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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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
我国学制的历史演变:
1902年,清政府颁布“壬寅学制”,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学制,但未实施。

1904年,颁布“癸卯学制”,这是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它的指导思想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922年,由留美派主持全国教育联合会,以美国的学制为蓝图,于1922年颁布“壬戌学制”,即通常所说的“六三三”学制。

将全部学校教育分为三段五级:初等教育段6年,分初小(4年)、高小(2年),中等教育6年,分初中3年、高中3年,高等教育段4-6年,不分段。

整个国民党统治时期,虽有修改,但基本没有变动,影响深远。

a.1951年的学制改革——《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b.1958年的学制改革——《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两个必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c.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学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制改革:
a.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b.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未来教育发展的总目标:两基、两全、两重我国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建设好一批重点高等学校和一些重点学科。

”简称“两基”、“两全”、“两重”。

c.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4.我国当前的学制
从类别上看,我国现行学校教育系统大致可以分为基础教育体系、职业技术教育体系、高等教育体系、成人继续教育体系和师教育体系五个类别。

a.基础教育体系。

基础教育是我国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是我国教育发展中的“重中之重”,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它包括学前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

b.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

它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专业技术学院。

c.高等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反映着一个国家的科学文化发展水平。

它包括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大学。

d.成人继续教育体系。

成人教育是适应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专门为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的成人设置的教育机构,它包括独立设置的职工大学、农民大学、干部管理学院、行政干部学院,也包括普通高校中设立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

e.师教育体系。

师教育体系是为各级各类学校培养教师专职人员的教育机构,它包括幼儿师、中等师、师专科学校、师学院和师大学,以及综合大学里专门培养师资的系与专业。

按照教育程度划分,我国学校教育系统包括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级层次。

a.学前教育(幼儿园),主要由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等机构实施,招收3-6、7岁的幼儿。

b.初等教育,即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6、7岁的儿童入学。

学制为5-6年。

在成人教育方面,是成人业余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业余中学。

全日制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初中为3年,高中为3年。

职业高中2-3年,中等专业学校3-4年,技术学校2-3年。

属于成人教育的各类业余中学的修业年限可以适当延长。

d.高等教育,是正规学校教育的最高层次,它是指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和各级形式的业余大学。

高等学校的招收对象是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

专科学校的修业年限是2-3年,大学和专门学院是4-5年,业余学校修业年限适当延长。

硕士研究生修业2-3年,招收对象是获得学士学位者和同等学历者;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
3年,招收对象是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同等学历者;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适当延长。

15.教育目的
a.教育目的的概念、功能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怎样的发展结果,或发生怎样的积极变化。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一个国家对教育活动结果规定出的总要求,是国家为培养人才而确定的质量规格和标准;简而言之,教育目的所要回答的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对理想中的人的素质结构和社会行为进行总体性的规划和预期。

教育目的的功能:规功能;选择功能;激励功能;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关系:
联系:在对教育社会性质的规定上具有在的一致性,都含有“为谁培养人”的规定性,都是一定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在性质和方向上不可违背的根本指导原则。

区别:1.教育目的:“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

教育方针:除上面两个,还有“怎样培养人”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2.教育目的在对人培养的质量规格方面要求较为明确;教育方针在“办什么样的教育”“怎么样办教育”显得突出。

b.教育目的的主要理论
(1)个人本位论。

代表人物:卢斯、裴斯特洛齐以及一些自然主义和存在主义立场的思想和教育学者。

主要观点:人的本性在于其“自然性”;人性具有在的、自我实现的趋向;只有每个人的本性都得到充分实现的社会,才是理想的社会;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帮助人们充分地实现他们的自然潜能,以便在此基础上建立理想的社会和国家;对个性的压抑和摧残是一切专制国家和时代教育的通病,必须得到彻底的医治。

(2)社会本位论。

社会本位论,亦称“国家本位论”。

代表人物为柏拉图、迪尔凯姆、凯兴斯坦纳、法西斯和军国主义者等等。

主要观点:人的本性是其社会学(政治性、经济性或文化性),相对于个体来说,国家或社会是绝对的和优先的价值实体,个体只是构成这一绝对价值实体的“材料”或“要素”,个人的使命在于为国家或社会进步事业献身;教育的最高目的在于使个人成为国家的合格公民。

(3)在目的论
(4)外在目的论
(5)教育准备生活说
(6)教育适应生活说
(7)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生
c.教育目的确立的依据:
(1)社会依据
1.据社会关系现实和发展的需要,现代社会关系结构及其制度的发展变化,对教育培养现代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2.据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生产力的发展及其产业结构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作用日益显著,影响教育目的的制定。

(2)人的依据:1.人的身心发展特点 2.人的需要
d.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我们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坚持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的统一,这是反映教育事业价值取向的具有核心意义的部分。

教育目的要求培养在道德、才智、体质等方面发展,要求在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协调发展,这是对教育对象身上要形成的各种素质及其结构的规定。

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和创造精神日益受到重视,这是教育目的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的部分。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规定了实施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

16.教育方针
a.教育方针的定义: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b.教育方针的容:包括教育的性质、地位、目的和基本途径等。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教育方针;相同的历史时期因需要强调某个方面,教育方针的表述也会有所不同。

从以上定义可看出,教育方针的制定者都是国家或政党,它与教育目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c.教育方针的特性:全局性、变动性、现实性、阶段性
d.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教育方针:
(1)新中国成立时期:
1952 年 3 月18 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中提出:“应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

”1957 年2 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这一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目标之中,形成了新中国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1958 年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同时指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后来概括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即“两个必须”)。


(2)文革后及至现阶段的总结: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努力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肯定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没有文化和知识分子是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

要在全党大大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中外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对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

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抵制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克服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发扬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为现代化建设贡献一切的艰苦创业精神。

"这是党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教育方针作了一次比较具体的论述。

1983年9月,给景山学校题词中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中国教育的发展指出了方向。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个方针被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规定了我国未来教育的性质、方向、途径、目
标及其规格,对我国教育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3)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7.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
a.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五个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它们各自有自身的基本任务,不能相互代替,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

(1)德育。

德育即思想品德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转化为个体思想品质的教育。

(2)智育。

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学生智力的教育。

(3)体育。

体育是授予学生健身知识、技能,发展学生机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增强他们的体质的教育。

(4)美育。

又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以及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美育是实施其他各育的需要,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渗透在全面发展教育的各个方面,对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有促进作用。

(5)劳动技术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是向学生传授现代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生产技能,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的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包括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两个方面。

b.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的相互关系: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都是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它们各自有自身的基本任务,不能相互代替,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

其中,德育是实施各育的思想基础,为其它各育起着保证方向和保持动力的作用;智育是其他各育的知识和智力基础,各育的实施都不能离开知识技能教育;体育为各育的实施提供健康基础,是各育得以实施的物质保证;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是德、智、体的具体运用与实施,可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发展和提高。

因此,对学生实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是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基本教育容。

18.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观察法、调查法、历史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
观察法:是在自然条件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客观对象,收集、分析事物感性资料的一种方法。

观察法的作用:
观察法是教育科学研究最基本、最普遍的方法,是教育
科学研究搜集资料的基本途径,是其它研究方法的基础。

实验实际是一种被控制的观察,调查法是一种间接的观察,问卷法也需要凭借观察的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

观察法在教育研究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前提,是产生理论假设的手段。

观察法的种类:
(一)描述观察法:包括日记描述法、系列记录法、轶事记录法、持续记录法;
(二)取样观察法:包括时间取样观察法、事件取样观察法;
(三)等级评定法:包括数字量表法、图示量表法、累记评定法;
(四)间接观察法:包括谈话法、对偶故事法、两难故事法、创设情景法。

调查法:教育调查法是在教育理论指导下,通过问卷、访谈、测验等方式,了解教育事实、揭示教育规律的教育研究方法。

教育调查法是教育研究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研究方法。

教育调查法的一般步骤:确定调查课题——选择调查对象——确定调查方法和手段,编制和选用调查工具——制定调查计划——实施调查——整理、分析调查资料,撰写调查报告。

历史法:历史研究法是借助于对相关社会历史过程的史料进行分析、破译和整理,以认识研究对象的过去,研究现在和预测未来的一种研究方法。

它的实质在于探求研究对象本身的发展过程和人类认识事物的历史发展规程,而不是单纯地描述具体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

实验法:就是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控制或创设一定条件以影响改变研究对象,从而验证假设,探讨教育现象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

行动研究法:行动研究法是在实际情景中,由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共同合作,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改进计划,通过在实践中实施、验证、修正而得到研究结果的一种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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