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
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2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滞后、不规范使用与粗放利用己成为普遍现象,对耕地保护 十分不利。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 2.1 耕地保护没有引起全社会共识,土地资源“一家管、大家用”未从根本上转变为“大家管、大家用”。 2.L l经营者只考虑投资收益,无保护耕地意识。想方设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必然对土地最大限度地开 发利用,尽量多占地、地面硬化建设等难以避免。经营者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根本不会考虑耕地保护与将来复 耕,为了节约成本也不会主动采取防止农地污染的措施。 2.1.2村集体与村民重眼前利益,轻耕地保护。因为将耕地租给经营者畜牧养殖、种殖食用菌或加工竹木制品, 可以得到比自己从事农业耕作更多的收益,村集体也可会有一笔收入。在这种利益驱使之下,村民与村集体关 心与保护耕地的观念越来越淡泊。村集体与村民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主人,主人对自己的土地财产尚且无保护意 识,企业投资者为自身利益掠夺利用土地更是肆无忌惮。
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彭小青 (顺昌县国土资源局,福建顺昌,35 3200)
摘要:根据近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情况显示,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临时用地与设施农 用地显著增加,其粗放或掠夺性使用耕地的形势也相应越来越严峻。为更好地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 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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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部门只重视本行业发展,保护耕地意识差,甚至无视用地法律政策,擅自开工建设。如电力部门因行业 垄断与特殊性,用地没商量;交通部门的公路建设占用耕地普遍存在;烟草部门因地方政府为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而支持大力发展烟叶产业均自行选址建设烤烟房、仓库等,从不考虑是否违法违规用地。 2.2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明显不够。 2.2.1 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没有常态化,不能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开工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建设,待遥 感监测图斑下发到实地核实调查时,大部分建设己成为现实。 2.2.2 土地执法监察对发现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制止收效甚微,进行处罚更是阻力重重。特别是大部分的临时 用地与设施农用地建设,多数得到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的支持,基层国土资源所与县(市)国土资源监 察大队就算得知情况也阻止不了。因此,目前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某种意义上已陷入十分被动状态,执法监察 人员也逐渐丧失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2.3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对农业设施建设的引导不到位。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应对策略,以期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
一、存在的问题1. 土地资源过度开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过度开发现象十分普遍。
部分地区存在着盲目开发土地资源的情况,过度开垦耕地、过度开发房地产等问题比较突出,给土地资源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2.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在一些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比较低,部分土地被闲置或者不合理利用,造成了土地浪费的现象。
比如一些农村地区的“三闲”土地问题,即“空闲、荒废、低效”。
3. 土地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的土地资源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导致了土地资源管理上的一些混乱和不合理。
比如土地变更和土地利用审批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导致了一些违法用地和非法占地行为。
4. 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不力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存在着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开发行为,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环境保护工作不力。
二、应对策略必须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法规与政策体系,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立法、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的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管理的规划和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监管和约束,规范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对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尤其是对于耕地、水土流失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一些严重恶化的土地资源环境,要进行修复和重建工作,改善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
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节约利用等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基层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自然资源部2021年11月印发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规范,对临时用地管理作了规定。
但实践中,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如何设定、恢复种植条件如何认定等问题还较难把握和操作。
关键词:工程建设;临时用地;问题;建议引言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主要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并于使用期限届满后恢复土地原状、归还土地权利人的行为。
实践中主要包括因工程临时占用土地设置拌和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地、取土弃渣场地、铺设施工便道、架设地上线路、线下管道或者修建其他临时设施等。
实践中有的工程项目因工期、经济因素考量或法律意识不足等原因,容易发生未经审批用地、未按审批用途用地、未按要求恢复原状、不规范用地影响周边环境等现象,导致建筑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经济纠纷甚至刑事责任风险。
1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1.1土地复垦只限于形式验收,导致临时用地成为耕地保护的“降速区”土地整治项目的复垦验收,从验收方式、技术手段、专业人员配置等方面,各地基本都有标准化、规范化的体系,形成了一套从数量要求精细化、质量要求多元化的验收成果。
但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验收,却因为其不属于土地整治项目,往往只进行了简单化处理。
只要目测复垦成使用前的基本形态,即算通过验收,实际上可能只是对临时用地进行了表面清理和简单地去硬化,根本达不到使用前耕地的质量等别,更不用说达到可以种植的条件。
在耕地保护加速度的严格要求下,临时用地反而拖了耕地保护的“后腿”。
1.2未经许可违规用地未经许可违规用地,是指临时用地单位未与土地权利人就临时用地达成一致合意,未获相关土地权利人许可,也未获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临时用地审批许可即占用土地;或者临时用地单位虽与相关土地权利人达成了临时用地意愿,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但临时用地单位未在用地前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临时用地管理的最新规定及政策梳理
临时用地管理的最新规定及政策梳理一、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2021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针对临时用地在范围界定不规范、超期使用、使用后复垦不到位及违规批准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2022年8月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第10条规定: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
直接服务于铁路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其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论证,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了复垦完成时限和恢复责任,确保能恢复种植条件的,可以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8月2日)2022年9月15日,自然资源部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要求,做好稳增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允许在2022年12月31日前,凡纳入“稳增长”清单的公路项目施工所需的制梁场、拌合站,经实地踏勘,确实无法避让耕地的,允许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部分耕地,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浅析土地执法中的困难与对策
浅析土地执法中的困难与对策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土地执法的监察力度,加上各级人大政协的积极监督,土地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但是实际工作中,土地违法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如: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征地不依法补偿、随意截留和挪用征地款、土地非法交易等。
这些违法现象的发生,不及时处理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国有资产带来损失,也因此给执法者造成了工作中的诸多困难。
一、土地执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困惑近年来,我国虽加强了土地执法,土地管理逐步步人规范化、制度化,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1.乡(镇)村两级干部法律意识淡薄。
有的干部依法用地观念不强,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不明确,个别基层干部实行“土地财政”,用私自出卖土地的钱作为“小金库”;有的干部把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对立起来,认为要发展经济就必须牺牲耕地,因此,肆意浪费耕地;有的干部在处理土地的纠纷问题上缺乏公正,重私利轻大局,自己在住房问题上多占多用.同时也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开绿灯,而对其他群众的住宅用地横加阻挠,致使群众意见很大,干群矛盾一触即发。
2.村兩委换届频繁,派系争斗造成“一女两嫁”。
一块宅基地换届前是张三的,换届后就变成李四的。
致使矛盾发生。
3.土地执法机构职能弱,执法力度稍显不足,造成了实际工作中的执法难。
土地执法没有拆除权,没有追究干部责任权,没有逮捕拘留权,使违法案件处理起来极为困难,再加上由于对事前违法主体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更使执法难度加大。
4.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往往以罚代法,纪律处分普遍过轻,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凡涉及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都应追究责任,应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分。
但在实际中只有极少数的干部受到处分.而且往往是乡镇以下干部,这与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不相符.起不到法律应有的效力。
在土地执法中发现以下问题给实际执法带来困惑。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定之前引发的争议是权属之争还是买卖合同之争。
临时用地情况汇报材料
临时用地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根据最新的临时用地情况,我向您汇报如下:
一、用地情况。
根据初步调查,我们发现临时用地情况较为复杂。
在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需要临时用地来满足特定的需求,比如临时搭建工地、市场、停车场等。
这些临时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对于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存在的问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混乱和浪费。
其次是一些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另外,一些临时用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解决。
三、解决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解决措施,首先,加强对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建立健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使用期限,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另外,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的监测和整改,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四、总结。
综上所述,临时用地管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临时用地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临时用地的合理利用,为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感谢您对本次汇报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在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林地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
然而,在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程序、监管、问题、解决方案引言在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监管不到位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缺乏清晰的监管职责、不足的监管力量和弱化的执法手段,都导致监管工作的不规范和不充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建设,明确职责和权限,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力度,推动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实现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全面监管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只有建立起高效、规范、公正的监管体系,才能确保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一.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1.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目前,关于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指南。
这导致了审批程序的规范性不高,使得审批过程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增加了不确定性和不公正性的可能性。
解决方案:应加强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立法工作。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审批程序、要求和标准,为审批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操作指南。
这有助于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审批流程不透明审批程序缺乏透明度,缺乏对公众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和参与机制。
这容易引发不公正行为,影响审批结果的公正性,降低公众对审批决策的信任度。
解决方案: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流程。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及时公开审批的信息,包括申请材料、审批意见、决策依据等。
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如听证会、意见征集等,使公众能够了解审批过程,并有机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临时用地整治方案
临时用地整治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临时用地的存在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临时用地的乱象给城市规划和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和影响。
为了维护城市的秩序,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临时用地整治方案势在必行。
目标本次临时用地整治方案的目标是实现对临时用地的合理规划和管理,减少乱建乱用现象,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资源配置。
方案内容1. 对临时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清理违法、超标的临时用地,并将符合规划要求的临时用地纳入统一管理。
2. 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临时用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合理规划临时用地的布局和功能分配。
3. 加强对临时用地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临时用地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实施步骤1. 成立临时用地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开展临时用地调查清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临时用地进行依法处置。
3. 制定临时用地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用地的权责义务,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4.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临时用地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5. 加强对临时用地的监管工作,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规范管理的落实。
6. 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方案和策略,不断完善临时用地整治工作。
预期效果通过临时用地整治方案的实施,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减少乱建乱用的现象,优化城市用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2.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的品质。
3. 加强对临时用地的规划和管理,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结论本方案是为了解决临时用地问题而制定的一组综合措施。
通过全面调查清理、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执法等措施的实施,将能够有效整治临时用地乱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临时用地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临时用地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摘要:临时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
鉴于当前临时用地使用的混乱无序和不规范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分析了临时用地管理特点和当前现状,同时分析了临时用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提升临时用地管理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临时用地;管理现状;分析;建议中图分类号:U412.1+4文献标识码:A引言土地资源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土地科学利用的问题,并实施了许多土地改革政策,促进国家的土地资源的管理。
但在土地的利用过程中,临时用地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城市规划中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因此,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解决临时用地管理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土地管理相关制度,促进临时用地和征地管理的规范化。
1临时用地管理特点及当前现状临时用地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急需临时使用用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的土地。
在临时用地使用过程中,土地使用者须通过一定的补偿等方式,对土地所有者给予补偿。
从过程来看,它在国家层面有一定的义务行为,也必须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也具有补偿性和明确性。
当前我国临时用地的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土地管理方面,虽然已出台相关法律,但在管理上仍存在不足。
导致一些特殊情况没有完全纳入管理体系,给土地管理过程带来问题。
比如临时用地的特殊情况,其使用条件和土地所有人的不一致,很难受完全受到法律的约束,使得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许多临时用地过程存在很多矛盾。
从宏观上看,临时用地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临时土地利用和征用管理和不规范。
征地管理工作,是政府土地管理的重要方面。
由于征地细节较多,而相关土地管理体制不健全、征地难,是当前临时土地用地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因此,国家要加大对临时用地管理的投入,确保土地合理利用[1]。
2临时用地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2.1审批管理过程缺乏标准化系统首先,分级审批用地规模缺乏相关标准。
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题目: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 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土地管理是指对土地使用和利用进行规划、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土地管理往往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利用粗放目前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着粗放的现象,即土地利用的空间利用效率低。
一些地方或者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土地进行过度开发,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2)土地规划不科学土地规划是指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开发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乡村规划等。
然而,一些地方存在着规划不合理、超面积开发等问题。
3)土地使用权不明晰土地使用权不明晰也是土地管理领域的一大难题。
一些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不清晰,存在争议,导致土地使用不当、浪费。
4)土地监管薄弱地方政府对土地利用和开发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违法建设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
2.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已经意识到了严峻的形势,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1)加强土地利用监管政府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管,严格控制土地开发的规模和范围,杜绝盲目开发、超面积开发,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
2)完善土地规划体系政府加强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出更加严格的土地规划方案,防止出现规划不合理的情况。
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确保规划的有效执行。
3)明晰土地使用权政府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排查和调查,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防止因使用权不明晰而导致的纠纷和浪费。
4)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透明化,便于监管,提高管理效率。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法占用土地、超面积开发等行为,政府将严格依法处理,加大处罚力度,使违法成本更高,形成震慑。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实施,相信土地管理领域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过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一系列整改措施的实施,我国的土地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多的措施来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
临时用地常见问题及建议
临时用地常见问题及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临时用地的经验。
先说说我碰到的常见问题吧。
第一个就是审批手续,那叫一个繁琐啊。
我感觉有关部门要求的材料好像永远都准备不齐。
就像我之前搞一个临时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批,要求提供土地现状图、项目规划图,各种证明文件,有些文件的格式还得特定的。
我当时就想,这得跑到多少个部门盖章签字啊。
我觉得这时候就得多和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沟通,态度好点,勤快点问,不要怕麻烦,人家让补啥材料咱就尽快补。
不过我得承认,这个办法也不是每次都灵。
要是遇到那种很严格的,就得从一开始就仔细研究清楚审批要求,找个专业的人或者机构帮忙整理材料,可能花费会多一点,但总比反复被打回来强。
还有就是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和用途监管。
我有次见到有个项目,申请的临时用地是用来做材料堆放的,结果后面偷偷搞起了小加工。
这肯定是不行的呀,被发现了就面临处罚。
我感觉这就是在玩火。
监管部门会不定期检查的,咱们一定要按照申请的用途和规定期限使用。
哦对了还有,如果项目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延长了使用期限,要及时申请延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再讲讲临时用地结束后的复垦。
复垦这事儿可不能马虎。
我之前的一个同行,临时用地用完后没有好好复垦,结果被要求整改,还交了一笔不小的罚款。
复垦的标准也得按照规定来,不是说随便把土填回去就行的。
我觉得在用地开始前,就应该找个懂行的人评估一下复垦的难度和成本,做好预算。
另外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就是和周边居民的关系。
临时用地可能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一些影响,像噪音啦,灰尘啦。
我做过一个项目,就因为噪音问题被附近居民投诉。
咱得提前和居民沟通好,能解决的就解决,比如给居民发放一点小福利,像耳塞之类的降噪小工具,安抚他们的情绪。
总得来说,临时用地虽然看似临时,但每一个环节都要谨慎对待。
我也是一直在摸索学习这些事儿,希望能对你们有点帮助。
还有很多实际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可能我这里提到的办法也不完全适用所有场景,但有个参考总比盲目行动要好。
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12
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12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临时用地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当前我国临时用地的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临时用地少批多用、未批先用、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未复垦的现象还十分普遍,临时用地使用违法现象十分严重。
要解决临时用地违法使用现象,首先政府应明确自己在临时用地管理中的职能,完善土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建立政府公务员的竞争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防止不作为,才能更好的管理中国的临时用地,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
关键词:土地管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emporary LandManagementAbstract:Temporary land use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no longer need to require the temporary use of land use of all state-owned or collective farmers in the construction or exploration is completed, including the use of land for temporary buildings or other facilities. China's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nd Management Law" an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nd Management Law" 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emporary land made clear, but the current temporary land management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small batch of temporary land, not of first use, when used in the pro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ermanent buildings, temporary land use expires without reclamation phenomenon isalso very common, temporary land use illegal phenomenon is very serious. In order to solve the phenomenon of illegal use of temporary l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first clear in the temporary land management functions, improv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land management, improve land market mechanism, improve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m, establishing the competition mechanism of civil servants of the government,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civil servants, to prevent the omission, temporary use can be better Chinese management to prevent wastage of land resources. Key Words: Land management; Temporary land use;Land reclamation1 当前我国关于临时用地的法律规定1.1 《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临时用地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用地管理与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临时用地管理与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征用量不断增加,临时土地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土地利用临时管理和土地征用仍存在诸多不足,加强管理是当务之急。
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土地征用制度还不够完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临时征用过程中缺乏对土地利用主体、使用范围、合同客体、部门权力和使用权的统一管理和统一标准。
关键词:临时用地;土地征用;问题及改进引言中国的政治环境在整个经济体制时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政治制度为基础的法治建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法治的范围是相对的,也就是说,法律只针对备案中所体现的相关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一些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是违法的。
我国临时土地是这样一个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如何管理的项目。
因此,这些土地的实际征用问题也成为困扰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问题。
我国土地问题在法律意义上包括土地使用管理和土地征用。
这两个土地问题已成为我国土地法律法规建设的障碍。
虽然我国土地经过了几次改革,但改革力度不够,对临时土地相关问题的管理程序还没有完善。
因此,出现了临时用地管理不善、临时用地管理不足、临时征地难等一系列问题。
问题的进展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在现有法律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临时用地,从而规范我国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1土地征用含义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全部用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行政行为,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补偿。
土地征用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从集体土地到国有土地。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权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土地等。
在征地过程中,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在征地过程中,必须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实际需要,突出公共利益;(2)土地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和权力要求来征用;(3)征地决策必须首先由有关部门制定,土地使用完毕后,它应该立即被归还给被征用的人。
同时,征用人应当在征用过程中对损失或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土地管理的改革关系着国家的长远发展。
当前土地管理改革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本文将就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土地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
首先要深入分析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土地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土地利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分离、土地使用规划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土地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二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由于土地使用规划不合理、土地流转不畅等因素,导致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偏低,一些地方的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这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也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
三是土地管理出现乱象。
在土地管理改革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违法违规用地、乱占乱用土地等现象,导致了土地管理的混乱和不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二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政府应当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同时加强对土地使用规划的监管,确保土地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是规范土地管理行为。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障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四是加强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应当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测和评估,为土地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土地管理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土地管理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显著成就,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第二篇示例:土地管理改革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关系到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改革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土地流转难的问题。
我国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班级:023091姓名:侯郡培摘要:记过对几篇文献的阅读和总结,本文就我国土地利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以及土地管理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文中有个人的心得体会,并非作者原意。
土地管理的内涵和基本内容:所谓土地管理是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用来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决策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
土地管理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基础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经济管理、土地法制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土地利用管理是土地管理的核心,他的任务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通过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实现对占用耕地的微观控制等一系列措施,达到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目的。
土地利用管理是实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国策的保证。
一.我国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用地使用不合理:从全国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土地利用布局不合理、建设项目重复建设等问题。
城区建设用地状况看,土地利用基本上属于粗放利用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旧城区土地利用低效、闲置严重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外延扩张发展现象并存;农村宅基地建设中闲置土地是十分严重。
2. 土地征收工作矛盾突出:征地补偿问题:土地征收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有偿的方式。
此种转移是一种行政行为,而不是一种市场行为。
集体土地一旦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则无法再变为集体土地,此时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表现为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与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因此,集体土地被征收过程也就是其处分权被剥夺的过程。
征地补偿分配和管理问题:征地补偿款因为通过行政渠道被层层截留,结果农民只能得到很少的一部分,掌握在集体经济组织手中的那部分补偿费,也往往被少数村干部侵吞。
加之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大多数农民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之列,被征地农民往往“因征地而失地,因失地而致贫”。
土地管理业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土地管理业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一、土地管理业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土地管理业存在的一大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发展变化速度快,相对应的法规更新改进举步维艰。
这导致土地管理业在实践中存在缺乏明确指导和约束的情况,给各类利益相关方带来困惑和不确定性。
2. 土地资源浪费我国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然而,在土地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浪费现象。
一方面,城市扩张带来大量无序用地行为,耗费了大量可利用的土地;另一方面,农村闲置的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过多的浪费使得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效率低下,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 土地划拨程序繁琐在中国,所有可供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购买或租赁的土地都需要由政府进行划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划拨程序繁琐,时间成本高,不仅拖慢了企业的发展速度,也给个体经济活动带来一定的限制。
此外,土地划拨过程中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等问题,容易引发腐败行为和不公平现象。
4. 土地承包权难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权分割、继承等问题困扰着农民。
由于限制了土地承包期限和流转方式,很多农村土地无法有效利用起来。
同时,传统的家族土地继承制度也导致大量低效用地无法流转或整合形成规模经营,并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改革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解决土地管理业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情况修订相关法律,明确各类主体在土地管理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同时,建立健全配套的细则和操作指南,为实践提供具体指导。
2.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为了减少浪费现象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府可以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
例如,加大对城市扩张行为的监管力度,鼓励更新改造老旧建筑,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减少耗地量。
另外,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户将闲置土地流转给有意愿进行规模经营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临时用地节约用地保障措施
临时用地节约用地保障措施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是非常宝贵且珍稀的,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非常重要。
在一些城市中,为了应对人口和经济快速增长的压力,常常采取临时用地的方式。
这种临时用地的方式也需要注意保障措施,来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
临时用地的定义临时用地是指为应对城市发展需求而临时指定来使用的土地。
通常情况下,这些土地并不是为城市规划而留用,而是将已有土地用于一些新的目的,比如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等。
临时用地存在的问题临时用地在城市发展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然而这种使用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浪费和资源浪费。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来确保临时用地的合理利用并最大限度避免浪费。
临时用地节约用地保障措施1. 统筹规划首先,在临时用地时,我们应该进行统筹规划,将土地资源进行充分分配,在确保基本建设需要的前提下避免过度使用和浪费。
比如,对于许多临时公共设施,例如学校、医院等,可以采用多功能设计,共享同一建筑或设施,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2.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尽可能避免空地的浪费。
临时用地在成为永久用地之前只会存在一段时间。
因此,在该用地被重置之前,我们应该确保它的完整性和保持其价值。
临时用地应该作为一个空地或者临时停车场来使用。
3. 加强监管第三,要加强对此类临时用地的监管。
许多城市的规划能力和监管机构能力比较弱,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失误。
因此,加强对土地利用状态的监管非常必要。
比如,可以设置专门的土地监管部门,加强对于临时用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它们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
4. 多途径解决土地需求第四,我们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来满足土地需求。
在许多城市中,土地需求是非常巨大的,但如果过于依赖临时用地,将会导致更多的土地浪费。
因此,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满足我们的土地需求。
可以通过土地收购,土地停更,出租土地等方式,来解决土地需求的问题。
结论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保护土地资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临时用地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资源供不应求的问题日渐突出,临时用地的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临时用地的安全、有序,我国出台了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临时用地的概念、管理原则以及推进临时用地管理的措施进行探讨。
一、临时用地的概念和分类临时用地是指对工程建设、临时性经营活动或其他暂时性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用于一定时间后要整体或部分退还出来的土地。
根据用地性质和用途,临时用地可分为建设类临时用地和经营类临时用地。
建设类临时用地主要用于工程施工、设备堆放、材料调度等临时性需求;经营类临时用地则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为临时性经营活动提供土地支撑,如集市、临时物流园区等。
二、临时用地管理原则临时用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利用、安全可靠、便民服务和规范管理。
具体来说:1. 合理利用:在临时用地的规划和设计上,应考虑土地的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利用。
2. 安全可靠:临时用地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临时用地的安全性,不影响周边环境和用地安全。
3. 便民服务:临时用地的设置应合理满足居民生活、商业需求等方面的便利,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4. 规范管理:临时用地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推进临时用地管理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临时用地管理的程序和标准,规范各方的行为。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临时用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临时用地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临时用地信息共享的平台,促进各部门间的信息流通,避免信息孤岛,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将部分临时用地通过市场化方式使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临时用地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增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程度。
临时用地审批事项未入驻行政审批大整改报告
临时用地审批事项未入驻行政审批大整改报告背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临时用地审批成为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审批程序繁琐、监管不到位、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临时用地审批事项未能及时入驻行政审批大整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分析问题分析1.审批程序繁琐:目前的审批程序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各个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审批过程中出现频繁的协调和反复修改的情况。
2.监管不到位: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审批部门在审批环节中存在着监管缺失的问题,使得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用地项目通过审批。
3.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过程中文件传递、协调、沟通等环节存在大量的人工操作,耗费时间和人力资源,导致审批效率低下,影响项目的及时推进。
影响分析1.经济影响:审批程序繁琐和效率低下会导致企业项目的延误,增加企业成本,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社会影响: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一些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入施工和运营阶段,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和市民的居住环境。
结果大规模的行政审批改革对临时用地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审批程序简化: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以及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大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了审批时长。
2.监管加强:建立了全面的审批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和监测,确保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遏制了不符合要求的用地项目通过审批。
3.审批效率提升:采用信息化、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审批流程的在线化,减少了大量的人工操作,提高了审批效率。
建议为了进一步改善临时用地审批事项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1.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通过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简化临时用地审批的程序,降低企业的审批成本。
2.强化审批监管:加强对审批材料的审核和抽查,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批监管机制,确保审批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推行信息化审批: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行在线审批平台,实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提高审批效率和信息共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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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我国现行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刘彦关键词: 土地法学/立法/临时用地/管理内容提要: 研究目的:针对我国现行临时用地管理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见解和立法建议。
研究方法:采用实证和理论分析的方法。
研究结果: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概念、特征和范围,以及临时用地所设权利,对如何从物权法角度规范和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合理确定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规范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见解和立法建议。
1 我国现行有关临时用地规定的法律特征我国现行土地法律法规中,仅在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中《实施条例》)提到了临时用地。
新法第五十七条中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使用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上述对临时用地的规定可归纳为3种情况:①因建设项目施工需要;②因地质勘查需要;③因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分析上述规定可知,“临时用地”(包括另外3种临时用地情况:①架设地上线路;②铺设地下管线;③建设其他地下工程),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短时期内占用、使用他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除抢险救灾急需外,用地者一般应给予一定合理补偿,到期恢复土地原状、返还土地的一种用地行为。
具有如下特征:①目的特定:即一般是为满足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的需要或抢险救灾等急需。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②短期占用或使用:临时占用或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③合同约定,有偿使用:临时用地者与被用地者必须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使用费。
④需经行政许可:临时用地行为实施前,需经过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⑤需履行特定程序和义务:临时用地者必须履行一定程序和义务,如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必须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到期恢复土地原状,恢复种植条件,归还土地等。
以上5个特征是一般性临时用地的判别标准,但当国家或代表国家法人或公民出于抢险救灾需要,临时占用使用他人土地时,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2 我国目前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现行土地法律法规体系中,仅对临时用地做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临时用地目的、范围、临时用地权利设置和权利内容、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和审批管理,以及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等方面均无明确规定,导致临时用地管理混乱。
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2.1随意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因现行法律对临时用地仅规定了3种情况,一些地方性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存在随意扩大临时用地范围的现象,将采矿、以售卖为目的的挖沙、采石、取土等用地,猪栏、牛棚、肥料房及养鱼(含养鳗、养鳖)池、塘等养殖用地,临时商亭、摊位、广告牌等用地,也纳入临时用地范围。
如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第三条,将采石、挖砂、取土用地,从事经营性活动需要搭建临时性设施或者存储货物用地纳入了临时用地的范围。
2002年5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也将临时性的采矿用地、未固化的畜牧和养殖设施用地纳入了临时用地范围。
2.2审批管理不规范一是审批范围过大。
规定所有临时用地,无论占用的土地是建设用地、农用地还是未利用地,均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二是审批程序不一致。
从一些地方已经颁布的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看,主要有3种不同的规定:①所有临时用地一律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②按地类或面积分别由省、市(地)、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级审批。
如2000年7月5日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临时使用土地二公顷以下,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二公顷以上,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临时使用土地五公顷以上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核准临时用地申请和颁发《临时用地许可证》的权限为:使用非耕地的,由所在地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临时用地许可证》;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2000平方米以下的,报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由所在地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临时用地许可证》;使用基本农田或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2000平方米以上的,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后,由所在地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临时用地许可证》。
③仅对占用耕地的实行分级限额审批,临时占用使用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如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耕地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耕地由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00年4月29日施行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也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的临时用地,属于非耕地的,由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耕地的,0.4公顷以下的,由地区行政公署或者设区的市土地主管部门批准,0.4公顷以上的,由省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2.3补偿原则和标准不一因新法和《实施条例》未对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给出明确的规定,已经颁布施行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绝大部分规定对临时占用农用地的按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但标准不一,且对不同目的的临时用地,以及对被占土地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的应如何补偿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
3 对我国临时用地管理的立法建议针对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上出现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国土资源部应从国家层面上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临时用地管理予以规范。
以下仅从如何设置临时用地的权利、界定临时用地范围、规范临时用地的审批程序、合理确定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以及临时用地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建议。
3.1 合理设置临时用地的权利目前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其根源在于未理顺临时用地作为一种用地行为,应设立何种类型的土地权利。
笔者认为,对一般性临时用地应设立“私权”-地役权(约定地役权或法定地役权),对特殊性临时用地(如抢险救灾)应设立“公权”-土地征用权。
3.1.1 一般性临时用地权利设置的法理分析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当公民和法人出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占用使用他人土地时,其目的是取得“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 [1] “是在他人的土地上设立负担”。
[2]这种便利包括通行、通过、取水或排土、土地占用、空间利用、通风、采光、眺望,以及其他需要被临时用地者容忍的负担,或更广义角度的一种不利益。
临时用地者自有的土地享有因该行为而带来的便利,它与被用地者所有的土地之间形成了需役地-供役地关系。
两宗土地可以不相连。
而临时用地者与被用地者之间则形成需役地人-供役地人关系。
临时用地者享有的是一种短期地役权,它依附与临时用地者自有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不可能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因为地役权对临时用地者是便利,对被临时用地者是负担,所以临时用地者必须取得被用地者同意,就用地范围、期间、有偿或无偿等达成一致,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后方能用地。
按物权法基本原理,临时用地者取得的土地权利为地役权,属于不动产物权,需经登记才能成立,享有物权保护。
如果临时用地双方是地位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他们之间设定的就是约定地役权,是双方合意的结果。
当被用地者不愿意提供土地时,可以拒绝达成合意,除非法律规定其有相应义务,否则包括临时用地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强加给他以负担。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当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使用他人土地时,建设单位就取得公共地役权。
在这种情况下,临时用地者是基于公共利益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临时用地,而被用地者是一般民事主体,按照法理,被用地者负有提供便利或忍受某种不利益的义务,且是法定义务,被用地者即使不愿意提供土地也不能拒绝,虽然有造成牺牲个人利益去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的可能性,但仍应是无偿的。
当然如果因公共地役权的行使而使被用地者或其拥有的土地遭受损失,或者超出了一般可容忍程度而对被用地者自身造成伤害时,他仍有权向临时用地者(国家或代表国家的法人或公民)请求损害赔偿。
3.1.2 特殊性临时用地权利设置的法理分析国家或代表国家的法人或公民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占用、使用他人土地的,不宜通过设立地役权来规范临时用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应该设立土地征用权予以规范,理由如下:①仅存在供役地,而没有需役地,或者说无法从面积、位置、四至等具体指认出需役地。
例如洪涝灾害期间,防洪部门占用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田设立临时性的防洪堤坝,给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带来的是负担,但是因此行为而享有利益或便利的土地,却是所有本次洪涝期间可以避免受到洪水侵害的土地,无法具体地指认出哪一宗地是需役地。
②无法准确界定需役地人。
需役地人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由他对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供役地人提出设立地役权的要求。
在抢险救灾期间,国家或代表国家的法人或公民临时占用使用他人土地,并不是为自己的土地谋求便利或利益,因此不是需役地人。
③一般情况下,地役权的设立需要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后经登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