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不仅对未成年子女有义务,同时还负有一定的责任,我们熟知的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导、监管责任。
那么,除此之外,▲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还有哪些呢?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综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二、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
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
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了解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主要包括哪些了。
家庭法中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04
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包括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等,以及继承 或受赠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管理
夫妻双方应共同管理共同财产,平等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处 分权和收益权。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离婚或分居时,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一般按照贡献大 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
父母与子女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应当为子女提供必 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
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应当在经济上供养、 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父母。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 家庭教育能力,对子女进行良好的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培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扶养义务
抚养教育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教 育条件,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关爱陪伴
父母应当关心子女的成长进步,陪伴子女度过各个成长阶段,给 予关爱和支持。
财产继承
父母有权利和义务对子女进行财产分配和继承的安排,保障子女 的合法权益。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
探视权
02
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探视孙子女、外孙子女
的权利。
继承权
03
在法定继承中,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
继承权。
兄弟姐妹权利
互相扶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 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 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 姐,有扶养的义务。
有关子女抚养纠纷的法律规定

有关子女抚养纠纷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家长抚养孩子的义务有哪些?

家长抚养孩子的义务有哪些?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子女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虐待未成人。
孩子是家长唯一的依靠,待到父母晚年,孩子对于家长有着明确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同时,不论家长离婚与否,家长对于孩子都是具有抚养义务的。
那么,家长抚养孩子的义务到底有哪些呢?本文将会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扶养义务概念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
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
二、扶养义务法律依据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子女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虐待未成人。
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有的权利。
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即使父母已离婚,对未成年人仍应履行抚养义务。
但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是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的,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需要或给予一定的帮助: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3)抚养费可定期给付,也可一次性给付;也可由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4)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产折抵;(5)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
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 利义务主要有一下几方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非婚生子女享有 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利,任何人不得加以 危害和歧视;
2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 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 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 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
非婚生父母 子女之间相互享 有继承权。
三、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
养父母子女之间 的权利义务适用《婚 姻法》对婚生父母子 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但对于养子女的姓氏, 《收养法》规定可以 随养父或养母的姓, 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保 留原姓;
2
养子女和养父 母的其他亲属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适用 (婚姻法)对子女和 其他亲属之间权利 义务的有关规定;
3
养子女和生父母 间的权利和义务,因 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暂 停,在收养关系解除 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 复。
四、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 1.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2.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 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祖孙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兄弟姐妹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一、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 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 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3.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4.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 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 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家长抚养孩子的义务有哪些

家长抚养孩⼦的义务有哪些孩⼦是每个家庭都很重视和关⼼的对象,对于⽗母来说孩⼦就是⼀切的⼀样。
但是,我们也不要忘了在孩⼦的抚养上需要尽到⾃⼰的应尽的义务,那么这⾥说的义务都有哪些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长抚养孩⼦的义务有哪些(⼀)⽗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第⼆⼗⼀条规定:“⽗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母不履⾏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活的⼦⼥,有要求⽗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继⽗母对继⼦⼥的抚养教育义务《婚姻法》第⼆⼗七条第⼆款规定:“继⽗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间的权利和义务,适⽤本法对⽗母⼦⼥关系的有关规定”。
(三)养⽗母对养⼦⼥的抚养教育义务《婚姻法》第⼆⼗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母和养⼦⼥间的权利和义务,适⽤本法对⽗母⼦⼥关系的有关规定”。
(四)祖⽗母、外祖⽗母对孙⼦⼥的抚养义务《婚姻法》第⼆⼗⼋条规定:“有负担能⼒的祖⽗母、外祖⽗母,对于⽗母已经死亡或⽗母⽆⼒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外孙⼦⼥,有抚养的义务”。
(五)⾮婚⽣⼦⼥的抚养《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婚⽣⼦⼥享有与婚⽣⼦⼥同等的权利,任何⼈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婚⽣⼦⼥的⽣⽗或⽣母,应当负担⼦⼥的⽣活费和教育费,直⾄⼦⼥能独⽴⽣活为⽌”。
通过本⽂的内容介绍,作为⼈⽗母就要清楚的知道⾃⼰对于孩⼦有哪些义务,才能在抚养上做得更好,这样也能利于孩⼦的健康成长。
对于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婚姻家庭律师#。
民法典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母⼦⼥之间的法律义务有哪些规定
⽗母之间是有义务和责任的,在还没有成年的时候,⽗母就对孩⼦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母⽼了之后,⼦⼥也对⽗母有赡养的义务。
那么⽗母⼦⼥之间的法律义务有哪些规定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的⽗母⼦⼥之间的法律义务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六条⽗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给付⽗母赡养费的标准计算
⼈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平、被赡养⼈的实际需求、赡养⼈的经济能⼒。
具体⽽⾔:
对于城市户⼝的⽼年⼈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法的规定。
赡养费⼀般按家庭总收⼊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数的平均数额计算。
对于农村户⼝的⽼年⼈,⼀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均⽣活费数据为基准。
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活⽔平和被赡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对于⽗母⼦⼥之间的具体法律规定,可以在民法典中得出。
⽆论是⽗母和⼦⼥都承担着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有⼀⽅不承担责任的,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起诉,要求对⽅承担责任,⽽且⽀付⼀定的补偿⾦。
⽽且双⽅当事⼈的过错是怎样的,成年⼦⼥对⽗母都会有赡养的责任,这个不会进⾏消除。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店铺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什么是亲权

什么是亲权?亲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来源:作者: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亲权既为权利,又为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综合体。
亲权作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间的身份权,一方面是父母的一种权利,未成年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教养与保护;另一方面,亲权又是一种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养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亲权不得抛弃、非法转让或非法剥夺。
第二,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只有在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对子女才有亲权,当子女成年后,其即脱离父母的保护,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即消失。
第三,亲权为父母专有,且仅以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亲权是专有权,只能为父母所专有,除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任何人对未成年人都不享有亲权。
这里所说的父母,是指生父母、养父母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亲权的具体内容主要有:1.身上照顾权。
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教养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在这里所谓“教养”,是指教导养育未成年子女,以使其身心健康发育,如对子女进行精神上的教育,鼓励其积极向上;所谓“保护”,是指对子女身体和精神上的保护,如预防子女生病、在子女生病时给予治疗、禁止子女阅读黄色书刊等。
它具体又包括:(l)居住场所指定权,这是指父母有权决定未成年子女的住所或居所。
(2)惩戒权,这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可给予一定程度惩戒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这一规定中“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非法行为就包含了必要的惩戒权。
(3)子女交还请求权,这是指当未成年子女被人诱骗、拐卖、隐藏时,父母有要求他人交还其子女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子女交还请求权,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包括了子女交还请求权。
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摘要人类种族绵延不是单纯的自然意义上的人口数量的增长,种族的繁衍更重要的是将出生的子女培养成社会人,塑造其适应社会而进行改造社会,造福人类的品格,这就必然要求父母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没有独立生活来源的“弱者”群体,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就是一直担负着对“弱者”给予保障的重要角色。
尤其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键全各种形式的“弱者”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弘扬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优良传统指日可待。
本文通过父母子女关系,抚养教育的概念及内容,真实案例,阐明了父母该如何抚养教育子女以及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存在问题。
关键词:抚养教育父母子女关系义务AbstractThe human race’s last not only means the population’s development in pure and natural sense. but also means putting next generation into the society ,and letting they have the letting they have character and morals to adjust to thesociety ,reform the society and service for the humans ,so the parents must undertake the obligation of fostering their children ,this passenge according to the real cases 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parents faster and their children expound how the parents faster and enducate the children ,and some problems existend in it .Keywords:foster enducate relations between parent’s children obligation一、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概念及内容抚养,是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行为。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精选课件
12
【提示】 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
睦的行为主要有: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
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
任。《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
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
2011年3月6日上午,浙江省某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开庭审理了陈某 父子借债纠纷案。 2009年6月22日,陈某一纸诉状将儿子陈某某告上法庭,并附上借 条一张。陈某在起诉书中称:陈某某2008年11月份在东阳市发生交 通事故住院后,向他借了现金1000元整,并写下借条,定下还款期 限。后由于陈某某未能及时归还,陈某经多次催讨无果,还曾遭到 拳打脚踢,百般无奈之下,他才走上法律途径。但陈某某表示其所 述内容是凭空捏造,不符合事实。他在庭上陈述陈某在他童年时没 有尽到抚养的义务,使他成了流浪孤儿。他当庭提出要求于陈某脱 离父子关系。,陈某和陈某某本是父子,本不应该为此撕破脸皮,更 不必对簿公堂,难道真的只是为了1000块钱吗?据了解,儿子陈某 某在14岁时便外出打工,平时的父子两人聚少离多,加上缺少沟通 交流,以致父子感情不深,产生纠纷后不能及时进行自我协调解决, 反以此为导火索引出更多的不满和成见。 结合材料谈谈父母与之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精选课件
5
【提示】 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与爱情背后,也体现着
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
教育义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也
是父母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 可推卸的义务。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 予父母关心和照料。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还规定,父母和 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 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义务

民法典⽗母和⼦⼥的法律义务⽗母和⼦⼥的关系⼀般是基于⾎缘⽽形成的,⽗母之间是有义务和责任的,对⼦⼥有抚养的义务,⽇后,⼦⼥也对⽗母有赡养义务的。
那么民法典⽗母和⼦⼥的法律义务是什么?下⾯由店铺⼩编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母和⼦⼥的法律义务⽗母和⼦⼥的法律义务是相互的,⽗母的抚养义务和⼦⼥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千零六⼗七条【⽗母的抚养义务和⼦⼥的赡养义务】⽗母不履⾏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母⼦⼥之间的关系夫妻关系是夫妻双⽅按照法律规定形成的婚姻关系,可以因为其符合法律规定⽽产⽣,也可以因为双⽅的法律⾏为⽽解除。
但是⽗母⼦⼥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出⽣的事实⽽形成的⾃然⾎亲关系,⼀旦形成,就⽆法解除。
⽗母⼦⼥间的关系不因⽗母离婚⽽消除。
⽆论⼦⼥随哪⼀⽅⽣活,其仍是⽗母双⽅的⼦⼥,⽗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
对继⽗母与未成年继⼦⼥之间的抚养关系⽽⾔,婚姻关系解除时,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的,继⼦⼥与继⽗或继母的抚养关系⾃然解除。
愿意继续抚养的,⼈民法院可以同意。
对继⽗母与成年继⼦⼥之间的⾝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离婚⾃然解除。
继⽗母或继⼦⼥⼀⽅或双⽅提出解除继⽗母⼦⼥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时⽅可解除。
对养⽗母与养⼦⼥之间的⾝份关系及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母离婚⽽解除。
养⽗母离婚后,养⼦⼥⽆论由养⽗或养母抚养,仍是养⽗母双⽅的养⼦⼥。
特殊情况下,如养⽗母离婚时需要依法变更或解除养⽗母⼦⼥关系的,也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同样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读者有哪些法律问题要了解的,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新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了什么?

新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了什么?新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一、新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了什么?新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主要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释义】本条是关于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有的权利。
抚养是指父母抚育子女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可见,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费用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对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自愿给予经济帮助,法律并不干预。
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
教育子女是家庭的一项重要职能,家庭教育对子女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
父母子女间的亲密关系,为教育子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因此,教育好子女是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道德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有义务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三养”是指哪三养

“三养”是指哪三养
“三养”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三种义务关系的简称。
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和拟制⾎亲家庭关系⽽产⽣的对未成年⼦⼥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母、外祖⽗母)。
民法典规定:⽗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享有与婚⽣⼦⼥同等的权利,任何⼈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婚⽣⼦⼥的⽣⽗或⽣母,应当负担⼦⼥的⽣活费和教育费,直⾄⼦⼥能独⽴⽣活为⽌。
养⽗母和继⽗母对养⼦⼥和继⼦⼥的抚养义务适⽤民法典有关对⽗母⼦⼥的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还规定:有负担能⼒的祖⽗母、外祖⽗母,对于⽗母死亡或⽆⼒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外孙⼦⼥有抚养义务。
扶养,是指同辈⼈之间有负担能⼒的⼀⽅对缺乏劳动能⼒⼜缺乏⽣活来源⼀⽅的帮助和援助。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不履⾏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有要求对⽅给付扶养的权利。
有负担能⼒的兄姐,对于⽗母已经死亡或⽗母⽆⼒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的有负担能⼒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缺乏⽣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赡养,是成年⼦⼥对年⽼的⽗母或祖⽗母、外祖⽗母应当承担的⽣活上的帮助和援助。
民法典规定:⼦⼥对⽗母有赡养的义务。
⼦⼥不履⾏赡养义务时,⽆劳动能⼒或⽣活困难的⽗母有要求⼦⼥给付赡养的权利。
有负担能⼒的孙⼦⼥、外孙⼦⼥,对于⼦⼥已经死亡或⼦⼥⽆⼒赡养的祖⽗母,外祖⽗母有赡养的义务。
认真执⾏“三养”法律规定,规范婚姻家庭关系,是建⽴平等、和睦、⽂明家庭的前提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尊⽼爱幼的传统美德,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加速现代化建设的保证。
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母对未成年⼦⼥义务有哪些⽗母和⼦⼥是很奇妙的关系,⼩时候⽗母抚养⼉⼥长⼤,⽗母⽼了由⼦⼥抚养。
虽然过程中会有磕磕绊绊,但⼀般来说⼀个家庭也就是如此了。
那在新施⾏的《民法典》中,⼤家知道⽗母对未成年⼦⼥都有哪些义务吗?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知识。
⼀、民法典⽗母对未成年⼦⼥义务有哪些民法典⽗母对未成年⼦⼥义务的主要有:⽗母的抚养义务;⽗母教育、保护未成年⼦⼥的权利义务;⽗母⼦⼥相互继承权。
《民法典》第⼀千零六⼗七条【⽗母的抚养义务和⼦⼥的赡养义务】⽗母不履⾏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千零六⼗⼋条【⽗母教育、保护未成年⼦⼥的权利义务】⽗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造成他⼈损害的,⽗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千零七⼗条【⽗母⼦⼥相互继承权】⽗母和⼦⼥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抚养包括哪⼏⽅⾯的内容包括四个⽅⾯:1、精⼼关怀、照料⼦⼥、为⼦⼥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活条件和氛围,确保⼦⼥的⽣命权、健康权、⽣存权;2、提供⼦⼥所必需的⼀切⽣活费⽤,为⼦⼥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3、提供⼦⼥教育、学习费⽤,保证⼦⼥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的⽂化素质和⽣活技能创造条件;4、⾔传⾝教,⾝体⼒⾏,以健康的思想、品⾏和正确的⽅法教育⼦⼥,使⽣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起来。
以上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了。
在民法典中规定,⽗母对未成年⼦⼥的义务主要包括:抚养未成年⼦⼥长⼤、教育、保护未成年⼦⼥的义务。
但是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有赡养⽗母的义务。
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店铺咨询。
专业律师将竭诚为⼤家服务。
家庭教育中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家庭教育中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在家庭教育中,家庭成员都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维系家庭和谐稳定
的重要保障。
家庭责任与义务的履行不仅有助于培养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促进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和融洽。
首先,父母是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者。
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要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家庭氛围。
他们应该尽职尽责地关心、照顾、教育孩子,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父母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修养,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同理心,让他们成为有担当、有爱心、有理想的人。
其次,子女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家庭中发挥积极作用。
子女不仅要尊重父母、尊
重长辈,还需要关心、帮助其他家庭成员。
他们应该尊重家庭规矩,遵从父母的教导,积极参与家庭活动,学会独立生活和自我管理。
子女应该在学习和生活中自觉遵守纪律,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质,同时主动承担一些家务劳动,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和责任感。
此外,家庭成员之间还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
在家庭中,父母要做到公
平待人、尊重子女的个性和意见,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和支持,培养他们的独立性和自信心。
子女也应该尊重父母的工作和劳动,体谅他们的辛劳和付出,多和父母沟通交流,主动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总之,在家庭教育中,家庭责任与义务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全体家庭
成员共同努力,相互扶持、理解和支持,才能建设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父母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榜样,子女要尊重父母、关心家庭,共同营造一个爱与责任并存的家庭氛围,让每个家庭成员在这个温暖的小天地里茁壮成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使父母认识管教子女是赋予每对父母的神圣职 责,《婚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 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 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 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父母虐待或遗 弃子女,是法律所不许可的。溺婴或其它残害婴儿的 犯罪行为,更为法律所不容。
《婚姻法》中规定:
父母有管教和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
管教,首先指抚养教育。抚养教育是作为父母的基 本义务,也是父母对国家、社会和集体的责任。抚养 义务主要是对年幼子女及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子女 而言。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 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教育义务, 主要也对未成年人而言。父母应以爱祖国、爱人民、 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思想培养子女,关 怀子女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