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夫妻与父母子女之间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合集下载

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3篇)

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在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家庭成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方面,详细介绍中国家庭的法律规定。

二、婚姻家庭法1. 婚姻法(1)婚姻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婚姻自由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实行一夫一妻制。

禁止重婚。

(3)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4)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2. 家庭法(1)家庭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体谅。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相互扶持。

(2)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继承法1. 继承原则(1)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继承权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立遗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应当真实、合法;遗嘱人应当明确表示遗产的处理方式。

2. 继承份额(1)法定继承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2)遗嘱继承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由遗嘱人自行约定。

四、收养法1. 收养条件(1)被收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收养人无父母或者父母无力抚养;被收养人身体健康。

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一、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2024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一)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遗产继承是社会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对财产的分配。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法律需要准确辨识亲属关系,以保证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一、血缘关系的法律辨识血缘关系是指通过直系血统进行继承的亲属关系。

在遗产继承中,血缘关系的法律辨识主要包括确定继承人的合法身份和继承顺序。

举例来说,根据中国的继承法,继承人的身份主要通过身份证明来确定,合法子女具备优先继承的权利。

同时,在确定继承顺序时,法律还考虑了配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继承权。

二、婚姻关系的法律辨识婚姻关系是指通过结婚法律关系进行继承的亲属关系。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婚姻关系的法律辨识主要涉及到配偶的继承权和离婚后的继承问题。

例如,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之间享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且夫妻离婚后仍然保留继承权。

然而,对于婚外子女或未经法定程序的婚姻,其继承权可能存在限制。

三、收养关系的法律辨识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继承的亲属关系。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收养关系的法律辨识主要涉及到收养人的继承权和收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在中国的收养法中,合法收养可使被收养人享受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并且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不再存在。

四、遗嘱的法律辨识遗嘱是指遗留人在生前通过法律手段对财产进行分配的行为。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遗嘱的法律辨识主要涉及到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遗嘱可以采用口头遗嘱、手写遗嘱或公证遗嘱等形式。

遗嘱中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明确指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辨识是确保遗产继承权利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准确辨识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和遗嘱等,可以确保遗产的公正分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个人和社会都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律的原则,以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

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

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变得愈加重要。

婚姻作为家庭关系的基石,其继承和财产分割问题在家庭纠纷中显得尤为突出。

为了保护婚姻的稳定和解决分割财产所带来的纠纷,我国《民法典》对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一、婚姻继承的规定与实施细则1.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权。

这意味着,无论是夫还是妻在生前获得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的财产,都应属于共同财产,而另一方有权继承。

实施细则中强调了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份额的确定等具体问题的处理方式,保障了婚姻继承权的实现。

2.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在婚姻继承中,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也得到了保障。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父或母死亡时,其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并有权继承一定比例的遗产。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对非婚生子女继承份额的确定、证明和鉴定等相关流程,确保了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行使。

二、家庭财产分割的规定与实施细则1. 财产分割的原则《民法典》明确了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公平原则、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等。

根据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公平的分割,同时要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实施细则中详细阐述了具体的分割方式、分割比例的确定等具体操作细则,保障了家庭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与及时性。

2. 财产分割过程中的纠纷解决机制财产分割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实施细则中设立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手段。

这些机制不仅有助于解决分割过程中的争议,还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家庭财产分割的顺利进行。

三、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制度的意义与影响1. 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作为家庭关系的基石,对于家庭的稳定至关重要。

婚姻继承与家庭财产分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护了婚姻的稳定,为夫妻双方创造了安全感和信任基础,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发展。

法律规定继承人的顺序(3篇)

法律规定继承人的顺序(3篇)

第1篇在我国,继承法是调整遗产继承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继承遗产的人。

遗嘱继承人是指根据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以下将详细阐述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顺序的相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1. 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具体如下:- 配偶: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首要人员,无论男女,只要婚姻关系合法有效,配偶都有权继承遗产。

- 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具体如下:-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包括亲生祖父母、养祖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1. 同一顺序继承人: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2. 特殊情形: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生活特殊困难:继承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生活特殊困难,法院可以适当增加其继承份额。

- 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法院可以适当增加其继承份额。

- 其他特殊情况:其他特殊情况,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三、遗嘱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人是指根据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的顺序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的限制。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四、法律规定继承人顺序的意义1. 维护家庭和谐:法律规定继承人顺序,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避免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

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关系到公民财产权益的保障和社会稳定。

在我国,继承法是调整继承关系的专门法律,对继承权的取得、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围绕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展开论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继承法的相关内容。

二、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取得其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性和相对性。

2. 特征(1)财产性: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其内容主要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相对性:继承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才有权行使继承权。

(3)法定性:继承权的取得和行使受法律约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1. 继承权的取得(1)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继承顺序(1)法定继承顺序:如前所述,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2)遗嘱继承顺序:遗嘱继承的顺序由遗嘱人自行决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遗产分配(1)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不均等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有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的;有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但有特殊原因的。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

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遗产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

而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则是依据亲子关系、婚姻关系等法定义务和法律效应的原则,确定亲属之间的法律关系。

本文将在不局限于特定格式的情况下,以讲述的方式阐述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

一、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在遗产继承中,亲属关系的法律认定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亲属关系主要包括血亲和姻亲两种关系。

血亲关系是指通过血统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姻亲关系是指通过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公婆、女婿、儿媳等。

在血亲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的认定主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进行,如通过生育、领养、辅助生殖等方式。

在法律上,亲子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等。

在姻亲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是指男女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形成的一种亲属关系,夫妻之间享有互相扶养、共同财产等权益。

而公婆、女婿、儿媳等关系则是由婚姻关系所衍生的。

二、遗产继承的原则在遗产继承中,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权益。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继承顺序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

1.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亲属关系程度确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权益。

比如,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配偶和子女是最为重要的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

2.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表明自己财产分配意愿的继承方式。

遗嘱能够对继承人进行具体的指定,如将财产分配给亲属、友人、机构等。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将被尊重。

三、遗产继承与亲属关系的关联亲属关系是遗产继承的前提与基础。

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亲属之间的关系将决定继承权的大小。

例如,在绝大多数的法律体系中,配偶和子女是最为重要的继承人,他们享有更多的继承权益。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夫妻以合法的配偶⾝份为前提相互继承遗产,⽽且互为第⼀顺序的法定继承⼈,任何⼈都不能⼲涉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

那么,关于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规定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合法的配偶⾝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第⼆,配偶⼀⽅死亡,另⼀⽅系⽆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第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侵害⽣存⽅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四,我国实⾏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五,夫妻互为第⼀顺序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有⼦⼥、⽗母的,⽣存配偶⼀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先于被继承⼈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亲代位继承。

没有其他第⼀顺序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的,由⽣存配偶单独继承。

第六,《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配偶。

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若⼲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第七,夫妻⼀⽅死亡后,另⼀⽅(尤其是妻⼦⼀⽅)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不得⼲涉。

以上便是⼩编为⼤家整理的关于法律规定的夫妻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夫妻属于继承法上明确规定的法定继承⼈,希望本⽂能让您对此知识有新的了解,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登录店铺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这可是个重要的话题。

尤其是当亲人离世后,继承问题往往成了家庭争论的焦点。

先聊聊法律规定。

其实,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到谁有权利继承,如何分配遗产等。

一、继承人的确定1.1 法定继承人首先,法定继承人是指直系亲属,比如父母、子女、配偶等。

这些人都有权继承遗产。

简单来说,他们是“第一梯队”,绝对不能少。

1.2 遗嘱继承其次,如果故去的亲人留下了遗嘱,继承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指示来分配遗产。

遗嘱可以指定任何人,包括朋友、远亲,甚至是慈善机构。

这就是“有备无患”,让遗产分配变得更加清晰。

二、遗产的范围2.1 继承的内容房产、银行存款、股票、家具等等,这些都是遗产的一部分。

继承人可以一并继承。

2.2 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需要先搞清楚各自的份额。

法律上讲究公平,夫妻双方都有权继承。

2.3 债务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不仅仅是资产,还有债务。

如果故人留下了债务,继承人得承担这些责任。

继承不止是“拿钱”,更是“还债”。

三、继承程序3.1 申请公证继承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这时候公证就显得格外重要。

申请继承公证,可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避免后续的争议。

3.2 法院诉讼如果继承人之间有争议,最终可能会闹到法院。

法律会根据证据和事实来裁决。

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作用就显得尤为关键。

3.3 继承权的转让继承人可以选择转让继承权。

比如,某个继承人不想要那套房子,可以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这种操作虽然复杂,但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四、注意事项面对继承问题,很多人可能会感到不知所措。

其实,了解法律规定,做好准备,才能避免后续麻烦。

遗嘱的撰写很重要,务必清晰明确。

若没有遗嘱,可能就要面对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继承过程中的每一步都需小心谨慎,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如果真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冷静处理,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

毕竟,家和万事兴,维持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

寡妇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3篇)

寡妇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寡妇继承财产是指寡妇在丈夫去世后,依法继承丈夫的遗产。

在我国,寡妇继承财产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本文将从寡妇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寡妇继承财产的条件、寡妇继承财产的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寡妇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关于继承问题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寡妇继承财产的规定如下:(1)第十二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第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第十四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寡妇继承财产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其中与寡妇继承财产相关的内容如下:(1)第四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第五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办理。

(3)第六条:继承开始后,遗产未分割前,遗产继承人不得请求分割遗产。

三、寡妇继承财产的条件1. 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寡妇继承财产的前提是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如果婚姻关系存在瑕疵,如重婚、非法同居等,则寡妇无法继承财产。

2. 丈夫已去世寡妇继承财产的条件之一是丈夫已去世。

如果丈夫未去世,则寡妇无权继承财产。

3. 丈夫有遗产寡妇继承财产的必要条件是丈夫有遗产。

如果丈夫去世时无遗产,则寡妇无法继承。

4. 依法享有继承权寡妇继承财产还需依法享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寡妇依法享有继承权。

四、寡妇继承财产的程序1. 继承开始继承开始是指丈夫去世,遗产发生转移。

新民法典下的家庭法婚姻财产与继承的新规定

新民法典下的家庭法婚姻财产与继承的新规定

新民法典下的家庭法婚姻财产与继承的新规定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家庭以及财产、继承等方面的关注日益增加。

针对这些关切,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婚姻财产和继承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新规定,以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

本文将从婚姻财产和继承两个方面介绍新民法典下的新规定。

一、婚姻财产在新民法典下,婚姻财产的管理和分割更加便利和公平。

首先,新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婚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不再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并可以共同决定其使用、处分等事宜。

其次,新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一方过世后享有对其遗产的继承权。

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去世,存续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并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婚姻关系终止后的生活权益,避免了一方因婚姻关系终止而面临财产争议的困扰。

此外,新民法典还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应依法公平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财产分割,以确保分割结果合理、公平、公正。

同时,新民法典还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都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利,避免了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

二、继承新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更加完善,使得继承更加公正和有序。

首先,新民法典对继承顺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父母以及配偶在继承中享有优先权。

这意味着在继承时,先考虑子女的继承权,然后是父母和配偶。

这样的规定保证了亲属之间的合理继承权益,强调了亲情和家庭的重要性。

其次,新民法典规定了对被继承财产的确定和评估。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财产的范围包括遗产、赠与、遗赠等。

此外,如果继承人对分割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

这样的规定有效避免了继承争议的发生,确保了继承权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最后,新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于无嗣父母及其他无法继承遗产的亲属的安置和抚养义务。

家事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家事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家事案件,是指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案件。

在我国,家事案件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中。

本文将从这些法律出发,对家事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1. 婚姻的成立与效力《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2. 婚姻的解除《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4.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1. 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学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学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条文】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法定继承基本内容和继承顺序的规定。

【条文理解】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具有法定性和强行性。

法定继承制度最能体现一个国家的伦理亲缘观念,主要包括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两大方面的规定。

一、关于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能够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决定。

各个国家和地区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德国民法典》第1924条至第193 2条规定,无遗嘱继承人包括配偶继承人和血亲继承人。

血亲继承人包括晚辈直系血亲、曾祖父母及晚辈直系血亲、比曾祖父母辈份更远的祖先及晚辈直系血亲,即几乎包括与死者有血亲关系的一切生存的人。

《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晚辈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无遗嘱继承人主要包括血亲继承人和配偶继承人。

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

根据我国大陆《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婚姻继承家庭的法律规定(3篇)

婚姻继承家庭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姻、继承和家庭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涉及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利益。

在我国,婚姻继承家庭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

本文将从婚姻、继承和家庭三个方面,详细阐述我国婚姻继承家庭的法律规定。

二、婚姻法律规定1. 婚姻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婚姻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2. 婚姻登记程序(1)男女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的,发给结婚证。

3. 婚姻无效与撤销(1)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2)婚姻撤销的情形:受胁迫结婚、被欺骗而结婚。

4. 婚姻财产制度(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夫妻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4)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5)子女抚养: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6)赡养:夫妻一方因疾病、年老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有赡养义务。

三、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 继承方式(1)法定继承: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由继承人按照法定比例继承遗产;(2)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或份额继承遗产;(3)遗赠:被继承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 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如果就“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活中的共同事务如住所、⽣活⽅式等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夫妻拥有平等的姓名权、⼈⾝⾃由权,共同承担计划⽣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益处分权,对⼦⼥拥有平等的监护权,在象征性语⾔上夫妻也没有等级秩序。

夫妻关系依据是否具有直接财产内容可以分为夫妻⼈⾝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以下⼏⽅⾯的内容:(1)夫妻都有各⽤⾃⼰姓名的权利;(2)夫妻都有⽣产、⼯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由,任何⼀⽅都不得对他⽅加以限制或⼲涉;(3)夫妻都有实⾏计划⽣育的义务。

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义务主要有:1.夫妻财产制。

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另有约定的除外:(1)⼯资、奖⾦;(2)⽣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归夫妻个⼈所有,双⽅另有约定的除外:(1)⼀⽅的婚前财产;(2)因⼀⽅⾝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活补助费等费⽤;(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的财产;(4)⼀⽅专⽤的⽣活⽤品;(5)其他应当归⼀⽅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并不排斥夫妻就财产的归属另⾏约定。

夫妻可以书⾯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所有。

夫妻对财产的归属⼀经约定,任何⼀⽅不得擅⾃变更或解除。

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所有且第三⼈知道该约定的,夫或妻⼀⽅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的财产清偿。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一)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即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内容,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是主要方面,财产关系从属于人身关系。

1.夫妻间的权利义务(1)姓名权。

姓名权是夫妻在缔结婚姻关系后享有独立姓氏的权利。

姓名虽然只是代表个人的特定符号,但有无姓名却是公民有无独立人格的重要标志。

姓名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56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该规定虽然对夫妻平等适用,但主要是保护已婚妇女的姓名权,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强调妇女结婚后既无须随丈夫姓氏,也无须在妻姓前冠以夫姓。

当然,此规定并不妨碍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姓名问题作出约定,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无论是夫妻别姓、同姓还是相互冠姓,均可。

(2)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根据本人意愿自由决定从事职业、参加学习和社会活动,不受另一方的非法干涉或限制。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5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从形式上看,该规定平等适用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进行限制或干涉。

但就其针对性而言,主要是为保障已婚妇女享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权利,丈夫不得非法限制和干涉。

(3)日常家事代理权。

日常家事代理权也称家事代理权,指夫妻一方因日常家庭事务而与第三人发生一定法律行为时享有的代理权。

该代理行为的后果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被代理方须对代理方从事日常家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为适应夫妻经营日常家庭生活作出的规定。

婚姻家庭作为生活的共同体,在日常生活事务中,夫妻有相互代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无须他方同意或特别授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0 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国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全文

中国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全文

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家庭关系新规定

民法典家庭关系新规定

民法典家庭关系新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家庭关系也日趋多样化。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并更好地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21年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中包含了一系列关于家庭关系的新规定,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民法典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和婚姻关系的设立。

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要根据自愿和平等的原则结婚,夫妻的婚姻关系应建立在互相尊重、互助和忠诚的基础上。

此外,在婚姻登记过程中,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禁止替代登记。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加强夫妻之间的协商和沟通,促进婚姻关系的健康发展。

其次,民法典对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享有婚姻权利和履行婚姻义务。

其中,夫妻一方有责任经济支持家庭,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也有义务参与家庭劳动,共同负责家庭事务。

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增进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另外,民法典还加强了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扶助;父母应当履行赡养、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

同时,禁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对受到家庭暴力威胁和侵害的家庭成员给予必要的保护。

这一系列规定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家庭成员的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家庭的稳定和和睦。

此外,民法典还对继承和赠与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继承是家庭关系重要的一环,民法典规定了继承的顺序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并且规定了对于特定情况下的继承权的保护措施。

同时,赠与行为也受到了更加严格的约束,以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系列规定的制定,旨在平衡继承和赠与双方的利益,确保家庭财产的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民法典家庭关系新规定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国家庭关系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明确了婚姻关系的设立原则和夫妻的权利义务,还加强了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且对继承和赠与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

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

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法定继承人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一类人,那么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呢?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怎样合法的继承遗产?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130条)。

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0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法律对于夫妻与父母子女之间继承权有哪些规定核心内容: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新婚姻法解释: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解释】本条是关于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平等权利,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平等权利。

在同一亲等中,同一继承顺序中,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均有同等的继承权,不因性别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本条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一、继承、继承权与遗产理解本条的含义,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有关继承、继承权与遗产的基本知识。

所谓的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称为遗产。

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继承遗产或者有权继承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取得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在我国,继承权的主体是公民(自然人)。

在本条里是指夫或妻、父母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属第一继承顺序。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也不是绝对均等的。

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受到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权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包括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我国继承法所确立的继承制度,是单纯的财产继承制度,与以前封建社会中的宗桃继承制度根本不同。

在宗桃继承制度中,身份继承、祭祀祖先的继承和财产继承三者一体,身份继承、祭祀祖先的继承居主导地位,财产继承是身份继承、祭祀祖先的继承的附属物。

宗桃继承实质是男子为中心的嫡长子继承制。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宗桃继承的旧制度,确立了单纯的财产继承制度,这也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继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

二、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妻子在继承问题上基本处于无权地位。

在“父死子继”的宗桃继承制度下,否认女子的继承权,丈夫死后,其遗产首先由其儿子继承,妻子只有在不改嫁的前提下,才能管理丈夫的遗产。

只有在丈夫死后,其财产又无别的男子继承,成为“绝户产”时,妻子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

但是由于封建社会中多妻制和收养制存在,真正成为“绝产户”的可能性非常小。

同时,由于当时还盛行“立嗣”制度,又进一步从根本上排除了妻子继承财产的可能性。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婚姻法,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继承问题上,彻底废除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桃继承制度,在法律上赋予女子与男子同等的继承权。

198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配偶与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如双方属于婚外姘居的,如“包二奶”的情况下,双方就不享有相互继承权。

在实践中还应当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同居生活。

这种情况下,双方是合法婚姻关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另一方仍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财产。

(二)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举办婚礼,这在法律上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如果这时候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仍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财产。

(三)双方的婚姻根据本法属于无效婚姻的,如重婚,一方死亡时,生存的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不能以配偶的资格继承对方的财产。

(四)双方婚姻根据本法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如果婚姻未被撤销之前,一方死亡的,生存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一半为其所有遗产,如果丈夫生前没有立遗嘱,其生存的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按照法定继承均分其遗产。

如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为12万元,丈夫的个人财产有3万元。

双方没有财产约定。

丈夫去世后继承遗产时,应当将12万元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即6万元归妻子所有。

余下的6万元和被继承人的3万元个人财产共9万元作为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还有一个儿子和父母,妻子应当与他们均分,妻子应得3万元的遗产。

当然,夫妻可以在生前约定其共同财产的分割,如约定无论谁先去世,共同财产暂不分割,等都去世后,由继承人继承。

也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在继承分割时,其中三分之二归生存方所有,三分之一作为去世方的遗产。

如果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此类约定,法律应当尊重其约定。

根据本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另一方依法继承死者遗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理该财产,如果再婚,有权带走或处分其继承的财产。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据该规定,寡妇因再婚离开原家庭时,有权将其继承其亡夫的财产带走。

三、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权根据本条的规定,子女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其子女的遗产。

也可以理解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有继承权。

这种权利是以双方之间的身份为依据的。

父母、子女都是被继承人的最近的直系血亲,他们之间有极为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一)父母这里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被继承人的父和母,继承其死亡子女的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

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

亲生父母有对其子女的继承权。

父母之间的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即使离婚,也可以继承其亲生子女的财产。

如父母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子女的义务,在分配子女的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养父母是指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人。

养父母与养子女虽不是己身所出的血亲,但基于收养关系的确立并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是拟制血亲,与亲生父母处于同等的继承地位。

养父母对养子女而言,只要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没有终断,权利义务依然存在。

养父母离婚的,双方仍然对养子女进行抚养的,仍可以继承其养子女的财产。

如果养父母离婚,养子女归一方抚养,未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不能继承养子女的财产。

继父母如果尽了抚养义务,与继子女之间产生一种特殊的拟制血亲。

尽了抚养义务的继父母在继承上与亲生父母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

如果继父与生母离婚,继子女随生母生活,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终断,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消灭,继父不享有继子女的财产继承权。

反之继母与生父离婚,继子女随生父生活,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终断,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消灭,继母不享有继子女的财产继承权。

(二)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养子女是指被收养的子女。

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人为养父母。

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取得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这样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但不能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

如果抚养关系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终断,原养子女就享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继子女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而言。

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和赡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如果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继父母不再抚养继子女,原继子女也不再赡养原继父母,原继子女不享有对原继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还有一点要注意,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天然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此,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遗产。

但是,如果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或生母未尽赡养义务,在遗产分割上,就应当少分或不分。

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论性别,不论已婚还是未婚,都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女儿出嫁后,由于一些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如女儿不能传宗接代,出嫁后,不能在娘家顶门立户等,存在着忽视或取消已婚女儿的继承权现象。

按照本条和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法律保护已婚女儿合法的继承权利。

如果女儿出嫁后,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主要由她的兄弟们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已婚女儿往往就不提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求了,这可以看做是其放弃继承权。

这种情况,既符合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符合一般情况和不少地区的风俗习惯。

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