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规范细则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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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GSP(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对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进行规范化和细化的一套制度和标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则是对GSP各项要求进行具体解释和操作指导的细则,以确保药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一、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背景与意义药品经营是药品流通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落实不仅可以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还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的稳定性。

因此,制定和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对于整个药品经营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药品经营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药品仓储管理:建立科学的仓储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库存控制措施,包括药品接收、入库、出库、保管、记录等环节。

5.药品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质量跟踪系统,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

6.人员培训和资质认证: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知识;要求相关人员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7.质量记录和文档管理:建立完整、可查的质量记录和文档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档案、合同、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等。

三、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意义和影响1.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将使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质量管理和流程控制水平,有效减少质量事故和投诉的风险。

2.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稳定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实施可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药品的质量稳定性,有效防止假药和劣药的流入市场。

3.促进行业健康发展: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推广和实施将清理市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强社会对药品的信任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与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与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与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ce,简称GSP)是指在药品经营活动中,为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并执行的一系列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GSP与实施细则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在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多个环节中需要遵守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

一、GSP的重要性药品作为保护和改善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其质量和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GSP的实施能够确保药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质量可控,有效避免次品药的流通和使用,提升了人们对药品的信任和依赖程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GSP的内容与要求GSP的内容涵盖了药品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1. 采购管理合格药品供应商的选择和审批、药品采购合同签订、药品进货验收等环节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储存管理药品的储存条件、环境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对不同药品的储存要分区域、分仓库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和品质变化。

3. 配送和运输管理药品配送的过程中要保持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在运输中需做好防震、防晒、防破损等工作,保证药品的完整性。

4. 销售管理销售药品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购药凭证,药品标签、说明书等必须清晰、准确。

销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以便向顾客提供正确的用药建议。

5. 药品召回与报告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召回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召回制度,确保及时有效的召回措施得以落实。

三、GSP实施细则的意义和作用实施细则是对GSP的各个环节和要求进行具体细化,以指导企业按照标准和规范操作。

实施细则对药品经营企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和作用:1. 提升经营质量GSP的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了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能够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GSP(Good Supply Practices)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国家对药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质量管理要求的规范。

为了帮助药品经营者正确实施GSP,以下是一个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模板,包含了相关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一、药品经营者的责任1.药品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药品的资质,并建立健全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2.药品经营者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3.药品经营者应制定并执行药品收发、储存、运输和销售的操作规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4.药品经营者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保留所有相关的进销存记录,并能够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药品追溯信息。

二、收发、储存和保管2.药品经营者应设立符合要求的药品储存设施,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范要求。

3.药品经营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药品在储存和保管过程中质量不受损害。

4.药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清点和分类整理,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三、运输和配送1.药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药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损害。

2.药品经营者应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包装材料,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药品经营者应确定药品运输的温湿度要求,并监测和记录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情况。

4.药品经营者应保证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记录相关信息以进行追溯。

四、销售和售后服务1.药品经营者应制定严格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药品经营者应确保药品销售时提供正确、准确和完整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

3.药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

4.药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和售后服务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五、培训和教育1.药品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相关的GSP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正确执行质量管理规范。

新版GSP 规范细则工作内容

新版GSP 规范细则工作内容

新版GSP 规范细则工作内容【细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1)零售经营;(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5)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6)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质量制度、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或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某类药品。

3.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企业提供资料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2.诚信等级评定为不诚信的。

3.不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

4.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细则】00501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有质量管理领导组织任命文件,及时更新。

组织成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信息等业务部门负责人。

2.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应明确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姓名,机构、部门、人员的设置与安排应合理,符合企业实际,及时更新。

3.有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等,及时更新。

最新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最新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三)温湿度自动监测
(四)药品收货与验收
(五)验证管理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新版GSP最新岗位职责设置规范

新版GSP最新岗位职责设置规范
11.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2.对相关设施设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证、校准。
13.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4.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5.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16.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公司各部门







1.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考勤、人事、财务、治安、保卫、消防、卫生劳动、节假日值班安排、离退休人员慰问以及办公用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处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3.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质量部管理岗位规范HTHT-GWZZ-001-2014-01
2.信息管理岗位规范HTHT-GWZZ-002-2014-01
3.办公室管理岗位规范HTHT-GWZZ-003-2014-01
4.采购部管理岗位规范HTHT-GWZZ-004-2014-01
5.销售部管理岗位规范HTHT-GWZZ-005-2014-01
2.按公司制定的《采购药品管理制度》、《药品进货控制程序》的要求,搞好药品采购工作。
3.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4.每月编制购进计划,购进计划必须经质量部审核,经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
23.负责对药品运输质量和数量全过程的管理。

新版GSP实施细则

新版GSP实施细则

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检查工作程序(试行)第一条本程序适用于杭州市内新开办和到期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申请药品GSP检查。

第二条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3〕2号)等文件“关于做好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的要求,我市药品零售企业核、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 的现场检查工作合并成一次检查,符合新修订GSP要求的,同时核、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

第三条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下沙经济开发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GSP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GSP检查的组织实施和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下沙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负责辖区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GSP现场检查和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四条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GSP检查。

其中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下沙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下沙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以外的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

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

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一、管理要求1.企业应明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进行落实。

2.应有完善的文件控制制度,确保文件的编制、审批、变更和废止程序合理、规范。

3.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安全。

4.应定期对仓库的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5.应定期对装卸工具、设备和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意识。

二、人员素质要求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2.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药品经营工作。

3.应确保从业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三、采购管理要求1.企业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采购药品。

2.应有药品采购验收制度,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评估,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3.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估其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4.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药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

四、储存管理要求1.应对仓库进行定期的温湿度测量,确保仓库环境符合药品贮存要求。

2.应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混放。

3.应对药品进行定期的养护和检查,及时淘汰过期、破损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4.应对药品进行定期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账面记录的一致性。

五、销售管理要求1.企业应建立销售登记制度,确保销售记录真实可靠。

2.应建立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确保退换货程序规范。

3.应建立销售质量追溯机制,对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回收处理和追责。

六、质量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相关的事务管理。

2.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应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药品不良事件。

4.应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追踪药品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

以上是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的主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这些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提升自身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新GSP现场检查细则

新GSP现场检查细则

新GSP现场检查细则一、引言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SP规范》,为了保障药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新GSP现场检查细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药品供应链的合规运营。

本文将围绕新GSP现场检查的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检查人员和频次1.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药学和GSP方面的知识,并持有相关的检查执照。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1.药品进货验收:a.检查药品是否符合国家药典要求,是否属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或其他非药品类别;c.检查药品的生产和过期日期是否合规;d.检查药品的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

2.药品存储:a.检查药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规范,包括温湿度、灭菌、通风等;b.检查药品存储区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分区存储;c.检查药品存储区域是否有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的设施;d.检查药品存储记录是否完善,包括温湿度记录、药品出入库记录等。

3.药品销售:b.检查销售记录是否完善,包括销售日期、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等;c.检查销售员是否具备相关药物知识,能够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d.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药品或伪劣药品的情况。

4.药品配送:a.检查配送车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施;b.检查配送员是否持有相关的药品运输资格证书;c.检查药品配送记录是否完善,包括药品批号、数量、配送日期等;d.检查药品配送过程中是否存在药品破损或污染的情况。

四、整改措施和处罚1.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要求整改;2.违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营业执照等。

五、检查报告和结果公示1.检查报告: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书面报告,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等;2.结果公示: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供公众监督使用。

六、记录保存和信息管理1.检查记录保存: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记录、检查报告等相关信息保存期限内保存,以备核查或复查使用;2.信息管理:建立药品流通平台,记录和管理药品流通环节的信息,提高追溯能力和监管效果。

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GSP是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的简称,是医疗器械行业的一个重要工作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国家发布了新版GSP实施细则。

新版GSP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生产质量管理要求:新版GSP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同时,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设备、场所和环境要求:新版GSP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运行和维护。

同时,要求有适宜的生产场所和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等。

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人员培训和管理要求:新版GSP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包括生产工人、质量检验人员、管理人员等等都需要进行培训。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4.物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要求:新版GSP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进货的原材料和辅料进行质量检验,并建立相应的物料供应商管理制度。

要求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评价,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要求。

5.不良品管理和召回制度:新版GSP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不良品管理和召回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管控和处理。

包括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报告、分析、处理和纠正等方面的规定。

6.质量记录和质量报告要求:新版GSP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和保留质量记录,包括产品生产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原材料采购记录等等。

同时,要求企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质量管理情况。

通过新版GSP实施细则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的水平。

企业将更加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对供应商和不良品的管控也将更加严格,有助于减少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

新版GSP认证细则

新版GSP认证细则

新版GSP认证细则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销售的方式和方法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为了提高企业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推动销售行为的规范化,制定并实施GSP(Good Sales Practice)认证细则是必要和重要的。

GSP认证细则的目的是确保企业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遵守伦理和行业规范,以提供高质量的销售服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销售伦理和规范:企业销售人员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销售人员必须对产品和服务的优缺点进行全面、准确的介绍,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2.专业知识和技能: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传达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

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的产品,销售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以能够有效地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和提供专业建议。

3.客户关系管理:销售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客户意识,注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销售人员应通过积极回应客户需求、及时解决客户问题等方式来提升客户满意度。

同时,销售人员还应遵循客户保密协议,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4.销售流程管理:销售人员应遵循规范的销售流程,从接触客户、了解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到签订合同等环节,按照有序、有效的流程进行操作。

销售人员应主动积累并维护客户数据库,对于已签约的客户,应及时跟进并提供售后服务。

5.不良销售行为的禁止:禁止销售人员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公平销售等不良行为,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销售员之间的暗箱操作等。

认证机构将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纠正。

为了确保新版GSP认证细则的有效实施,认证机构应承担以下职责:1.开展培训和考核:认证机构应组织相关培训,帮助销售人员了解和掌握新版GSP认证细则的要求。

同时,认证机构还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2.监督和检查:认证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的销售行为符合GSP认证细则的要求。

(岗位职责)新GSP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新GSP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新GSP岗位职责
标题,新GSP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 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全球供应链策略,确保所有产品的供应链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管理全球供应商关系,包括评估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与供应商协商合同条款和价格,并监督供应商的绩效。

3. 确保供应链的可持续性和透明度,包括监督供应商的环保和社会责任,以及监控供应链的风险和合规性。

4. 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包括采购、物流、质量控制和市场营销团队,以确保供应链的高效和协调。

5. 分析供应链数据和趋势,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优化供应链的效率和成本。

6. 参与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和上市计划,确保供应链能够满足新产品的需求和时间表。

7. 持续改进供应链管理流程和标准,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变化。

8. 建立和维护与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良好关系,以确保公司的供应链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以上岗位职责旨在确保公司的全球供应链能够高效、合规和可持续地运作,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增长。

新版GSP实施细则

新版GSP实施细则

新版GSP实施细则新版GSP(一般化系统优惠制度)是指一组原则和规则,旨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加优惠的贸易待遇。

新版GSP的实施细则探讨了如何更好地实施这一制度,以促进全球贸易和发展。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新版GSP实施细则的内容。

首先,新版GSP实施细则强调了公平和透明的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发达国家应公平和透明地执行GSP制度,不歧视任何发展中国家。

此外,细则还鼓励发展中国家加强国内监管机制,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其次,新版GSP实施细则关注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细则提出,GSP制度应促进可持续发展,并遵守环境、社会和劳工权利的国际标准。

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享受GSP待遇时需要符合相关的环境和劳工权益标准。

此外,新版GSP实施细则强调了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发展中国家在享受GSP优惠时可以根据需要接受技术援助和培训,以提高其贸易能力和竞争力。

细则还鼓励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援助和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果。

另外,细则还提到了规则的透明性和谨慎性原则。

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透明的规则了解GSP制度的具体操作,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这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利用GSP优惠,促进贸易和发展。

在实施细则中,还强调了对GSP制度的定期评估和审查。

这将有助于发现制度中的弱点和缺陷,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定期评估还可以确保GSP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为了增强实施效果,新版GSP实施细则还提到了信息共享和互助合作。

发展中国家可以与发达国家、国际组织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以共同提高贸易和发展的水平。

总之,新版GSP实施细则是在原有GSP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通过强调公平和透明、可持续发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等原则和措施,这一细则将有助于更好地实施GSP制度,促进全球贸易和发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实施细则
药品采购和验收标准不严格
部分企业对药品采购和验收标准执行不严格, 需要加强把控和监督。
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部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漏洞,需要进 一步完善和优化。
信息化管理滞后
部分企业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或者信息化 管理水平较低,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违反GSP规定的典型案例分析
无证经营
部分企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擅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违反了 GSP规定。

05
GSP的案例分析
成功实施GSP的企业经验分享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方面。
强化员工培训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GSP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药品经营。
严格把控药品采购和验收
文件管理
文件分类
根据药品经营的需要,将文件分为质量管理 文件、操作规程文件、记录文件等。
文件编制
制定各类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确保 文件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文件执行
确保各类文件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文件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文件归档
建立文件归档制度,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归 档,便于查询和使用。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售后服务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 客户投诉和反馈意见。
03
GSP的实施细则
人员与培训
人员资质
培训计划
确保药品经营企业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 知识和技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制定定期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和安全意识,确保员工能够胜任工作。
培训内容
培训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 、操作技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和技 能。

新版GSP仓库规范

新版GSP仓库规范

新版GSP仓库规范简介GSP (Good Storage Practice) 是指商品储存的良好实践标准,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储存过程中所使用的环境和设施达到最佳的储存条件,以维持产品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高水准。

本文将介绍新版GSP仓库规范的要求和实施细则。

GSP规范的背景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同时全球化的市场和经济竞争的加剧,使得仓库管理市场的规模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为了保障储存的质量和安全,GSP规范不断改进和更新,以应对改变的市场需求。

新版GSP仓库规范的要求1. 原材料储存1.1. 进入仓库的原材料必须验收,检查其数量、质量、封装和品牌是否符合要求,并在进货记录中作出记载。

检验时应将所有检验结果记录下来和保存样品,以备日后使用。

1.2. 原材料应存放在专用货架或货架区中,并给一定的标识,以供查找。

1.3. 原材料的储藏及保管应符合产品规范、生产工艺等的要求,如防水、防潮、防虫、防火等要求。

2. 入库管理2.1.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以维护储存质量。

2.2. 所有货物入库时,应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等信息,并在库房内对其进行标示,防止混淆。

2.3. 库房应按货物名称、批号、有效期等安排分类储存,以确保货品储存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出库管理3.1. 出库前应按照产品、规格、批号等要求进行检查,取货须经专人验证,同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2. 库房应有出库记录,记录应包括出货时间、客户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详细信息,以便发现问题时追溯本流与下流交替的工作。

4. 温湿度控制4.1. 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适宜温度的气氛,生产线和仓库应分离,化学品、气体和易燃品应分开储存,温度和湿度应在合适的范围内控制。

4.2. GSP仓库规范要求对储存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进行温湿度的控制,以保持其质量稳定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范围。

5. 外包装及标识5.1. 所有存放于GSP仓库内的商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注相应的信息,以确保产品在仓库管理和出库过程中能够被准确识别,并有序便捷地进行出库和搬运。

gsp细则管理制度

gsp细则管理制度

gsp细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三、员工的基本规范1. 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 尊重上级,服从公司的管理和领导;3. 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造成不良影响;4. 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四、员工的工作规范1. 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得推卸责任;2. 精益求精,力争工作质量和效率;3. 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章;4. 积极主动地与同事合作,不得造成工作上的障碍。

五、员工的奖惩制度1. 优秀员工将获得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机会等;2. 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将受到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等;3. 严重违纪的员工将被公司解雇。

六、员工的职业道德1. 勤奋工作,不得懒散和拖延;2. 对待客户、同事和公司都要有礼貌,不得造成不必要的冲突;3.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他人贿赂。

七、员工的个人形象1. 保持良好的仪表和仪容,不得出现不整洁和不得体的情况;2. 谈吐举止符合公司的要求,不得进行粗鲁和不礼貌的行为;3. 保持积极的心态,不得出现抱怨和消极情绪。

八、员工的劳动纪律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违规加班或早退;2. 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脱岗或打瞌睡;3. 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九、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1.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会先进行口头警告,再进行书面警告;2. 如果重复违反公司规定,将进行停职处分;3. 对于多次违纪、严重违纪的员工,将被公司解雇。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员工必须遵守;2. 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以上就是GSP细则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广大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并予以理解和支持。

公司将会不断完善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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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 规范细则工作内容【细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1)零售经营;(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5)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6)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质量制度、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或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某类药品。

3.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企业提供资料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2.诚信等级评定为不诚信的。

3.不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

4.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细则】00501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有质量管理领导组织任命文件,及时更新。

组织成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信息等业务部门负责人。

2.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应明确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姓名,机构、部门、人员的设置与安排应合理,符合企业实际,及时更新。

3.有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等,及时更新。

4.企业人员(资质、知识、经验、职责)、厂房(布局、面积、容积)、设施设备(空调、车辆、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温度记录仪)、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平台软件、电脑、服务器、网络、不间断电源、无线基站、RF系统、手持终端)等应符合江苏省药品批发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许可换证验收及GSP规范(2013年)的相关要求,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

00502 企业应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1.有全员参与质量方针制定的相关文件或记录。

2.有由企业负责人签发的质量方针正式文件,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对其制订、批准、评审和修改等予以控制。

3.应按照GSP规范(2013年)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有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的相关记录。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细则】00601 质量方针文件应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1.有正式的质量方针文件,文件内容中有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质量目标应是质量方针的具体展开和落实,可以是年度的,也可以是阶段性的;质量目标应当由上而下展开,对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各层次上分别制定部门目标、岗位目标等;在作业层次上质量目标必须是定量的,提出的要求应具体、可操作。

3.所有企业人员均应知晓和理解质量方针,并按规定贯彻实施质量方针。

4.有质量方针培训记录。

5.有质量目标的检查、评价记录。

6.相关质量记录内容应符合质量目标的定量指标。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细则】00701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1.应按0501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应按照GSP规范(2013年)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00702 质量管理体系应与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1.机构、人员、库房、设备、制度规程与记录、计算机系统等应符合本规范及其他法规文件的规定。

2.应依据经营范围,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类药品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专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追溯措施。

3.不得出现机构设置与企业实际不一致的情况;部门职责、权限必须界定清晰,不得相互交叉,不得有职责盲区。

4.不得出现人员资质不符、能力不胜任、未履行职责的情况,兼职不得违反规定。

5.不得出现库房布局、面积、容积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情况。

6.不得出现空调系统功率与库房面积、容积不匹配的情况。

7.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设置应合理,与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相一致。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细则】00801 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内审。

1.有成立内审领导小组的文件,领导小组组长应为企业最高负责人。

2.有内审制度、计划、方案、标准。

3.应明确规定内审周期,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内审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部门)应共同参加。

5.有内审记录,包括内审现场评审记录、问题汇总记录、问题调查分析记录、纠正与预防意见、问题整改记录、整改跟踪检查记录等。

6.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汇总现场评审记录形成内审报告,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批准。

7.内审标准至少应包括GSP规范(2013年)的全部内容。

*00802 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1.内审制度应明确规定哪些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应规定内审在重大变化发生后多长时间内完成。

2.有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内审:(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生变更(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3)经营场所迁址(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5)空调系统、计算机软件更换(6)质量管理文件重大修订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细则】00901 企业应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1.有内审问题调查分析记录,记录中应有问题纠正与预防意见。

2.有纠正与预防意见下发的文件。

3.有质量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部门)的问题整改记录。

4.有问题整改后跟踪的检查记录、整改效果评估记录。

5.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继续调查分析,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细则】01001 企业应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1.有成立质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的正式文件。

2.有单独的质量风险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明确规定风险管理程序、职责。

3.有风险管理计划,并确保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和风险管理被嵌入组织的实践和流程中。

风险管理计划可以集成到其他组织计划,如战略计划。

4.质量风险管理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部门)应全员参与。

5.质量风险管理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与存在的风险级别相适应。

6.有质量风险评估标准、风险接受标准。

7.有风险管理记录,包括风险鉴定记录、分析记录、评价记录(是否可接受)、评价结果的评估记录(含风险控制与预防意见)、消除或降低风险的处理措施实施记录、控制报告等。

8.在质量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过程中均应有信息(存在、性质、形式、可能性、可探测性、严重性、可接受性、控制、处理或质量风险的其他方面)沟通的相关记录,包括企业内部、企业与监管者、企业与客户、企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沟通记录。

9.应结合新的知识和经验对风险管理结果进行审核或回顾总结,并基于风险大小确定风险管理实施的频次(定期回顾、必要时回顾),以便于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01002 企业应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进行质量风险管理。

1.应明确规定采用前瞻方式进行质量风险管理的情形。

2.应明确规定采用回顾方式进行质量风险管理的情形。

3.质量风险的控制措施应纳入质量体系内审范围。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细则】01101 企业应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

1.有外部质量体系审计制度或规程。

2.有外部质量体系审计标准,应明确规定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3.有外部质量体系评价记录、评价结论。

4.外部质量体系评价结论应经批准。

5.外部质量体系评价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按规定存档。

01102 企业应在必要时实地考察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

1.外部质量体系审计制度应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形。

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质量公告上被公告的、有信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应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及纠正措施是否有效。

2.实地考察应有考察记录。

3.考察记录应有全部考察人员的签名,并经被考察方负责人签字或印章确认。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细则】01201 企业应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培训计划应覆盖全体员工。

2.应有全体员工质量管理培训档案。

3.部门、岗位职责中均应有明确的质量职责。

4.全体员工均应熟悉自己的质量责任。

01202 各部门、岗位人员应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1.有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并明确相应的质量责任。

2.培训计划、记录、档案中应有各部门、岗位职责的内容。

3.各部门、岗位相关质量记录中人员签名应与其职责权限一致。

4.应有对部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检查记录。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细则】01301 企业应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

1.有设置组织机构、岗位的文件。

2.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3.有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

4.有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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