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置场管理规定
垃圾场规章制度
垃圾场规章制度
第一条,垃圾场内禁止随意丢弃垃圾,所有垃圾必须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第二条,垃圾场内禁止吸烟、喧哗、施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保持垃圾场内环境整洁安静。
第三条,垃圾场内禁止私自翻找垃圾,并严禁在垃圾场内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条,垃圾场内禁止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必须遵守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垃圾场内禁止乱丢废弃物品,一切废弃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投放点进行投放。
第六条,垃圾场内禁止在投放点周围搞乱,必须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第七条,垃圾场内禁止擅自携带宠物进入,必须保持垃圾场内
环境卫生。
第八条,垃圾场内禁止在垃圾场内吸食酒精类饮料,严禁酗酒。
第九条,垃圾场内禁止在垃圾场内进行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倾
倒垃圾。
第十条,垃圾场内禁止在垃圾场内乱涂乱画,严禁破坏垃圾场
内设施。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希望
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垃圾场内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管理制度
宣传教育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益宣传。
- 在村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和标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8
市场化运作
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效率和质量。
-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 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奖励机制,激励村民积极参与。
5
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维修损坏部分。
- 对不符合标准的收集点进行改造升级。
6
监督考核
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县级环保部门每季度对各镇进行考核,结果与专项补助经费挂钩。
- 镇级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与保洁经费和保洁员报酬挂钩。
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管理制度
序号
管理制度内容
具体要求或措施
1
管理责任
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管理体制。
- 县级:负责制定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统一组织领导。
- 镇级:负责具体实施,做好日常督促协调和考核。
- 村级:负责日常保洁和垃圾收集,有条件的可推行市场化保洁。
2
收集点设置
按照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建设固定式或容器式收集点。
- 固定式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地面防渗,上顶超出主体部分。
- 容器式收集点:配置足够的垃圾桶,实现垃圾分类收集。
3
分类投放
农户自行分类为主,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一般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4
清运处理
定时、定点清运,防止二次污染。
关于垃圾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垃圾房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垃圾房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垃圾房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共卫生优先原则;2.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原则;3. 便民利民原则;4. 绿色环保原则;5. 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垃圾房的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第五条垃圾房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位置选择:垃圾房应选择在交通便利、方便居民投放垃圾的位置,并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2. 规模设计:垃圾房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居民人口、产生垃圾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规模,确保垃圾处理能力;3. 分类设置:垃圾房应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方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4. 安全设计:垃圾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臭、防虫、防鼠等功能,确保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环境卫生;5. 美观设计:垃圾房外观应简洁大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六条垃圾房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第三章运营与维护第七条垃圾房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房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垃圾房正常运行。
第八条垃圾房的运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定时清理: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垃圾房进行清理,保持垃圾房内外环境整洁;2. 分类收集:管理单位应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3. 及时清运: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垃圾房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垃圾房内无积存垃圾;4. 保洁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垃圾房进行保洁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5. 信息服务:管理单位应通过公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居民提供垃圾房的相关信息。
垃圾场规章制度
垃圾场规章制度第一条,垃圾场的管理。
1.1 垃圾场应由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垃圾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负责垃圾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1.3 垃圾场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条,垃圾分类。
2.1 垃圾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2.2 垃圾分类应在源头进行,即在垃圾产生的地方进行分类,确保垃圾的分类准确性。
2.3 垃圾分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垃圾收集和运输。
3.1 垃圾场应制定垃圾收集和运输计划,确保垃圾按时、按量收集和运输到指定的处理场所。
3.2 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垃圾外溢和污染的措施,确保垃圾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3.3 垃圾收集和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四条,垃圾处理。
4.1 垃圾场应配备专业的垃圾处理设备,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
4.2 垃圾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焚烧、填埋、堆肥等处理方式,确保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4.3 垃圾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水源和大气,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五条,垃圾场的安全管理。
5.1 垃圾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确保垃圾场的安全和秩序。
5.2 垃圾场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垃圾处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3 垃圾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和处罚。
6.1 对于违反垃圾场规章制度的行为,垃圾场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6.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垃圾场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6.3 对于违规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垃圾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垃圾管理场的规章制度
垃圾管理场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垃圾管理场的运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垃圾管理场是指专门用于收集、分类、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场所,包括中转站、处理站等。
第三条垃圾管理场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对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垃圾管理场的工作人员、访客和居民。
第二章垃圾分类及投放第五条居民应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并遵守投放时间和地点。
第六条存在问题的垃圾不得进入垃圾管理场,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恶臭的垃圾。
第七条垃圾管理场应设置分类指导标识,提供分类投放指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第八条垃圾管理场应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分类检查,发现错误分类的垃圾要及时纠正。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垃圾管理场应建立垃圾处理系统,确保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安全、高效。
第十条垃圾管理场应定期清理场地和设施,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一条垃圾管理场应建立污水、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处理过程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二条垃圾管理场应建立废弃物品回收利用系统,对可回收资源进行有效利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垃圾管理场应建立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员工和访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垃圾管理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人员,保障应急事件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垃圾管理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垃圾管理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垃圾管理场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垃圾管理场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重要工作和事件。
第十九条垃圾管理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垃圾管理场可予以警告、罚款或停止服务。
第二十一条对违规操作、污染环境的员工,垃圾管理场可予以警告、记过或解雇。
废弃物管理规定(5篇)
废弃物管理规定1.目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废弃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处理,以减轻或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____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工程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职责仓库负责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办公室负责其他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
材料员负责废弃物回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各专业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废弃物贮存场所。
4.废弃物的分类4.1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国家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可为社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汽油等)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粘油的碎布或手套、报废的灯管等)4.2一般废弃物没有危险性的废弃物,不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之中。
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废纸等)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又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生活垃圾)5、废弃物的整理收集5.1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设置废弃物分类放置场所,并做好分类标识(如废纸、生活垃圾)各专业部门将废弃物送到项目部指定的废弃物放置场所。
生产性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a) 各专业班组加工的工业废料,如钢废料、金属边角料等可直接运入废料仓,由项目部材料部进行统一储存。
b) 其他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报废,由总包单位开《材料出门证》,经总包签字确认后,进行统一处理。
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放置到项目部指定场所。
焊条头的回收由焊接作业人员负责每天作业结束后进行回收,在每天下班前存放到项目部指定的焊条头回收点进行统一处理。
5.2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仓库和各专业部门按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性质不相容而危及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合收集和存放。
施工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垃圾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促进施工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工程废弃材料、施工工具及设备包装物等。
第三条施工生活垃圾的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生活垃圾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生活垃圾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三)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四)对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分类收集与存放第八条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收集:(一)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二)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油漆、废涂料、废药品等;(三)厨余垃圾:食堂、工地食堂产生的食物残渣等;(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收集容器,并标注相应的分类标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分类收集容器进行检查、清洗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存放区域应设置围挡、遮盖等设施,防止垃圾散落和异味产生。
第四章运输与处置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和处置。
第十三条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具备密闭、清洁、标识清晰的特性,防止垃圾污染环境。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运输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将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垃圾填埋场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郊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依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填埋场,是指用于处理、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有阻止垃圾渗滤液渗漏的人工防渗装置,有对垃圾渗沥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控制、处理或预处理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最终封场关闭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场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郊区县范围内生活垃圾填埋场。
各郊区县因垃圾处置的需要且经过批准而设置的简易或受控垃圾填埋场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市容管理局负责本规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各郊区县市容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场区运行管理第五条填埋场的场区道路应满足垃圾运载力和安全的需要,保持道路畅通、设施完整、运载秩序良好。
(一)进出场区主要路口应设置规范活楚的交通标志、标识。
专用道路和垃圾填埋区应设置醒目的指示、车辆限速等告示牌。
(二)场区主要道路及辅助设施应进行美化和绿化,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道路环境十净、整洁。
(三)场区专用道路应及时活理残留、抛洒垃圾,保持卫生平整。
满足垃圾倾卸和填埋作业而铺设的延伸性简易道路应进行碾压、夯实,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第六条填埋场应设置管理用房,配备挖掘、推平、压实、覆盖等机械设备和消防、消蠹、防臭、灭蚊蝇、灭鼠及特殊防护设施。
第七条填埋场应建立完善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规范称重计量、消蠹灭蝇、环境监测、覆土压实等台帐资料管理。
第八条填埋场应重视环境建设,强化管理秩序,禁止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保持场区整洁卫生、美观文明。
第九条填埋场应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039-95)的规定,有序开展有机垃圾、无机垃圾和废品可利用物的分类计量测定和收集利用。
场区应适时制定有序捡拾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禁止外来人员私入场区捡拾垃圾。
第十条严禁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及其它有蠹有害垃圾进入场区。
生活垃圾填理场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填理场管理制度一、场区管理规定1、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垃圾运输车进场必须过磅计量,并按指定位置倾倒垃圾,严禁随意倾倒。
3、垃圾运输车运送垃圾时,密闭设备必须齐全,防止垃圾抛洒,保持场区环境卫生。
4、车辆进入场区必须谨慎驾驶,不得损坏场内防护膜等设施设备。
5、垃圾运输车应严格按照场内规定速度行驶,严禁酒后开车,杜绝事故发生。
6、场区内严禁烟火。
7、非工作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
二、垃圾监测检验规定1、场内各工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垃圾处理的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知识及技能。
2、检验人员应对垃圾运输车实行随机抽查检验,对所有自运单位的进场垃圾运输车辆,要求逐车检查,认真鉴定垃圾成份,严禁有毒有害垃圾进场。
3、工作人员对进场垃圾运输车内垃圾必须使用工具对深层垃圾成分进行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4、检验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5、填埋区工作人员有责任对外来车辆垃圾成分进行检验,车辆倾倒时发现有毒有害垃圾,要及时制止其倾倒并责令其立即出场,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三、消毒工作规定1、填埋区作业面、机械设备、办公区、场区道路进行一周一消毒,进场的垃圾随到随消毒。
2、消毒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防护镜、胶质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药物中毒。
3、根据气候变化和蚊蝇密度,适当调整药量和消杀次数。
4、做好消毒记录,每日要对消杀面积、药品用量进行详细记录。
5、药品管理要远离办公、生活场所,严格药品领取手续和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剩余药品要及时入库。
6、消毒结束后,必须将消毒设备冲刷干净,及时保养。
四、气体检测规定1、检测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操作程序,熟知检测气体的安全值范围。
2、对场内气体检测必须坚持每日两次,高温无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气体检测次数和检测点,密切关注数据变化情况。
3、检测时必须到达规定地点,保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垃圾堆放点管理制度
垃圾堆放点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垃圾堆放点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垃圾堆放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垃圾堆放点管理制度篇11.0 目的1.1 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2.1 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 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 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 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 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 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0 各单位管理职责3.1 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 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 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0 考核分工4.1 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随着夏季的来临,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大家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作业环境,从而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和身心健康,现场生活垃圾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项目部结合目前气候条件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现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对于目前现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应限期清理,集中堆放后进行垃圾外运。
二、为方便生活垃圾的集中存放,在1#楼北侧靠围墙处采用加气块砌筑4m×1.5m的生活垃圾存放池,另在垃圾池一侧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
三、各施工队的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要求分类集中存放,对于剩菜剩饭应装入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可直接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严禁混用。
四、各施工队应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五、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直接倒入生活垃圾池内。
六、生活垃圾根据季节可每周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或每隔两天便进行外运。
七、对各施工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活垃圾污染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空气质量下降,甚至导致传染病的发生,从而影响每个人的身体和身心健康。
八、项目部明确各施工队生活环境责任区,要求各施工队搞好各自的食堂及责任区卫生,每天按时清理打扫,并及时将生活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或垃圾桶内,产生的其它垃圾倒入指定区域。
九、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十、严禁在楼内或直接从楼上往下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要求对丢弃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十一、生活垃圾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项目部随时进行检查,对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视情节或认识态度每次给予50-200元的罚款。
十二、该管理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要求各施工队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自己,确保该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作业环境。
垃圾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垃圾屋的管理,保障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垃圾屋及其使用、维护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垃圾屋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共卫生原则:确保垃圾屋内的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2. 分类处理原则:实行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3. 节能减排原则: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垃圾屋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垃圾屋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垃圾屋的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垃圾屋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位置选择:垃圾屋应设置在方便居民投放垃圾的位置,并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2. 规模确定:垃圾屋的规模应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并留有适当的发展空间。
3. 设计标准:垃圾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臭、防鼠、防虫、防渗漏等功能。
第五条垃圾屋的管理职责:1.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垃圾屋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条垃圾屋的使用规定:1. 投放时间:垃圾屋的投放时间为每天早晨6:00至晚上20:00。
2. 投放要求:居民应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将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3. 禁止投放物品:禁止在垃圾屋内投放以下物品: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废弃家具等。
第三章垃圾分类与处理第七条垃圾分类标准: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 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
4. 其他垃圾:包括尘土、烟蒂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第八条垃圾处理方式:1. 可回收物:由回收企业定期回收,进行资源化利用。
2. 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厨余垃圾:通过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垃圾存放消纳管理制度
垃圾存放消纳管理制度一、垃圾分类存放1、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管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居民应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要求存放,分别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或袋中。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玻璃瓶、金属罐头等容易回收再利用的物品,有害废物指的是电池、荧光灯管、废油漆等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湿垃圾包括食用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等易腐烂的有机垃圾,而干垃圾则包括纸张、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难以分解的干燥垃圾。
2、垃圾储存容器的配置:对于居民家庭,应配备可回收物、有害废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垃圾桶,分开存放各类垃圾;对于公共场所,应设置相应的垃圾桶,并加强定期清理和更换。
3、垃圾收集车辆与人员:需要配备专业的垃圾收集车辆和配套的垃圾处理人员,实行定点定时的收集和处理制度。
二、垃圾运输处理1、垃圾收集: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应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各类垃圾进行收集,每天固定时间进行垃圾收集,保持城市环境卫生。
2、垃圾运输:收集后的垃圾应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和运输,保证垃圾清运车辆能够按时按点到达指定位置进行垃圾的清理和运输。
3、垃圾处理和消纳:将收集运输到垃圾处理站,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压缩和处理,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再利用,对有害废物进行安全填埋或焚烧处理,对湿垃圾进行有机肥料化处理,对干垃圾进行填埋。
三、垃圾处理设施1、垃圾填埋场:城市垃圾填埋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施完备,具备垃圾填埋和消纳的条件。
2、垃圾焚烧厂:城市垃圾焚烧厂应设施完备、操作规范、环保达标,针对有害废物和难以分解的干垃圾进行焚烧处理,以减少占地面积和对环境的污染。
3、垃圾分类处理场:针对可回收物、湿垃圾和有害废物,应设立相应的分类处理站,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垃圾处理管理1、信息化管理:建立垃圾处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垃圾处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2、监管执法:加强对垃圾处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垃圾处理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执法。
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1为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帮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散装食用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由环卫工人转送处置。
潲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潲水桶,按相关规定回收、登记。
五、学校要与潲水类垃圾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确保潲水类垃圾不流入“地沟油”加工坊。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台账。
八、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和食堂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督促,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2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
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
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生活垃圾场规章制度
生活垃圾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活垃圾场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市容市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活垃圾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环保、卫生、安全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生活垃圾场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消毒和除臭处理,确保周围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
第四条生活垃圾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易受影响的区域。
第五条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和报表,确保生活垃圾场的运营安全有序。
第六条生活垃圾场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将可回收物、有害物、厨余垃圾等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七条生活垃圾场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投放意识。
第九条对于违规投放的垃圾,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对涉事居民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第十条生活垃圾场的运营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垃圾,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
第二章生活垃圾场建设管理第十一条垃圾场建设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经过环保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建设工作。
第十二条垃圾场选址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周围环境应该较为荒凉,不得影响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垃圾场应当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和器材,确保垃圾的分类存放和处置。
第十四条垃圾场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垃圾场的运营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垃圾场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安全评估,确保垃圾场的运营安全和环保合格。
第十七条垃圾场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切实履行环保义务,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进行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垃圾场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垃圾场规章制度
垃圾场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垃圾场的安全运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垃圾分类,所有垃圾必须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堆中,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二、垃圾投放,垃圾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放到垃圾场,并按照指示进行倾倒,禁止在垃圾场周边乱倾倒垃圾。
三、安全防护,所有进入垃圾场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手套、口罩等,确保人身安全。
四、禁止行为,禁止在垃圾场内吸烟、乱扔烟蒂、进行火种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禁止在垃圾场内随意行走或停留。
五、环境保护,垃圾场内禁止倾倒任何有害物质,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保护垃圾场周边的环境。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警告、罚款甚至停止使用垃圾场的处罚。
七、监督检查,垃圾场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监测,确保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其他规定,对于未尽事宜,垃圾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垃
圾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2.04•【字号】苏建函城管〔2015〕75号•【施行日期】2016.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5〕75号各省辖市城管(市容市政)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城管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函城管〔2015〕100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城管部门开展了认真细致排查,并对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迅速进行整改。
现就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情况1、高度重视、科学组织。
各地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一思想,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迅速开展基本情况核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连云港市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排查方案,做到情况排查全覆盖;南京市、盐城市对辖区内填埋场、处置场逐个核实,认真查找安全隐患;泰兴市在上报统计数据的同时还及时报送查勘现场的工作动态和图片资料。
2、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和32个县(市)已上报统计数据,10个县(市)正在统计梳理。
根据已上报数据统计,全省各类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处置场、工程渣土堆放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砂石堆场等共89个,其中,9处场所未投入或已停止使用,总占地面积约2900万平方米、现状堆放方容积约7957.21万立方米。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城市景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的管理,包括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应坚持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城市垃圾分类是指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其属性、组成以及对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类,便于后续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应当坚持市场化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垃圾处理领域。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化的管理格局。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指导,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垃圾分类第八条城市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第九条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物品,居民应当将可回收物进行清洁、压缩后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点。
第十条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居民应当将有害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点。
第十一条湿垃圾包括食材、餐厨废弃物等易腐败的垃圾,居民应当将湿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
第十二条其他垃圾包括衣物、家具、建筑垃圾等不能回收或无法分类的垃圾,居民应当将其他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点。
第十三条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相关的宣传材料和指南,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城市各类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回收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的分类投放条件,鼓励和引导职工、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_GB16889-2008_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代替《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1997)。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从场址的选择、建设、运行与封场后的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标准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入场要求,并提出了经过一定处理、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促进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也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该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提出了新要求,标准规定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较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渗滤液需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才能直接排放。
对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实施后3年内无法满足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应满足生活垃圾渗滤应经过预处理,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等要求才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该标准还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气体提出了严格的监控措施,规定甲烷气体应综合利用和处置,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节能减排和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本标准的实施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中的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符合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1新旧标准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标准比较G B16889-1997污染物 G B16889-2008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B O D5(m g/l)3030150600C O D(m g/l)1001003001000氨氮(m g/l)251525—— 悬浮物(m g/l)3070200400总氮(m g/l)40总磷(m g/l)3色度(稀释倍数) 40附2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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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置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的生活垃圾置场管理,保证置场整洁,清运及时。
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职责
1、总务人事课负责生活垃圾的综合管理。
负责定期清运、周边环境卫生、垃圾桶完好的确认。
2、现场部门各自保管好各自垃圾桶,使其完好无损。
3、设备课负责垃圾桶的维修。
四、管理要求
1、在厚生栋西南角设置生活垃圾置场,标有生活垃圾置场标牌,生活垃圾桶实行统一式样绿色,保持规范定位,保证垃圾桶及周边整齐整洁,标准如下:
2、现把垃圾桶主要分成4个部门,其余部门垃圾比较少不统一配备垃圾桶。
放置垃圾时,请按照垃圾桶上面的部门标识放置,爱护好每个
垃圾桶,不可放置太满,保证桶盖可以盖上。
若出现桶盖轮子损坏,各个部门自行申请购买。
总务部门将不再提供垃圾桶。
3、另外有一个无标识垃圾桶供保洁周转使用,负责每天现场生活垃圾的回收,每天清空,第二天带至现场。
请其他部门人员投垃圾时,注意标识。
4、生活垃圾桶由环卫负责定期清运,运装垃圾时,保安负责监督确认垃圾桶的完好及周边环境卫生。
若发现桶有损坏,向总务人事课及时反应。
五、违规处理
公司领导、值班人员、安环课、总务人事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将根据《安全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六、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
解释权归总务人事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