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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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一条目的 0
第二条原则 0
第三条适用范围 0
第四条职责范围 0
第二章操作细则 0
第五条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职责 0
第六条工程配合、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 (4)
第七条检验验收标准及索赔 (5)
第九条甲供材料(设备)进度款的审批 (7)
第十条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 (8)
第十一条合格供货方考评制度 (8)
第十二条附表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1.规范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的操作流程,明确职责,选择优质的材料(设备)
供应商。
1.2.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符合质量及工期要求的基础上价格合理,实现合作
共赢。
第二条原则
1.3.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1.4.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和合理工期。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开发项目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工作,非开发项目看参照执
行。
第四条职责范围
2.1研发中心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
面的要求及验收规范。
2.2项目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并提供甲供料清单、采购实施、
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2.3造价采购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2.4集团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但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管理办法
冲突。
第二章操作细则
第五条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职责
2.5甲方职责
2.5.1熟悉供货合同中对供货周期的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向供货方发出
《供货通知》,该通知须包括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等内容。
2.5.2对供货方所供货物,甲方应组织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供货方共同验收,清点数量及规格型号,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同时
甲方有权在材料(设备)安装后,要求供货方除去所有标记而无需支付任何额
外的费用。
2.6供货方职责
供货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6.1知识产权
供货方须保证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货方在得知任何侵权时须第一时间通知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并补偿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
分包单位)和甲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2.6.2保险
供货方应办妥材料(设备)进入工地以前的一切保险事宜,向信誉卓著
的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以保证材料(设备)安全到达工地现场。
2.6.3包装
A、供货方提供的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长途
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材料(设备)安全运抵现场,货物到达现场时,包装应无明显损坏。供货方承担由于包装不良所造成的损失和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
坏或丢失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B、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C、供货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
并根据材料(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注明“小心轻放”、“此端向上”、“切勿受潮”等贸易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2.6.4装运条款
A、供货方应按照甲方的通知时间进行供货,并在交货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材料(设
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供货的合同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等。同时,供货方应以挂号信寄给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详细的交货清单一式三份,交货清单中应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等内容。
B、供货方负责安排运输至现场交货,具体交货方式按合同约定,承担所有货物在运输
途中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C、货物到达工程所在地现场交货,经甲方、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
或分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的日期为货物的交货日期。
2.6.5装运通知
供货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后24小时内以传真通知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通知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和启运日期等内容;并在发货前向材料(设备)安装单位(总包或分包单位)和甲方发出该通知。
2.6.6质量保证及保修期限
A、供货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质量、规格和性能等各个
方面符合合同的约定;并且供货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货物的出厂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
格、性能。
B、供货方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在收到业主方或使用人通知后及时免费负责修理或更
换。
C、供货方须在货物进场至安装验收完毕期间由专职的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向甲方和各
专业分承包人提供本合同书约定的现场配合、安装调试指导等服务,并免费培训甲方的运行人员。货物安装期间,供货方要派驻工地代表,现场解决出现的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