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技术转移秉承“立足上海、辐射全国”的发展宗旨,走高端、高效、高辐射之路,依托平台技术人员,为推动技术转移、创新和创业服务。技术中介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断递增,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在搭建平台的同时,要坚持协同创新的理念,从功能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等多方面,进行整体化设计,落实有效利用平台的运行方案。

实施中应促进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充分发挥本所辐射能力,探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机制和模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效率与水平。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技术转移管理,具体从事下列合作形式的管理:

1、平台、检测中心等实体的技术转移等;

2、大型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成果转移等;

3、平台引进外部的技术、成果、专利产品等;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承担职责:

1、掌握平台科技合作信息,搜集所内外科技成果,了解科技发展动态。

2、定期征集行业内企业技术难题和科技需求项目。

3、组织平台各部门开展科技成果展示和科技信息发布

4、建立人才档案,协助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培育。

5、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不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恳谈会。

6、制定和落实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考核和日常管理。

7、负责对科技合作项目的认定和奖励。

8、负责推荐申报上一级科技合作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