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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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2)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八、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
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九、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十、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3)心理教师工作职责
1.心理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心理教师要按时上岗,守时守信。
3.心理教师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洁净。
4.心理教师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学生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不泄漏学生本人资料。
5.心理教师按时制定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4)心理咨询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方能保证咨询和治疗的效果,并在最大限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为当事人保密;2、对当事人负责;3、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作道德评判;4、不替当事人做决定;5、坦诚(真实、和谐);6、尊重(积极的无条件的关注);7、共情(神入理解);8、倾听;9、认清自己的能力范围。
(5)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和专业工作,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岗位职责。
2、乐于助人,热爱、友善、真诚,对来访者力求做到尊重、关心和理解。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来访者的隐私,为来访者保守秘密。由于专业工作需要采用案例,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并以不损害来访者个人权益为前提。
4、定时定人接待咨询(面询或电话咨询)并进行辅导活动,咨询记录及时存档,非工作人员未征得同意不得随意查阅有关资料。
5、心理咨询信件每周处理一次,并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研讨。
6、心理咨询与辅导人员应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在心理辅导与心理测量方面,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应予以满足;对超出自己专业能力的个案,应及时提供转介服务。
7、心理咨询与辅导人员应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决不允许利用辅导或咨询的关系谋求个人好处,不得接受当事人的任何馈赠,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对当事人产生情感依恋,应严守道德自律。
8、在咨询与辅导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他人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应果断报告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9、平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关心理教育的活动,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及时撰写论文。
10、对教育成果突出的老师,学校在年终考核中将酌情给予加分。
(6)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