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价经函[2011]17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1.09.14
【实施日期】2011.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陕价经函〔2011〕172号)
陕西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延期执行防雷装置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陕气函〔2011〕78号)收悉。鉴于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规要求,参照外省区的价格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函复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规定,我局于2006年11月对你局《关于统一全省防雷装置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陕价经函〔2006〕198号)有效期将止。根据我局对该文件施行几年来执行情况的跟踪调研,认为运行平稳,标准适当,符合我省防雷装置检测收费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
局继续按照陕价经函〔2006〕19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鉴于新规要求及外省区的现行收费政策,将原文件附件1“雷击风险评估”由双方协商议定改为具体标准,可向下浮动。将“专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查费”改为防雷设计技术评价费,收费标准不做调整。(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