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和管理模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它是处于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平行承包之间的一种承包
模式;也是建筑业中广泛采用的一种模式。
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优点
(1)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2)有利于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3、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缺点
(1)相对于总承包模式,业主的协调管理工作量增加。 (2)设计方案和施工条件容易脱节。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4)工程承包的概念 工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通过 一定的方式取得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活动。 (5)工程承包的分类 工程承包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联合承包等多种 形式。 (6)工程承发包的概念 工程承发包是一种商业行为,交易双方为项目业主和承包 商,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承 包商为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建设任务,并 从项目业主处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3章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和管理模式
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了奥运场馆及相关基础 设施的总承包单位。如北京城建集团为国家体育 场——“鸟巢”的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建设发 展公司为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的总承包 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为北京射击馆的总承 包单位,五棵松体育馆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则 为中关村建设集团-北京城建集团承包联合体。 奥运工程在实施工程总承包过程中,以合同为依 据,不断完善总承包管理机制,明确总、分包的 责权利,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行统一指挥、 控制、协调和监督,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通过增强配套协作能力提升了工程总承包 管理水平。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通过实施工程总承包,实现了奥运场馆及相关基 础设施设计与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一体化管 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能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克 服了设计、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使其能 够有机地融合,有利于整体统筹安排,优化了设 计方案,缩短了建设周期,节省了投资,提高了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实施工程总承包,也减少了业主方的 组织协调和合同管理的工作量,分散了业主方的 风险。此外,通过实施工程总承包,引入了社会 化、专业化的施工服务,保证了奥运工程建设优 质、高效地完成。
3、平行承发包模式的缺点:
(1)合同数量多,造成业主合同管理困难。 (2)系统内部界面增多,业主组织协调管理工作量增大。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业 主
平 行 承 发 包 模 式 合 同 结 构 图
监理单位
设 计 单 位 A
设 计 单 位 B
……
施 工 单 位 H
施 工 单 位 I
施 工 单 位 J
材 料 供 应 商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在项目前期阶段,业主可委托咨询工程师进行机 会研究、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等; 在项目实施阶段,业主可委托咨询工程师或监理 工程师进行工程监督管理。 因咨询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的 咨询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故 有利于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有利于节约投 资。
返回
自行完成
总承包单位
分包合同
设 计 部 门
施 工 部 门
采 购 部 门
设 计 分 包
施 工 分 包
采 购 分 包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1.3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1、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概念 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 一个设计承包单位和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并分别 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分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 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 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 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违法分包包括以 下几种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 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 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本章主要内容 3.1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
3.1.1 3.1.2 3.1.3 3.1.4 3.1.5 平行承发包模式 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联合体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C模式)
3.2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3.2.1 业主自行管理模式 3.2.2 委托咨询公司协助业主管理模式 3.2.3 工程指挥部管理模式
3、联合体承包模式在国际上承担大型工程时普遍 采用。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1.5 MC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C模式),意为“管理型 承包”。采用该模式时,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 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联合体、合作体)签订施 工总承包管理协议,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组 织与管理。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 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施工需要再进行招标与发 包,分包给分包商完成。但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 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可以参加该部 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 (1)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2)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2.1 业主自行管理模式
业主自己设置基建机构,负责支配资金、准备场 地、委托设计、采购设备材料、招标、施工、验 收等全部工作;也可自行组织设计、施工队伍直 接进行设计、施工。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2.2 委托咨询公司协助业主管理模式
4、《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 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设 计 、 施 工 总 分 包 模 式 合 同 结 构 图
业 主
设计总包 施工总包
设 计 分 包 A
设 计 分 包 B
设 计 分 包 C
施 工 分 包 X
施 工 分 包 Y
施 工 分 包 Z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1.4 联合体承包模式
1、联合体是指由多家工程承包公司为了承包某项 工程而组成的一次性组织机构。 联合体组建的一般原则:
(1)联合体是一种临时性组织,是为了承包某一工程而 成立,工程任务完成后联合体自动解散。 (2)联合体内部签订合同(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责 任、权利和义务,并按各方的投入比重确定其经济利 益和风险承担程度。 (3)联合体必须产生联合体代表,明确联合体的总负责 人。 (4)用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5)联合体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联 合 体 承 包 模 式 合 同 结 构 图
业 主
工程设计或施工联合体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A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B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C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D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2、联合体承包模式的特点
– 联合体增强了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业主的组织协调管理简单。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2.3 工程指挥部管理模式
对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由政府主管部门指令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生产单位、 物资供应单位、银行等相关方派出代表组成工程 指挥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2.4 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BB模式)
DBB模式是国际上最为通用的模式。 世行援助或贷款项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我国 的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都采用这种模式。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设计和 施工任务通过招标发包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完 成。施工过程中,业主代表、施工总承包商、监 理工程师一起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进度、质量、 合同和安全的管理。 DBB模式的特点: (1)工程建设周期长。 (2)设计、施工之间冲突多,业主管理费用高。 (3)该模式具有长期积累的工程管理经验,有利于 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节约投资。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2.4 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BB模式) 3.2.5 建设管理模式(CM模式) 非代理型CM模式 CM单位是否与分包商签订 分包合同 代理型CM模式 3.2.6 委托项目管理模式 3.2.7 PFI建设模式 BOT模式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谢谢大家!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中北源自学土木工程系 建筑法禁止非法转包、肢解发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 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 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非法转包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 (一)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施工; (二)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 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 行组织管理。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 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或建设 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 包给第三人的行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工程发包的概念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 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 勘察、施工等单位的活动。 (2)工程发包的分类 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3)建筑法中有关工程发包方式的规定 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 国家投资或控股的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设计,应当 采用方案竞投的方式确定。 应当实行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保密工程、特 殊专业工程等项目,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发包,也可以直接 发包。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6、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型式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模式) (2)交钥匙总承包模式(Turnkey模式) (3)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DB模式) (4)设计-采购总承包模式(EP模式) (5)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PC模式)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业 主
E P C 模 式 合 同 结 构 图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1)合同关系单一,业主协调管理工作量小。 (2)承包商可以将设计与施工有机结合,有利于控制进 度和成本。
4、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1)有能力的承包商相对较少,发包难度大。原因有二: 合同价不容易准确确定;项目质量控制难度大。 (2)承包商管理成本增加,从而导致合同价提高。 5、《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 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 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 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 给多个承包单位。
设 备 供 应 商
返回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1.2 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1、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 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 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 量、工期和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总承包单位可以 依法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外,必 须经业主认可。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 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中北大学土木工程系
3.1.1 平行承发包模式
1、平行承发包模式的概念:
– 平行承发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
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 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
2、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点:
(1)将任务分解后发包,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 接关系,可以缩短工期。 (2)任务细分可以减少工作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风险补 偿和管理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