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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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创作协议范本8篇

委托创作协议范本8篇

委托创作协议范本8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创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创作活动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创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创作、艺术设计、摄影、策划等多种形式的创作活动。

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创作,并保证创作的作品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

二、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方式完成创作任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2. 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乙方有权获得因完成创作任务而应得的报酬。

4.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创作,保证作品的质量、原创性和合法性。

5.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三、创作要求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创作,确保作品的创新性、独特性和实用性。

2. 乙方应按时完成创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 乙方提交的作品应包含所有必要的元素,如文案、图像、设计稿等,以确保作品的完整性。

四、知识产权1. 甲方对乙方完成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

2. 乙方在完成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创意、设计、素材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 乙方应确保创作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报酬与支付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的报酬。

2. 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报酬支付表》。

3. 如甲方对乙方的创作成果满意,经双方协商,可另行支付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2. 如因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则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则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判定规则【原创】文/汐溟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确立了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判定规则: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为了平衡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对其作了细化补充: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由此设定了我国处理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三个基本规则:约定优先、无约定归受托人和保护委托人使用权。

约定优先是指允许委托人与受托人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来约定著作权归属,法律对其意思自治的结果予以肯定、尊重,该规则彰显了委托作品的独特性。

我国实行的是创作产生著作权制度,基于创作事实自动产生著作权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而委托作品却允许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对著作权的归属自由约定,允许非创作者的委托人基于非创作事实而取得著作权。

这属于著作权法基本精神的例外情形。

约定优先的前提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备委托创作合同关系并于其间对著作权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委托创作合同并非意味着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成立的是委托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关系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特定事务,合同的标的是处理特定事务的行为。

而委托创作合同中,受托人严格按照委托人所设定的要求、标准和条件完成特定的工作成果,合同标的是劳动的最终成果。

因此,具备承揽合同的特质,委托创作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的性质。

司法实务中判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通常遵循如下程序:首先,承揽合同关系的成立是适用“约定优先”原则的前提,判断其成立与否通常是司法审查的初始程序。

其次,判断委托创作合同中委托人、受托人如何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尽管在理论界、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极大的争论,但笔者认为,委托创作合同中可以自由约定的对象既包括对著作财产权的约定,也包含对著作人身权的约定,即允许实际创作作品的受托人放弃包括署名权在内一切权利,而仅仅保留获得报酬权。

委托文字作品创作合同5篇

委托文字作品创作合同5篇

委托文字作品创作合同5篇篇1委托文字作品创作合同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就委托甲方为乙方创作文字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文字作品的创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诗歌、小说、剧本、广告文案等各类文学作品。

1.2 文字作品的创作主题、风格、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由甲方提供。

二、创作报酬2.1 甲方应根据文字作品的创作量、质量以及刊载平台等因素支付给乙方合理的创作报酬。

2.2 创作报酬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三、著作权3.1 乙方自文字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作者对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利。

3.2 文字作品创作完成并交付甲方后,乙方将无条件转让作品的署名权、翻译权、出版权、改编权等相关权利于甲方。

四、创作期限4.1 文字作品的创作期限为(具体期限)。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作品创作无法按期完成,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期限。

4.2 超出约定期限且未经甲方同意继续创作的,乙方应按未完成部分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五、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的解除之日起(具体时间)年,解除当天终止。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免责的,应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约定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2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份,甲、乙双方各执(具体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浅谈委托作品的署名权

浅谈委托作品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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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委托作 品的署名权
马立 温馨 青 岛科 技 大 学政 法 学院 南开 大 学经 济 学 院
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 奖励 :… …法
使署 名权 ,而 不意 味 着署 名权 由此转 让 他人 ,作 者仍 可以在 合适 的时 间以合适
的方式提 出积 极行使署 名权的要 求 。
英美法系 中确实有允许通过 合同约定
“ 弃 ”著 作权 人 身权 的 规 定 ,作者 与 放 受 ' 人就 作 品达成协 议 ,受让人 在取 得 止 著作 财产 权后 ,作者将 不主 张相 关的 人 身 权 利 , 即 放 弃 对 有 关 人 身 权利 的 行 使。然而 ,英美法系 中的 “ 弃 ” 放 ( ai ) w ve 概念 与大陆 法 系中的 “ 放弃 ”
以通过合同转让?学术界普遍认可著 作财
委托 作 品的 署名 权是 否 可 以通 过合 同约 定,
立 法上并不 明确 ,在理 论界 有较 大分歧。本
就 会 主动 追究 当事人 的 责任 ,这是 果作 者基 于合 理的理 由 ,允许他 人在 自
当然 , 如 果 作 者 许 可 他 人 署 名 的 行 为 违
名权”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只能享有著作权 , 的其他劝利 。可见 ,著作权法笼统规 定的
可以合同约定归属的著作权 ,实际上至少
是不包括署名权的 。
(b n o ) a a d n 概念 有根本不 同。英美法系 中 的 “ 放弃 ”主 要是根 据 协议 产生 债法 上
的行 为 ,它仅 限于 合 同规 定 的范 围之 内 且 针 对合 同的 当事人 ,在 合同之 外作 者 仍享 有著 作人 身权 。而 大 陆法上 的 “ 放 弃 ” 却 往 往 是 基 于 所 有 权 产 生 的 物 权 , 行为 ,它 具有 绝对性 或称 为对 世性 ,这 种放弃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完全丧失对 权 利 客 体的 支配 ,同时也 完全 丧失 排除 任 意第 三人 对客 体进 行侵 害 的能力 。 故英 美法 系 中对署 名 权 的 “ 放弃 ”,其 效 力 实质上相当于大陆法 系中的消极行使署 名 权 ( 署 名 ) 只 是 “ 弃 ” 是 以 合 不 , 放 同为基础的且作者不能无条件地任意主张 重新 行 使 这 一 权利 。 然 而 , 这 种 “ 放 弃” 与 “ 让 ”还是 有相 当区别 的 ( 转 美 国联邦 著作权法 即有 明文规定署名权不得 转 让 ) 即 使 通 过 合 同 允 许 委 托 人 署 , 名 ,也不 代表 委托 人获 得 了署名 权 。署 名权还 是专 属于 作者 的。 从署 名 权 的功能 和利 益来 看 ,署 名 权 不应 转 让 ,也不宜 转 让 。署名 权的 转 让 削弱 署名 权保护 作者 的功 能 ,更 重 要 的是 会 使署 名权丧 失 识 别性 功能 。 作 品是 作者 心智和 劳动 成果 的结 晶 ,在 作

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三者的区别

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三者的区别

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三者的区别是什么?下面通过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以及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别进行分析三者的著作权权属的区别。

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由于作品的创作者不同,著作权归属当然也不相同。

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单位作为作品创作者享有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因此,一般的与职务有关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公民)享有,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用权,而与科学技术有关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保留了最主要的人身权利——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责任,归单位享有和承担。

可见,职务作品中单位虽然也享有或多或少的权利,但都不是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

所以,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第二点区别在于著作权归属的原则不同。

委托作品和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不同的。

委托作品是指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创作关系通常通过合同确定。

委托作品根据作者与某一个人或法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

委托一方按双方同意的标准支付作者一定的报酬,作者则为此创作某一具体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

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1)委托作品的创作往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愿;职务作品则主要体现作者所在单位的意志,也有的作品体现作者本人的意志。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纯粹因为创作作品而成立,通过委托合同联结;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

(3)委托作品一般由单位以外的人完成;职务作品则由单位的工作人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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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创作的合同注意点

委托创作的合同注意点

委托创作的合同注意点示例1:在撰写委托创作的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主要点:1.明确双方身份和联系信息:合同应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全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以便双方沟通和解决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上对方。

2.详细描述委托内容:合同应详细描述委托创作的具体内容,包括要求求创作者创作的作品类型、主题、风格、数量等。

同时,还应明确是否有任何特殊要求或限制。

3.约定创作时间和交付要求:合同应约定创作开始时间、预期完成时间和最后交付日期。

此外,还可以约定创作者需要履行的其他交付要求,如提供原始稿件、稿件格式、发布授权等。

4.约定创作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创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创作费用可以根据创作任务的复杂程度、创作者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进行商议,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根据进度支付。

5.知识产权和版权归属:合同应明确委托方对创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和版权的归属。

一般情况下,创作者在完成创作后,将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和版权转让给委托方,使委托方完全拥有作品的所有权。

6.保密条款: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确保创作者不得将委托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以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7.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应包含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在违约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同时,合同还应包含争议解决的条款,约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解决或法院解决等。

总之,在撰写委托创作的合同时,要确保合同清晰、具体、公平,并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保障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双方在参与签署合同之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示例2:委托创作的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就创作作品的委托事宜所达成的合同。

在撰写委托创作的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1.明确委托创作的内容和要求: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创作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双方对于创作作品的期望。

作品署名权授权委托书

作品署名权授权委托书

作品署名权授权委托书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授权方全称】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被授权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作品署名权授权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范围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甲方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允许乙方在相关产品、宣传资料、网站、展览等场合使用甲方的作品。

2. 甲方在此授权中仅将其作品署名权授权给乙方使用,其他著作权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仍归甲方所有。

二、授权期限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2. 授权期限届满后,如乙方需继续使用甲方作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授权协议。

三、授权条件1. 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时,应保证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对作品进行篡改、歪曲、误解等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

2. 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时,应注明作品来源,并在可能的范围内注明甲方的署名。

3. 乙方不得将甲方作品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权利义务1. 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使用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授权委托书签订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委托创作合同6篇

委托创作合同6篇

委托创作合同6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创作活动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创作,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设计、内容撰写、图文排版等工作。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一《委托创作事项明细》。

二、创作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创作,确保作品符合甲方的需求和期望。

2. 乙方应保证创作的作品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 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创作任务,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

3. 乙方完成创作并交付作品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如无问题,应支付剩余款项。

4.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四、版权归属1.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的作品版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但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公开。

五、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作品未能按时完成或作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修改或重新创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创作任务,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论委托创作中的著作人身权约定

论委托创作中的著作人身权约定

论委托创作中的著作人身权约定摘要:委托人委托他人进行创作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创作报酬,作为对价,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则可以通过约定归属于委托人。

但是,在双方对著作权的归属进行约定时,著作人身权是否也可以被双方自由约定,这一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都存在着较大争议。

关键词:委托创作;著作权;人身权一、对约定归属的委托作品著作权权利内容的反思委托创作制度,是指受托人(作者)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创作作品,基于此项委托产生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的法律制度。

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 然而,著作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其中包含了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未能明确双方所约定“著作权”的内涵和外延,这样模糊不清的规定极不利于保护版权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预防版权纠纷的发生。

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字面意思理解,很容易将约定归属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认为是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个方面的完整意义上的著作权,从而导致认为委托人和受托人在约定著作财产权的情况下,也可以就著作权人身权的归属进行约定。

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疏忽:(一)忽视了民法对著作权法的规制和影响人身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与财产权大不相同的法律属性。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身权的专属性。

也就是在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与其特定的权利主体分离,即人身权不得让与,也不得放弃。

所谓不得让与,是指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形下,人身权不得被买卖、赠与或者继承;而不得放弃,是因为人身权不仅与权利个体有关,也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

放弃人身权通常会损坏社会成员的利益或者社会的价值体系、观念。

正是这种人身权的专属性特征,决定了权利主体在对其行使处分权时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人身权不是由权利人绝对自由处分的。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
于作者 , 不能 由委托 合 同确定 , 并进 一步 提 出对我 国委托作 品著作 权 归属 的立法建议 。 关键词 i 委托作 品; 者 ; 名权 ; 托人 作 署 委 中图分 类号 :93 4 D2.1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编 号 :6331 (00 0 -070 A 17 -18 2 1 )1 6 -3 0
第一种观点认为, 委托人与作者只能就著作财
产权的归属进行约定。理 由是 : 著作人身权是人身 权的一种, 专属于作者 。 … 第二种观点认 为, 委托人 与作者可 以就发 表 权、 著作财产权的归属进行约定 , 但是署名权、 修改 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归属不可以约定 , 其理 由是 : 发表权既有著作人身权 的性质 , 又有著作财产权性 质, 因此可以转让 。 【 至于另外 三项著作人身权 , 2
( 伊春职业学院, 黑龙江 伊春 130 ) 5 00
摘要: 国《 我 著作权法》 1 第 7条中, 受委托创作的作 品著作权的归属可以由委托人和 受托人通过合 同约定的规定 引发 了很多争论 , 本文通过对著作人身权 中的 四项权利 的分 析, 出委托作品著作权 归属可约定的内容 中不应包含署名权的结论 , 得 即署名权只能归属
第2 4卷第 1 期 2 1 2月 00年
白 城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J un lo ih n r l l g o ra fBac e gNoma Col e e
Vo. 4, . 12 No 1
F b ,0 0 e .2 1
委托 作 品著 作权 归属 问题研 究
钦 国巍
第 l 条是违背委托合 同的一般原理 , 7 使得该合 同 在设计 理念 上就 出现 了非 公平 的现 象 。值 得庆 幸 的是 , 高法 院在 20 最 0 2年 l 0月 1 2日颁布 的《 关于 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 释》 1 第 2条规定 ,按照著作权法第 l “ 7条规定 , 委 托作 品著作 权属 于受 托人 的情形 , 委托人在 约定 的 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 ; 双方没有约定使 用作品范围的, 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 的特定 目的 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 品” 。司法解 释的这一补 充规定与著作权法第 1 条一起 , 7 大致实现了著作 权 合 同在涉及 理念 上基本 公平 。 当然, 在委托作 品没有约定时 , 受托人享有著 作权 , 但并非绝对。20 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的第 l 、4条就特殊情况还设有例外规定。 31 在此不 作详 细论 述 。 其二 , 国《 我 著作权法》 中规定 的著作权不仅 包括人身权 , 而且包括财产权。当委托人和受托人 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享有时, 那么委托人此时是享 有包括人身权在 内的全部著作权呢?还是 只享有 著作 财产权 呢?换句话 说 , 委托双方 能否 约定著作

美术作品授权委托书

美术作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尊敬的XX公司:我,XXX(以下简称“授权方”),是美术作品《XX》(以下简称“作品”)的著作权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享有对该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

为了更好地推广和传播该作品,经过充分协商,我决定授权贵公司作为该作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在授权期限内从事该作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活动。

授权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内,贵公司有权以任何形式、任何载体对该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出租等行为,并有权将该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汇编等再创作。

贵公司在使用该作品时,应当保留我作为著作权人的署名权。

我保证,我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况。

同时,我承诺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该作品授权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

贵公司应当在使用该作品时,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若因贵公司的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损,我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方和贵公司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授权方(签名):____________授权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贵公司(签名):____________贵公司(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特此声明!(注:以上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签订类似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给出版社授权委托书

给出版社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尊敬的XX出版社:我代表本人及本人所管理的财产,特此授权贵出版社在以下条款和条件下,代表我处理与我的作品《XXXX》相关的各项事宜。

一、授权范围1. 出版权:本人授权贵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任何形式、任何载体出版、再版及发行本人的作品《XXXX》。

2. 改编权:本人授权贵出版社将本人的作品《XXXX》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动画、漫画等形式的衍生作品,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行和收益。

3. 翻译权:本人授权贵出版社将本人的作品《XXXX》翻译成任何语言,并在全球范围内出版发行。

4. 授权期限:本授权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五年,除非提前终止或双方另有约定。

二、授权条件1. 贵出版社应保证本人的作品《XXXX》在出版、改编、翻译等过程中,不得篡改、歪曲、删减或增加原著内容,以保持作品的完整性。

2. 贵出版社应在出版、改编、翻译等过程中,尊重本人的署名权,在作品封面、扉页、版权页等显要位置注明本人的姓名。

3. 贵出版社在行使授权权利时,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4. 贵出版社在行使授权权利期间,应将相关收益情况定期告知本人,并在扣除合理费用后,按时支付本人著作权的使用费。

三、终止条件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授权在授权期限届满前,任一方均有权提前终止。

2. 如贵出版社违反本授权书的约定,本人有权立即终止授权。

3. 本授权书在终止后,贵出版社应立即停止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并将已出版、改编、翻译的作品下架。

四、争议解决1. 本授权书签订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接受授权单位(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授权委托书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的区别

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的区别
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的区 别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又叫雇佣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受雇范围内所创 作的作品。对于该类作品的归属,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情形是,大陆法系国家从保护作者利益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场出发, 一般规定,雇佣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作者享有(如法国)。
第二类情形是,英美法系大多数国家及大陆法系个别国家 规定,雇佣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雇主所有。
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 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 品。如单位悬赏征集的厂徽、厂标、厂歌以及为 他人撰写的回忆录等。
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 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 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三类情形是,原东欧国家著作权法规定,职务作品的著 作权原则上归作者所有,但作者所在单位根据法律规定, 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作者的某些权利。
我国的法律对归属问题偏向第三类情形。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所谓工作任务, 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我国著作权法 对职务作品之归属做了明确规定: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单位和作者在如何使用作品 和酬金方面通过协商和订立合同确定,但单位掌握主动权: (1)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 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2)如果作品完成后 的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 同意由第三人以单位使用相同的方式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 不得拒绝。(3)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 内继续使用。 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些特殊的职 务作品主要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 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职务作品。

著作权委托授权书(模板)

著作权委托授权书(模板)

著作权委托授权书
委托方:
被委托方:
xxxxx向社会征集并评选出会歌、会徽及吉祥物,为顺利完成相关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授权委托xxxxxx执行xxxxxx运动会会歌、会徽、吉祥物等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工作。

一、作品具体名称
二、将上述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被委托方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5)复制权;
(6)发行权;
(7)展览权;
(8)表演权;
(9)出租权;
(10)广播权;
(11)信息网络传播权;
(12)放映权;
(13)改编权;
(14)摄制权;
(15 ) 翻译权;
(16)汇编权;
(17)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三、转让区域及转让费用
将上述作品的权利在全世界国家和地区范围内无偿转让给。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应向被委托方提供其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的纸质文稿、电子文稿、作者简介、内容简介、已有封皮封面设计、已有出版物等有形载体。

2、委托方有权确定作品署名方式及著作方式(如著编著、编、等)。

未经委托方同意,被委托方不得修改。

3、未经委托方同意,被委托方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等。

4、根据被委托方需要,委托方有义务出具本次委托作
品相关的《著作权转让证明书》或相关情况说明。

5、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甲方:
年月日乙方:
年月日。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及行使规则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及行使规则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
归属及行使规则
职务作品:指在职务作用下、专门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员所创作的作品。

其权利归属通常归属于作品创作者所在单位,由单位行使。

作品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委托作品:指由委托人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

其权利归属通常归属于委托人,由委托人行使。

委托人可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合作作品: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者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

其权利归属通常由各合作者按照约定或者协商一致决定,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权利归属由各合作者共有。

各合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演绎作品:指根据已经发表的作品创作的新作品,如翻译、改编、摄制改编等。

其权利归属为演绎作品创作者所有,但需尊重原作品的权利。

演绎作品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视听作品:指通过视听媒体进行传播和表演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音乐作品等。

其权利归属通常归属于视听作品的制作者、演员、音乐制作者等,由相关权利人行使。

视听作品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行使规则:各种作品权利的行使通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权利人可以通过授权他人行使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作品、
转让作品的权利等方式行使权利。

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署名权等。

音乐作品委托创作合同6篇

音乐作品委托创作合同6篇

音乐作品委托创作合同6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对音乐作品的需求及乙方的专业能力,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音乐作品委托创作合同:一、作品要求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如歌曲创作、曲谱创作等)作品风格:___________________ (如流行、古典、摇滚等)作品内容要求: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作品的具体内容要求)二、创作义务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音乐作品的创作,确保作品符合约定的风格、内容等要求。

2. 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创作,并及时向甲方交付初稿。

3. 乙方有义务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应保证所创作的音乐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版权归属1. 乙方所创作的音乐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或展示该作品,但不得将其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

3. 若因乙方侵犯他人版权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支付时间)2.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创作或作品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除相应费用。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确保不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创作或作品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

If you forget to wake up, then I would rather close your eyes firs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对于委托出版的作品署名一般来说需要出版方和作者进行相关协商,如果作者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可由出版商进行代公示相关署名权,但是如果作者需要将自己的署名权公示出来的话,那么出版方不得更改作者的署名权。

一、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

第一种观点,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联系在一起,容易使人误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

第二种观点注意到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区别,准确地把握了署名权的实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而不管这种标记出于什么目的。

在理解署名权的含义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署名权的主体。

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

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

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

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

美术创作委托书

美术创作委托书

美术创作委托书尊敬的艺术家:您好!我们非常欣赏您在美术创作方面的才华和创意。

作为一家重视艺术创作的机构,我们希望委托您为我们进行一项特别的美术创作项目。

以下是我们的委托要求和项目细节:项目背景和目的:我们是一家国际知名的艺术展览机构,致力于推广艺术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我们计划在明年的展览活动中推出一系列主题为“当代社会”的美术作品。

通过这一系列作品的展示,我们希望能够引起公众对于当下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委托内容:我们希望您能够创作一幅主题为“当代城市生活”的油画作品。

您可以根据个人的创作风格和理念,自由表达对于当代城市生活的思考和观察。

作品的风格可以是超写实、抽象等形式,但需要能够准确表达出当代城市的特征和社会现实。

作品要求:1. 尺寸:作品的画面尺寸应为120cm * 80cm。

2. 色彩: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艺术理念选择合适的色彩运用方式,但请注意保持作品的整体和谐和视觉冲击力。

3. 意境:作品应能够引起观者对于城市生活的思考,具备一定的思想性和感染力。

4. 创作材料:请使用油画材料进行创作。

委托报酬和时间节点:1. 委托费用:委托作品的费用将根据您的知名度和作品质量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支付。

2. 创作周期:委托作品的创作周期为三个月,从正式签署委托书之日起计算。

版权和使用权:1. 委托作品的版权归您所有,但我们拥有该作品的展览、宣传和推广等使用权。

2. 我们将在使用委托作品时标明您的署名权,保证您的创作权益。

协议终止:1.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委托无法完成,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但需要提前书面通知。

2. 若委托作品未按要求完成,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未完成的部分不予支付费用。

委托书生效:本委托书双方代表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其中所有规定,并同意全文内容。

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委托书即刻生效。

感谢您对于我们的支持与合作。

我们期待您精彩而独特的创作,并期待与您取得更多合作的机会。

敬祝,XXX机构代表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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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的署名权
委托作品是现在很多人都选择进行的一个相当于雇佣的作品类型,这种作品一般都是由相关的委托人进行委托他人进行创作的作品,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作品的署名权的问题。

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委托作品的署名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委托作品的署名权
(一)未明确委托的意思,最终产生著作权归属、署名权纠纷。

即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明确是委托创造合同,也没有对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

没有明确的委托创作关系,导致无法明确适用著作权法第17条。

最终著作去的归属不明,具体署名需要双方提交的证据证明。

(二)已经明确委托关系,但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在这种情形下,直接适用著作权法第17条,制片方丧失剧本著作权,著作权归编剧所有。

制片方仅对剧本享有合同约定的摄制权。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作品应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二、署名权行使限制
权利的行使应受限制,这是现代民法的基本要求之一。

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署名权的行使也应受到限制。

如某作者在作品出版前决定不在作品上署名或署上一种姓名,在书稿印成后又要求署名或改变署名,除非出版社愿意接受,否则作者的要求就难以
实现。

再如,有些作品已经多次使用后,使用者难以表示出原作者姓名,如经多次演绎的作品,即可不指出其姓名。

三、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比较
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
作者身份权,是指作者所享受的要求被承认为作品作者的权利,。

该权利具有以下内容:一是作者有权要求他人承认对其创作的作品的作者身份,该权利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二是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公开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何种范围内公开其的作者身份权。

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是不是含义相同,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这两种权利是同一个意见,即作者有权在发表了的作品上署名以昭示自己作者的身份。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是一回事而是两回事,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两项权利。

在立法上,大多数国家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规定在一起,但也有少数国家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分开规定或仅规定署名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项把署名权解释为表明作者身份,在作
品上署名的权利,也属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的立法例。

作者署名权是作者基于其创作行为而产生的要求他人承认其对作品创作资格的一种权利,是作者最基本的权利,是行使其他著作权权能的前提和基础。

署名权的行使,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用来说明作者身份的。

因此,署名权是作者身份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除署名之外,还可通过对作者身份的介绍、真名登记等其他方式来表明作者身份。

但是,署名权并非作者身份权的一部分,这是两种平行的权利。

如前文所述,署名权的实质在于控制作者与作品关系以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目的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或防止遭受某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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