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概论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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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概论1-1:第1章课件

建设法规概论1-1:第1章课件
建设活动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建设的基本活动,建设活动应当遵循的基 本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 全的原则;满足公共健康、社会福祉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依法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原则;建设法律责任正当分担的原则。
1.1.4 建设法律关系 1.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2.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
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 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它包括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是规划、指导、 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2、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自然人
主体 法人 其他组织 物
客体 行为 智力成果
权利 内容
义务
第一节 建设法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
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和承担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
法人
其他组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如:
第1章 建设法律概述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建筑法律概述 第二节 建筑法规的立法 第三节 建设法规执法与守法 第四节 建设法规的司法与监督 第五节 建设法规法律体系
1.1
建筑法律概述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 家机关及其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 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有三方面含义:一是 建设法律关系是建设法规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确立建设法律部门的基础; 二是建设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以强制性规范 为主构成的;三是调整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公民。

建设法规(全套)课件

建设法规(全套)课件

规划实施
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城乡规划 的实施,包括规划许可、规划监督 等。
规划修改
明确了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 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建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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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许可
规定建筑活动必须取得相 应的建筑许可,包括施工 许可和开工报告等。
建筑工程质量
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标 准和规定。
绿色建筑法规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绿色建筑法规。这包括对绿色建筑的 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的要求等。
建设法规与信息化的结合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建设法规需 要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以提高管理 效率和透明度。这包括利用信息技术 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管、信息公示以及 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 准、安置方式等产生的纠纷,讨 论政府和被征收方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
建筑质量案例分析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分析因建筑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工程质 量问题,探讨如何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和责任追溯。
施工过程监管问题
研究因施工过程监管不力导致的建筑 质量问题,提出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的 建议。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
为了简化审批和备案流程,需要推广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方式。这包括利用 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实现 建设项目的在线申报、审批和备案等 功能。
感谢您的观看ຫໍສະໝຸດ THANKS03监督内容
检查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建设法 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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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结果处理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04
建设法规的案例分析

2-建设法规概述-建设法规课件1

2-建设法规概述-建设法规课件1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 行政处罚,在决定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各方利 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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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
(1) 立案 (2) 调查 (3) 处理决定 (4) 行政处罚决定书 (5) 送达 (6)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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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建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1
3)建设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是建设行政处罚必 须遵循的。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 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
(2)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 序和听证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通常所应适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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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行政诉讼的程序及有关规定
(1)建设行政诉讼的程序 建设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 -审理-判决 -执行
(2)起诉期限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 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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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建设法规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
建设法规按其立法权限可分五个层次: 1)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建设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依法制定。 3)建设部门规章 由 建设部制定。 4)地方性建设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
委会制定或由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规模较 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 触。

《建设工程法规课件》课件

《建设工程法规课件》课件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的概念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是指对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和 处理的一系列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各级 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
建设工程法规的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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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
建设工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法 律的基本原则,不得与上位法 相抵触。
公正公平原则
建设工程法规应当体现公正、 公平的原则,保障各方主体的 合法权益。
保障安全原则
建设工程法规应当注重工程建 设活动的安全性,防止工程建 设事故的发生。
促进发展原则
建设工程法规应当有利于工程 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工 程建设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建设工程的环保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门监管
环保部门应对建设工程的 环保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 中的环保问题进行监督和 举报。
企业自查
建设工程相关企业应定期 进行自查,确保各项环保 措施得到落实。
THANK YOU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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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编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投标文件 的递交。
建设工程的开标、评标和定标
80%
开标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当众启封投标文件。

建筑法规概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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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2)建设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 务范围的各项法规。
(3)建设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它相关 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
(4)地方性建设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
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下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
• 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 • 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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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活动和建设行政管 理活动
• 建设活动:是指从事建设 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和拆除等有关活动。
•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线和设
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 建设行政管理活动:是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
客体
参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内容
建设权利与建设义务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 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法律h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 13 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 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主体
法人
非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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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题
• 什么是建筑法规? • 建筑法规的作用是什么? • 建筑法规的调整对象以及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 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建设法规实施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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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简介
1.1 建设法规的概念与特征
1.2 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
1.3 建设法律关系
1.4 建设法规构成与体系

第一章_建筑法规概述PPT课件

第一章_建筑法规概述PPT课件
4
猎人的第四天 第四天,猎人出发到集市上卖了枪,买了本法律书籍开始
学习! 朋友们,一定要懂得法律呀!
5
学习建设法规的意义
综合型人才不仅要懂技术、经济、管理还得具有 法律知识,并能融会贯通应用于工程实践。
建设工程所有环节都涉及到法律问题: •建筑结构设计——设计规范、标准、承担责任等 •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投资造价管理——项目投资融资即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工程融资投资招投标全过程管理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 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 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 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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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如:
关的其他法律。

例如:前者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等,后者有《民法通则》、《合同法》、 《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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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知识
2. 法律与法律规范
法规概念 法律规范简称法规,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
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 法律规范与法律的关系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对人们的行为选择给予何种评价,采取何 种措施或裁决。
举个例子,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的”是假定条件 ;“国家禁止非法杀人”是行为处理,此法条 中省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法律后果,是制裁。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PPT课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PPT课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体系PPT课件
目 录
•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述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施工许可制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与法律责任
0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 述
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 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质量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 负责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 理。

法律法规层级关系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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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上位法与下位法
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 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 触。
特别法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 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 法。
新法与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事项 新旧法规定不一致时,适 用新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要性
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建 设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监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相 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依法承 担刑事责任。
06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 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PPT课件幻灯片课件

建设工程法规PPT课件幻灯片课件
加强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信用体系,对违反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如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实施信用惩戒
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曝光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社会监督
反映相关企业和人员对建设工程法规的了解程度,是评价法规宣传普及效果的重要指标。
情势变更原则
01
变更
02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03
工程质量标准及施工方法的改变
解除
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期限的改变等
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社会监督
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公众和媒体等社会力量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03
02
01
04
CHAPTER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
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施工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建设工程法规PPT课件幻灯片课件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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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导、协调与服务 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2.经济协作关系 u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互利互助的横向
协作关系。一般应以经济合同的形式确定。 3. 民事关系 u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是指因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 单位法人、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认为法律是一种规则,国家创制的规则。如哈特说,法律是 主要规则和将要规则的结合。奇普曼说,法律是法院为了确 定合法权利和义务而定下的规则。商鞅说,法者,国之权衡 也。规则说注重法律的实在性、规定性。
4.社会控制论
一些社会学法学家认为,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手段。如 布莱克说,法律是政府的社会控制。庞德说,法律是一种社 会工程或社会控制工具,从16世纪以来,法律已成为社会控 制的首要工具。社会控制说强调的是法律在社会中的角色、 功能、效应。
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 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建设行政管理活动:是指在建设活动中,由国家权力部门正式 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设业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管理活动。
例如:
安全生产许可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设计质量监督管理 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技术评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登记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4)许可。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 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如不同的企业等级有不同的承包范围。 (5)免除。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 定情况下予以免除。如用炉渣、粉煤灰等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 建筑材料的可享有减、免的优惠等。 (6)确认。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 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并确定其是否存在,是否有效。 (7)计划。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建设业进行计划调节。如基本建设 程序必须执行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8)撤销。 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予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 权力对某些权利能力或法律资格予以撤销或消灭。如没有落实建设投 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停建、缓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坚决取缔等。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二、建设法规调整的对象
行政管理关系
经济协作关系
民事关系
行政管理
国家机关
经济协作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单一主体内部各人员间的民事关系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1.行政管理关系 u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 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4.三种调整对象间的关系
彼此相互联系,有各具自身属性。
பைடு நூலகம்
调整手段
Ⅰ:行政手段 Ⅱ:行政的、经济的、民事手段结合 Ⅲ:民事手段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三、建设法规的特征
1.行政隶属性 行政隶属性是建设法规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建设
法规必然要采取直接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以行 政指令为主的方法调整建设业法律关系。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调整方式包括:
(1)授权。国家通过建设法规范,授予国家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理 权限或具体的权利,对建设业进行监督管理。 (2)命令。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为 的义务,如限期拆迁房屋,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进行建设企业资 质等级鉴定,征纳固定资产投资税,房屋产权登记等。 (3)禁止。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不作 为的义务,即禁止主体某种行为。如严禁利用建设工程发包权索 贿受贿,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
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解释:最高法院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
4.难点:
u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简言之,建设法规就是调整主体在建设相关活动中各种关 系的法律规范统称。 主体:国家、社会机构、公民 建设相关活动:建设活动、建设行政管理活动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建设活动:是指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线路工程、设备 安装工程(统称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及装修 装饰活动。 常指“三建三业”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法的纵向效力: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2.法的横向效力:
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不溯及既往原则
3.法的制订机关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 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国务院各部、委 省、较大市政府
u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国务院决定。
u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 制订机关裁决。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论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
一、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 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国家机关、 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 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两种类型的“法”——法与法律
西文中jus、droit、Recht等词既表示法,又兼 有“权利”、“公平”、“正义”等抽象意义。
Lex等词通常指具体规则。 法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
而法律则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则, 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
法的本质学说
1.自然法学 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 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 2.民族精神论 法律为民族精神的器官 。 3.规范论
建设法规概论
律的词源
据《说文解字》,“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节音律的 工具。法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意味,是普遍的。
《尔雅·释诂》,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 《唐律疏义》:“法亦律业,故谓之为律”。 法律结合在一起使用,则是清末民初由日本移植而来。
西方语言中的法律
拉丁文:Jus lex 法文:droit loi 德文:Recht Gesetz 意大利文:diritto legge 西班牙文:derecho 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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