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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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渠道客户是指与我方直接交易的客户,分类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直接项目方,即最终用户或业主方,我公司定义为A类客户。第二类是二级客户,我方通过他们间接与A类客户交易,并由他们完成交易,我方的直接交易对象是B类客户。此类客户包含部分隐性渠道,包括通常所讲的乙方、施工方、装修公司(包括工装家装)、设计院、设计师、酒店管理公司、照明工程商、机电安装、配电配套、办公设备租赁、弱电安防监控、综合布线、招投标以及关系个人等等,我公司定义为B类客户。第三类是带有渠道分销性质的,他们往往通过他们的下级客户(如我方定义的B类客户)再与A类客户交易,最多见的是照明经销商。

1.1.2客户分类是指导公司渠道拓展,促进以达到市场销售目标的基础。我们的市场销售工作是基于此分类标准进行的。渠道规划的基本基本原则是认同、最短和可控。基本含意是我们选择的渠道商(即客户)认同这个行业,愿意投入精力和物力、人力去进行市场拓展和管理,这是第一步;渠道商的基本责任是使得我们的产品、价格和服务能够以最短的通道让最终使用者体验到,减少中间环节对价值(包括利润和与利润相关的价格体系)和服务的消耗,这是很重要的

一步,也是目前市场渠道拓展中必须要坚持的一个方面;经销商要有动力持续地发展市场,并且不会轻易转向其它品牌,对与我们合作抱有信心,这需要我们在产品、价格、渠道规划、服务等诸多方面为渠道商提供支持,同时,也需要在市场管理和调整方面提高控制力。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

1营销

2产品

3渠道

4推广

5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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