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福利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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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福利体制
.从国家主义、新自由主义到公民社会模式。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基础,国家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公民社会模式是三种最有影响的社会福利理论流派。近年来,国家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不断减弱,公民社会的社会保障理念影响日增。
从国家主义模式到新自由主义模式的转折点是1973年的西方石油危机。这场危机将西方许多福利国家拖入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其以高福利、高税收为特征的福利制度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新自由主义理念开始复活。以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反对全民保障和普遍保障,主张实行有选择的保障,认为政府只应该在家庭和自由市场竞争这两个主要福利来源都失灵时才出面提供暂时的帮助;主张削减社会福利,将给贫困者以福利转变为促进其再就业,并在社会保障领域内引入竞争。新自由主义因其强调个人责任和市场的作用,主张减少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以工作代替福利,故有学者称其为工作保障模式。
然而,无论是国家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有其偏激的地方。极端的国家主义使“福利国家”陷入“福利病”的泥潭,新自由主义的保障模式虽然有助于“福利国家”走出困境,但也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如贫困人口增加,贫富差距拉大,“工作贫困”现象加剧。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以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和英国首相布莱尔为代表的,主张兼顾公平与效率,发展与正义,权利与责任,主张国家与社会携手与相互责任的“第三条道路”理论逐渐成为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所谓“第三条道路”,指的是有别于家长式的国家主义和过分崇尚市场的新自由主义的“公民社会”模式。它承认国家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承认国家应该为其国民提供安全网而不是简单地推向市场,但反对高高在上的家长制作风和一味的包办代替。它倡导政府由“管制型”转为“治理型”,倡导权力下放和分权,把权利还给地方、社区和公民,增加地方政府权利,发挥民间组织作用,鼓励公民参与,推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合作,从而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有的学者也将此模式称为“参与模式”。在福利政策上,强调相互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重视提升公民的能力,反对一味地发放福利的消极福利政策。
一、自由主义福利体制非商品化
(一)非商品化程度低,抑制社会权利扩张
(二)市场作用为主,国家作为最后保障
(三)经济调查式的社会救助居于支配地位,辅以社会保险
(四)资格条件苛刻,给付数额有限
(五)国家运用消极和积极的两种手段
二、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分层化
(一)分层特征:补救主义社会分层
精英阶层—私人保险、中产阶级--私人保险和职业福利、社会底层—社会救助
(二)分层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就业增长、职业结构、就业二元化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背景
1.社会理念:社会达尔文主义、英殖民影响(济贫法、贝弗里奇报告)。多元主义
2.经济背景: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与危机、美国影响
3.政治格局:联邦制度、利益集团、官僚机构
加拿大社会保障历史沿革
1.早期发展时期:济贫、老年年金、住房援助;失败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法》
2.制度设计和建立时期:凯尔斯、贝弗里奇、加拿大6份文献:
关于失业保险、住院和医疗保险、残疾人社会计划、老年年金和退休保险计划、
家庭收入维护计划的10个法案
3.危机与改革时期:废除福利制度:放弃福利目标,取消计划和改变结构
利用福利的社会经济系统:对社会保障的各种资源进行再整合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1、社会保险:加拿大和魁北克养老金计划、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医疗保障
3、社会救助:保证收入补贴、家庭收入补贴、住房补贴
4、社会福利:老年保障金、托儿津贴、儿童税务福利金、
儿童补充津贴、儿童残疾补贴
5、职业福利:公务员养老金计划、军人福利、注册养老金计划
养老保障
1.老年人收入保障计划:老年保障金(OAS)、保证收入补贴(GIS)
配偶津贴或丧偶津贴(SA,WSA)、各省的补助计划
2.公共养老保险计划: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和魁北克养老金计划QPP、
公务员养老金计划、注册养老储蓄计划RRSP、省缴费性补充
养老金计划、萨斯喀彻温省的养老金计划-自愿性缴费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
1.正式建立时间:1966年
2.对象:工作人口
3.保障性质:社会保险
4.资金来源: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税金:年薪酬3,500-46300加元的4.95%
CPP制度内容
1.养老金制度:
(1)退休年龄:65岁
(2)提前与推迟退休(60-70之间)
提前60-64岁,不工作或月工作收入低于934.17加元
每提前/延迟一个月减少0.5%,最高30%的降低/提高率
(3)养老金目标替代率:25%
(4)待遇计算年金分:选取工作收入较高的85%个月份计算
2.遗属和死亡津贴制度
3.残障津贴制度
就业保险
1.覆盖范围:95%以上的雇员,包括65岁以上的老人,兼职者
2.就业保险内容
(1)资金来源: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3.57%,雇员缴纳工资的2.55%。
政府补贴:全部用于就业服务(约占全部就业保险计划支出的10-11%) (2)资金支出:保险金支出(约占30%)、教育、培训等服务支出
工伤保险
1.地方保险项目
2.管理:由各省自行,制定法规,通过保险公司强制实施。
3.资金来源:(1)雇主缴费:行业浮动费率(2)政府补贴
医疗保障
1.医疗保障法律:
(1)1957年“住院保险和医疗服务法”
(2)1966年“医疗保健法”
(3)(1984年“加拿大健康法”(Canada H ealth ACt)
2.基本原则:普及、全面、通行、方便和公众管理
3.覆盖范围:公民和符合条件的居民
4.管理:
(1)省政府立法与管理
(2)联邦政府设立最低标准:提供规定的服务、不向使用者收费
省际间享有资格的“可转移性”、明确公共担保
(3)医疗服务方的付费方式
a.医院总额预算控制:省卫生部门与医院协会谈判,根据各医院的服务人口的
构成和需求水平,决定各家医院的预算总额。
b.医疗收费标准:各省卫生部门与医务界协商确定。
c.医务人员工资:为按服务人头支付。
5.资金来源:联邦负责各省成本的50%-- 30% ;
省政府;
投保者缴费(占总费用的30%以下);
小部分自付(牙科、眼科等部分费用);
6.医疗服务计划的政府间成本分担方式:根据税收能力让渡“纳税点”
联邦政府有权干涉其拨付的资金使用
7.医疗保障的内容:住院服务、医生服务、牙科服务、药品
社会福利与救助
1.加拿大儿童保育计划
(1)托儿津贴(Universal Child Care Benefit)
(2)儿童税务福利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3)儿童补充津贴(Nation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 )
(4)儿童残疾补贴Child Disability Benefit
2.中低收入家庭救助
(1)家庭收入补贴(Family Income Supplement/ Social ssistance/income supprot )(2)住房救助Residential Rehabilitation Assistance Program
加拿大儿童保育计划
1.托儿津贴:每一名六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每月可为该儿童领取100 加元托儿津贴,最
高领取1200加元/月。
2.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CTB)
(1)计划本质:免税福利,分担抚养18岁以下儿童的费用。
(2)资助水平:a.每一个孩子112.33 加元/月
b.第三个和第四个孩子额外每人94加元/月
c.家庭年净收入超过40970加元,福利金减少2%或4%
3.儿童补充津贴(NC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