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行为“二十不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职业行为“二十不准”

1、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和其他非法组织活动;

3、不准骚扰或者侵害学生,不得传播低级庸俗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4、不准损害学校荣誉,不得有诋毁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5、不准讥讽、歧视、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平等、不公正对待学生;

7、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

8、不准驱赶或变相驱赶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9、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10、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训斥、指责家长;

11、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以及私自找人代课;

12、不准敷衍塞责,利用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不得使用方言土语讲课;

13、不准不批该学生作业或者请学生代改作业;

14、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15、不准在教学区域吸烟,上课时间不得接打手机;

16、不准穿奇装异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进入课堂;

17、不准开展或者参与针对学生进行的强制订购教辅材料、报刊等经营性活动,不得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及开展各种有偿家教活动;

18、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19、不准利用学生家长谋取私利,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20、不准在参与各类招生、考试、职务评审、考核评价、教研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