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青岛海洋高新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海洋高新区的信息宣传工作,做好重要经济数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工程等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海洋高新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文稿内容信息宣传文稿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撰写:(一)园区开发建设的新成效、新经验、新举措,提炼总结先进典型,提升海洋高新区在黄岛区、青岛市和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与美誉度。
(二)对列入青岛市和黄岛区财政盘子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海洋高新区承担青岛市的实事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工程等,报送签约、开工、竣工、投产情况,内容包含项目简介、预期效益等。
(三)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特别是得到黄岛区和青岛市级以上领导表彰、工作成绩走在同类园区前列的工作。
三、奖励内容(一)在《新黄岛》、《青岛日报》、《大众日报》、《人民日报》等区级以上(含区级)主流新闻媒体、政务网站上发表的有关海洋高新区工作的正面宣传稿件等。
(二)在区、市、省、国家级的内刊、信息(具体为:《今日信息》、《青岛通讯》、《青岛信息》、《工作情况交流》、《党委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山东通讯》、《秘书工作》、《中办通讯》等)上发表的反映海洋高新区发展成绩的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经验文章等。
(三)发表的信息、新闻稿件、调研报告、经验文章等被黄岛区、青岛市或省(部委)、国家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
(四)获得黄岛区级以上(含区级)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四、奖励标准(一)信息宣传被《党委信息工作》、《政务信息》、《今日信息》等区级以上(含区级)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500字以上的奖励6分,500字以下的奖励4分;被《青岛通讯》、《青岛信息》、《工作情况交流》青岛市级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奖励15分;被《山东通讯》、《秘书工作》、《中办通讯》等省级及以上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奖励20分。
局机关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局机关信息工作奖励办法第一篇:局机关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特制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区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州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二、凡所写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州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
三、关于兑现信息、调研奖励的汇总说明:1、所有文稿须与作者岗位业务工作有一定联系;2、与记者合作的作品按同类标准计奖;3、凡内容失真、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发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撰稿人责任;4、一文多发的只按最高标准计奖一次,不重复计奖;5、文章发表后,请作者本人注意留存用稿通知单、稿费通知单、底稿、样刊等物证,每月底上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以便年终兑奖。
6、局(站、所)办公室全年必须完成60篇信息、2篇调研文章后才可按上述标准兑现奖励。
四、此办法即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特制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区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州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二、凡所写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州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
三、关于兑现信息、调研奖励的汇总说明:1、所有文稿须与作者岗位业务工作有一定联系;2、与记者合作的作品按同类标准计奖;3、凡内容失真、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发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撰稿人责任;4、一文多发的只按最高标准计奖一次,不重复计奖;5、文章发表后,请作者本人注意留存用稿通知单、稿费通知单、底稿、样刊等物证,每月底上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以便年终兑奖。
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一、报送政务信息的奖励。
凡被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简报、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信息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凡被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职能部门简报、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综合信息每条奖励供稿人100元人民币,标题信息每条奖励供稿人60元人民币;凡被本局或市直有关部门的简报、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信息奖励供稿人20元人民币。
每条政务信息奖励采取按最高标准一次性奖励的办法实施。
二、宣传报道的奖励。
凡被中央主流新闻(主流新闻媒体系指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500元人民币;凡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和国家级专业报刊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凡被市级媒体和省级专业报刊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100元人民币。
宣传报道稿件包括图片新闻。
凡调研文章被报刊采用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每篇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
三、报送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惩戒。
在政务信息报送、集用和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表规划宣传稿件综合得分排名“未位”的科室、分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并取消评优资格,对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某某思想为指导,聚焦“两统一”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信息统计上报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上报采集工作,每月月底将股室及个人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局内进行书面通报。
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年度信息报送、采用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报送范围(一)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二)各股室日常工作动态、宣传活动(三)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领导关注的重要情况、上级主管部门的约稿等。
(四)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五、报送要求和奖励办法(一)报送要求1.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息,不得重复报送,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必须保证信息报送质量。
(二)奖励办法1.被各级新闻报刊及各级单位简报采用的,国家级报刊如《某某民日报》1000元/篇、省级刊物如《某某日报》500元/篇、市级刊物如《某某日报》200元/篇,县级刊物100元/篇。
注:在《县办通报》、《某某信息》《某某政务信息》等县级刊物奖100元/篇(条),市级比照执行。
各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一律50元/篇(条)。
2.在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发表的,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500元/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300元/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50元/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元/篇;在其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发表的,省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200元/篇,市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100元/篇,县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80元/篇。
3.被国家级新闻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网站、中国网)采用的稿件500元/篇、某某新闻网采用的稿件100元/篇,某某新闻网50元/篇、某某新闻网50元/篇。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一环。
而如何激励宣传工作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为了当前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奖励机制,调动广大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明星案例”奖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中,如果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案例,那么该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就可以获得“明星案例”奖。
这个奖项覆盖的范围包括播报量、播放率、原创报道及其它信息和新闻宣传领域。
获得这个奖项不仅可以让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获得一定的声誉和知名度,而且可以激发他们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方面的创意和创新。
二、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年评选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办法如下:1、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年评选出年度十大优秀宣传工作者,授予奖金、荣誉称号和证书等奖励,并在组织的内网或者公网发布;2、月度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月根据各细分领域(团体或个人)工作效果考核,产生月度优秀宣传工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发布;3、突出贡献奖:根据工作做的突出贡献,授予荣誉称号及奖金。
三、优秀新闻报道奖励新闻报道是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核心,也是衡量宣传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
因此,每年评选优秀新闻报道,以树立起新闻报道的标杆,同时激发创新,促进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
四、优秀宣传创意奖励提供优秀宣传创意,可以获得奖励。
该奖项的目的是鼓励创意和创新,促进传媒工作者采用一种更有创意的方式来宣传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信息。
五、其他奖励为了让宣传工作人员更加积极创新,我们还制定了其他奖励,包括:1、独立报道的奖励:鼓励报道独立、深入、全面,提高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形象;2、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新闻报道或战争进行的奖励:奖励对国家或者地方重大新闻报道以及战争进行有重要原创或参与意义的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
信息和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市委离退局信息和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市老干部工作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老干部工作发展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市直各部门老干处(科)、各县、特区、区委离退局的工作人员,凡是报道有关我市老干部工作内容的通讯报道、新闻照片、音像资料、调研文章及工作信息等稿件,被有关报纸、刊物采用的,均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1、信息调研类:被中组部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动态》和省委老干部局《贵州老干部工作》采用的政务信息和调研稿件,每篇奖励100元;被省委老干部局《贵州老干部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20元;被市委离退局采用的信息,每条稿费10元。
2、新闻报道类:被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稿件,发表在头版头条的,每篇奖励300元,发表在头版其他位置的,每篇奖励200元,发表在二版的,每篇奖励100元,发表在二版视窗和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50元;被《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晚霞》、《晚晴》等省级报刊采用的稿件,发表在头版的,每篇奖励100元,发表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50元;被《六盘水日报》、《六盘水晚报》、等市级报刊采用的稿件,发表在头版的,每篇奖励50元,发表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20元;被《当代六盘水》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3、被新闻媒体和上级业务部门评为优秀通讯员、优秀稿件的,发给当选人与评选单位等额的奖金。
4、对同一篇相同内容的稿件分别被不同新闻媒体采用的,按上述相关媒体对应的最高标准奖励,不再分别给予奖励。
三、奖励方式1、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须持刊载有发表文章及作者署名的报纸和刊物复印件、稿费汇款单、评选证明复印件,在文章发表或宣布当选后10天内到市委离退局办公室登记核实后,由办公室开具“稿件奖励费通知单”并报局领导审批后,交局财务室发放。
2、稿件奖励费一律实行按月结算,年底支付。
3、稿件奖励费应由作者本人签字领取;符合奖励条件的稿件有两名以上作者的,稿件奖励费由第一作者签字领取并视实际工作量酌情合理分配。
宣传信息奖励制度1
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1、信息工作要以准确、迅速、全面、效率为指导原则,通过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转,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相互密切联系的工作系统,全面服务,实事求是,实现信息功能的最优化。
2、将宣传报道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每个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信息任务,每个干部职工要积极撰写稿件,踊跃投稿。
3、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宣传报道稿件的真实性负责,涉及政策性、全局性或重要工作内容的,由中心主要领导签发。
4、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稿费年底一次性奖励兑现。
5、奖励办法:中央级:每篇信息、消息及新闻稿件奖励300元;省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市级:
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县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
6、此制度直接与奖金福利挂钩。
另外,对未完成任务的科室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7、本制度于2013年1月10起执行。
市政办政务信息编发奖惩制度
市政办政务信息编发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办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1、信息采用奖励对被上级政府部门或相关权威媒体采用的政务信息,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被国家级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采用的,每条奖励_____元。
(2)被省级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采用的,每条奖励_____元。
(3)被市级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采用的,每条奖励_____元。
2、优秀信息员评选根据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每年评选出若干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优秀信息员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时效性以及对工作的责任心等方面。
3、团队奖励对于在政务信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或工作小组,给予团队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包括奖金、荣誉证书、优先评优评先等。
二、惩罚制度1、信息迟报、漏报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政务信息,导致信息迟报、漏报,影响工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2、信息失实对报送的政务信息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一定的绩效奖金。
3、敷衍了事对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差、敷衍了事,多次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信息编发要求1、准确性政务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数据来源可靠,不得编造、虚构。
2、时效性重要政务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的_____小时内及时报送,一般政务信息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报送。
3、完整性政务信息应包含事件的背景、经过、结果以及相关的建议和措施等要素,内容完整,条理清晰。
4、保密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
四、考核机制1、定期通报每月对各科室、各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2、纳入绩效考核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加分,对表现不佳的给予扣分。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大全)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大全)第一篇: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大全)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
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
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XX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
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
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
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
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
新闻信息奖励办法
XX县委XXX新闻信息奖励办法第一条为更好的宣传我县政法工作,宣扬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强XXX信息上报工作,充分调动全X工作人员编写新闻信息的积极性,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X工作人员所撰写的宣传我县在XX宣传、XXXXXX、XXXX、XXXX及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举措、创新思路、意见、建议等新闻信息和文章,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获得奖励。
第三条奖励工作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采用级别,在表彰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条信息报送要求:(一)要认真采编信息、撰写调研文章,积极主动地向X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调研文章。
(二)新闻信息和调研文章报道以正面报道为主,要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紧急信息、重要信息和负面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报送,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三)撰写调研文章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研究解决XXXX、XXXX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每名干部每月要报送XX类工作信息2篇以上。
(五)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拟写好的稿件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初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X主要领导确定信息的最终审核。
文稿经审核后,由X办公室通过相关渠道向上级报送。
X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报送台帐制度,每报送和采用一条信息,要明确专人详细登记并列明奖励金额,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进行通报。
第五条对信息工作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一)业务调研文章被中央XXX(国家级内部刊物)、省XXX(省级内部刊物)、县党政网站(县级)采用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300元。
(二)信息、简讯被中央XXX(或中央新闻媒体)、省XXX(省级网站或海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动态)、县政府网站采用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三)信息、简讯被全国性各类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省级各类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县各类简报采用宣传的,每篇奖励100元。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各股室、局属各有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XX思想为指导,聚焦“两统一”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信息统计上报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上报采集工作,每月月底将股室及个人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局内进行书面通报。
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年度信息报送、采用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报送范围(一)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二)各股室日常工作动态、宣传活动(三)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领导关注的重要情况、上级主管部门的约稿等。
(四)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五、报送要求和奖励办法(一)报送要求 1.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息,不得重复报送,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必须保证信息报送质量。
(二)奖励办法 1.被各级新闻报刊及各级单位简报采用的,国家级报刊如《XX民日报》1000元/篇、省级刊物如《XX日报》500元/篇、市级刊物如《XX日报》200元/篇,县级刊物100元/篇。
注:在《县办通报》、《XX信息》《XX政务信息》等县级刊物奖100元/篇(条),市级比照执行。
各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一律50元/篇(条)。
2.在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发表的,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500元/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300元/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50元/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元/篇;在其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发表的,省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200元/篇,市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100元/篇,县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80元/篇。
3.被国家级新闻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网站、中国网)采用的稿件500元/篇、XX 新闻网采用的稿件100元/篇,XX新闻网50元/篇、XX新闻网50元/篇。
信息报送奖惩制度_信息报送奖惩制度范本
信息报送奖惩制度_信息报送奖惩制度范本信息报送奖惩制度篇1为加大我部宣传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更好地反映我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经研究,特制定县委宣传部信息工作奖励制度,具体如下:一、信息内容(一)省、市、县领导视察调研工作活动情况,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和各基层组织的活动情况。
(二)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各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各类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情况。
(四)各类新闻信息。
(五)舆情信息,网络评论__。
(六)其他需报送的重要信息。
二、保底工作任务(一)部领导( )不设信息任务,按撰写情况核奖。
(二)办公室( )每名同志每月报送工作信息、舆情信息总计3篇,不设报刊任务、调研任务和信息编发任务,超额部分纳入奖励范畴。
(三)理论科( )每名同志每月报送工作信息、舆情信息计3条,编发《重要成果专报》1期,编发《理论社科信息》1期,不设报刊任务,超额部分纳入奖励范畴。
(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科( )每名同志每月报送工作信息、舆情信息总计3条,编发《精神文明信息》1期,不设报刊任务和调研任务,超额部分纳入奖励范畴。
(五)新闻科( )每名同志每月报送工作信息、舆情信息总计3条,编发《宣传》3期,市级以上报刊上稿3条,不设调研任务,超额部分纳入奖励范畴。
(六)驾驶员( )不设信息任务,按撰写情况核奖。
(七)全体干部职工全年撰写调研__或调研材料1篇, 超过部分纳入奖励范畴。
三、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奖励办法(一)信息编发稿酬。
单独编发报送市委宣传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信息,新闻信息,舆情信息,网评__ 元/条。
(二)信息上稿稿酬。
在中央、省、市级报纸、刊物和门户采用的信息标准为,市级采用元/篇,省级采用元/篇,国家级采用元/篇。
(三)调研__稿酬。
调研__或调研材料撰写编发100元/篇;县级采用200元/篇,市级采用300元/篇,省级采用500元/篇,国家级采用1000元/篇。
XXX新闻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2
关于印发XX新闻信息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各科室,各垂直站所,各村:现将《XX新闻信息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XX新闻信息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各单位每月工作信息和新闻信息任务分解表XX20XX年X月X日附件1XX新闻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XX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提高XX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本办法只适用于我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各村、各垂直站所及个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求是》、《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农村版》等上三级媒体、《汝州工作信息》、《政府工作快报》、《今日汝州》、《汝州大事月报》、《风穴工作简报》、人民网、新华网、中经网、中广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网、中新网、大河网、汝州新闻网上发表的关于XX各项工作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XX改革发展新成绩、新作法、新经验和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等方面的消息、通讯、调研报告和图片等正面的新闻信息稿件。
二、奖励标准1、县市级:在市委《工作信息》、市政府《工作快报》、《大事月报》发表的信息,每篇给予作者30元奖励。
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每篇给予作者100元奖励。
在上报的《XX工作简报》发表的信息,每篇给予作者30元奖励。
2、省级: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XX日报》、《XX日报农村版》等省级主流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给予作者500元奖励;被省级非主流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给予作者300元奖励;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每篇给予作者1000元奖励。
3、国家级: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求是》等国家级主流报刊采用的新闻信息,每篇给予作者1000元奖励。
街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街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街干部职工投身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街道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街道干部职工、村(社区)信息员在区级(含区级)主流以上媒体正面宣传街道的文字、图片等原创新闻稿件的,均适用本办法。
二、奖励标准(一)党办、政办信息1、《信息》、《政务要情》采用,每篇奖励200元;《信息》、《政讯》采用,每篇奖励150元。
2、被区级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200元,区领导批示的增加奖励100元;被市级以上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300元,市领导批示的增加奖励200元。
(二)党报党刊1、省级以上主要媒体采用每篇奖励300元。
2、市级以上媒体头版采用每篇奖励150元,其它版面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三)网络媒体1、省级网络媒体转载采用,每篇奖励200元。
2、市级网络媒体(包括先锋网、文明网、政务公开网、政法网、人大网、人口计生网、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地方版块等)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3、区级网络媒体(包括区政务公开网、先锋网、文明网、政法网、人口计生网等)采用,每篇奖励50元,其中,区政务公开网所采用信息必须为区信息办审核通过。
三、有关要求及奖励兑现1、党报党刊、和网络媒体稿件采用情况,由撰稿人向街道宣传部门提供稿件采用证明材料。
党办、政办信息稿件由撰稿人将材料交党政办信息员统一上报,由党政办信息员负责统计并申报奖励兑现。
2、多家媒体转载的以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两人以上署名的稿件,不重复计奖。
3、街道、村(社区)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其他干部职工每月上报稿件不少于1条;各分管领导每项分管工作(以31项村级考核内容为准)每月报送党办、政办信息不少于1条。
4、奖励兑现每半年统一核计,由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汇总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5、本办法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
宣传信息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一、奖励范围及标准第一类:中央级重要媒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奖励标准:报纸头版头条(含报眼)和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奖励2000元;报纸头版其他位置,广播电台“新闻联播”头条、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以外的其他位置(时段)每条奖励1000元。
第二类:全国主流网站: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华网、中国文明网中“新闻”采用的信息奖励500元。
第三类:山东省重要媒体:《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等。
奖励标准:报纸头版头条(含报眼)或电视台头条奖励1000元;报纸头版其他位置、广播电台“新闻联播”头条、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以外的其他位置奖励500元第四类:山东省主流媒体:《齐鲁晚报》等。
奖励标准:报纸头版头条(含报眼)奖励500元;头版其他位置奖励300元;头版以外其他位置奖励100元。
第五类:山东省主流网站:山东省人民政府网、新华网山东频道、人民网山东视窗、山东热线等。
“新闻”头条每条奖励500元,其他位置奖励100元。
第六类:济南市重要媒体:《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济南人民广播电台等。
奖励标准:报纸头版头条(含报眼)或电视台头条奖励300元;报纸头版其他位置或广播电台“新闻联播”头条奖励200元;其他位置(时段)奖励100元。
第七类:济南市主流网站:济南市人民政府网、济南新闻网、济南文明网等。
每条奖励金额为50元(不分具体位置和时段)。
第十类:中心简报、网站,每刊登一条奖励10元。
二、作品题材内容正面宣传和反映中心创先争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及介绍中心工作的消息、通讯、新闻特写、新闻图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及广播电视等均适用本奖励办法。
三、宣传稿件赋分标准:(1)在中心外网上刊发稿件,每件计2分;(2)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刊发稿件,每件计10分;(3)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刊发稿件,每件计30分;(4)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刊发稿件,每件计60分;(5)较有影响的理论性文章可在相应分值上酌情加分;(6)同一稿件多处发稿,只记最高分。
XX镇信息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XX镇宣传信息奖励办法为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报道质量,现制定XX 镇宣传信息奖励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XX镇党政机关干部、镇直单位工作人员。
二、奖励要求本办法所称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要求:1、反映XX镇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工作的正面宣传信息。
2、反映XX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建设的正面信息。
3、在镇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并署名(或单位名称)。
三、媒体范围1、报纸类: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业务部门所办的公开发行报纸。
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XX日报、XX晚报、XX日报等。
2、刊物类: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业务部门所办的刊物和简报。
如:求是、新华每日电讯、XX、XX信息、XX信息、XX农业信息等。
3、网络类:包括各级政府所办的政务信息网、各级政府业务部门所办业务网站、党报党刊所办的新闻类网站、各级电视台所办的新闻网站和全国全省知名的新闻综合网站。
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搜狐、中安新闻网、XX网、XX新闻网、XX政务信息网等。
四、奖励标准(一)报纸类。
在国家、省、市、县级报纸头版上发表的新闻作品,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50元的奖金,在头版上发表的和被省、市、县领导批示的给予双倍奖励。
(二)刊物类。
在中央、省、市、县级刊物简报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每条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50元的奖金,业务部门的刊物简报按其级别降一级奖励。
(三)网络类。
在全国知名网站及省级新闻网站(XX省先锋网)每篇奖励80元;在省级部门网站和XX新闻网(XX市先锋网)每篇奖励50元;在市级政府部门网站(XX县先锋网)每篇奖励30元,县级部门网站每篇20元,镇级公众号每篇5元。
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知名的由民间单位所办的新闻类网站按同级政府业务部门的网络级别进行奖励。
(四)好人推送。
每月完成5条以上者按3元每条进行奖励,每月未完成5条的当月推送不计内奖励。
五、奖励发放1、奖励采取个人申报的原则发放。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疾控中心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宣传报道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可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政府形象。
开展疾控工作宣传报道,意在展示疾控工作基本内涵,目的在于促进疾控事业进步发展。
为了增强对外的宣传意识,营造人人写稿、个个投稿的良好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我中心采取以奖励为主的原则鼓励全体职工多写稿、广投稿,为疾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迈上新台阶添砖加瓦。
一、奖惩标准设宣传报道奖励经费,凡对疾控工作做出正面宣传报道的,我中心将根据见报的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每篇奖作者300元(含报、刊、台、网,以下同)、省部级每篇奖作者200元、地市级(含局级)每篇奖作者100元、县级(含自办的刊物)每篇奖作者50元。
2、各科室没有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指标,年终经核实后报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扣除科室负责人100元。
3、刊稿等级确定,以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的报刊等级为准。
二、任务指标的分解项目全年应见报、见刊、见网、见台合计分。
具体见分解表。
三、兑现办法各科室要做好发稿统计工作,我中心于年兑现奖励。
发稿者领取奖金时需剪贴发稿原件、稿件刊登的下载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综合办公室建立宣传报道工作台帐)为凭据,由综合科办公室填写发稿奖励通知单(通知单附后),报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领取奖金。
四、具体要求1、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建立宣传报道党政领导共管、各科室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强化沟通。
积极支持中心所有职工写稿、发稿。
4、提高刊稿率,严防出现负面报道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利影响。
5、严格把关,建立稿件审核制度。
宣传报道人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绝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防止不实报道的发生。
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宣传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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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宣传奖励实施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宣传奖励实施办法
为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中心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列入考核的新闻信息稿件必须是中心工作人员撰写,内容与中心工作有关,并在媒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或围绕中心工作撰写的调研论文、理论探讨文章,体裁不限。
窗口部门单位简报或网站刊载的稿件不列入中心考核。
二、奖励办法
新闻信息稿件和专题文章按刊载的媒体层次和媒体性质予以奖励(见附表)。
署单位名称的调研文章,个人奖励由办公室按一定比例分配到主要执笔人员和参与人员。
稿件署名一人以上的,个人奖励按署名人数平均分摊。
鼓励撰写调研文章,对中心发展有借鉴或促进作用的调研文章,或被上级领导批示、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经主任会议研究予以奖励。
宣传报道奖励制度
宣传报道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调研工作,全面促进我站治超工作的开展,树立我站新形象。
经决定,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鼓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踊跃写稿、投稿,正面宣传我站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新突破以及搞好本站各项工作的信息调研。
二、宣传报道工作主要由政办股负责,对凡在各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的稿件,给予投稿人适当的稿酬奖励。
三、稿酬奖标准:
(一)刊登在国家级报刊(如《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交通报》、《中国公路》)等稿件,每篇奖500元。
(二)刊登在省级报刊(如《湖南日报》、《湖南工作》、《湖南交通》、《湖南公路》、《湖南公路简报》)等稿件,每篇奖300元。
(三)刊登在市级报刊(如《邵阳日报》、《邵阳工作》、《邵阳新闻在线》、《邵阳晚报》)等稿件,每篇奖200元。
(四)凡在《邵阳公路》、《邵阳交通》等发表的稿件,每篇奖100元,洞口报及洞口广播电视台发表的稿件,每篇奖40元。
(五)在以上报刊上发表的简讯,实行减半奖励。
(六)凡在报刊头版头条刊登的,给予国家级每篇每人2000元、省级每篇每人1500元、市级每篇每人1000元的奖励。
四、奖励依据:以稿费通知单或报刊原始件为依据进行奖励。
年底由政办股抄册报站领导审核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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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XXXXXX良好社会形象,促进XXXXXX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要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业务规定、流程调整情况;各类检查、总结报告;通知公告等。
二、报送标准
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
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
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三、奖励范围
所有稿件必须是宣传我局XXXXXX工作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被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采用的信息以及报纸、刊物、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撰稿人均可受到奖励。
四、奖励标准
国家级:省级:
市级:区级:
五、奖励办法
1、凡被采用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每月发放一次奖金。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有多人署名的只按一篇给予奖励。
3、同一篇稿件或新闻照片被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转载,其奖励计算标准累加计算。
六、投稿要求
信息报送到X局XX室信箱XXXXXX,由XX室报送到相关媒体,信息一般报送至XXX日报,如有其他投稿渠道的,请另外说明。
一般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XX室领导审核;重大的(敏感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长审定。
未经审批自行投稿,如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XXXXXXXXXXXX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