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期货的交割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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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期货的交割细则
铜期货的交割细则
(1.)交割流程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投资者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不允许交割。
实物交割必须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
交割期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
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
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
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
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
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
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入库与出库
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等。
投资者应委托经纪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
货主应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
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商品运抵指定交割仓库后,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核。
验收完毕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将入库验收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指定交割仓库方可签发标准仓单。
商品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仓库验收结果。
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货主可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到库监发。
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完毕后,应及时填制《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商品出库报告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仓库各执一份),同时将收到的相应标准仓单加盖货讫专用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妥善保管备查。
3.交割费用
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分别向交易所交纳交割手续费。
铜2元/吨
铜铝锌指定交割仓库收费标准
指定交割仓库价格主要作业内容
仓储租金按日计算,自商品到库日起计租
1.库房0.40元/吨*天
2.货场0.25元/吨*天
进库费用卸车至货位,包括分唛理货、表面检验、数量、重量点数检斤、单证检验、吊运码垛、计码标码、设立帐卡、签发仓单等。
1.专用线24元/吨
2.自送15元/吨
出库费用验证发货、装车、签发出门证、码单质保书随货同行、仓库内部销帐等。
1.专用线24元/吨
2.自提10元/吨
过户费3元/吨更换仓单户名、收回原仓单、签发新仓单、调整库内相应帐目。
分检费5元/吨散捆混装分拣码垛。
代办车皮申请5元/吨落实车皮计划。
代办提运2元/吨接货、提运、交接(不包括运输费用)
加急费3元/吨在正常作业期间无法完成的作业量,按客户要求加急处理可增收加急费。
打包费打包人工费和材料费。
1.铜20元/吨打包材料用0.9-1.0*32毫米以上,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型打捆,打捆要紧固。
2.铝35元/吨铝块重15±2kg的,打包材料可用0.7-0.9*19毫米以上,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型打捆。
铝块重20±2kg的,打包材料可用0.9-1.0*32毫米以上,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型打捆。
打捆要紧固,进口商品可按块重,参照上述条件处理。
3.锌30元/吨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捆扎,捆扎应坚固。
4.期货转现货
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投资者)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投资者)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交易日的14:00前,到交易所申请办理期转现手续,填写交易所统一印制的期转现申请单(见附件十一)。
用非标准仓单交割的,需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
期转现仅适用于本所所有上市品种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为买卖双方会员(投资者)达成的协议价。
5.交割违约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交割违约:
(一)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
(二)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三)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在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约金,同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作如下的一项选择
1. 终止交割: 交易所退还买方货款;
2. 继续交割: 交易所在判定卖方违约的下一交易日发布标准仓单征购公告,并在七个交易日内组织征购。
征购成功,交易所支付给买方标准仓单; 征购失败,卖方支付给买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15%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买方交割货款后终止交割。
卖方承担因征购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
(二)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作如下的一项选择
1、终止交割: 交易所退还卖方标准仓单;
2、继续交割: 交易所在判定买方违约的下一交易日发布标准仓单竞卖公告,并在七个交易日内组织竞卖。
竞卖成功,交易所支付给卖方交割货款; 竞卖失败,买方支付给卖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15%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卖方标准仓单后终
止交割。
买方承担因竞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
6.交割标准
交割单位:25吨。
交割品级:标准品:标准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1997标准阴级铜规定,其中主成份铜加银含量不小于99.95%。
替代品:A.高级阴级铜,符合国标GB/T467-1997高级阴级铜规定,经上海期交所指定的质检单位检查合格,由上海期交所公告后实行升水;B.LME注册阴级铜,符合BS6017-1981和AMD5725标准(阴极铜级别代号CU-CATH-1)。
交割商品(一)国产商品:必须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见附件一。
(二)进口商品:必须是LME注册的,并经本交易所允许交割的商品,见附件二。
交割商品的包装
(一)国产商品的包装: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捆扎应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品标志及捆重。
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
(国产铜的包装按产品注册块重,固定每手捆数。
具体商标的详细规定见附件一)。
(二)进口商品的包装:一般按原进口包装(紧固完好)交割,最大捆重为4吨。
(三)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必须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一)国产商品:必须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商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溢短和磅差: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阴极铜的重量为25吨,实物溢短不超过±2%。
磅差不超过±0.2%。
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