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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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底蕴的推进,人们对居住的要求越来越高,住宅设计中如何满足人们居住生活要求是关键的一环,本文主要阐述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要点,对住宅的功能空间设计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设计;空间组合;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空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由长度、宽度和高度表现出来,建筑空间是人们人为的为了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运用各种建筑主要要素与形式所构成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统称。
它包括墙、地面、屋顶、门窗等围城建筑的内部空间,以及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中的树木、山峦、水面、街道、广场等形成建筑的外部空间。
住宅空间则侧重内部空间。
1.住宅建筑中空间组合设计要点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由人的生活需要所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因为对住房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因此,住宅空间既要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使用要求,更要考虑经济性,实用性和安全性,私密性。
1.1功能分区要合理
住宅内部空间有各自不同的使用功能和要求,在设计中,要正确处理它们的功能关系,满足各功能分区的要求,使之动静分区、公私分
隔、洁污分离,这是住宅使用功能良好、居住舒适的先决条件。
室内人员走动流线顺畅, 集中公共交通面积、公共活动面积大等,做到综合利用,提高室内空间利用率。
1.2空间组合要灵活
按照不同时期、不同住户的使用要求对套型空间进行灵活分隔和重组,设计时,可以将某些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明确限定功能区域。
在空间高度上选择合适层高在住宅设计中有着重要意义,相对高度不能只着眼于尺寸, 而要联系到实际的平面跟立体空间相结合, 人们在实际生活经验中体会到, 在绝对高度不变的情况下, 面积愈大空间愈显得低矮; 另外,作为空间顶界面的天棚和底界面的地面——其相互平行、对应。
高度和面积保持适当的比例,可以营造出亲和、舒服,适宜的居家感觉。
1.3室内环境要舒适
舒适性是一个综合概念, 是以人体功能学和心理接受的感觉为基准,在住宅设计中,应根据当地区域的气候条件,争取较好的朝向,获得较多日照和较好通风环境,利用自然对流通风,有效地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
一般起居室为5m宽的空间会令人有温馨感、亲和感, 生活气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做到6到9m。
1.4 整体设计要经济
面积的合理分配根据不同功能空间有不同要求 ,每个卧室、卫生间的功能要求、设备尺寸基本相同,面积需求也要求根据人体学来达到舒适度;客厅、厨房、餐厅虽然功能相同,套型大小,服务人
数,其面积各不相同。
卫生间与厨房邻近 , 便于管线共用,节省成本。
节能方面是关于房间朝向,在满足自然通风采光,保证窗户的气密性和隔热性的要求下,卧室应尽量南向采光通风,达到建筑节能最大化。
1.5空间设计要比例协调
不同形状空间往往使人产生不同的感受, 在选择空间形状时, 必须把功能使用要求和精神要求统一起来考虑, 使其适用且又能按照一定的艺术意图给人以良好的精神感受。
由不同形状体量组合而成的建筑体形, 可以利用长、宽、高三个体量要素在形状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对比、组合以产生变化。
在设计过程中,应从组合入手推敲各基本体量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
2.住宅建筑中空间组合设计方法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这些空间对于居家生活活动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使用的设计要求。
2.1客厅
客厅是居住者会客、娱乐、休闲等活动空间,是一个公共活动的共用空
间,是住宅设计中最活跃的因素,客厅应直接采光、自然通风,有较好的朝向和视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2m2。
起居室的面积应根据使用人数和具体功能来确定,客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相对集中,留出完整墙面,以便家具的布置和使用,减少通行路线交叉穿越,
避免相互干扰。
2.2 卧室
卧室是人们睡眠、休息、更衣、梳妆等活动的场所,是住宅中私密性要求最高的地方。
卧室应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卧室宜集中布置在较隐蔽的安静空间,并且应当隔声良好,应注意防止视线的
干扰。
形状应规整,便于家具设备的布置。
卧室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住宅设计规范
(1)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 m2;
(2)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 m2;
(3)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 m2。
(4)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 m2。
(5)套型设计时应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宜大于3m。
(6)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 m2。
2.3 餐厅
餐厅的设计应满足家庭成员同时进餐以及可能的家庭宴会的需要,可以和厨房合设或分设。
餐厅和厨房合设同一空间,面积利用充分,但受油烟影响大,适于住宅面积不大的中小套型住宅。
独立设置的餐室面积要求比较大,适合大中套型住宅。
对于面积不大的餐室,可与起居室连成一体,扩大空间感,或用简洁的落地玻璃隔断等分隔。
独立餐室面积一般 8—14 m2,空间接近方形为佳。
2.4 厨房
厨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 m2;(2)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 m2。
(3)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
厨房的一般设计形式如下:
厨房是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是家务劳动时间最长的地方,也是室内噪声和污染最严重的地方。
厨房的功能已从过去单一的烹调行为发展为集仓储、加工、清洗、烹饪和配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空间。
厨房的设计应有足够的面积。
良好的通风、排烟、排气,可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 m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 5 m2。
2.5 卫生间
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
住宅卫生间平面布局与气候、经济条件,文化、生活习惯,家庭人员构成,设备大小、形式有很大关系。
因此布局上有多种形式,例如有把洗手盆。
座便器,淋浴器等卫生设备组织在一个空间中的,也有分置在几个小空间中的。
归结起来可分为兼用型、独立型和折
中型三种形式。
2.6 阳台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阳台是建筑物室内的延伸,是居住者呼吸新鲜空气、晾晒衣物、摆放盆栽的场所,其设计需要兼顾实用与美观的原则。
阳台是居住者接受光照,吸收新鲜空气,进行户外锻炼、观赏、纳凉、晾晒衣物的场所。
住宅设计中阳台一般有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类且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防水措施。
3.结语
住宅设计过程中,应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 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 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 为广大住户建造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冯高磊.论住宅户型设计.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蒋蓓蓓.大开间灵活性住宅初探.浙江建筑.
[3]郭军.中小户型商品住宅的设计.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