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业务(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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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2)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2)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一、引言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商户通过银行接受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支付的活动。

为了规范和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保护持卡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与分类银行卡收单业务按照支付方式可以分为线下收单和线上收单。

1.线下收单:指商户通过POS终端或移动支付设备等终端设备接受持卡人刷卡、插卡、挥卡等方式进行交易支付的收单业务。

2.线上收单:指商户通过互联网平台、移动应用等线上渠道接受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支付的收单业务。

三、业务准入与退出管理1. 业务准入商户在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合法注册的公司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信息安全、交易安全等;•申请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核发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经营许可证。

2. 业务退出商户在以下情况下需要退出银行卡收单业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被吊销;•商户出现违规行为,损害持卡人和银行利益的;•商户主动申请退出银行卡收单业务。

四、业务监管与风险防控1. 业务监管监管机构对银行卡收单业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商户的注册信息、财务状况的查验;•商户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和处理持卡人信息;•商户的交易记录、结算信息等的审核。

2. 风险防控银行卡收单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故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商户风险评估和分类,根据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监管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加强商户交易数据的持久化储存和安全保护;•定期对商户的POS终端和支付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五、争议解决与投诉处理当持卡人或商户与银行卡收单机构之间发生争议或投诉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银行卡收单机构设立专门投诉处理部门,负责处理持卡人或商户的投诉事宜;•持卡人或商户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相关监管机构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逐条附说明版)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逐条附说明版)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防范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收单业务定义)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以下简称“收单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以下简称“受理终端")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受理终端是指通过银行卡信息读入装置生成银行卡交易指令要素的各类支付终端,包括销售点(POS)终端、转账POS、电话POS、多用途金融IC卡支付终端、非接触式接受银行卡信息终端、有线电视刷卡终端、自助终端等类型。

银行卡收单包括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和外币卡收单业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以及承担核心业务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第四条(资格认定)营业范围中许可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收单业务;非金融机构作为收单主体从事收单业务,应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取得办理收单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基本原则)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办理收单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一、联网通用的原则;二、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三、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第六条(业务环节)收单机构从事的收单业务环节主要包括:(一)发展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与特约商户签约并向其承诺支付受理款项;(二)对特约商户收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约商户正确、合规受理相关业务;(三)对特约商户及其收单业务进行交易监测、现场检查;(四)负责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和处置,承担特约商户管理不善的责任;(五)布放、维护受理终端,确保受理终端和交易发送通道的数据安全;(六)为特约商户结算收单业务的资金,处理收单业务差错和业务纠纷.第七条(业务外包)收单机构不得将核心业务委托给外包服务机构办理。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受理持卡人使用银行卡向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并与商户结算的业务活动。

第二条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保障持卡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业务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筛选商户资质,加强商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商户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商户管理制度,规定商户资格审查、维护、监督等事项,并与商户签署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要求商户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并进行审核认证。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商户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包括商户的经营情况、流水统计、信息变更等情况,并及时更新和调整商户的信用额度。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保证金制度或信用评估制度,对商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商户的服务费用和信用额度。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为商户提供丰富的服务功能和技术支持,包括POS机维修和替换、电子支付接入等。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商户进行风险控制和监测,对异常交易进行风险提示和管理,并及时给予警示和处置。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持卡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一)完善的技术支持和专业的维护团队;(二)快速、准确的结算系统和资金清算服务;(三)详细、清晰的服务规定和操作流程;(四)客观、公正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商户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应当公示于银行网站或其他渠道。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回复商户的咨询和需求,提供便利快捷的查询、报表等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当及时监测银行卡收单市场的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对经营不规范、风险高、危害严重的商户或机构进行处置。

加快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的探索与思考——以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邢台市分行为例

加快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的探索与思考——以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邢台市分行为例

加快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的探索与思考——以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邢台市分行为例刘维柱【摘要】收单业务是银行卡板块利润增长的核心来源,也是中间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的重要支柱。

如何加速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大力开辟中间业务增收新渠道,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是我们一直在深入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一、打造银行卡收单业务亮点的工作实践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邢台市分行坚持以"四精"策略为主线,强力拓展银行卡收单"蓝海"市场。

【期刊名称】《金融言行: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00)011【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邢台市;特约商户;市场竞争;中小商户;创新策略;指付通;交易笔数;计量经济分析;分行党委【作者】刘维柱【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33收单业务是银行卡板块利润增长的核心来源,也是中间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的重要支柱。

如何加速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大力开辟中间业务增收新渠道,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是我们一直在深入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一、打造银行卡收单业务亮点的工作实践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邢台市分行坚持以“四精”策略为主线,强力拓展银行卡收单“蓝海”市场,打造全新效益增长点,有效促进了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双提升。

自2012年以来该行收单消费交易额始终保持同业占比首位,其中2013年实现消费交易额59亿元,实现回佣收入1466万元,同比增幅55%,荣获省行收单团队奖。

(一)精确制导,立标做大做强收单业务分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的收单业务推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邢台工行收单业务发展实施方案》,实行行领导业务督导机制,定期深入支行进行帮扶指导,切实解决业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在分行党委的大力推动下,做大做强收单业务成为全行员工的共识,为业务提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成立专职收单团队,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加快收单营销从松散被动向集约、主动、以业绩定收入模式转变。

银行卡收单

银行卡收单
用来维持商业关系并从商户手中接收所有类型的银行卡交易事务。也可以用来形容现金支付款中的资金支付人。
收单机构主要负责特约商户的开拓与管理、授权请求、帐单结算等活动,其利益主要来源于商户回佣、商户支付的其他服务费(如POS终端租用费、月费等)及商户存款增加。大多数发卡银行都兼营收单业务,也有一些非银行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收单业务。
收单业务
百科名片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就是最终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收单银行结算的过程就是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商户。
概念
正文
POS收单业务的知识概述
1.一、什么是收单业务
2.二、收单业务的参与方
3.三、POS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
4、银行卡组织:关键职能在于建立、维护和扩大跨行信息交换网络,通过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和统一的操作平台,向成员机构提供信息交换、清算和结算、统一授权、品牌营销、协助成员机构进行风险控制及反欺诈等服务。
5、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包括除银行卡组织以外的信息交换和转接业务机构、第三方金融服务公司、支付处理支援商等。
开户行收单,是由开户行与客户签订协议,为客户提供资金清算。收单主体为开户行各分支结构,开户行获取本行卡100%和其他行银行卡20%的手续费收入。当然,与银联商务的收益不同,开户行还有一个存款方面的收益。
五、开展收单业务的重要意义
1.POS收单业务是整个银行卡业务的基础
在银行卡产业的价值链中,持卡人是银行卡的最终使用者,是银行卡存在的根据,也是整个银行卡产业赖以产生利润的主要来源。持卡人通过使用银行卡而获得各种便利,并为此支付费用。而发展收单业务就是为持卡人提供使用银行卡的环境并提高使用银行卡的便利程度,因此收单业务是整个银行卡体系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

收单业务

收单业务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防范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以下简称“收单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以下简称“受理终端”)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受理终端是指通过银行卡信息读入装置生成银行卡交易指令要素的各类支付终端,包括销售点(POS)终端、转账POS、电话POS、多用途金融IC卡支付终端、非接触式接受银行卡信息终端、有线电视刷卡终端、自助终端等类型。

银行卡收单包括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和外币卡收单业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以及承担核心业务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营业范围中许可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收单业务;非金融机构作为收单主体从事收单业务,应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取得办理收单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办理收单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一、联网通用的原则;二、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三、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收单机构从事的收单业务环节主要包括:(一)发展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与特约商户签约并向其承诺支付受理款项;(二)对特约商户收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约商户正确、合规受理相关业务;(三)对特约商户及其收单业务进行交易监测、现场检查;(四)负责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和处置,承担特约商户管理不善的责任;(五)布放、维护受理终端,确保受理终端和交易发送通道的数据安全;(六)为特约商户结算收单业务的资金,处理收单业务差错和业务纠纷。

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

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

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B}}(总题数:7,分数:14.00)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前必须开立的账户是( )。

(2014年、2013年)(分数:2.00)A.基本存款账户√B.单位银行卡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解析:解析:(1)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之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2)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2.甲公司在本地P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申请单位银行卡的凭据是( )。

(2016年)(分数:2.00)A.法人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资信证明D.开户许可证√解析:解析: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7年)(分数:2.00)A.记名预付卡的有效期最长为3年B.单张记名预付卡的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C.购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D.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解析:解析:(1)选项A:记名预付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2)选项B: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3)选项C: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结算纪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7年)(分数:2.00)A.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票√B.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C.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可以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附加条件D.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可以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票据解析: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的下列票据中,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是( )。

【精品】银行卡收单业务(版)

【精品】银行卡收单业务(版)

银行卡收单业务(2014版)一、判断题1、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2、收单机构应当制定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流程和标准,明确资质审核权限。

(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3、收单机构里负责特约商户拓展和资质审核的岗位人员可以兼岗。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4、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不得歧视和拒绝同一银行卡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

()答案:正确。

5、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可以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持卡人收取一定附加费用。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6、收单机构可以对实体特约商户跨省(区、市)域开展收单业务。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7、收单机构不得变相向持卡人转嫁结算手续费,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8、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网络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首先进行现场检查,再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其经营内容和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答案:错误。

对于现场检查,该办法目前只明确适用于实体特约商户。

9、收单机构应当对发送的收单交易信息采用加密和数据校验措施。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0、收单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机构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但收单机构可以存储卡片有效期、个人标识码等敏感信息。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1、关于收单机构应当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原交易信息发起退货交易,将资金退至持卡人原银行卡账户。

若持卡人原银行卡账户已撤销的,应当退至持卡人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逐条附说明版)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逐条附说明版)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防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收单业务定义)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以下简称“收单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以下简称“受理终端”)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受理终端是指通过银行卡信息读入装置生成银行卡交易指令要素的各类支付终端,包括销售点(POS)终端、转账POS、POS、多用途金融IC卡支付终端、非接触式接受银行卡信息终端、有线电视刷卡终端、自助终端等类型。

银行卡收单包括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和外币卡收单业务。

第三条(适用围)凡在中华人民国境参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以及承担核心业务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资格认定)营业围中许可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收单业务;非金融机构作为收单主体从事收单业务,应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取得办理收单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基本原则)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办理收单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一、联网通用的原则;二、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三、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业务环节)收单机构从事的收单业务环节主要包括:(一)发展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与特约商户签约并向其承诺支付受理款项;(二)对特约商户收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约商户正确、合规受理相关业务;(三)对特约商户及其收单业务进行交易监测、现场检查;(四)负责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和处置,承担特约商户管理不善的责任;(五)布放、维护受理终端,确保受理终端和交易发送通道的数据安全;(六)为特约商户结算收单业务的资金,处理收单业务差错和业务纠纷。

2017年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

2017年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

2017年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收集整理提供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2017年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收单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包括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以及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第四条收单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

第五条收单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六条收单机构为境外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适用本办法,并应同时符合业务开办国家(地区)的监管要求。

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收单机构实施本办法的,收单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七条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所拓展特约商户是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并承担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管理责任。

第八条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当谨慎或拒绝为该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

第九条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

银监会新5号文

银监会新5号文

创新加快,改变传统支付模式和流程,支付日趋便利
便民:水电煤缴费、乘公交、买菜等 手机刷卡器、O2O,POS流水贷等 真创新与伪创新并存 支付便捷与金融安全的平衡问题日显
17 | Presentation Title | Client Name | XX Month Year
(三)规范工作形势严峻
银行各分行相互竞争 违反发改委定价 不断压低手续费率
(四)现行约束机制难以满足需求
1. 约束违规行为覆盖面小
约束仅针对线下收单市场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对发卡、差错等业务中 的违规行为不涉及,尚未形成全规则约束体系
2. 执行力度小,约束周期短,执行速度慢 3. 约束流程尚不完善,未建立复议流程
21 | Presentation Title | Client Name | XX Month Year
30 前后总计修改30余稿
180
收到并反馈意见180条
一次性通过
1
(三)五号文的制定、依据和目的
依照前述的流程由业管委代表所有成员机构整体利益审批通过。 依据与各成员机构入网协议中约定而制定,是对违反约定的一方 追究违约责任的具体实施细则。
用于保障中国银联全体成员机构正当权益,防止因个别成员机构 违反商业契约而引起不正当竞争。


应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在交易过程中上传《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客户指令事项
如发生受理市场秩序违规行为,银联可以根据中国银联各专业委员会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违规约束机制实施细则》(银市发委〔2010〕3号 )等,对非金机构采取违规约束措施
8 | Presentation Title | Client Name | XX Month Year

银联业管委2014年5号文附件: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约束实施细则

银联业管委2014年5号文附件: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约束实施细则
复议申请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为有效: (一)存在新的能够影响认定结果成立的证明材料6。 (二)按期递交复议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复议申 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复议请求及复 议理由。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且须真实、完整、清晰,并加盖复 议提交机构印章。 (三)复议材料通过邮寄、直接送达或秘书处指定的方式在 《认定结果通知书》发布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秘书处7。 秘书处负责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为有效的,秘书处 组织复议;经审核为无效的,秘书处直接驳回。 对有效的复议申请,秘书处每月定期负责组织复议。复议商 户经认定为违规的,驳回机构复议申请,将复议商户纳入下月约 束,并向机构按复议违规商户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户 1 万元。 第三十九条 机构调查反馈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同时反 馈整改结果。 符合第三十七条中(二)、(三)情况及上月经复议后仍认定 为违规的,秘书处或其委托方应向机构发送《关于限期整改受理
6
构进行通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四章 违规约束流程
第三十一条 秘书处负责根据业管委授权,每月对商户所涉 违规行为进行核查、认定及约束,负责组织相关机构对机构合规 复议所涉商户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认定。
第三十二条 每月第 1 日至最后 1 日为一个认定周期。 第三十三条 秘书处可以委托中国银联境内相关分公司或 境外相关代表处开展违规行为的核查和认定工作。 第三十四条 秘书处或其委托的中国银联境内相关分公司 或境外相关代表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或其委托方”)通过系统 侦测、投诉、自查等渠道发现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秘书处或其委托方向疑似存在违规行为的机 构发送《关于协助调查受理市场秩序违规行为的函》(以下简称 “《协助调查函》”),要求机构对疑似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机构须 在《协助调查函》发布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至秘书 处,调查结果包括确认违规、申请合规。 第三十六条 机构可以在《协助调查函》发布后向秘书处或 其委托方提出合规申请,并提交合规证明材料。合规申请及合规 证明材料须在《协助调查函》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秘书处 或其委托方。 第三十七条 秘书处或其委托方对机构的调查结果进行核 查、认定,并就机构提出合规申请涉及商户的认定结果向机构发 送《关于受理市场秩序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认 定结果通知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机构违规: (一)机构收到《协助调查函》后 5 个工作日内确认违规的;

《银行卡收单业务》课件

《银行卡收单业务》课件

05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监管政策
收单业务的监管机构和法规体系
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
法规体系
包括《银行卡条例》、《支付结 算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 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
收单业务监管政策的主要内容
资质要求
收单机构需具备相应的业务资 质,并取得相应的支付业务许
特约商户提交合作 申请,收单机构进 行资质审核;
收单机构为特约商 户安装POS等终端 设备,进行系统对 接和测试;
收单机构按照约定 向特约商户支付结 算款项,并从中获 取手续费收入。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意义
促进消费增长
银行卡收单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了 便捷的支付方式,刺激消费需求
,促进经济增长。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推进实名制和信息披露
监管部门将推进实名制和信息披露制 度,提高收单业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
加强跨境支付监管
随着跨境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 部门将加强对跨境支付的监管,规范 市场秩序。
创新监管方式
监管部门将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利 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管 效率和准确性。
06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未来展望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发展趋势
银行卡收单业务将向移动化、智 能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移动支 付的普及将进一步推动银行卡收
单业务的转型。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的应用,银行卡收单业务将更加 智能化,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
的支付需求。
未来,银行卡收单业务将与更多 的行业、场景和支付方式进行融 合,形成更加综合的支付生态圈
务而产生的风险。
操作风险
由于收单机构内部管理和流程 控制不当而产生的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4.05•【文号】银办发[2014]107号•【施行日期】201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107号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强金融信息安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集成电路(IC)卡安全优势,提升银行卡安全交易水平,按照我国金融IC 卡发展整体规划,人民银行决定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确认识逐步关闭降级交易的现实意义我国金融IC卡推广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已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完成商业银行发卡系统升级、受理环境改造、全国ATM电子现金跨行圈存等重要工作,并在110个城市广泛开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当前金融IC卡已成为商业银行银行卡发卡主流,应用环境已经成熟。

为充分发挥金融IC卡安全优势,避免由于金融IC卡降级交易可能产生新的伪卡欺诈风险,各商业银行应从线下、线上各类渠道按照计划要求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为2015年我国全面推广金融IC卡并开始普及安全可信的移动金融服务奠定基础。

二、认真完成逐步关闭降级交易各项任务(一)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应按照《关闭ATM、POS金融 IC卡降级交易技术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先试点后推广,于2014年8月31日前做好关闭境内ATM渠道降级交易相关工作,于10月31日前做好关闭境内POS渠道降级交易相关工作。

(二)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可参考《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2014年年底前自主做好关闭其他线下渠道降级交易相关工作。

(完整版)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自查表

(完整版)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自查表
3.收单机构代码(含地区代码)
4。商户编码
5.商户名称
6.交易类型
7.特殊计费标识
1. □是 □否,原因是:
2。 □是 □否,原因是:
3. □是 □否,原因是:
4. □是 □否,原因是:
5。 □是 □否,原因是:
6. □是 □否,原因是:
7。 □是 □否,原因是:
15
收单协议签订情况
1。是否与商户签订收单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2.□是 □否
3。□是 □否
3
收单业务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1。是否按照“谁发展的特约商户、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是否建立有商户收单岗位责任制?
3.本机构近两年内是否有重大的商户收单典型欺诈案件?
1。 □是 □否
2. □是 □否
3. □是,涉及商户数量和金额:□否
4
收单服务
1.是否同时从事收单外包服务业务?
5。□是 □否,原因是:
6.□是 □否,原因是:
7。□是 □否,原因是:
8.□是 □否,原因是:
9.□是 □否,原因是:
10。□是 □否,原因是:
13
商户收单风险处置
l.是否建立商户欺诈调查处置业务制度和流程?
2.截至2014年7月底确认套现、伪卡等欺诈行为的商户数量.
3。对确认欺诈商户,采取什么风险防控措施?
③商户欺诈:④非面对面欺诈:⑤其他欺诈
3.具体措施:
4。 □是 □否
5。 □是 □否
6。 □是,2013年报送数量:□否
7. □是 □否
8. □是,频率:□否
是否适当屏蔽受理终端打印的银行卡卡号(转账交易的转入卡号、预授权交易预留卡号和芯片卡脱机交易除外),以保护持卡人的信息安全?

银行卡收单业务概述

银行卡收单业务概述

(三)国内银行卡收单网络主要模 式
• 1.闭合型收单网络模式
• 我国银行收单网络早期主要采取闭合型模 式。在该模式下,发卡银行各自发展收单 业务,收单机构与发卡机构实为同一机构 (银行),收单银行受理终端仅能受理本 行发行的银行卡,不支持跨行交易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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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收单业务法律关系更为复杂
• 银行卡发卡业务一般涉及发卡机构与持卡人(或 潜在持卡人),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但银行卡收 单业务几乎涉及银行卡产业各主要主体,除发卡 机构与持卡人外,还主要包括收单机构(收单机 构可能与发卡机构重合)、特约商户、银行卡信 息转接与清算组织及其他收单专业服务机构等, 既涉及持卡人与特约商户的基础交易关系.还涉 及银行卡支付与清算、争议裁决等问题,法律关 系较为复杂。
• 2.开放共享型收单网络模式 • 为改善银行卡收单受理环境,我国实施联
网通用工程,实现了银行卡(银联卡)跨 行交易转接,银行卡收单网络模式由原来 的闭合型转为共享型收单模式,其中充当 第三方网络联接机构的是中国银联(银 联)。根据我国收单市场实际,银联参与 的共享型收单网络模式可细分为银联直联 模式和银联间联模式。分述如下:
• 2.银行卡收单业务准入门槛相对较低
• 银行卡发卡业务严格限定于银行业金融机 构,而具有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的主体除 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还包括银行卡专业 收单机构(如具有收单资质的非金融支付 机构等)。另外,从注册资本要求看,开 办银行卡发卡业务申请人的资本要求高于 银行卡收单业务申请人的资本要求。
• (1)银联直联收单模式。在银联直联模式下, 持卡人在特约商户POS终端交易后,该交 易信息不经过收单机构系统,而是直接发 送至银联(即使部分收单机构在获得交易 信息后保留该信息,但未对该信息作实质 处理),并通过银联将交易信息传送至发 卡银行。发卡银行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后, 按原路径通过银联反馈至收单机构。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特点和作用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特点和作用

2.2银行卡收单业务特点和作用2.2.1银行卡收单的定义银行卡收单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商户所提供的一种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

持卡人可以在与银行有该业务的商户处进行刷卡消费,由银行最终与商户进行清算。

银行该项业务的结算过程是:首先从商户那里获得持卡人的消费记录及数据,然后扣除相应费用,将资金直接划至商户的账户中。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主要任务就是与商户之间受理协议的签订以及按约定承担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过程中的责任。

银行卡收单业务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也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主要有:(1)按照银行受理交易的途径来划分,可以分为联机收单业务和手工收单业务;(2)按照受理卡片的内容,可以分为外汇结算的银行卡收单业务和人民币收单业务;(3)照受理卡片的渠道,可以分为商户收单业务、柜台收单业务以及自助终端收单业务;(4)按按照卡片自身物理特性来划分,可以分为磁条卡收单业务和芯片卡收单业务。

a.外卡收单业务和人民币收单业务(1)外卡收单业务外卡收单业务是指持卡人通过境外银行或者境外信用卡公司发行的可在全球范围内通用的信用卡、借记卡等银行卡在我国境内银行指定的提现网点、商户。

A TM终端提取现金或者进行消费,国内收单银行代理持卡人进行支付或者完成交易处理的电子商务业务。

(2)人民币收单业务人民币收单业务是指收单银行为国合法银行卡提供业务培训、人民币垫付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同时从发行银行卡的银行中获取资金偿付的业务。

b.商户收单业务、柜台收单业务以及自助终端收单业务(1)商户收单业务商户收单业务是指收单银行通过与合作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为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机具和培训服务,通过其布放在商户端的终端机具受理发卡银行发行的各类银行卡的持卡人发起的购物消费等交易。

(2)柜台收单业务柜台收单业务是指收单银行在银行网点建立银行卡受理系统,通过此受理系统可以为持卡人办理存款、取款、查询、转账、缴费等交易业务。

(3)自助终端收单业务自助终端收单业务是指收单银行设立ATM自助终端,通过该终端为持卡人办理查询、存款、取款、转账等交易业务。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4.12.4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4.12.4

附件1特约商户申请表(收单行社名称):本单位(人)现提交申请,希望成为贵社(行)的(□实体POS(□传统POS商户□金燕自助通□自营商户)□互联网)特约商户,遵守中国银联和贵社(行)的相应规则受理银行卡。

本单位(人)郑重承诺:现已充分了解成为贵社(行)特约商户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申请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属真实,所发生的所有业务,都为本单位(人)真实意愿,如存在虚假情况,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贵社(行)有权单方解除收单协议。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商户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商户基本信息商户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商户对外经营用名称: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ICP经营许可证号:互联网网址注册地址: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开户账户名称:收款账户:付款账户名称:付款账户:日收款金额上限:日汇款金额上限:终端类型:终端台数:注册资本:开业时间:商户行业类型:商户交易类型:□实地交易□网上交易□电购□邮购□其他商户性质:□国营□集体□私营□合资□股份制□其他2.商户经营信息营业用地性质:□自有□租用(如为租赁,应附租赁协议复印件)营业用地面积:经营环境:□经营区域□工业区□住宅区□购物商场营业时间:员工人数:经营范围:主业:副业:分支机构:范围:数量:前一年营业额:前一年利润:预计月平均银行卡营业额(人民币):预计每张签购单平均交易额(人民币):3.商户收单经验信息是否有内卡收单经验:□有□无开始收单日期:收单银行:是否有外卡收单经验:□有□无开始收单日期:收单银行:受理卡种:收银员卡片受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有一定受理经验,能完成基本操作□无任何受理经验,不会使用受卡设备附件2特约商户风险审查表填制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商户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商户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商户及商户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风险管理系统审查人签名审查时间备注制表:复核:说明:1.商户名称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2.审查人签名必须手工埴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文号】银发[2014]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4]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各支付机构:近年来,国内银行卡市场快速发展,对便利社会生产生活,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仍然有部分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对银行卡业务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放松发卡审核、违规代办银行卡、交易信息不合规、受理终端管理混乱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卡业务管理,维护银行卡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实名制审核,规范银行卡发卡业务(一)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

发卡银行应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银行账户实名制,认真审核银行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银行卡申领为客户本人真实意愿。

客户为其所申请银行卡或所持有银行卡申请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以及其他电子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发卡银行除审核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外,可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辅助身份证明文件,进一步核实客户身份。

发卡银行不应盲目追求发卡规模,对于无需使用银行卡也可办理的业务,不得以申领银行卡作为业务办理的强制附加条件。

对于已在同一银行办理银行卡的客户再次申领同一类型银行卡的,发卡银行应积极引导客户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减少重复办卡。

(二)规范代理办卡业务流程。

对代理办理银行卡的,发卡银行应按照银行账户实名制审核有关规定,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进行身份审核、识别和留存信息,并核实代理行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本人真实意愿。

如被代理人已在本行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应通过已留存的被代理人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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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1、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2、收单机构应当制定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流程和标准,明确资质审核权限。

(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3、收单机构里负责特约商户拓展和资质审核的岗位人员可以兼岗。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4、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不得歧视和拒绝同一银行卡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5、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可以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持卡人收取一定附加费用。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6、收单机构可以对实体特约商户跨省(区、市)域开展收单业务。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7、收单机构不得变相向持卡人转嫁结算手续费,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8、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网络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首先进行现场检查,再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其经营内容和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对于现场检查,该办法目前只明确适用于实体特约商户。

9、收单机构应当对发送的收单交易信息采用加密和数据校验措施。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0、收单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机构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但收单机构可以存储卡片有效期、个人标识码等敏感信息。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1、关于收单机构应当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原交易信息发起退货交易,将资金退至持卡人原银行卡账户。

若持卡人原银行卡账户已撤销的,应当退至持卡人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1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收单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终止收单业务,仅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13、收单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加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接受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14、支付机构拟成立分支机构开展收单业务的,应当只需提前向拟成立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15、银行卡发卡机构应认真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无论任何理由,绝对不允许个人代理多人办卡。

()答案:错误。

解析:“无正当理由不允许个人代理多人办卡。

”银发〔2009〕142 号文第一项第一款只规定了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并不是任何理由都不行。

16、银行卡发卡机构要将相关银行卡风险信息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报送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充分利用共享机制进行风险防控。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发〔2009〕142 号文第二项第五款。

应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积极报送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两者并不是二选一的关系。

17、银行卡持卡人开通网上银行转账的,若未采用数字证书等安全认证方式,则单笔转账金额一律不应超过1千元()人民币,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一律不得超过5千元人民币。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发〔2009〕142 号文第二项第六款规定:“缴纳公共事业费及同一持卡人账户之间转账的除外。

”可见,存在例外情况,本题用“一律’过于绝对。

18、由于外包服务机构的过失,造成银行卡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应当直接由外包服务机构和收单机构共同赔偿。

()答案:错误。

解析:银发〔2009〕142 号文第三项第十款规定:“应由收单机构先行赔付,再根据外包协议进行追偿。

”19、银行卡收单机构应严格遵守商户类别代码和扣率的有关规定,禁止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的商户编码,禁止多家商户共用一个商户编码,禁止多台终端机具共用一个终端编号。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银发〔2009〕142号文第三项第十一款规定:“禁止多台终端机具共用一个终端编号。

”20、银行卡特约商户的个人结算账户可以设置为信用卡收单账户。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银办发〔2009〕149号文第二项第(五)款第2 条。

21、银行卡收单机构布放于批发市场的电话支付终端、收单机构可采取措施保证在使用期间有人值守或安装24小时监控设备。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支付业务风险提示》(2011年第6期)第四项第(三)款。

这是布放在便民点及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应当采取的措施。

22、开通借记卡购物消费交易和资金转账交易的电话支付终端机,资金转账交易每卡每日转出金额最高为20万元(含)。

()答案:正确。

解析:参考《支付业务风险提示》(2011年第6期)第四项第(三)款第2 条。

23、布放于批发市场和县域商户的电话支付终端可以开通信用卡交易功能。

()答案:错误。

解析:参考《支付业务风险提示》(2011年第6期)第四项第(三)款第2 条。

二、填空题1、收单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___和___。

答案:信息安全;交易安全。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2、收单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____和____义务。

答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3、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应当遵循_____原则,确保所拓展特约商户是依法设立、从事____活动的商户,并承担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管理责任。

答案:“了解你的客户”;合法经营。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4、收单机构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中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的安装地址为特约商户的_____地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___地址。

答案:办公;网络。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终止银行卡受理协议的,应当及时收回______或关闭_____,进行账务清理,妥善处理后续事项。

答案: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6、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检查制度,明确检查___、检查内容、检查____等管理要求,落实检查责任。

对于实体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进行____。

答案:频率;记录;现场检查。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7、收单机构应当建立资金结算风险管理制度,不得挪用特约商户____资金。

答案:待结算。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收单机构应当___完成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业务活动。

答案:自主。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9、收单机构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____责任和_____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答案:管理;风险承担。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10、收单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____系统,确保收单业务的连续性和收单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答案:灾难备份。

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1、收单机构或其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发生涉嫌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的,收单机构应当于_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

答案:2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三、单选题1、关于收单机构为境外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需适用《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B.只需符合业务开办国家(地区)的监管要求;C.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收单机构实施《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收单机构应当及时停止收单服务;D.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收单机构实施《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收单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答案:D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

2、关于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特约商户为自然人的,收单机构应当审核其有效身份证件;B.特约商户为单位的,收单机构只需审核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即可;C.特约商户为单位的,收单机构应严格审核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D.特约商户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单机构还应当审核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答案:B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3、对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受理协议、培训和检查记录、信息变更、终止合作等档案资料,收单机构应当至少保存至收单服务终止后()年。

A.6;B.2;C.3;D.5;答案:D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4、下列交易类型中哪些不属于收单机构应当强化风险管理措施的?( )A.预授权交易;B.消费撤销;C.退货交易;D.银行卡输入密码交易;答案:D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关于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B.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为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C.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的,不能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D.特约商户为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答案:C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6、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交易需延迟结算的除外。

A.10;B.15;C.20;D.30;答案:D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7、关于收单业务外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收单机构应当在收单业务外包前制定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办法;B.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应当明确外包的业务范围、外包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及管理要求、外包业务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等内容;C.收单机构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D.收单机构同时提供收单外包服务的,应当统一对收单业务和外包服务业务进行管理;答案:D解析:参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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