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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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XXXX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XX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X政发(202X)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X教职函(20XX)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密对接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和1+X证书制度,以创建优质高职院校为统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保障,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服务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化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创新型、发展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包括选课制、弹性学制、学分绩点制、重修制、主辅修制、导师制、学分互认制、学分积累和转换等在内的教学管理体系,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

(二)建立以学分制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建立按学年注册、按学分缴费、按绩点综合考评和奖励学生、按学分毕业的学籍与学费管理机制,赋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学习进程的权利。

(三)建立以学分制为核心的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和完善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及教学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为广大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及完备的教学信息服务。

(四)建立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收费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实验室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营造学生个性化成长和学院创新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环境,提高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基本原则(一)整体设计在学院学分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学分制改革方案进行整体设计,明确工作任务、实施要求、配套制度、支持条件,加强学习考察、调研论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FpgXXX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研究の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の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制:3年。

第二条学分设置:1、学生修三年の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1年学分为1000分。

2、每学期学生修学分1000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第三条修过程学分6、修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7、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时X0.5。

每学科修过程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XXX课时数X20X0.5。

8、考勤。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个学分,旷课1节扣2个学分。

9、教室纪律。

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动,依照无效课时处置惩罚,另每次扣除1分。

10、作业。

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1个学分。

11、学生课上顶嘴老师、无理取闹酌情扣除50-200学分。

12、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三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研究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过程可学分为零分。

第四条学业成绩学分13、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依照每个课时0.5分の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

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周课时数X20X0.5。

期中测验、期末测验各占一半。

FpgFpg14、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该科目学分分值X学生考试成绩/100,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绩档案管理各系为本系每名学生建立个人学业成绩档案,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学期末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一)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由课堂提问、作业、课堂纪律得分、单元(章节)测验及其它形式的抽查、考查成绩组成。

(二)学期成绩学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

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20%+期中考试成绩义20%+期末考试成绩X60%。

若无期中考试成绩,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成绩X60%。

(三)统考学科结业成绩1、技工类部分专业实行学分制考核按上级要求执行。

2、考证课程,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的成绩记入。

(四)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自觉地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程的学习任务。

2、课堂纪律扣分标准(该项扣分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计算在学生平时成绩内)(1)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每人每节扣3分。

(2)发现学生上课、自习课期间玩手机、电脑、睡觉每人次扣2分;下棋、打扑克每人次扣5分;私串教室每人次扣2分;说笑、打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

(3)自习课如遇教室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扣5分。

(4)上课、自习课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每人次扣1分。

(5)实习课、体育课、上机课需在铃响前排队进入学习场地,否则每人次扣1分。

(6)实习期间,学生进入车间需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发现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在实习车间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扣5-20分。

(7)实习课不服从教师指导进行违章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5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设备、设施损坏或事故,每人次扣5-30分,并进行相应赔偿。

职业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分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学分制管理,实现课程设置的科学化、合理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设置与课程体系第四条学分设置: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六条选修学分:包括专业方向课、通识教育课、实践环节等,旨在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七条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组成。

第三章学分认定与考核第八条学分认定:学生修读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实践操作等,具体考核方式由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第十条学分成绩评定:学分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学分修读与转换第十一条学分修读:学生根据教学计划,自主选择课程修读。

第十二条学分转换:学生可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间转换学分,但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学分管理第十三条学分统计:教务部门负责统计学生学分,并定期向学生公布。

第十四条学分预警:学生学分不足时,教务部门将予以预警,提醒学生及时补修。

第十五条学分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优化我校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学习途径。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为实现我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弹性学习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分量的单位,学生毕业时必须取得各专业规定的学分。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学校师生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加强目标管理。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于200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毕业新生实施。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五条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制定出各专业切实可行、富有弹性、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计划,并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第六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包括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等,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

(二)修课: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

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

1、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规定要求选修一定学分,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2、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的课程。

任选课既有学校开设的任选课程。

又有各专业开设的任选课程,还包括学校开设的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修。

第七条必修课和限选课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的学科中均衡设置。

第三章学分第八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分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也是制定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的依据。

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第九条原则上授课满15周的课程,学分数为该课程周学时数,授课不满15周的课程,其学分数按16-18个课时)按1学分计算。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高中学分制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习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绩管理和课程管理的核心。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作为确定学生修业要求和毕业要求的指标,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进行积累、记录、评价和认定的一种学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本)》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制订学分制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分的获取和积累第五条学校依据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设置不同学科的课程,对每个学科设置相应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的课程和实践活动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经相应的考核认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实践活动中,取得相关成果并通过评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八条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选修学校认可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创新活动、科技竞赛等方式,取得相关成果并通过评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分积累档案,对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学分的使用和转换第十一条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也可以用于课程结业成绩的计算。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特长,选修其他课程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或跨年级升级时,原有的学分可以转换为新学校或新年级对应的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凭借学校认可的证书或成绩单,可以向其他院校申请学分转换。

第四章学分的认定和奖励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及时进行学分奖励和表彰。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对学生进行奖学金、学业荣誉称号等奖励。

第五章学分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学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教育教学管理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2.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3.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4.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学生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2.学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进行规范管理。

3.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4.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五、师资队伍建设1.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对教师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3.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六、财务管理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2.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学校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七、校园安全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学校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安全。

3.学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溪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安溪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安溪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为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决定在部分专业试行基础上,全面推行学分制。

第二条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是进行教育教学制度创新,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更加开放富有弹性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试行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学分制试行工作是学校教学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弹性学制与课程设置第四条中等职业教育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专业设置可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学生个人愿望和条件以及就业需要再确定专业方向,选择相应专业(工种)模块进行学习。

各专业的教学应根据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在拓宽专业面、增强市场适应能力的总体思路下,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方向,培养“宽基础、强特色、多技能、高素质、有后劲”的应用型中初级人才。

第六条学制,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基本学制3年。

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分段完成学业。

学制为3年的课程允许在5年内完成,学制4年的课程允许在6年内完成,学制为5年的所有课程允许在8年内完成。

可提前一年或推后二年毕业。

第七条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是实行学分制的核心。

新的课程体系实行集群式模块课程模式,课程结构由必修的“宽基础”课程板块和选修的“活模块”课程构成。

1、必修课是保证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德育、文化基础课、主干专业课和实践课。

岳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分制实施细则

岳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分制实施细则

岳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学生发展的需要,围绕职业学校办学“一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目标,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基础扎实、专业过硬、特长明显、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高素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全面实施学分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总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两部分,课程分为主修课和选修课,非课程主要包括奖励、竞赛、获得等级证书、德育学分等。

既能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又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学分制弹性教学的特点和优点;它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教学管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三条:本细则适合我校三年制在籍学生,自201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施行。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学计划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的成才为核心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重要文件。

为保证各专业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专门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对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

我校学分制实施计划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并结合学校学生发展的特点制定。

第五条:课程设置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主修课和选修课。

1、主修课主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必经修读的课程。

主修课包括文化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实践课程模块。

其中文化基础课程模块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课等,又称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主要发挥知识性和工具性两大基本功能,通过它的教学,既可提高学生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又可为学生学习专业课打下扎实的基础,并为学生毕业后的继续教育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

学分制

学分制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实行学分制的依据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大都采用传统的普通教育实行的“学年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毕业。

这是严格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教学体制,一切都按部就班,没有一点灵活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感到这种传统的“学年制”忽视了市场经济发展变化与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密切联系,不利于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的不同要求。

使现时的职业教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难以很好的完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办学任务。

为此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借鉴有关兄弟学校特别是“双元制”办学的经验,在原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有利于面向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能全面反映学生整体素质要求的“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学分制”的特点1、着眼于学生素质的整体优化。

该“学分制”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知识、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身体素质等方面对学生均提出具体要求,并对以上诸方面进行规范的科学的量化管理和全面评价,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2、具有较强的激励性、科学性、规范性和使学生争先创优的机制。

3、实行弹性学制,创建学生成长成才的多条途径。

4、增强中等职校对人才市场需求的适应性和办学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常规教学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

5、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6、操作性强,容易运作。

第三条本细则自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起试行。

二、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学计划学分制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

我校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市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借鉴其他学校成功的经验并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要求制定的。

各专业以市场分析、职业分析、教学分析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明确、具体地规定我校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

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实训内容,确立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又适应我校学生发展的课程质量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建立使学生获得全面和个性发展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____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和学业成绩的计量单位,一般以学时为基础,按学科门类划分。

2. 课程学分的计算: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各学科门类的课程学分计算标准不同,具体以《学分认定办法》为准。

3. 学分的取得:学生在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评定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的使用:学生获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成绩、补修学分、申请学位或毕业证书等。

5. 学分的转换: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的要求,不同学校或学院可以对学生在其他院校或单位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认定。

6. 学分的修读限制:根据学校或学院的教学计划,学生在一定时间内需要修读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7. 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学校或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分认定和记录机制,保证学生学分的准确计算和记录。

8. 学分的管理责任:学校或学院应指定专门负责学分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学分的计算、认定、转换和记录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学分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以学校或学院制定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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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教育并由此得到全面的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我校实行学分制总体规划:从2008级中专专业开始试行学分制,到2010年基本完成学分制改造,在此基础上,2011年逐步实现弹性学制的全面转型。

第三条我校学分制的基本内容:(一)、各专业制定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

(二)、建立立交、自主的选课体系。

(三)、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

(四)、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五)、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

(六)、允许学生通过不同途径取得毕业资格,并对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的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校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及就业岗位(群)要求学生必修的文化基础课、主干专业课和实践课。

各专业必修课模块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和体育等文化基础课程及一些公共专业课程(含技能课程),必修课一般12-15门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

学分制管理细则

学分制管理细则

学分制管理细则篇一:学分制实施细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曾贯彻教学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文化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和成效,来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精密度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首要目标管理科学管理,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21年在职高部开始全面实施,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较细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4条:教学计划外语教学课程内容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组织协调工作的信上。

为保证各专业领域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专业的专业按照本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报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初高中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人文学科为先导,在各专业领域全面铺开。

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项目管理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管理学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

为保证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管理学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德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育,指对学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德育评分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生活、交友、参加集体活动、守法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操守和品行进行评定。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三条德育学分是对学生生活、学习和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德育学分反映那些不能被一般意义上的学分概念所涵盖的素质方面的要求第四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每学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评定一次。

德育成绩基本为80分,德育成绩按比例折合成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最高为30分,最低为0分。

每次德育评定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具体折合办法见下表:德育成绩德育测评等级德育学分90分以上优3070分~89分良2560分~69分合格20(基本学分)50分~59分不合格1540分~49分不合格1030分~39分不合格530分以下(不含30分)不合格无学分第五条学生毕业的德育学分总数≥20分×实际修读学期数。

修满三年基本学制的德育总学分应≥120分,否则不予毕业。

毕业德育学分标准按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或计算学业学分的实际修读学期数核定,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

学生在校外实习或参加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其德育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给德育学分。

该德育学分的认定,在学生处指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推荐就业和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德育学分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就业、表彰和奖励,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行准入制度的活动。

德育学分有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不合格者,不安排校外上岗实习。

第七条德育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在弹性学制时限内补修。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二、学分计算原则1.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学年学分。

2.学分计算按照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学时数和学习成果来确定。

3.同一门课程按照不同年级或学科进行分值设定。

三、学分获得条件1.学生必须修完课程的全部学时,成绩达到及格线,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模拟考试等。

3.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实习或实践课程,并经实习单位或实践指导教师认可。

四、学分转化和认定1.学生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经核实合格后,可按规定转化为相应的学分。

2.学生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学分。

3.学生参加的校内、校外实践活动,经指导教师评估合格后,可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学分。

五、学分积累和管理1.学生个人的学分积累记录由学校学分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学生每学年学分不得超过所修课程总学分的一半,并且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才能升级或毕业。

3.学生的学分可在一定时间内积累,但学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4.学生的学分可以进行转换,可按规定转化为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5.学生退学或休学期间,学分有效期暂停计算,学生复学后学分继续计算。

六、学分奖励和处罚1.学生获得优秀学生称号的,可额外奖励一定的学分。

2.学生严重违纪违规的,可取消或扣除一定学分。

3.学生在竞赛、科研或创新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可额外奖励一定学分。

七、学分制考试和评价1.学生每学年学分制考试不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

2.学生学分的评价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

3.学生学分的评价还包括实习或实践课程的表现、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方面。

八、学分制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学校设立学分制管理办公室,负责学分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学校每学年对学分制管理工作进行中期和年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分制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运行机制
选课机制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 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和教
师,实现个性化学习。
学分转换机制
学校需要建立学分转换机制,允 许学生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 间进行学分转换,提高学习效率

学分绩点评价机制
学校需要建立学分绩点评价机制 ,根据学生学分的完成情况和绩 点高低进行评价,为学生提供学
习反馈和指导。
学分制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 2
教学质量标准
制定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 确保教学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教学过程监控
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包括教师备课、授课 、作业批改等方面,确保教学质量得到保障。
3
教学评价与反馈
建立教学评价与反馈机制,通过学生评价、同行 评价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积极向社会宣传学校学分制的实 施情况和成果,争取社会各界的 支持和认可。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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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的原则与步骤
步骤
2. 确定学分认定和转换规则:制 定学分认定和转换规则,包括课 程学分、实践学分、证书学分等 的认定和转换。
原则:以学生为中心,体现高职 教育特点,保证学分质量,兼顾 市场需求,发挥专业优势,服务 学生发展。
1. 确定课程结构和学分比例:根 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制定课 程结构和学分比例,包括必修课 、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等。
学分制特点
学分制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个性化,以选课为核心,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和 授课教师,以成绩和学分为评价标准,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
学分制的历史与发展
学分制起源

杭州中策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杭州中策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学生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杭州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要求,我校决定全面实施学分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三条本细则自2003年秋季新生入学起试行,于2017年8月重新修订。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学计划。

学分制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

我校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并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要求制定的。

各专业以市场分析、职业分析、教学分析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明确、具体地规定我校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

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内容。

确立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又适应我校学生发展的课程质量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与高职课程体系相衔接,建立使学生获得全面和个性发展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为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是从事专业大类工作的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职业群共同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和职业基本技能。

各专业必修课模块包括文化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和实践课程模块。

职业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教职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入学1. 学生入学须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招生条件进行报名、考试、录取。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1.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2.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3. 学生复学,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六条学生奖惩1.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七条教职工招聘1. 教职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教职工考核1.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 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教职工待遇1.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福利。

2.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

第四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应公开透明,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随着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业评价和学业管理的制度,它能够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在职业学校中,如何制定和实施学分制管理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探讨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并分析其对学生学习和就业的意义。

一、目的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技能。

通过学分制管理,学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水平,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和指导。

同时,学分制管理也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二、原则1.学分的获取和评价要具有可操作性:学分制管理要求学校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学分获取和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学生需要通过参加课堂学习、实践实训、社会实践等方式来获取学分,学校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学分的具体操作和评价方法。

2.学分的累积和转换要有合理的规定:学分制管理下,学生学习者通过一定的学分积累提升自己的学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学校应制定学分制度,明确学分的使用范围和转换规则,确保实现学分的有效利用。

3.学生学分记录要准确可靠:学分制管理要求学校建立学生学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学分记录、查询、公示等,确保学分记录准确可靠。

学生可以通过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了解自己的学业发展情况。

三、措施1.建立学分统一管理平台:学校应建立统一的学分管理平台,实现学生学分的集中管理和统一查询。

学分管理平台能够对学生学分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反馈学生学分情况,并提供学分查询服务。

2.制定学分获取和评价标准:学校应根据学生学习的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学分获取和评价标准。

标准应包括课堂学习、实践实训、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分的获取和评价公正、科学。

3.加强学分教学指导:学校应加强学分教学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明确学分获取和评价的目标,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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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经贸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制:3年。

第二条学分设置:
1、学生修习三年的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习1年学分为1000分。

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1000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
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第三条修习过程学分
6、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习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7、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时X0.5。

每学科修习过程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X20X0.5。

8、考勤。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个学分,旷课1节扣2个学分。

9、课堂纪律。

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按照无效课时处理,另每次扣除1分。

10、作业。

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1个学分。

11、学生课上顶撞老师、无理取闹酌情扣除50-200学分。

12、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三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学习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习过程可学分为零分。

第四条学业成绩学分
13、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按照每个课时0.5分的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

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X20X0.5。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占一半。

14、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该科目学分分值X学生考试成绩/100,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15、期末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给予学分,下学期初要补考。

16、补考不及格者按照挂科处理,所有挂科科目均在第四学期(顶岗实习前)再补考一次。

17、所有补考及格的科目不论补考成绩多高,一律记为最低学分(60分所对应的学分),补考再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

18、补考学生在学生学分管理登记卡中记录不及格次数及补考实得成绩,并注明”补考”字样。

第五条道德水平学分
19、每学期道德水平学分为400学分,学生每周可得到20学分,每天可获得4个学分。

20、军训、入学教育等德育教育活动均按照开展课时、考试成绩等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计算学分,作为道德水平学分,该项学分主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

21、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按照以下规定扣减学分。

22、空手动手打人,情节轻微者,扣30分。

23、手持器械打人或两人以上打一人,情节轻微者扣60分。

24、策划参与聚众斗殴者,情节轻微扣200分。

25、打架至伤、残及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道德水平学分记为0分。

26、辱骂教师、威胁教师,情节轻微者,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酌情扣50-300分。

辱骂同学者,每次扣20分。

27、吸烟者,每次扣10分;喝酒者,每次扣30分。

聚众吸烟、喝酒造成严重后果的酌情扣30-300分。

28、偷窃他人财物者,价值100元以内者扣20分,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酌情扣20-200分。

29、凡敲诈、勒索情节轻微,数额20元以内,扣100分,数额较大者,酌情扣100-400分。

30、凡故意破坏学校教学、实训设备设施,按原价加倍赔偿,情节轻微,造成损失在50元以内者,扣30分,50元以上者酌情扣30-400分。

31、学生进校不穿校服、不佩戴胸卡每次分别扣10分,每天扣20分。

32、长发,染发,烫发、奇装异服、佩戴饰物、浓妆艳抹等有其中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0分,每天扣20分。

33、穿拖鞋,赤脚进校门每次扣10分,每天扣20分。

34、课上被教师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不服从教师管教一次扣10分。

35、考试作弊行为每次扣5分。

36、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情节轻微者扣10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酌情扣10-100分。

37、住宿生夜不归宿者每次扣100分。

未经宿管员同意留宿他人,每人次扣50分。

38、实训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扣20分,产生不良者,视情节扣20-300分。

39、实习生校外实习不服从学校安排与管理,私自跳离原实习单位扣100分。

40、实习生不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而被实习单位清退的每次扣100分。

情节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扣100-400分。

41、不上两操者每次扣1分,迟到者扣0.5分,打闹违纪者酌情扣1-5分。

4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分。

并责令恢复原状
43、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踩脚印者扣1分。

并责令恢复原状。

44、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扣1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扣5分;不遵守纪律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1-10分。

45、值日生卫生打扫不到位扣2分,安排值日不干者扣5分。

46、宿舍内不叠被子者扣5分,私自拉扯电线、用电者扣100分,私藏刀具等危险品的酌情扣10-50分,指使别的同学购物者每次扣20分。

47、升国旗迟到者扣1分,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扣2分。

48、在教学楼和宿舍内大声喧哗、向外扔杂物者酌情扣5-20分。

49、男女生交往过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400分。

50、不按时返校、离校者酌情扣5-50分。

51、其他一切不良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扣1-5分。

第六条获奖奖励学分标准
52、获奖奖励学分标准
5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各种有益活动根据具体情况每次加1-10分。

55、揭发、检举不良行为者依据具体情况加1-10分。

56、捡到他人财物上交专业部或政教处者,依据具体情况加2—20分。

57、期末考试总成绩排名前20%者,按照最高50分,每降低1个名次降低5分的原则得到相应学分。

58、主动承担专业部安排的任务完成较好者酌情加5-10分。

59、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如及时制止学生重大违纪、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等)一次加2-50分。

第七条毕业
60、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达到800分,道德水平学分达到300分,学生修习总学分达到4000分。

才有资格获得毕业证书。

第八条结业
61、未获得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毕业总学分者。

62、同一门课程重修两次仍不及格者。

63、操行学分低于25分者。

64、顶岗实习学分低于30分者。

65、其它依学籍管理条例不能发放毕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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