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熔断机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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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机制
暂停的原因:
熔断机制不是市场大跌的主因,但从近两次实际熔断情况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熔断机制又有一定“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加速触碰熔断阈值,起了助跌的作用。权衡利弊,目前负面影响大于正面效应。因此,为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决定暂停熔断机制。
不适合中国的原因:推出熔断机制的市场环境不成熟
熔断确实是一个对市场具有冷静作用的好机制,但是,好机制能不能发挥好作用,还要看有没有好环境。如果环境不好,机制再好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甚至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而从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出现熔断机制一推出就两度使用、最终被迫暂停的现象,并不稀奇。因为,推出熔断机制的市场环境并不成熟,条件也不具备。
首先,中国的涨跌停制度,就是一种熔断机制。美国、韩国等国家所以实行熔断机制,是因为放开了涨跌停限制。也就是说,如果不采用熔断机制,可能会引发股市崩盘。但是,中国目前实行的是10%的涨跌停限制,不仅与熔断机制的5%和7%相差很小,与很多国家推出的熔断机制,也有差距。如日本设置三级触发阈值为8%、12%、16%,韩国为8%、15%、20%,巴西、加拿大、意大利、印度和泰国的第一级触发阈值均为10%,而第二级触发阈值则设为15%,以20%居多。因此,在10%以内再设立一个5%、7%熔断点,等于是在激活投资者的恐慌情绪。而2%的熔断点间隔,更是让投资者和管理层想跑、想救都没有机会。
其二,价值投资理念尚未形成。一般情况下,熔断机制的启动,应是在市场确实出现了严重问题时。为什么美国从1988年推出熔断机制后,讫今才触发了一次。原因就在于,美国股市是以价值投资为核心的,很少存在恶意炒作、投机等方面的现象。
相反,中国股市更多的还是以“炒”为主。“炒”的结果,要么是跟风,要么是恐慌。所以,才会出现去年上半年那样的疯狂上涨和此后的断崖式下跌。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行熔断机制,对市场带来的可能更多的是情绪更加恐慌,而不是冷静。
再者,投资者格局凌散。发达国家的股市,从总体上讲,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散户只是补充,或者说不是主力。因此,无论是股市向上还是向下,都比较理智。而中国股市,主要以散户为主。散户的最大特点,就是跟风或恐慌。也就是说,当股市出现向上现象时,就纷纷跟风炒作。而一旦股市出现下行,就恐慌出逃。运用熔断机制,从表面看,可以避免股市深跌。实质上,却会加重股市的恐慌情绪。
最后,中国股市的不规范行为较多。如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不准确,内幕交易,退市制度不健全,分红制度不完善等。而这些因素,恰恰是熔断机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果这些因素不具备,推出熔断机制,更多的是一种自我安慰,不可能对股市的健康运行发挥有效作用。
需要吸取的教训
首先,对国外成功经验、先进成果的引进或运用,必须做到知彼知己,而不是信手拈来。熔断机制对市场冷静确实有好处,但是,如果环境不具备,也是不会发挥作用的。此次熔断被“闪断”,就是对自身条件和环境没有清醒认识的表现,自以为先进的东西到中国来都能管用。
第二,要有相关的制度与政策配套。很显然,熔断机制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发挥作用。其中,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则是熔断机制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如退市制度、分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而任何一项制度的缺失,都有可能对熔断机制的作用产生很大影响。而这,恰恰是中国股市最缺乏的内容。自然,熔断机制的推出,也就不可能有效发挥其正面作用了。
第三,要善于未雨绸缪。可以设想,中国证监会在今年1月1日推出熔断机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从新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推出,给投资者一种关心和呵护的感觉,或者说是新年新气象;二是1月8日大股东减持解禁,有可能会对市场造成冲击,推出熔断机制,可以在市场出现暴跌时产生冷静作用。
殊不知,熔断本身就是暴跌的代名词。一旦出现暴跌,熔断除了可以避免继续下跌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作用。那么,为什么不能在熔断机制推出之前,就把对大股东减持的相关政策出台,避免市场恐慌呢?可见,管理层在未雨绸缪方面还是存在欠缺的。
所以,面对熔断机制的“闪断”,还是有许多的教训可以吸取的。管理层在竭尽全力维护市场稳定、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如何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熔断机制未来前景
未来几年,可以预见,我们的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所以未来几年我们也不具备推行熔断机制的基本条件。但不表示永远不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