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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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工作流程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91 更新时间: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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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工作分拟办、立项、督办、催办、办结、反馈、归档和结果运用八个流程:

一、拟办。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和领导的批示,党委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责任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和具体要求等。

二、立项。立项一般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立项。党委办公室按拟办要求填写《云南财经大学党委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督办通知单》),涉密事项应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三、督办。《督办通知单》送交责任单位,接受人登记签收,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或口头通知的形式督办。时限较长的工作,分阶段督办;短期工作实行一次性督办。

四、催办。督办后,党委办公室要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运行和办理情况,适时催办。

五、办结。责任单位按照《督办通知单》的要求,对已完成的工作,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建议。

六、反馈。督办工作启动时,《督办通知单》副本报学校主要领导和责任单位分管联系领导。督办工作完成后,通过《督办简讯》等方式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学校党委和相关领导,必要时附责任单位办理报告。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结后,党委办公室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八、结果运用。督办工作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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