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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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信银行报班诈骗案例

如信银行报班诈骗案例

如信银行报班诈骗案例信银行报班诈骗案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金融业务的数字化,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

其中,报班诈骗案件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网络诈骗手段。

在报班诈骗中,犯罪分子通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公安机关人员等身份,以“您的账户存在异常”、“涉嫌洗钱”等理由,引导受害人前往ATM 机或网银平台进行操作,从而盗取受害人的资金。

下面我们就以一起发生在某信用卡银行的报班诈骗案件为例,详细介绍该案件的经过和教训。

一、案发经过2019年7月某日上午10点左右,某信用卡银行的客服部门接到了一个来自李女士(化名)的电话。

李女士称自己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显示:“您所持有卡号为****的信用卡存在异常,请尽快联系客服处理。

”李女士担心自己的资金安全,便拨打了该银行客服电话询问情况。

接到电话后,该银行的客服人员向李女士确认了卡号和身份信息,并告知李女士需要进行一次报班操作,以确保账户的安全。

客服人员告诉李女士:“您的信用卡存在异常交易,涉嫌洗钱,请您前往ATM机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随后,客服人员将一个ATM机编号和一个密码告知给了李女士。

李女士按照客服人员的指示前往了指定的ATM机,并输入了密码。

此时,ATM机上出现了一条提示:“请您输入验证码。

”随后,李女士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显示:“您正在进行报班操作,请输入验证码:****。

”李女士根据短信上的提示,在ATM机上输入了验证码。

然而,当李女士回到家中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已经少了5万元资金。

她立刻拨打银行电话查询情况,才发现自己遭遇了诈骗。

二、案件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该起报班诈骗案件是由一名男子通过冒充银行客服人员实施的。

该男子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出与该银行相似的电话号码和短信内容,以此引诱受害人前往ATM机进行操作。

在李女士被骗后,该男子通过多次转账将5万元资金转入了自己的账户中,并迅速离开了现场。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该男子已经实施了多起类似的报班诈骗案件,并成功盗取了大量资金。

信用卡诈骗案例

信用卡诈骗案例

信用卡诈骗案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迫使受害人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并盗用其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或取现。

以下是一个典型案例:2019年,小李是一家大型电商公司的员工,他经常使用信用卡进行线上购物和支付。

一天,他收到一封看似来自银行的电子邮件,称他的信用卡账户出现异常情况,需要立即确认账户信息以避免账户被冻结。

邮件还包含一个链接,要求小李点击并登录以确认身份。

小李因为频繁在网上购物,接收到银行的信件别无异常,于是点击了链接,进入了一个与平常登录页面相似的虚假网站。

他按照常规操作,输入了信用卡号码、过期日期和安全码,并点击了提交。

然而,小李没有意识到,这个网站其实是骗子建立的,目的是收集信用卡信息以进行诈骗。

几天后,小李发现他的信用卡账单上出现了一笔金额较大的未知交易,而他也从未在该商家消费过。

他立即与银行联系,确认这笔交易不是他本人进行的,并请求银行冻结该信用卡。

经过调查,银行发现小李的信用卡信息被用于在互联网上购买奢侈品,并且进行了一些取现交易。

这些交易最终导致小李的信用卡额度超支,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一笔巨额债务。

银行立即采取行动关闭了虚假网站,并与警方合作进行追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该诈骗团伙已经用小李的信用卡信息在多个不同的网站进行了数百笔交易,其中一些已转移到了海外账户。

尽管警方展开了逮捕行动,但该团伙已经设法逃脱并销毁了他们的电子证据。

小李最终只能通过银行的帮助追回一部分被盗金额,并申请了一张新的信用卡。

这个案例揭示了信用卡诈骗的手法以及其对受害者造成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类似的网络钓鱼邮件和虚假网站,同时定期检查账单,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信用卡诈骗的危害。

【合同案例法庭实录】张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合同案例法庭实录】张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张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张海堂,男,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河南省睢县城关镇。

2004年1月12日,被告人张海堂在睢县城关镇结识了自称是焦作市的吴林、汤伟二人后,三人便合谋行骗,决定以让预制板厂加工路边条板为幌子进行骗钱。

当日,张海堂找到睢县西陵镇蒋庄制板厂的老板蒋明亮,自称叫张胜利,睢县交通局吴副局长是其表哥,能帮制板厂揽到加工路边条板的生意,并提出生意帮揽成后需从中提取一定的好处费。

第二天,张海堂与其同伙吴林、汤伟合谋后,便打电话将蒋明亮约到睢县县城,并电话通知吴林同蒋明亮联系。

吴林遂通过电话告知蒋明亮其是睢县交通局副局长,若要揽到加工路边条板的生意,制板厂必须有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手续。

依其要求,蒋明亮与被告人张海堂一同去银行开立帐户,在银行营业厅开立帐户时,张海堂在一旁暗中记下了所开帐户的帐号和密码。

此后,张海堂便以谈合同为名,安排吴林、汤伟同蒋明亮会面。

双方见面后,吴林自称是睢县交通局副局长,汤伟是交通局的会计,二人以审查制板厂营业执照、银行帐户和让看路边水泥板图纸为由,乘蒋明亮不注意时将其银行卡(当时卡上只有1元现金)偷偷调换。

当日经协商达成由制板厂加工路边条板的口头协议后,吴林特意告知蒋明亮,其银行帐户上必须预存5万元以上的资金,以证明制板厂承揽业务的经济实力,否则交通局不予签订正式合同。

当日下午,蒋明亮往其银行帐户上存款5万元。

随后,吴林、汤伟即在外地利用调换的信用卡将存款全部取出,被告人张海堂分得赃款4000元。

2004年5月26日,张海堂采用同样的方法到睢县白楼乡祁向东预制板厂处行骗,因被祁识破而案发,张海堂被抓获,吴林、汤伟负案外逃。

张海堂归案后,将其合谋骗取的5万元赃款全部退还给蒋明亮。

[审判]2005年3月11日,睢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海堂犯诈骗罪,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睢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海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利用银行信用卡异地支取的方式诈骗被害人的大宗存款,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案例信用卡(3篇)

法律案例信用卡(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男,35岁,某公司职员。

被告乙,男,40岁,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

甲于2018年10月向乙所在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信用卡额度为5万元。

甲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因个人消费需求,多次透支信用卡,累计透支金额达10万元。

甲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未能按时还款,导致信用卡逾期。

乙所在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19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透支款项及逾期利息。

二、争议焦点1. 甲是否应当承担信用卡透支的还款责任?2. 乙所在银行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甲的透支行为?三、法院判决1. 甲应当承担信用卡透支的还款责任。

法院认为,甲在申请信用卡时,已充分了解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包括透支额度、还款期限等。

甲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多次透支,且未能按时还款,违反了信用卡的使用规定。

因此,甲应当承担信用卡透支的还款责任。

2. 乙所在银行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认为,乙所在银行作为信用卡的发卡行,有义务对甲的透支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乙所在银行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监管义务,因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四、法律分析1. 信用卡透支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监管,确保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2. 信用卡透支纠纷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本案中,乙所在银行作为信用卡的发卡行,有义务对甲的透支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因此,乙所在银行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尽到监管义务。

然而,乙所在银行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监管义务,因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 信用卡透支纠纷的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甲承担信用卡透支的还款责任,是基于甲在申请信用卡时已充分了解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并在使用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

防范信用卡欺诈风险的案例

防范信用卡欺诈风险的案例

防范信用卡欺诈风险的案例一、案例介绍客户来到网点咨询信用卡业务,并出示了本人办理“信用卡”业务时留存的业务申请书。

客户经理通过审核该笔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确认客户当时办理的是新开借记卡而非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

据客户介绍说,自己办卡时有一男子陪同其一起到了网点,该男子告诉他办理的就是信用卡,承诺可以通过担保等所谓内部关系,办理透支额度为25万元的银行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需收取500元的手续费。

办卡成功后还向他收取了500元手续费,并记录了卡号及密码。

客户还透露了身边还有好几个朋友也是通过同一人办理了所谓的“信用卡”,并且都支付了500-1000元不等的手续费。

为防止不法分子从事非法活动,保护客户利益,银行立即建议客户办理了卡挂失手续,陪同客户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并建议其联系受害亲友一同报案并办理卡挂失手续;同时做好事发当日的录像资料留存,配合警方做好调查取证。

通过调取当天录像,办卡全过程均为客户亲自办理,网点柜员的操作过程完全符合规定。

二、案例分析这是一起不法分子以担保办理高透支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的外部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客户对金融知识匮乏、盲目轻信熟人朋友等弱点,将借记卡说成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从中骗取钱财。

这启案例中,一线柜员严格按照《营业网点受理银行卡业务操作规程》处理业务,严格把好风险防控第一关,没有留下风险隐患;客户经理仔细了解案情,及时报告,以便支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帮助客户有效防范风险,挽回损失。

维护了银行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三、案例启示目前,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案件频发,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该案虽未对银行造成资金损失和名誉影响,但我们从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严把风险防控第一关。

临柜人员严守操作规程是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因此,要加强对柜员进行业务操作技能、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教育柜员严格把风险防控第一关,认真审核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业务处理的合规性。

信用卡诈骗真实案例

信用卡诈骗真实案例

信用卡诈骗真实案例在当今社会,信用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损失。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个真实的信用卡诈骗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警惕,防范信用卡诈骗。

这个案例发生在某位朋友身上。

某日,他接到了一个自称是银行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声称他的信用卡有异常交易,需要进行核实。

对方口才流利,声称是为了保护他的资金安全,要求他提供信用卡号、有效期、CVV码等个人信息。

朋友由于对信用卡的安全并不够重视,便轻易地将这些信息告诉了对方。

之后,他的信用卡便被盗刷了数万元人民币。

他赶紧联系银行进行挂失,可是已经为时已晚。

经过调查,他才发现原来那通电话是诈骗电话,对方根本不是银行工作人员。

他因为一时的大意,不仅损失了金钱,还陷入了信用卡诈骗的陷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而且隐蔽的犯罪手段。

诈骗分子常常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客服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以核实信息、激活账户、提升信用额度等为由,诱骗持卡人提供个人信息。

一旦持卡人泄露了信用卡信息,诈骗分子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盗刷、套现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防范信用卡诈骗,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首先,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短信,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其次,要定期查看信用卡交易明细,一旦发现异常交易,要及时联系银行进行处理。

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消费提醒、短信通知等功能,及时了解信用卡的动态。

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信用卡安全的认识,不断提升自我防范能力。

总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防范信用卡诈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通过虚假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而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取款。

这种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也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真实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例,以警示大家提高警惕,防范此类犯罪行为。

某市民小张在一天收到了一封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称小张的信用卡存在异常交易,需要核实信息。

小张由于平时繁忙,对信用卡的使用并不是很了解,便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了回拨。

对方自称需要核实小张的身份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小张出于信任便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有效期和CVV码等信息。

随后,小张的信用卡账户上出现了大额消费记录,小张感到异常,赶紧联系银行进行了查询,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信用卡诈骗的受害者。

经过调查,小张才得知之前接到的电话其实是诈骗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实施的诈骗行为。

由于小张提供了个人信用卡信息,导致了财产损失和信用记录受损,给小张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持卡人提供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提供的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财产和隐私的信息。

为了防范信用卡诈骗,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不随意泄露个人信用卡信息,及时关注信用卡的账单和交易记录,定期更换信用卡密码和CVV码,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银行进行核实等。

只有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总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信用卡信息,及时关注账单和交易记录,以免成为诈骗分子的下一个目标。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信用卡诈骗的重视,有效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银行欺诈的案例

银行欺诈的案例

银行欺诈的案例背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银行欺诈案件也随之增加。

银行欺诈是指个人或组织利用各种手段,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伪造、隐匿等手法,获取他人财产或破坏他人利益的行为。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往往成为欺诈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标之一。

案例一:信用卡盗刷在信用卡盗刷案例中,诈骗者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受害人的信用卡信息,并将其用于非法交易。

他们可能通过网络钓鱼或恶意软件获取受害人的信用卡号码和密码,并且制作假卡或在网上非法购物。

受害人通常在发现异常交易时才意识到被盗刷。

银行一般会通过风险评估系统来监测异常交易,并及时通知受害人。

然而,由于诈骗者使用的技术日益先进,仍然有一些盗刷行为能够绕过银行的监测系统,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

案例二:ATM机盗取银行卡信息ATM机盗取银行卡信息是一种广泛存在的欺诈手段。

诈骗者通过在ATM机上安装假卡口或安装无线读卡器等恶意设备,获取用户的银行卡号、密码和其他个人信息。

一旦用户使用被修改的ATM机进行交易,诈骗者就可以轻易地窃取用户的银行卡信息。

银行为了防止这种欺诈行为,采取了多种安全措施。

比如在ATM机上安装摄像头监控设备,防止诈骗者安装恶意设备。

此外,银行还采用了加密技术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以提高用户交易的安全性。

总结银行欺诈案例层出不穷,对于银行和个人来说都是一大挑战。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各种欺诈手段愈发狡猾,银行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和加强安全意识,以保护客户的财产和隐私。

同时,用户本身也要提高警惕,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成为欺诈犯罪分子的目标。

银行欺诈案例的曝光和警示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各种欺诈手段,并提醒大家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个人隐私。

只有银行和公众齐心合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银行欺诈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信用卡诈骗真实案例

信用卡诈骗真实案例

信用卡诈骗真实案例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用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个真实的信用卡诈骗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某日,小王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银行客服人员,称小王的信用卡有异常交易,需要核实信息。

小王本想挂断电话,但对方却准确告知了小王的个人信息,令小王感到诧异。

对方称为了保护小王的资金安全,需要小王提供信用卡号、CVV码和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实。

小王心存疑虑,但对方声称若不提供信息,可能会导致资金损失,小王最终被吓得交了信息。

没多久,小王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了大额资金。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信用卡诈骗分子往往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获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获取信用卡信息进行盗刷。

这些诈骗分子往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能够准确获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使受害者很难分辨真伪。

为了避免成为信用卡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保护个人信息。

不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包括信用卡号、CVV 码、有效期等重要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

其次,谨慎对待陌生电话。

银行工作人员不会随意要求客户提供信用卡信息,若接到可疑电话,应及时挂断并向银行进行核实。

再者,定期查看信用卡账单。

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可以第一时间向银行报案并进行处理,避免资金损失。

最后,加强信息安全意识。

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轻易下载不明来源的软件,避免个人信息被盗取。

总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手段,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下一个目标。

希望通过这个真实案例的介绍,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信用卡诈骗的危害,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金融诈骗案例及分析

金融诈骗案例及分析

金融诈骗案例及分析近年来,金融诈骗案件屡屡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下面就一起来分析一下一起金融诈骗案件。

某年某月,一家信用卡管理公司H公司的客服部门接到了一位女士的电话称信用卡被盗刷,希望能够尽快解决。

接待员迅速核实了该女士的身份和信用卡信息,确认情况属实后,立刻冻结了账户,并要求客户补充一些信息以完成解冻手续。

然而,当该女士收到一个短信让她输入信用卡密码时,她感到有些不对劲。

因为她完全没有记得信用卡密码会以这样的方式通过短信进行重置。

于是她马上挂断了电话,并拨打了信用卡管理公司的客服热线,确认了事情的真伪。

最终,她成功避免了被骗的风险。

这个案例是一起典型的金融诈骗案例,通过分析发现了以下几点问题:首先,诈骗分子通过电话模仿信用卡管理公司的客服热线方式,获取了客户的个人信息。

这说明信用卡管理公司的客户信息保护措施并不完善。

针对这一问题,公司应加强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建立更加安全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并且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防范恶意泄露。

其次,诈骗分子试图通过发送虚假的短信来获取信用卡密码。

这种方式既迅速又方便,很容易让非警惕的人上当受骗。

信用卡管理公司应该通过更加安全的方式来重置密码,比如通过实名制认证或者更加复杂的验证过程。

同时,用户也需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要轻易回复或点击来自不明来源的链接,避免个人信息被盗取。

最后,该女士的警惕性很高,能够及时挂断电话,并与信用卡管理公司确认事情真伪。

这也是避免金融诈骗的一个重要环节,即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核对事情的真实性。

相信如果没有她的果断行动,后果可能会更加严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金融诈骗案件的特点和常用手法,也揭示了信用卡管理公司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

只有通过加强个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公司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才能够有效预防和打击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广州银行信用卡电信诈骗案例

广州银行信用卡电信诈骗案例

广州银行信用卡电信诈骗案例
案例一
xxxx年x月xx日,xxxx地区接报一起电信诈骗案。

加拿大籍华裔女白领杨某去年xx月接到显示为95588的“工商银行”电话,称其广州的信用卡有恶意透支,随后转接“广州市公安局”。

电话那头让被害人查询广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电话,不久杨某就接到显示为“xxxxxxxxx”的“广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电话,称其涉及大型诈骗案,需将钱转入“国家安全账户”进行调查。

xxxx年xx月xx日至今年x月,杨某向多个所谓安全账户共计转账人民币xx余万元和xxx 万美元。

案例二
xx月xx日xx时xx分许,xx区公安局xx派出所接到刘女士的焦急报警:“警察,有人冒充快递公司客服,把我的300多万都骗走了!”
想要帮助事主止损,抢时间是关键!接到报警后,xx派出所联合分局反诈中心立即启动警银协作机制,兵分两路与时间赛跑:一组民警立即协助刘女士到广州银行xx支行进行账户调查,另一组民警通过协作机制对涉嫌转款的账户进行紧急止付。

经过与广州银行xx支行的核实,刘女士卡内共有308万元余额,已经被诈骗分子转走了5万元。

剩余的303万元由于转账额度限制,
被诈骗分子通过网上银行操作,转入了以刘女士名字新开的定期存款账户中,随时可能会被诈骗分子全部转走。

危急时刻,xx派出所民警迅速会同广州银行xx支行对该笔资金进行了中止交易,并为刘女士办理了相关手续,确保了剩余303万元资金的安全。

同时,通过紧急止付,刘女士银行卡内已经被转走的5万元也被及时“拦截”下来(目前正在对该资金核查中)。

在确认300多万元巨款安然无恙后,刘女士向公安机关处警民警和广州银行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甘肃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案例

甘肃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案例

甘肃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案例
酒泉市郭某海、刘某振等人收买信用卡信息案
2020年10月,酒泉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收买信用卡信息案,打掉一个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涉网犯罪组织收购、贩卖银行卡等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0名。

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海、刘某振等人通过网上发单、发展下级代理等多种渠道,大肆收购他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微信账号、支付宝账户等信息,出售给境外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犯罪组织从中牟利,累计出售账号信息1万余条。

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了贩卖信用卡信息团伙的嚣张气焰,极大程度震慑了此类犯罪,为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平凉市“3·18”非法经营案
2020年8月,平凉市公安机关在山东、江西、福建等地一举摧毁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冻结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斩断了一个从事非法资金结算业务的犯罪链条。

经查,从2019年6月开始,该犯罪团伙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涉案交易流水约14亿元,获利500余万元。

该案的成功侦破为全省打击境外网络赌博犯罪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力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银行典型风险案例

银行典型风险案例

银行典型风险案例一、贷款违约风险——“跑路老板”的故事。

话说有这么一家小工厂的老板,老王。

老王的工厂看起来生意还过得去,于是他就去银行申请了一笔大额贷款,说是要扩大生产规模,购买新设备,还要开拓新市场呢。

银行客户经理看他的工厂有一定的订单量,厂房也是有模有样的,就批准了这笔贷款。

可是啊,这老王拿到钱之后就开始“飘”了。

他没有把钱好好用在生意上,而是拿去投资一些自己根本不懂的高风险项目,什么炒期货啊,还跟着朋友去搞什么不靠谱的区块链项目。

结果呢,这些投资就像打水漂一样,钱一下子就没了。

这时候,工厂因为没有新设备投入,老设备又逐渐老化,生产效率越来越低,订单也开始减少。

老王一看情况不妙,竟然一拍屁股跑路了,留下一屁股债。

银行就傻眼了,原本以为是笔稳赚的贷款,结果变成了坏账。

这就是典型的贷款违约风险,银行在放贷的时候没有对老王的资金使用计划和他的风险承受能力做足够深入的调查,只看表面的工厂运营情况就放款,结果被坑得很惨。

二、信用卡诈骗风险——“克隆卡”的把戏。

有个小毛贼,小李。

这小李整天就想着不劳而获,盯上了银行的信用卡业务。

他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一些高科技设备,专门用来克隆信用卡。

他经常在一些人多拥挤的地方出没,像商场门口、公交车站这些地方。

有一天,小张在商场买完东西出来,在门口刷卡抽奖的时候,被小李偷偷用设备读取了信用卡信息。

小李回去就克隆了一张一模一样的卡。

然后小李就开始疯狂消费,买各种奢侈品,去高档餐厅大吃大喝。

小张呢,收到银行的消费短信的时候还一脸懵,自己根本没去那些地方消费啊。

等他反应过来,卡已经被盗刷了不少钱。

对于银行来说,这就是信用卡诈骗带来的风险。

银行一方面要保障信用卡交易的安全性,另一方面要及时发现这种异常消费行为。

但是有时候技术手段可能跟不上这些诈骗分子的手段,就容易让客户遭受损失,同时银行也面临着资金损失的风险。

三、利率风险——“利率波动的苦果”银行有时候就像在大海上航行的船,利率就像大海的波浪,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掀翻。

信用卡诈骗案例

信用卡诈骗案例

信用卡诈骗案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犯罪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非法使用,给信用卡持卡人和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真实的信用卡诈骗案例,以便大家提高警惕,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案例一,钓鱼网站诈骗。

小明收到一封来自“银行”的邮件,邮件称其信用卡存在异常交易,需要点击链接进行确认。

小明点开链接,进入一个与银行官网非常相似的网站,输入了信用卡号、密码和验证码。

没过多久,小明的信用卡就被盗刷了数万元。

原来,这封邮件是诈骗分子伪装成银行发送的钓鱼邮件,目的是获取信用卡信息进行盗刷。

案例二,电话诈骗。

小红接到一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小红的信用卡被盗刷,需要核实身份信息。

小红由于紧张,没有留意对方的口音和态度,便将信用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告诉了对方。

结果,小红的信用卡很快就被盗刷了大笔资金。

原来,这是一起电话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获取了小红的个人信息进行盗刷。

案例三,假ATM机盗取信息。

小王在商场附近的ATM机取款时,发现ATM机上安装了一个奇怪的设备。

他没有在意,继续进行操作。

几天后,小王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了大笔资金。

原来,这个ATM机被诈骗分子安装了假卡口,用来盗取信用卡信息。

小王的信用卡信息就是在这个假ATM机上被盗取的。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信用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我们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受害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邮件,谨慎提供个人信息;2. 定期检查信用卡账单,发现异常交易及时报警处理;3. 注意ATM机、POS机等终端设备的安全,避免在可疑设备上操作;4. 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网上银行、支付等操作。

总之,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信息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提高警惕,才能避免成为信用卡诈骗的受害者。

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4.11.06•【分类】其他正文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查处各类金融犯罪活动,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有效防范化解处置经济金融风险,统筹做好刑事打击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护航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一、上海张某鹏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7月,上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张某鹏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经查,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组织招揽技术开发、App运营、黑灰产引流等数十人组成职业化非法放贷犯罪团伙,以“高利放贷”非法营利为目的,在境外开发运营26款网贷App,向境内非法提供贷款业务,收取借款金额30%-35%的高额周息,截至案发,累计向5万余人非法放贷5.6亿元。

今年8月,办案单位开展收网打击,抓获以张某鹏为首的22名犯罪嫌疑人。

随后,公安部经侦局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开展集群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江苏曲某涉嫌保险诈骗案2024年1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曲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经查,2019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曲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部分高风险行业务工人员重复投保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

被投保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该犯罪团伙引导被投保人办理伤残鉴定,伪造赔付证明材料和垫付款资金流水,同时申报保险理赔。

在理赔款到账后,通过各种理由诱骗、威胁被投保人,非法占有保险赔偿金。

该案涉及全国多地,涉案金额达7600余万。

今年8月,办案单位将曲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安徽赵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2024年3月,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赵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社交软件招募卡商,并实时指使下线卡商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大量非法买卖、持有、使用他人银行卡3000余张,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案例名称: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一、案件简介本案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接到甲某报案,称其信用卡被他人盗刷,涉及金额20000元,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调查,警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是乙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本文将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甲某是某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拥有一张信用卡。

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甲某发现自己的卡片被他人盗刷,并经与银行联络后,基本确认是由乙某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

警方立案调查后,在乙某租住的公寓内搜查到了用于盗刷信用卡的设备。

乙某对其盗刷信用卡的行为供认不讳。

三、法律问题信用卡盗刷行为涉及民事和刑事责任。

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本案存在以下法律问题:1. 乙某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法律分析1. 乙某盗刷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乙某盗刷了甲某信用卡上的2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经调查,确定乙某实施了盗窃行为,故可以认定乙某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

2. 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违约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银行应当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信用卡交易明确标明出了卡片丢失、盗刷等风险由银行承担。

在本案中,甲某信用卡被乙某盗刷,说明银行未能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乙某盗刷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五、结论根据上述法律分析,乙某的盗刷行为构成盗窃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同时,银行未能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甲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违约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第32号六、个人观点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信用卡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识破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与防护措施

识破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与防护措施

识破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与防护措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信用卡诈骗案件也日益增多,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带来了不小的威胁。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和防护措施的探讨,为读者提供一些识破信用卡诈骗的实用建议。

一、案例分析1. 异地交易诈骗张先生是一位信用卡用户,他在旅行期间发现银行卡被盗刷了大额资金。

经过调查,发现有人在张先生不在场的情况下,在异地进行了多笔交易。

而这些交易,并没有触发银行的风险预警机制。

2. 冒充银行客服诈骗李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她的信用卡涉及异常交易,需要核实卡号以确认安全。

李女士信以为真,将卡号和密码透露给对方后,发现银行卡内的存款立即被转走。

3. 假冒商家欺诈王先生通过一个不知名的购物网站购买商品,结果商品款项支付后却未收到货物。

多方查询后,发现该网站是假冒的,他成了受害者。

二、防护措施1. 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1)不随意透露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

(2)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网上购物或进行银行卡交易。

(3)定期检查个人信用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加强对交易的核实和关注(1)及时设置交易提醒和预警功能,以便第一时间发现异常交易。

(2)对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的交易信息要保持警惕,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3)与银行保持良好沟通,定期了解最新的安全防护政策。

3. 增强自我识别能力(1)提高对各类信用卡诈骗手段的认知,例如冒充银行客服、虚假购物网站等。

(2)对于陌生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要保持警惕,拒绝透露个人信息。

(3)多使用密码保护软件或器具,增加交易的安全性。

三、结语识破信用卡诈骗是保护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防护措施的探讨,我们希望读者能够充分认识到信用卡诈骗的危害性,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并能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细心、警惕地对待自己的信用卡使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减少诈骗风险的发生。

银行风险警示教育案例(2篇)

银行风险警示教育案例(2篇)

第1篇案例一:信用卡透支风险某市民张先生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因工作繁忙,忘记还款。

一段时间后,信用卡透支额度已达数万元。

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张先生告上法庭。

张先生因无力偿还债务,不得不出售房产来抵债。

案例二:网络贷款风险某市民李女士在一家网络贷款平台上借款,因急需用钱,她未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条款。

贷款到期后,李女士无力偿还,贷款平台要求她承担高额利息和逾期费。

李女士无奈之下,只得向亲朋好友借款还款。

案例三:投资理财风险某市民王先生在一家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承诺高额回报。

然而,在投资期间,王先生发现理财产品收益远低于承诺。

经调查,该银行涉嫌非法集资,王先生的投资血本无归。

案例四:假冒银行诈骗某市民赵先生收到一条短信,称其银行卡涉嫌洗钱,需尽快联系银行进行核实。

赵先生按照短信提示,拨打了一个陌生电话,并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银行卡信息。

不久,赵先生的银行卡内资金被转走。

案例五:电信诈骗某市民刘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冒充银行客服,声称刘女士的信用卡涉嫌违规,需进行核实。

刘女士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

不久,刘女士的银行卡内资金被转走。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银行风险警示教育的重要性。

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公众提高风险意识:1. 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和邮件。

2. 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投资协议等文件,了解相关风险。

3. 定期检查银行卡、信用卡等金融账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4. 遇到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

5. 参加银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提高自身金融素养。

通过加强银行风险警示教育,我们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第2篇案例名称:某银行理财产品误导销售事件案例背景:某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误导客户的行为。

该银行在销售过程中,未充分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甚至夸大收益,导致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

银行卡业务案例

银行卡业务案例

三者区别
借记卡 先存后用
准贷记卡 先存后用,可适当透支
贷记卡 先用后还
存款计息
存款计息
存款不计息
同城取现无手续费
同城取现无手续费
年费很低
年费介于借记卡和贷记卡之间
取现收取高手续费 年费最高
无使用年限限制
使用年限最长为两年
使用年限一般为三年
不提供对账单,可索 取
不提供对账单,可索取
每月免费提供账单
不可透支
案例(五)
• 番禺冯小姐有一张在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 南支行办理的借记卡。2011年2月18日凌晨, 冯 小姐收到短信通知, 告知该卡被取款6842元。翌 日查实后报警。这笔款项是在澳门的香港银通 ATM柜员机上被取现。但卡一直在冯小姐身边, 她将该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南支行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六、需更变更银行卡账单寄送地址时, 最好本 人亲自致电发卡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七、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身份及银行卡 信息资料, 防止个人信息资料被不法分子窃取。
案例(三)
2008年11月20日,一青年男子急急忙忙 地来建行新城支行内勤主管处,称有人打 电话给他,让他进行电话转账。此情况立 即引起了该行员工警觉,经仔细询问,客 户称其刚在松江购买一辆汽车并在江苏泰 州办理上牌手续。当日,便有自称是泰州 税务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称根据国家 最新退税规定可以退给他税款4983.3元, 款项已存入为其办理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 卡号:4563222555325587,密码为: 123456,让客户通过“01051661052”客 服热线,自行将该卡卡内余额转入客户自 己的借记卡内。该行员工当即向客户指出, 银行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要本人凭有效 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的,税务局不可能为其 办理银行卡,而且办理退税等相关业务也 不会是通过电话进行转账就能操作的。后 经过证实,该电话是诈骗电话,该行员工 立即阻止客户输入卡号和密码。

中国工商银行以案说险案例

中国工商银行以案说险案例

中国工商银行以案说险案例一、网络诈骗之“假客服”骗局。

话说老张啊,是个挺谨慎的人呢。

那天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工商银行的客服,说老张的银行卡存在风险,需要马上进行操作来保障资金安全。

老张一听就有点慌了,毕竟卡里面可是自己辛苦攒的养老钱呢。

这个“假客服”说得那叫一个专业,什么银行卡可能被境外黑客盯上啦,要按照他的指示在手机银行上进行一系列操作,比如把钱转到一个所谓的“安全账户”。

老张一开始还有点犹豫,可这“假客服”一直催,还吓唬他说如果不尽快操作,钱就全没了。

好在老张在准备转账的最后一刻,突然想起之前在工商银行网点看到的防范诈骗宣传。

他心想,工商银行的客服怎么可能这么着急催着转账呢?而且还让转到一个莫名其妙的账户。

于是他挂了电话,赶紧跑到附近的工商银行网点去问。

银行的工作人员一听就知道这是典型的网络诈骗。

工作人员告诉老张,工商银行是不会让客户把钱转到所谓“安全账户”的,这种操作都是骗子的手段。

老张这才恍然大悟,惊出一身冷汗,直夸自己多留了个心眼,也感谢银行的宣传让他没上当。

二、信用卡被盗刷风险。

小李是个年轻的上班族,平时就爱买买买,信用卡刷得那叫一个频繁。

有一天,他突然收到工商银行的短信,提示他的信用卡有一笔境外消费,可小李最近根本就没有出过国啊。

小李第一反应就是信用卡被盗刷了。

他赶紧给工商银行的客服打电话。

客服一边安抚小李的情绪,一边告诉他不要慌张,银行有一套应对信用卡盗刷的流程。

原来啊,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在安全防范方面做了很多措施。

当发现异常消费时,银行会先对该笔交易进行核实和监测。

客服告诉小李,他需要配合银行提供一些信息,比如最近有没有把信用卡借给别人用,有没有在一些不安全的网站上输入过信用卡信息等。

小李仔细回想,突然想起前几天在一个看起来有点不太正规的小网站上为了领取一个所谓的“折扣券”,输入过信用卡的部分信息。

他懊恼不已,觉得自己太大意了。

银行这边呢,根据小李提供的情况以及自身的监测系统,很快就判定这是一笔盗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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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明确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提要】:透支几万元银行催款怎么办?有些持卡人不以为然:“不就是罚利息,钱占着用先能拖先拖着,让银行催个十次八次也无妨。

什么?除了罚利息还可能要坐牢?不会是银行吓唬人吧?”
“透支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思明法院汪法官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最近一个月,他手上的类似案件就有16件。

案例一、透支4万元更换联系电话,银行报警网上追讨住酒店被抓
“根据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信息,发现酒店客房有涉嫌诈骗的网上通缉人员,派出所于是出警抓获你,清楚了吗?”住进外地酒店还没收拾妥当,小李就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讯问,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网上追逃的诈骗分子。

警察问起信用卡透支的事情,小李才渐渐有了头绪。

原来,2006年4月份,小李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本来额度是5000元,后来提升到1.1万元,小李零零散散买了几次东西,就透支了1.1万元。

2008年5月份,小李又在另外一家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这次额度更大,不到半年时间又透支了3万余元。

小李说,一旦信用卡透支没有还款,银行第二个月就会打电话催款,而且每个月都会邮寄账单。

后来,小李换了电话号码,出外打工,银行就联系不上小李,但是小李和家人联系时,家人好几次转告银行催款的事情,但是小李一拖再拖,家人也曾经给钱帮忙还款,但是两张卡的本金没还清,利息追加起来越来越多,小李干脆就说没钱还,不理会银行的催款。

2010年6月份,银行以小李涉嫌信用卡诈骗报警,警方随即展开网上追讨。

8月22日,小李到外地一家酒店住宿,拿出身份证登记信息,结果自动报警信息很快就锁定了小李,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小李到案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家人也赶紧凑了钱将透支的款项还上。

但是为时已晚,小李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

日前,小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经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两年。

【提示】透支1万元以上被催讨不还款,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思明法院汪法官解释说,根据2009年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根据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上的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也就是说,透支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包括: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汪法官说,小李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达4万余元无法归还,而且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但是在公安机关立案后能够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最后判处小李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两年。

案例二、透支1.2万元催款半年不还,接到派出电话马上还钱免予刑事处罚“已经透支1万元以上,要及时还款,否则可能会触犯刑律。

”阿平发现银行的催款电话比以前更有分量,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以为银行是拿刑律来吓唬人。

等到接到派出所的电话,阿平这才知道事情很严重,赶紧带上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虽然被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已经留下了案底。

2008年5月份,阿平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断断续续透支了好几次,等到2010年1月份,刷完最后一笔款项,阿平总共透支了1.2万元。

接下来,银行的催款电话接连不断,阿平总是以没钱为由拖着不还透支款,即使银行提醒阿平说这样拖欠透支款不还可能触犯刑律,阿平仍然当做是耳边风,总以为将来有钱的时候连本带息还上就没事。

后来,阿平到外地几个月,换了新的电话号码也没有通知银行,虽然耳根清净了不少,不用接听银行的催款电话,但是事情的严重程度超过了阿平的设想,等阿平再次回到厦门,银行已经立案报警。

2010年6月份,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阿平主动到案如实交代透支不还的事实,阿平家属随后赶紧代为向银行偿还透支款的本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平的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鉴于阿平接到电话后投案自首,且所透支的款项刚达到追诉标准,家属也已代为退缴透支款息,犯罪情节轻微。

思明法院判决阿平犯信用卡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提示】要想不留案底,需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透支款项
思明法院汪法官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虽然阿平符合轻判条件,最终被法院免除处罚,但是已经触犯刑律,留下了犯罪记录,势必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这也敲响了持卡人得警钟,透支信用卡一定要量力而行,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如果遇到银行催收,一定要绷紧可能触犯刑律的神经,如果透支后无法按时还款,被银行催收后,即便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也要想办法按照银行最低还款额
的要求偿还一部分款项,即挽救自己的信用,也避免民事甚至刑事处罚。

如果消极躲避银行催收,一旦银行报警,即使偿还透支款项,也将留下犯罪记录。

汪法官提醒广大持卡人,只有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才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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