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质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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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意外伤害性质审核鉴定申请表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主姓名

详细地址昌黎县乡(镇)村联系电话

就治医院住院号

疾病诊断住院时间年月日时

合作医疗证

号码

身份证号

申请理由

(伤害时

间、地点、

原因、、经过

及部位)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村委会审核

意见(√)1、属实()

2、与事实不符()

盖章

签字年月日

乡镇合管办审核意见(√)1、属实()

2、与事实不符()

盖章

签字年月日

就治医院

意见盖章

主治医生签字年月日

说明:

1、参合农民因意外伤害住院,在报销范围内,需要报销时,在住院期间,未报销之前与主管医生联系,办理性质认定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符合报销条件的方可办理报销。

2、审核人员应实事求是,认真核实,不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销的应通知患者及家属。如若发现核实有误,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自家劳动中意外损伤,机械、工具等意外伤害,意外跌落摔伤,意外烧烫伤等;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均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

凡参合人员因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以及故意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

4、本表随补偿资料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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