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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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电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使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得到充分使用,合理发放员工的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经公司批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子公司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全体员工。
1、补贴适用情况说明:
1.1公司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脑
用作办公电脑,可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
1.2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办公电脑,后将其办公电脑调配给其
他人员使用,员工改用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办公;
1.3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以便于工作携带。
2、补贴不适用情况说明:
2.1公司存有适用的闲置办公电脑,员工必须优先选择使用公司
提供的办公电脑,若选择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办公将不享受
电脑补贴;
2.2员工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期限内,若改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
脑,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
2.3财务部不允许使用笔记本,如有需要,需总经理批准。
2.4其他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可以申请笔记本补贴。
二、笔记本电脑配置要求
分公司员工个人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须符合日常办公应用需要,达到相关配置要求,即:CPU: 1.8G 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200G 以上。
三、申请补贴流程及要求:
1、审批流程:申请人申请(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办审批(与网管共同审核电脑配置)——总经理审批——员工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附件二)——公司总经办备案——财务部发放补贴。
2、员工在进入公司以前自行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如申请补贴,需提供购置发票,并应达到公司规定的配置要求。
四、补贴标准及报销方式
1、补贴发放标准:150元/月,每台补贴期限为3年;
2、电脑补贴最高限额为5400元(已基本达到目前一般配置笔记本的价位),三年之后补贴年限期满后,电脑配置相对较低,已经影响正常的工作效率,员工笔记本电脑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经总经办确认后,再次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提供发票,根据流程审批,公司将重新发放补贴。
3、补贴将随工资按月计入员工个人账户。
五、管理细则
1、员工自费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其使用权归公司所有(本人使
用), 产权归个人所有,公司将不再提供公用办公电脑;
2、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由个人自行保管与维护,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且不能由于个人使用或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日常维护维修及增加配置的费用须由个人承担。
3、在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自购的笔记本电脑如因维修或遗失等原因无法使用,在条件允许下可借用公司的备用电脑临时办公,但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否则不予发放当月补贴。
4、个人若遗失后重新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只可接续剩余未到期享受的补贴部分;遗失后两个月内未配置的,需将原已发放的补贴退还公司。
5、如有特殊情况忘记带电脑而暂时使用公司电脑的,必须与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一个月内有2次未带电脑,停止发放当月补贴。
6、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若离职或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时,补贴将从员工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停止发放。如入职时间不足一年,将已申请补贴的30%退还公司。申请人离职时,相关公司资料需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备份或彻底删除,不得进行任何未经允许的备份。
7、享受补贴的电脑中存储的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等其所有权均属于公司,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和协议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公司按照要求定期将申请人笔记本电脑中的与公司有关的数据进行备份时,申请人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9、笔记本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若申请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要求,或有不诚信的情况,经核实后公司将追回相关的电脑补贴款,取消补贴资格,并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
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
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
甲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职务或岗位: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使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得到充分使用,甲乙双方就自备笔记本电脑公用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适用于总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员工,因工作需要,优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常需要出差的员工和各部门经理。
2、所有员工申请自备笔记本电脑办公,均需要填写《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交至总经办进行备案。
3、乙方自带个人笔记本电脑到公司办公,该笔记本电脑需经过总经办及综合部网络管理员检验,确定其能满足正常办公使用方可。
4、甲方分三年期给予乙方使用补贴,补贴额度为每月150 元。
5、如乙方在享受补贴期内离职,甲方停止对乙方每月的补贴。一个月不满15天,按0.5月计算,15天以上不足一个月,按1个月计算。如入职时间不足一年,乙方需将已申请补贴的30%退还公司。
乙方离职时需将笔记本电脑中涉及公司业务的资料交接完毕,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所有。
6、乙方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作为日常办公设备应保证电脑的正常运行,笔记本电脑在使用期间如出现故障,电脑需要维修及保养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为其提供电脑软件升级维护、厂家维修联系方面的服务。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严格遵守此协议。
8、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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