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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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一、噪声限值为了保护工业企业的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和舒适,工业企业厂界的噪音标准应严格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工业企业厂界的噪音标准为:昼间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二、监测方法监测工业企业厂界噪音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

监测点应设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的位置,并尽可能靠近噪音源。

监测应避开偶发噪声影响,如工厂机械启动、停机、放空作业等。

三、测量条件测量条件包括气象条件和测量设备条件。

气象条件应满足无雨、无雪、无雷电、风向稳定等要求;测量设备条件应满足精度要求,如声级计应定期校准,确保测量准确。

四、测量仪器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声级计、频谱分析仪等。

测量仪器应具备时间计权特性,以适应不同的噪声特性。

五、测量点布置测量点的布置应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下,测量点应布置在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的位置,并尽可能靠近噪音源。

如果噪音源较多或噪音影响范围较大,应适当增加测量点数量和布置。

六、测量时间测量时间应按照监测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昼间监测应在6:00-22:00之间进行,夜间监测应在22:00-6:00之间进行。

对于特殊情况,如工厂机械启动、停机、放空作业等,应记录具体时间并备注。

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降低工业企业厂界噪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应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措施可以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隔声、吸声等。

工业企业应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

八、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为昼间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如果超过标准,则视为噪声污染。

对于噪声污染的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九、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将对工业企业厂界噪音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监测方法测量方法5.1 测量仪器5.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 和GB/T17181对2 型仪器的要求。

测量35 dB 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 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 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5.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5.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5.1.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5.2 测量条件5.2.1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 以下时进行。

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5.2.2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

5.3 测点位置5.3.1 测点布设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 的位置。

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5.3.3.1 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 以上的位置。

5.3.3.2 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5.3.2 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 处另设测点。

5.3.3.3 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 以上、距地面1.2 m 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控制。

工业企业内部的噪声控制;工业企业与居民区、公共建筑等敏感区域之间的隔离带或缓冲带的噪声控制;工业企业因生产需要而进行的临时性或紧急性的维修、检修、试车等活动产生的噪声;工业企业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噪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限于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GB/T 3785.1-2010 声学电声学仪器第1部分:麦克风GB/T 3785.2-2010 声学电声学仪器第2部分:声级计GB/T 15173-2010 声学校准麦克风用声源HJ/T 2.4-2009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HJ/T 2.5-2009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3. 术语和定义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向周围环境传播的噪声,以及工业企业内部设施、设备、车辆等运行所产生并向周围环境传播的噪声。

3.2 厂界指工业企业占地范围的边界线,包括围墙、护栏等隔离设施。

3.3 厂界点指在厂界上选取的代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水平的点位。

3.4 厂界点A声级指在厂界点处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以A计权特性对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频率加权后得到的声级。

3.5 厂界点等效A声级指在厂界点处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在一定时间内对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能量平均后得到的A声级。

3.6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指工业企业在厂界点处的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的最大允许值。

4.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工业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按照厂界点所在区域的功能划分,分为四类,如表1所示。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厂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主要内容
一:颁布的背景及简介 二: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 对该标准的总结
颁布的背景及简介
文件编号:GB12348-2008 颁布时间:2008年08月19日 实施时间:2008年10月01日
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
家质量监督验检疫总局
颁布目的: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 展
3: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 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 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参照GB 3096 和GB/T 15190 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 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限值。
4: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 小于1m 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
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 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 价依据。
1961年,一名日本青年从新泻来到东京找工 作,由于居住在铁路附近,日夜噪声折磨, 患失眠症,自杀。
河北省迁安市建昌营镇塘坊村村民何文臣, 自1995年开始在自家院内开办饮料厂,因使 用农用三轮车运货,噪声较大(经测试远高 于生活区域和工厂厂界噪声标准),致使相 邻居住的村民万田林患上神经病,双方据噪 声污染发生多次纠纷,最终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决,令何文臣付给受害方2万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 值
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 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 超过表2 和表3 规定的限值。
测量条件
5.2.1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 风速为5m/s 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
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 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02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02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023随着工业发展的快速推进,工业企业的噪声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宁,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工业噪声管理标准。

本文旨在探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023年的要求和目标,并对相关管理措施进行探讨。

一、引言过高的噪声水平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如听觉损失、心理疾病、睡眠障碍等。

因此,制定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023年要求1. 噪声限制根据工业企业类型和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2023年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将进行细化。

例如,对于机械制造企业,厂界噪声限制值为65分贝(dB);而对于化工企业,厂界噪声限制值为75dB。

同时,对特殊噪声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将进一步降低噪声限制值,确保附近居民的休息和学习环境。

2. 噪声源控制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源的产生和传播。

例如,在设备设计、生产工艺上,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方案。

对于已建成的工业企业,应加装噪声控制设备,如隔音罩、消声器等,以减少噪声的产生和传播。

3. 噪声监测与评估工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噪声监测与评估制度。

定期对噪声源、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噪声水平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及时记录和分析监测数据,对超标噪声源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噪声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4. 员工培训与保护工业企业应加强员工对噪声危害的培训,提高其对噪声危害的认知和防护意识。

此外,应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耳塞、耳罩等,减少噪声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危害。

三、管理措施探讨1. 政府监管与指导政府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管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政府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噪声管理机制。

此外,政府还应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噪声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并给予符合标准的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

2. 技术创新与应用工业企业噪声控制的关键在于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应用。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03
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推动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经验三
工业企业应加强与政府、环保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 推动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未来发展方向
方向一
01
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业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对噪声污染
治理的投入,提高治理效果和水平。
方向二
0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加强科研创新,研发更加高效、环保的降噪技术和材料,为工
业企业噪声治理提供更多选择和支持。
方向三
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特殊情况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 的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 化工、机械制造、采矿等行业的工厂 和企业。
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工业企业,如医 院、学校等非生产性单位,由于其功 能和性质的特殊性,可能不适用于该 标准。
地域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城市和乡村地区, 要求工业企业无论位于何处,都必须 遵守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以保护周 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随着工业技术的进步和环境要求的提高,工业企业厂界噪 声标准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噪声控制需求。
最新版本
目前实施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是GB 12348-2008,该 标准规定了八类声功能区不同声环境质量要求的噪声排放 限值。
02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内 容
标准限值
标准限值
昼间限值
夜间限值
背景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控制工业噪声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中国政府制定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噪声的限制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制定,旨在保护工人和周围居民免受噪声污染的危害。

以下是中国的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1. 昼间噪声限制标准:在白天(8:00-20:00),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通常是65-85分贝。

2. 夜间噪声限制标准:在晚上(20:00-8:00),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应当进一步降低,通常是55-70分贝。

3. 特殊噪声限制标准:对于某些特殊的工业企业,如机械加工厂、纺织厂等,其噪声排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标准还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的噪声水平等。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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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8923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8923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字号:大中小《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

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1.2。

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

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

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

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的例子:
1. 欧盟标准:根据欧盟环境噪声指令2002/49/EC,工业企业
的厂界环境噪声限制为工作日间(白天)55分贝(A)和夜间
(晚上)50分贝(A)。

2. 美国标准: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规定,工业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限制取决于噪声的类型和区域。

在工业区域,通常限制为日平均噪声水平不能超过55分贝(A)。

3. 中国标准:根据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工业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限制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区域进行分类限制。

一般情况下,噪声限制值为白天65分贝(A)和夜间55分贝(A)。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只是一些常见的例子,具体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此外,一些特殊行业如矿山、钢铁厂、化工厂等可能会有更为严格的噪声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GB12348-90 1990-11-09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工厂及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的噪声限值,如下: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各类别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值分别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 55,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60,50 ;工业区 65,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55 。

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制定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工业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噪声排放控制。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应当遵守不同的噪声排放标准,确保厂界噪声水平不超过规定限值。

同时,工业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噪声监测设备,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噪声超标问题。

其次,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例如,在生产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和改造中,应当考虑降低噪声的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材料,设置隔音屏障等措施,减少噪声向周围环境传播。

此外,工业企业应当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或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的生产活动,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另外,加强工业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也是保障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的重要举措。

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噪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噪声排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噪声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处罚,推动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技术水平。

最后,建立健全的噪声治理体系,促进工业企业向清洁生产和低噪声排放方向转变。

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保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噪声排放。

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手段,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至关重要。

工业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清洁生产和低噪声排放,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质量和生活环境。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12348工业企业噪声标准

12348工业企业噪声标准

12348工业企业噪声标准
12348工业噪声标准是《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的厂界噪声标准值,以及各类厂界噪声标准适用范围。

1.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噪声应低于55分贝,夜间噪声应低于45分贝。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昼间噪声应低于60分贝,夜间噪声应低于50分贝。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昼间噪声应低于65分贝,夜间噪声应低于55分贝。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昼间噪声应低于70分贝,夜间噪声应低于55分贝。

2.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厂界场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厂界场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厂界场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是为了限制和控制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确保周边环境的安静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噪声是指一些机械设备、工业生产过程或者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声音,如果超过一定的噪声水平,就会对人的健康和安全产生影响。

工业厂界噪声主要是由于机械设备的运行或者生产过程中的振动和摩擦等所产生的声音。

这些噪声不仅会造成工人的听力损害,还会干扰周围环境的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为了限制厂界噪声的产生和传播,保护环境和人的健康,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1.噪声限制标准:通常根据不同的环境和用途要求,会有相应的噪声限制标准。

例如,白天工业区域的噪声限制常为60-70分贝(A重衡),晚上为50-60分贝(A重衡)。

这些标准是根据对人体听觉和心理的影响进行科学的研究和统计得出的。

2.噪声源控制要求:工业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将噪声源的产生和传播减到最低限度。

这包括使用低噪声技术、安装隔音设备、控制振动和摩擦、使用噪声屏障等。

3.噪声监测和评估:工业企业应定期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监测包括在不同时间段和位置进行测量,并记录数据。

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控制措施进行评价和改进。

4.管理和控制措施:工业企业应建立噪声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

这包括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目标,培训员工关于噪声控制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建立噪声治理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5.监督和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和执法,确保企业按照噪声标准进行生产和运营。

对违法噪声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维护社会的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

总之,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是为了限制和控制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

通过制定相应的噪声限制标准、采取噪声控制措施、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以及加强监督和执法,可以保护环境、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促进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3.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在厂界外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4厂界
有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边界。

4.1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的限值
4.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
表1 单位dB(A)
4.1.2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

4.1.3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限值超过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CREATE TOGETHER
DOCS SMART CREATE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解读与应

DOCS
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污
染现状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析

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生产线上的各种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磨机、风机等
• 设备老化、润滑不良等原因导致噪声增大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生产线上的高温、高压、化学反应等过程
• 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噪声增大
厂内运输产生的噪声
• 厂内车辆行驶、装卸货物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运输线路设计不合理,导致噪声扩散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及危害
01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 长期暴露在高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容易导致听力损失、
神经衰弱等疾病
某钢铁企业厂界噪声污染
某化工厂厂界噪声污染
• 生产线上的破碎机、磨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
•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大,如高温、高压、化学
• 厂内运输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反应等过程
• 厂内运输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0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介绍
国内外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比
• 背景监测点:布设在企业厂界外无噪声影响的区域
• 敏感监测点:布设在噪声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附近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仪器设备与技术
噪声监测仪器设备
• 噪声计:用于测量噪声强度
• 振动计:用于测量振动噪声
• 声压级计:用于测量声压级
监测技术
• 定点监测:在固定位置进行噪声监测

工业噪声要求标准

工业噪声要求标准

工业噪声要求标准
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是:
第一类:白天60分贝,夜晚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第二类:白天65分贝,夜晚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
第三类:白天70分贝,夜晚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条
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和其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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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
1.2.1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引用标准
GB1234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12349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12349-90Methodofmeasuringnoiseatboundaryofindustrial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测量条件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采样方式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测量值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测点位置的选择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

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
10dB(A)。

3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
测量记录围绕厂界布点。

布点数目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

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见附表)。

背景值修正
背景噪声的声级值应比待测噪声的声级值低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10dB(A),按下表进行修正。

嘉穗声学工程
附录A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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