五、实习、进修人员在实习、进修期间不授予处方权。
六、实习、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
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本人材料一起送交原学校或单位处理。
七、实习、进修人员须写出总结,有所在科室考核、鉴定,医务部、护理部
审核盖章,办妥离院手续。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