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保护的原则方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遗产保护的原则方法

今天,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许多人来说,以观赏新景观和新地点、接触新人、体验新挑战和积累新经验为目的的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世界旅游组织认为,将近40%的国际旅游涉及遗产与文化。因此,遗产旅游已经逐渐成为旅游的一大重要类型,由于遗产的独特性及其特殊,遗产旅游已经受到世界的高度重视。

一、遗产旅游概述

所谓遗产旅游,是指旅游者对遗产地的旅游行为及其所引发的遗产地利益关系者为发展经济、增加属地自豪感和保护遗产所作的一系列努力。遗产具有经济、社会、政治和科学四个相互关联的意义。遗产的经济价值是以游客在遗产地游览观光过程中的花费的形式实现的,遗产的社会意义意味着人们和社会在拥有遗产时可以产生个人和集体的认同感,而遗产的意义与象征可用于政治目的,遗产的科学意义在于它能保存可能有益于未来医学研究的各种基因库和生态系统,还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因此,遗产对旅游活动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首先,遗产丰富了旅游,在旅游不断蓬勃发展的过程中,遗产资源占据了旅游吸引物集合中的核心成员的位置,在旅游视野里获得了举足轻重的位置。第二,遗产推动了旅游,遗产为文化旅游走向旅游文化设置了一条通道,在丰富旅游的基础上又推动了旅游新方向的形成,遗产旅游会推动至少是遗产地社会进步节奏,甚至会对域外产生示范效应。

二、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

(一)真实性

遗产一经旅游开发,必然带来对象物或多或少的改变,在这样的情况下,真实性随之出现,并成为人们强调遗产保护的理论依据。为了将遗产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人们在真实性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完整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关于世界遗产的非常重要的两个原则,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

真实性原则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真实性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最高准则。现代文化遗产保护起源于文艺复兴以来的古物鉴赏和收藏,因此在西方,长期以来,文化遗产在理论上首先被认为是艺术品。所谓“真实的”便是指文化遗产作为艺术品是原创的而不是复制的、纯正的而不是赝品。“真实性”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威尼斯宪章》中,之后在欧洲社会逐渐得到广泛认可,当时主要适用于欧洲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世界遗产领域内关于“真实性”的解释最初见于《行动指南》,比较详细的解释见于《奈良文件》和《行动指南》中。《奈良文件》第13 款指出:“想要多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其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真实性包括,遗产的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实质,利用与作用,传统与技术,位置与环境,精神与感受。有关‘真实性’详实信息的获得和利用,需要充分地了解某项具体文化遗产独特的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层面的价值。”文化遗产真实性的保持还在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都包含着特定的形式和手段,它们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构成了某项遗产”。

在遗产领域,布鲁纳提出了真实性的四重含义。第一重是所谓的“真实的再现”,它是指从表面上看貌似真实,同时大多数讲解员和管理部门努力让该景点及其功能真实可靠、令人信服。第二重含义是遗产景点不仅做到了环境条件上的

逼真,而且历史再现准确、彻底,完美无缺地反映了历史原貌,其准确性可以得到历史学家的证实。第三重含义是绝对原版,毫无假冒。第四重含义是指得到了官方或法律的认可。

(二)完整性

完整性是真实性以外遗产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概念,它意味着未经触动的原始条件,主要用于评价自然遗产,如原始森林或野生生物区等。完整性原则既保证了世界遗产的价值,同时也为遗产的保护划定了原则性范围。

文化遗产的完整性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范围上的完整,建筑、城镇、工程或者考古遗址等应当尽可能保持自身组分和结构的完整,及其与所在环境的和谐、完整性。二是文化概念上的完整性。如我国的明十三陵,作为中国陵墓文化的一组典型代表,它们具有文化概念上的完整性,以及相应地体现在地理位置上

的相互关联性。要保持遗产的完整性,首先要呼吁,在学术上要确定完整性的边界,通过学术权威机构来认定,再由政府予以政令的形式公布。另外,学术研究还应该广开机制性对策思考,比如遗产地要建设有“双产业”的想法促使形成完整性的边界。

因此,完整性和真实性二者尽管强调重点有所不同,但二者的关系密不可分,都是文化遗产的核心属性。二者的合一构成了遗产活生生的客观实在。对于许多价值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来说,真实性和完整性仍然应当作为保护的核心原则。

(三)“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的应用与完善

通过有关文件可以看出这两个原则表现在定义上的、与遗产类型的对应关系是:真实性原则对应文化遗产,完整性原则对应自然遗产。但是,这种界定并不完全准确,例如“完整性”适用于自然遗产,它同样平等地适用于文化遗产。而且,在遗产保护中,真实性是具有相对性的。首先, 从空间上看, 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绝对的真实性原则。由于各个国家在社会、经济制度、价值观、文化观以及保护观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有着不同的理解。所以, 在吸收国际真实性标准的合理和科学元素的同时, 对于文化遗产真实性的解释必须与本土文化有一定的调和。其次, 就历史的角度看, 真实性也总是相对的,它是个与时间有密切关系的概念。每一代人从历史的角度看都毫无例外地处于一种过渡阶段, 对于历史的解释和理解以至保护方法的确定都仅仅

建立在目前这一代人对历史和未来的理解的基础上, 不同的人对历史的认同有

不同的侧重和偏好。历史在不断地前进, 文化在朝前发展, 每代人都会按自己对史实的理解去表现历史,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表现,都是对历史的重构, 这种重构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 有些就会具有继发的真实性。最后, 在很多时候, 历史真实性只能部分甚至是象征性地获得, 特别在是有人生活的历史社区。传统民居建筑形式的真实性与传统社区居民生活的真实性往往会发生冲突, 建筑是可以

凝固于某一历史瞬间的, 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却是随着时代在变化, 要保

持建筑居所用途的真实性, 就必须有取舍。

三、遗产的保护措施

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世界的许多遗产已经丢失、损坏或是改变了原样,因此要采取措施对遗产进行保护,可采取保存、复原、改造或重建等方法进行保护。在保护过程中,应采取一系列合理的步骤,因地制宜,遵循一定的顺序,首先应确认遗产地点或遗产物品,然后调研与编制遗产清单,制定政策,授予遗产身份给予保护,最后还要进行修复与开发、管理与解说。另外,要成立专门的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