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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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检查制度

项目公司管理文件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标准,

规范相关资料检

查及管理程序,实现公司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 建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活动情况的记录, 反映工

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水平;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评定、工程 建设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建设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项目管理文件两部 分;工

程技术档案资料即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资料、竣工图、 竣工验收文件四部分;项目管理资料是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与项目 管理相关的全部建设管理文件资料。

3、 工程资料检查活动采取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两种形式;检 查过程

应坚持 “重实据、求真实、讲实效”基本原则,完整实现 对建设工程资料的全覆盖查验,保证建设项目如期竣工验收和移 交。

4、 本公司执行工程资料三级查验制度;构建和完善项目公司

监理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部三位一体的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体系, 明 确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管理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划分,完成建设工程 资料编制、分类、整理、审核、汇总、审查、验证相关工作。

二、工程资料检查依据:

《地方性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定》; 《地方性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 ;

《地方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地方性城市建设档案

管理规定》

国家、行业、地方“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 验

标准”、相关技术规定;

1、 2、 3、 4、 5、

6、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

7、审批后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相关工作记录; &审批后的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站

(具体应根据要求进行检查)

三、职责划分:

1、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为工程资料监管部门;应依据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工程资料检查依据”等规定,对资料管理状况实施定期或随机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巡查和专项检

查发现的不符合项或存在问题向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限期整改

书面意见(或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成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外,按规定时限对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整改结果组织复查;当确认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工程

质量检验标准”要求,施工质保资料、项目管理资料满足相应“工程资料检查依据”后,由承包单位对合格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工程质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或施工质保资料不满足“工程资料检查依据”的工程,不得审签当期工程进度款及当期监理费支付申请单。

工程全部完工后,按规定时限组织核查施工,办结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竣工规划验收证明、竣工质量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文件;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为工程资料责任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工程资料管理依据”等规定, 接受项目公司对工程实体质量、项目管理资料、施工质保资料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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