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调研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05年以来,我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车改试点的要求,积极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方式,大力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并富有成效的公车改革路子。近日,我室会同市纪委党风室对我市车改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成效初显

我市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单位共有68家单位参加车改,未实施车改的单位有7家,拟实施车改的单位1家,涉改人员1683人。从车改前后费用情况看,按照目前已实行车改的68家单位、涉改车辆209辆计算,车改前车辆运行费用1965万元,车改后车贴费用约1400万元,节支率28.7%以上。从目前车改整体效果看,车改范围进一步扩大、车改运行基本平稳、车改效果达到预期、社会各界基本认同。

(一)大胆实践,推行公车分配货币化。

1、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公车改革试点城市后,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意见,进行总体评估分析、经费测算、出台政策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启动公务用车改革。一是开展广泛宣传。早在1999年,我市就着手研究公务用车改革,及时了解各地车改动态,广泛宣传车改意义,使广

大公务员从“为什么要车改”、“怎么样搞车改”到“什么时候车改”的转变,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协调处理车改日常事务,确保车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制定改革方案。在对车改以前三年全市党政群机关人员状况、车辆状况、公务用车的实际运行成本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后赴大庆、齐齐哈尔、威海、无锡、南京、惠州、东莞等地考察调研,市车改办着手修改、制定车改政策文件和相关配套措施,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和征求不同单位、不同类别人员意见,先后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印发《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办法》等8个文件,并印制成《铜陵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文件汇编》。去年年初,又制定了《市直机关服务车队组建方案》、《关于执法车辆保留、使用和管理的意见》等后续文件,以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保证车改工作顺利推进。

2、先易后难,稳妥推进。2005年9月,我市首批选择市卫生局、统计局开展试点,后又陆续增加了市港口局(原省管单位)、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扩大试点。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参照私人养车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方面的费用,以职级确定了每人每月200至24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一是划定车改范围对象。为财政供给的党政群机关以及参照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纳入车改范围;对副地级领导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车改;公安等执法单位暂不列入车改范围。二是制定车改补贴标准。以工作职务、工作职责、车辆消耗、公务活动量为基数,结合是否购车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并随公务员津补贴的调整而同步调整。对经批准购车的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1.5系数执行。三是确定车贴支付形式。不购车人员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经批准购车人员,其享受不购车人员补贴标准部分,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对增加系数的补贴通过公务卡结算,专项用于车辆加油、保险和维修。设立了公共交通费用,弥补同一职级不同岗位、同一岗位不同工作量差异的矛盾,对不同职级人员补贴标准,根据岗位职能和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二)围绕保障,实现公车服务市场化。

1、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实行市场运作。根据《关于执法车辆保留、使用及管理办法》,车改后,不再保留临时性执法用车,对确需保留的,严格履行批准程序,由车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保留的政策依据,报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准。为保证车改后特殊公务用车活动需要,在车改过度期内,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实行市场化运作,主要承担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突发应急事件、必要执法用车及涉改单位特殊公务租赁等。执法车辆在单位现有车辆中留用或由市车改办调剂解决,加喷执法标志,实行统一管理。

2、设立公共交通费用,倡导私车公用。根据《铜陵市车改单位公共交通费管理办法》,按个人车贴总额的10—30%安排公共交通费,专项用于特殊公务活动,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市财政按所在单位全年车改补贴总额的10%核定,对超过10%的部分,一半从个人车贴中调剂。在确保降低车改费用的前提下,鼓励购置“私车”,对“私车”用于特殊公务活动和下基层调研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私车用于重大接待、重大活动及边远地区的特殊公务活动,对市区内私车公用超过15公里行程的,原则上按每公里给予0.4—0.6元补贴,一天最高不超过50元。

(三)转停并退,凸显公车改革人性化。

1、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多渠道分流。按照“灵活多样、保证稳定”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驾驶员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驾驶员报考公务员或其它岗位;愿意退位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条件;不愿意提前退休和自谋职业的,就地转岗,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原身份不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及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聘用驾驶人员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成立过渡时期机关服务车队,解决部分人员的安置问题。

2、鼓励提前退休,实现自然性递减。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手续;凡经批准,实行公车改革的单位中在编在册的驾驶人员,工作年限满

25年,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照有关政策调整和增加岗位工资。

(四)建章立制,促进公车管理规范化。

1、阳光操作,规范公务用车处置。对参改单位车辆收缴严把“申报、登记、公示、确认”四关,逐辆核实,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转移国有资产。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带原牌照统一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各涉改单位共上缴原公务车辆254辆,其中,已分批通过拍卖公司组织公开拍卖195辆,拍卖总成交价905.6万元,扣除评估费和拍卖佣金,拍卖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

2、优化机制,加强公车改革管理。一是严肃纪律。根据《铜陵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纪律规定》,实行车改后,所有车改单位及公务员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供本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到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单位报销个人用车费用等五项纪律,违规者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扣发个人全年交通补贴、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强化监督。对所有确需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统一制作、悬挂识别标志,面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识别和监督。经群众举报查实的,按查处收缴金额及扣发个人货币化补贴的20%奖励举报者。三是建立机制。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行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参改单位执行车改政策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