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讲义)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_教学PPT
林博远和他 的父母也享有不 被他人打扰的权 利。
高叔叔装修不应该打扰 邻居的私人生活安宁。
如果你是林博远,你会如何处理这件情?
明道:动之以情。高叔叔装修好房子后,搬进 来,大家就是邻居了,以后天天见面,邻里之间应 该和睦相处。
明德:晓之以法。把学过的法律知识耐心讲给 高叔叔听,让他知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 不能侵害他人的权利。
陆飞爸爸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2岁的陆飞和爸爸一起翻看家中的相册,爸爸给陆飞讲了照片中的故事。
这是我上六 年级时的照片。
我高中毕业后,应征 入伍,在部队里训练。
一天,孙园一家三口去饭店吃饭。结账 时,服务员说:“如果不要发票,就送你们 一个小水杯。”孙园很喜欢那个水杯,但是, 爸爸坚持要开发票。服务员又说:“我们饭 店规定消费不满300元不能开发票。”爸爸很 生气,说“哪里有这种规定?你们再不开发 票,我就打纳税热线12366!”服务员这才很不情愿地给他们开了发票。
板块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 了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 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应当履行 的基本义务,既有对国家、社会的义务,也有 对家庭的义务。
活动园
查阅宪法第二章的规定,看看下列情景对应公民的哪项基本义务,将序
号写在圆圈中。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人身自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女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儿童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文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 人的某种责任。
整理课件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由宪法所确 认的,其内容和范围都来自宪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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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教育权利
(一)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有在由国
家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或通过其他教育设 施和途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利,有在一定 条件下依法接受一定程度教育的义务。
(二)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 动的自由
国家依法承认和保护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 作和其他文化活动,任何人包括国家机关和社 会组织都不得侵犯公民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 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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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一)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二)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 护 九、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 和利益 华侨是指居住在外国的中国公民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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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整理课件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 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 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义务
的出现而取得。
整理课件
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范畴不同
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
范围不同
人民比公民的范围小
后果不同
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并履行 全部义务,而公民中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人和专政对象则不能享有公民全部权利,也 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宪法学课件讲义(2024版)pdf
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 业、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
司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司法机关的定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 权、检察权的机关。
司法机关的组成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 行政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
宪法实施与监督 介绍宪法实施的主要途径,包括宪法解释、宪法 修改和宪法监督等,并分析其实施效果及存在的 问题。
基本权利保障 阐述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内容及其保障措施, 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宪法权威不足
01
分析宪法权威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如违宪行为频发、宪法实施
国家机构概述及分类
01
02
03
国家机构的定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 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 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的分类
根据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 性质不同,可分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等。
国家机构的特点
阶级性、历史性、强制性、 组织性。
立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立法机关的定义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
效果不佳等。
基本权利保障不力
02
探讨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如权利救济途径不畅、权利受
到侵犯时难以获得有效救济等。
宪政文化建设滞后
03
分析宪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滞后的原因,如宪法意识淡薄、
法治观念不强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具体措施,如完善宪法解释程序、建 立违宪审查制度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PT精品课件
2.你能说一说在你的生活环境中你享受了哪些权利吗?你又履行了 哪些义务呢?
享受的权利:受教育权、姓名权、生命权、自由权、 监督权等。
履行的义务:完成义务教育、遵纪守法、遵守公德、 爱护环境、积极参加劳动等。
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 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 化等方面的权利。国家应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让人们可以安 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让每个公民在困难时获得帮助。
2.公民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
二、选择题。(把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里)
1.李明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经常要求他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
节假日,他的单位违反了公民的( A )。
A.休息权 B.财产权 C.劳动权 D.平等权
2.王小明上学快迟到了,看到公交车赶快上前插队上车,他违反了
( C )的义务。
A.维护民族团结
B.赡养扶助父母
6.尊重和保障 人权 是我国的宪法原则,要求我国各级国家机关 树立尊重和保障 人权 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 人权 。 7.12月10日是 世界人权 日。 8.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目前,我国已经 参加了 20 余项国际人权条约。 9.李奶奶生病住院,她的子女在医院轮流照顾她,她的子女尽了国 家规定的 赡养扶助父母 的义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部保障 女性 权利的 法律。
A.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B.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C.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D.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6.“红灯停、绿灯行”是要求我们履行( A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03 国 家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
2004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尊重和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 贫日”。扶贫工作是一项关乎国家民生的大事,也是关乎到 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
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
六年级(上)
-.
目 录
1 公民的基本权利 2 公民的基本义务 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01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 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的公民 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 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力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权力和自由 政治自由
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
感谢聆听
监督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财产权
劳动权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力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其他权力
平等权
文化权力
宗教信仰与自由
看看下列情景对应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力,将序号写在圆圈中。
2
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林博远家的烦心事
阅读教材34页活动园的内容 并思考:
你如何评价三个同学的看法? 如果你是林博远,你会如何处 理这件事?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
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1.1 背景介绍:1.1.1 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要求。
1.1.2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1.3 了解和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必要的。
二、知识点讲解2.1 公民的基本权利:2.1.1 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1.2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1.3 公民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秘密的权利。
2.2 公民的基本义务:2.2.1 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2.2.2 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2.2.3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
三、教学内容3.1 公民的基本权利:3.1.1 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3.1.2 实际生活中公民如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3.1.3 公民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3.2 公民的基本义务:3.2.1 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
3.2.2 实际生活中公民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
3.2.3 公民义务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
四、教学目标4.1 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4.2 培养学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
4.3 引导学生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质。
五、教学难点与重点5.1 教学难点:5.1.1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表现。
5.1.2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5.1.3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5.2 教学重点:5.2.1 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5.2.2 实际生活中公民如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2.3 培养学生的公民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六、教具与学具准备6.1 教具:6.1.1 教学PPT,包含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
6.1.2 宪法文本,供学生查阅。
6.1.3 案例材料,用于分析和讨论。
6.2 学具:6.2.1 笔记本,用于学生记录重点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讲义-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二章宪法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同等的保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
平等地享有权力(守法)、平等地履行义务(守法)、平等地适用法律(司法);但立法上不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既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又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处于首要地位)、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监督权监督权(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包括批评、建议权(针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的一切行为),控告、检举、申诉权(仅针对违法失职行为)。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取得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如冤假错案、暴力执法)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非宗教自由;国家既不鼓励不提倡;无传教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执行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982 年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
宪法讲义
目录
1 宪法基本理论 2 国家形式 3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4 国家机构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理论
(一)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 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 容。 (二)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一)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划分 国家内部区域,调整整体与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关系的原则与方式。 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1、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织的单一主权的 国家。 2、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 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 ①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 合。组成邦联的目的主要有经济的、军事的和文化的要求。 ②联邦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省、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 制国家。
第三部分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 本义务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 (1)言论自由(2)出版自由(3)集会、游行、示威自由(4)结社 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公民的诉愿权 (五)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 3.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休息权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物质帮助权 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7.文化权利和自由 (七)特定主体的权利 1.妇女的权利 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3.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4.军人及家属的权利
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
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确定的。
以下是对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的简述:
基本权力:
1. 人身权利: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基本的人身权利。
2. 平等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歧视。
3.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和参与公共事务。
4. 信仰宗教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可以选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也可以自由参与宗教活动。
5. 私有财产权:公民享有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基本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法犯罪。
2.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民应当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3. 尊重社会公德:公民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参与公共事务:公民有义务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
务,如选举、投票等。
5. 维护环境保护:公民有义务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6. 公民教育和劳动:公民有义务接受教育,增强自身素质,同时有义务参加劳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以上是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的简述,公民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讲课讲稿
一、名词解释1.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在权利体系中表明主体根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权利通常被纳入基本权利的范畴,体现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
根据权利所表现的内容和内部结构体系,权利首先分为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这种分类的基础是宪法和普通法律的特点,即宪法的价值源于基本权利的存在,它反映了权利主体的宪法地位。
现代世界各国通常以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基本权利亦称之为宪法权利。
一般在宪法律规范中确定的基本权利都是重要的、根本性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2.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一般的、经常性的主体。
各国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主要是通过公民的自主性活动而得到实现。
公民具有下列特征: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
第二,公民是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是稳定的法律概念。
公民概念的外延大于人民概念,不仅包括人民,而且包括敌对分子。
第三,公民是个体概念。
公民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他表示个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即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简答、论述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特点?答:(1)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其基本特征表现在:第一,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一国中的宪法地位。
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的合宪性的依据。
不享有基本权利或者不能充分享有基本权利则意味着宪法地位的不稳定。
因此,宪法上确定基本权利的首要意义在于使公民行使基本权利获得合宪性的基础。
第二,基本权利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
专题13理解权利义务(讲义)(解析版)-2024年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讲义
专题13 理解权利义务目录 (2) (2)考点一公民基本权利 (3)考向01 政治权利和自由 (6)考向02 人身自由 (7)考向03 人格尊严权 (8)考向04 社会经济权利 (9)考向05 文化教育权利 (10)考点二依法行使权利 (11)考向01 行使权利 (11)考向02 维护权利 (12)考点三公民基本义务 (13)考向01 遵守宪法和法律 (14)考向02 维护国家利益 (15)考向03 依法服兵役 (16)考向04 依法纳税 (16)考点四依法履行义务 (17)考向01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8)考向02 法定义务 (19)考点课标素养要求命题预测公民基本权利●权利义务相统一。
理解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守法用法意识和行为。
了解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与日常生活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公民基本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常以选择、简答、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考查的命题点以学生日常小事、社会热点事例为任务情境,以漫画、表格的方式提升试题难度,重点考查学生对权利和义务的理解与辨认,强化学生对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认同与实践。
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考点一公民基本权利考点内容内容政治权利和自由含义: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政治权利内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年满十八周岁③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基础性政治权利)监督权:【谁监督、监督谁】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内容】:批评和建议权利;申诉、控告、检举权【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何行使】①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公民的权力和义务(讲义)
第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阶级内容,是相对敌人而言的。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中国国籍,即为中国公民。
【案例】张三具有中国国籍,但是长期从事犯罪活动,并且煽动分裂国家。
据此,张三是中国的( ),但不是(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 【平等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十四条 【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第三十五条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第三十六条 【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第三十七条 【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逮捕、禁止非法拘禁、禁止非法搜查身体第三十八条 【人格尊严】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住宅权】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通信权】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一条 【监督权】1.批评和建议;2.申诉、控告或者检举;3.获得赔偿第四十二条 【劳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 【休息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五条 【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第四十六条 【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七条 【科学文化活动自由】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第五十一条 【行使自由和权利的限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十四条 【维护荣誉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第五十五条 【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第五十六条 【纳税义务】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2020下中学】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自由的是( )。
A.出版自由B.纳税自由C.宗教信仰自由D.科学研究自由2.【2019下小学】(书上无)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 )。
第6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PPT课件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及特点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
利和利益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 和义务的概念及特点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的概念
四、人身பைடு நூலகம்由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经济权利
➢1.公民财产权 ➢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休息权 ➢4.退休人员生活的保障权 ➢5.物质帮助权
六、文化教育科学研究文 艺创作的权利
➢1.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
五、依法纳税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 政治权利,依法向纳税对象无偿征 收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的分 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 形式。
第四节 公民基本权利 和义务的关系
➢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 有无义务的权利
➢二、公民不得滥用权利和自由
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 本义务
➢ 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
➢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 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 序,尊重社会公德
➢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 织
➢ 五、依法纳税
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 族团结
➢1.维护国家统一 ➢2.维护民族团结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课件
银行
劳动权
肖像权
个人隐私权
1.休息权
2.物质帮助权
3.平等权
3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监督权与请求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劳动报酬权
社
会
休息权
经
济
物质帮助权
权
利
财产权
社会保障权
人
肖像权
身
自
由
权
利
个人隐私权
1954年颁布的宪法的第三章第八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82年颁布的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人身自由权利 女性的权利 财产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文化权利 物质帮助权 劳动权
受教育权
监督权
社会保障权
(
)能保障受教育权的行使,(
)
能保障监督权的行使,(
)能保障社会保障权的行使。
政府
家庭、社会、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
2
《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服兵役的义务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选举权和监督权
出国旅游,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尽到维护 国家形象的义务。
公民履行义务既包括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做的事 情,也包括不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如果我们不履 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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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民的定义与身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01
公民的定义与身份
公民身份的标志是国籍,拥有国籍的人即成为该国的公民,依法享有该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身份是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支持财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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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祖国
公民应积极参与保卫祖国的工作,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依法服兵役
适龄男性公民应依法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参加民兵组织
适龄女性公民可以参加民兵组织,参与国防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工作。
维护社会秩序
实行计划生育
遵守社会公德
公民应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防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还通过教育和宣传等途径来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促进公民对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和尊重。
公民应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尊重他人的权利等。这是公民的基本责任之一。
公民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声誉。
公民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是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一种方式。只有当每个公民都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国家和社会才能更加繁荣昌盛。
THANKS
公民应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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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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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还需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公民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20170930讲义)
宪法例定的公民基本权益和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益公民依据宪法例定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益和自由包含:一、同等权我国宪法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眼前一律同等。
” 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基来源则。
其基本内涵是,凡我国公民都同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也都同等地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同等地遇到法律保护,违纪犯法行为也都相同地遇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其余权益的先决条件,包含生计权和自由权。
(一)人身自由权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入侵。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决定或许人民法院优选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拘捕。
严禁非法拘禁和以其余方法非法剥夺或许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严禁非法搜寻公民的身体。
”(二)人品尊严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品尊严不受入侵。
严禁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欺侮、诋毁和诬陷诬陷。
”(三)住所不受入侵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所不受入侵。
严禁非法搜寻或许非法侵入公民的住所。
”(四)通讯自由和通讯奥密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奥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许追究刑事犯法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许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许个人不得以任何原由入侵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奥密。
”三、政治权益和自由包含政治权益和政治自由双方面:(一)政治权益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身世、宗教崇奉、教育程度、财富状况、居住限期,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是依据法律被剥夺政治权益的人除外。
”(二)政治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第一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平等权;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教育权;妇女平等权利及婚姻、家庭、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劳动和受教育。
▲一、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人身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及侵害,人格尊严、住宅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4、宗教信仰自由。
5、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文化教育权。
8、妇女平等权利及婚姻、家庭、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9、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1、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劳动和受教育。
7、计划生育。
如何理解宪法赋予公民得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内容: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2、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
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
3、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编辑丨笑语盈盈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一国的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故有些国家又把公民的基本权利称为宪法权。
(一)平等权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其含义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国家机关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对公民履行义务平等的约束,平等的要求;第三,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第四,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包含以下内容:(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3)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3)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
(4)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连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5)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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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宪法保障的自由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宪法保障的各种自由、权利和利益,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身安全权
所谓人身安全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自由权利,它包括言论自由、出入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安全保护权等。
2、财产权
所谓财产权,是指公民拥有的土地、财物、房屋等物权的保护。
3、社会保障权
所谓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有权获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抚恤金、安全饮食及其他社会福利。
4、学习、就业等权利
所谓学习、就业等权利,是指公民有权和自由选择学习、就业,社会提供各种支持。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应尽的基本法律义务,公民应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和其他法规,这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具体包括:
1、尊重宪法
公民应遵守宪法有关的法规,维护宪法尊严,尊重宪法,保护宪
法。
2、遵守法律
公民应完全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和其他法规,承担公民义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秩序。
3、热爱祖国
公民要热爱祖国,尊重祖国的历史和文化,热爱祖国的土地和人民,爱护祖国的财富,保护祖国的环境。
4、诚实守信
公民应尊重诚信,拒绝欺骗和谎言,遵守条约和政策,拒绝利用欺诈手段来损害其他公民的权益。
5、安全文明
公民应维护社会的安全,尊重社会文明秩序,以及抵制社会淫秽色情和暴力行为。
6、尊重公民权利
公民应尊重公民的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正当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不得歧视他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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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一、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其基本内涵是,凡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同样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
(一)人身自由权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三)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两方面:(一)政治权利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政治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四、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五、监督权和求偿权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一)劳动权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二)休息权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三)退休生活保障权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四)获得物质帮助权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五)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六)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七)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以案释法】高校女生依法维护人格尊严【案情介绍】广东某高校一位女同性恋者白某发现很多心理学教材将同性恋归为性心理障碍,与恋童癖、露阴癖等同属心理疾病,有些教材甚至点明用电击、呕吐等方法治疗同性恋。
据民间公益组织“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2014年8月发布的《中国高校教科书中对同性恋的错误和污名内容及其影响调查报告》显示:包括《变态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90本20 01年后出版的教科书中,有40%的书将同性恋视为病态,有50%的专业书主张将同性恋治疗成为“正常”的异性恋,而心理健康教科书中则有57.14%将同性恋分为真性、假性和精神性。
这些研究观点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被西方学界摒弃,而视其为一种正常的性取向。
2001年,中华精神科学会发布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已认定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而不属于病态。
白某认为,高校教材公开贬损同性恋无疑是对同性恋群体直接的伤害。
作为传道的高校教材,应传播科学、客观的知识,而不是错误的知识。
她希望相关教育部门能对贬损同性恋的教材予以纠正与监管。
2015年5月14日,她向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寄送挂号信,申请公开其对高校使用教材的监管方式,以及对高校使用错误和不符合国家最新科学标准的教材有哪些监督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告知申请人,且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在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白某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告上法庭。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4日受理了这起案件。
【以案释法】出版教材把同性恋认为是病态、是精神病,到底侵犯了同性恋群体什么的权利?有认为是对同性恋群体的一种歧视,歧视涉及区别对待,侵犯的是平等权。
把同性恋当作病态,或者精神病,实际上侵犯的是人格权。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出版教材里面的言论明显有违事实,是对同性恋群体客观存在的性取向的不正确认识,而且也违反了宪法第五十一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规定。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也是本案被法院受理的直接原因之一。
【以案释法】就业性别歧视违法【案情介绍】2014年6月24日,应届毕业生郭某在赶集网上看到杭州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招聘文案人员,她认为自己的学历以及实习经验符合学校的要求,便在网上提交了简历。
等待多天后没有得到任何回复,郭某又浏览了网站的页面,发现招聘页面上写着“限男性”的要求。
郭某表示不解,多次向对方咨询,并到学校当面了解,对方坚持只要男性,表示这个岗位不适合女生。
郭某认为:“企业拒绝女生的理由太多了,女生们不能再忍气吞声。
”为此,郭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11月12日,这起“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宣判,法官认为“被告不对原告是否符合其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直接以原告为女性,其需招录男性为由拒绝原告应聘,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原告实施了就业歧视”。
【以案释法】在我国,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也作了相关的明文规定。
女性就业遭歧视的现象曾长期存在。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20 11年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56.7%的受访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91.9%的受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
近年来情况虽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
为此,本案的宣判,对遏制就业性别歧视,具有普遍的宣传教育意义。
【以案释法】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案情介绍】某村文化站丢失了一台彩色电视机。
这台彩电是村党支部书记冯某为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而建议购置的,花了两千多元,不知被谁盗窃走了。
本来,自冯某任支书以来,整顿乡里,村风有了很大好转,怎能容忍又发生这样的事呢?冯某在案发次日就向乡派出所报了案。
为尽快查个水落石出,他又和村主任召开了党支部及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全村进行普遍搜查。
他们动员乡中学的160名学生,由冯某和村主任带领,挨家挨户地搜查了三百多个村民家庭。
冯某为了及早查出彩电的下落,却因不懂法,犯了非法搜查罪,受到了法律制裁。
【以案释法】搜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国刑法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冯某虽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但他无权对村民住宅进行搜查。
作为村干部,只能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而无权行使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义务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