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中公共性困境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存在着种种困境,这些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这些困境,找出对应的对策,使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更加顺畅和有效。
一、困境分析1.信息不对称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政府等权力机构往往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而普通公民却往往缺乏必要的信息来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决策。
这导致了公众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被动性和局限性。
2.权力不对等在公共政策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组织等权力机构通常拥有更大的资源和话语权,而普通公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很难将自己的声音真正传达给政府,更难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3.参与渠道狭窄目前我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渠道相对较为狭窄,主要依赖于政府主导的形式化参与模式,对于一些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来说,寻求参与的渠道相对受限,这也限制了公众对政策的监督和建议。
4.参与意识不强相对其他国家的公民,中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意识相对较低,很多人对政策的决定和执行缺乏关注和参与。
这也制约了政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二、对策建议1. 提升信息透明度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的披露范围和深度,使更多的信息能够为公众所知晓。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高公众对政策信息的获得和了解。
2. 增强互动平台政府可以建立更多的互动平台,与公众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对话和沟通。
通过建立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政府可以更多地征集和采纳公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 推动社会组织发展除了政府主导的渠道外,我国应当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可以给予这些组织更多的资源支持和话语权,扩大参与的主体范围,增加公众对政策的监督和建议。
4. 强化公民教育政府、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应当共同加强公民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政治和政策的认知,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简述公共政策问题的特征
简述公共政策问题的特征
公共政策问题具有以下特征:
1. 公共性:公共政策问题涉及到整个社会或特定群体的利益和福祉,而不仅仅是个体或少数人的利益。
这些问题通常与公共资源分配、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有关。
2. 多元性:公共政策问题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的观点和意见。
这些利益相关方可能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商业利益集团、专业机构等。
这些利益相关方往往有不同的意见和需求,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需要平衡各方利益。
3. 复杂性:公共政策问题往往是复杂的,涉及多个因素和变量的相互作用。
其中可能包括经济、社会、环境、技术、法律等方面的因素。
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这些复杂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
4. 不确定性:公共政策问题通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这是因为政策制定者面临的问题可能是新的、复杂的或有争议的,他们没有足够的信息和经验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此外,公共政策问题的结果也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预期的结果与实际结果不一致。
5. 可操作性:公共政策问题需要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方案和具体行动。
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政策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现实情况和资源限制制定可行的政策措施。
6. 持续性:公共政策问题往往是长期存在的,需要长期的关注和解决。
政策制定者需要制定长期的政策规划和措施,不断监测和评估政策实施的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实现政府目标和改善公众生活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执行的阻力、效果评估的困难、差异化执行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各国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
首先,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一是执行阻力。
政策的成功实施通常要面对来自多个方面的阻力,如政治行为、不愿意接受改变、官僚体系的阻碍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沟通合作:政府应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包括市民、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开展多方合作,能够减少阻力来源,增加政策的成功实施机会。
2. 完善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透明度。
同时,应进行详尽的实证研究和评估,以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二是效果评估的困难。
很多时候,政策执行结束后,对政策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变得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制定评估指标: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以便对政策执行后的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政府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情况的评估框架。
2. 提高数据共享: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共享平台,以便于政策执行后的数据收集和评估。
政府还可以与学术机构或独立机构合作,进行独立的评估和监测。
最后,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三是差异化执行。
很多时候,政策在不同地区或群体中的执行效果存在差异,这给政策执行带来了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个性化执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考虑到不同地区或群体的差异性。
通过个性化的执行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或群体的需求,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
2. 增强监督能力: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确保政策在各个地区和群体中得到均等的执行。
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政策执行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困境分析
策 讨 论 议 程 和被 确定 为 予 以解 决 的 政策 问题 的过 程 。 在我国 .
政 策 议 程 主 要包 括 由社 会 团体 、社 会 公 众 向政 府 提 出的 公 众 议 程 和 政府 本 身 将 某 些 问 题 纳 入 政 策 讨 论 范 围 的 政 府 议 程 。 公 众 议 程 的 产 生需 要 问题 被 广 泛感 知 、被 多 数 人 认 为 有 采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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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困境分析
郑 鑫
( 山东 师范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 山东 济 南 2 5 0 0 3 8 ) 摘 要 : 公共政策作为一种权威的资源配置方式 , 公共性是其逻辑起 点也是最终结点 , 但 现 实 中存 在 公 共 政 策
2 0 1 5年 3月 第 1 2卷 第 3期
湖 北 经 济 学 院学 报 ( 人 文 社会 科 学 版 )
o u ma l o f Hu b e i Un i v e r s i t y o f E c o n o mi c s f Hu ma n i t i e s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体, 其 自身 价 值 体 系 的 具 有相 对 独 立 性 。 即便 倡 导 社 会 一 致 , 但 在 现实 中 , 我 国
目标 、 价值和策略的大型计划” , 无论是何种 大型计划都有开
始 和结 果 , 最 终 的 结 果 就 是 实 现 计 划 目标 , 计 划 目标 直 接 指 向公 共 政 策 自身 的公 共 性 , 这 里 就 体 现 出拉 斯 维 尔 所 说 的 公 共 政 策 的 价 值 导 向 。托 马斯 ・ 戴 伊将 公 共 政 策 定 义 为 “ 政 府 选 择要做或不做的一切 ” , 政 府 作 出选 择 的 前 提 是 价 值 观 , 公 共 政 策 作 为 政 府 选 择 做 或 不 做 的一 切 , 必 然 体 现着 政府 的 价 值 观, 在 民主社会 , 实现公正 、 公平 是必然要求 , 而 这 更 符 合 政 府 和 公 众 的 期 望 与要 求 。
公共政策中公共性困境
公共政策中公共性困境一、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困境公共政策主体是指那些在特定政策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监控、调整的个体和团体。
其中,广义的政府(即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作为公共政策的法定产生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最主要的政策主体。
传统观点认为,作为公共政策最主要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政府是广大社会公众权利和意志的代表者,政府的公正与准确是一种固有的天赋,政府不具有白身利益。
不过,现实中政府的白利性却是客观存有的。
政府的白身利益能够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
作为一种正式的社会组织类型,政府是由若干名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而政府工作人员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他们也具有各种各样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这些需要也都期望得到满足。
从某种水准上说,也正是其个体需要和组织需要的相互作用,才保证了整个组织的正常运转。
当他们的个人需要以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形式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社会特性时,这种需要就转化为了个人利益。
因为他们常常被置于“公仆”的地位而不能明确追求白身利益,他们的白利动机受到了限制,从而迫使他们采用其他方式实现白己的利益,比如通过贪污受贿、挪用或占用公款等行为来实现白己的私利。
第二,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团体利益。
任何政府都有职能部门和层级的划分,这种划分是组织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各项职能正常运转、组织目标顺利实现的组织结构保障,但这种划分在客观上却容易形成纵向上的层级断裂、横向上的部门交叉、整体上的条块分割的行政格局,从而使得政府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萌生不同的团体利益。
例如,在经济发展和投资格局中出现的地区产业趋同现象,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资源、市场的行政保护现象,以及各部门为了维护本行业、本部门利益而人为设置市场障碍、防止外地区行业竞争进入等现象,都充分证实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团体利益的存有。
第三,政府整体的机构利益。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困境,这些困境可能会阻碍公民有效参与政策决策,从而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并提出对策。
一、信息不对称在我国的公共政策过程中,政府通常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而公民的信息获取渠道相对有限。
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公民难以对政策进行充分的理解和评估,进而影响其参与的质量和效果。
对策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机制。
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公众公开政策相关的信息,包括政策的制定过程、决策依据、实施情况等,同时鼓励和支持公民通过互联网、媒体等渠道获得政策信息,并提供公民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政策参与渠道有限目前我国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主要通过意见征求、听证会等方式进行,但这些渠道的开放程度和效果有限,公民的参与感较低。
对策是拓展政策参与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机制。
政府可借鉴国外的经验,采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技术手段来吸纳公众意见,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民意调查机构或机构来汇总和分析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参与机会不均等在我国,一些群体由于身份、地域、经济条件等原因,参与公共政策的机会和条件并不均等,这加大了一些群体的政治边缘化风险。
对策是通过建立更加包容的参与机制,促进不同群体的均等参与。
政府应当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鼓励他们参与公共政策的讨论和决策,例如可以设置专门的补贴和扶持措施。
社会组织和媒体也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宣传和组织,帮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
四、参与意见缺乏权威性当前我国公民的参与意见往往缺乏权威性,政府往往只是形式上征求公众意见而已,并不会认真对待和采纳公民的意见建议。
这种情况使得公民在参与政策过程中感到沮丧,减弱了其积极性。
对策是加强公众意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政府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意见征集机制,确保公众意见能够得到公正公开的处理和反馈,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意见征集和采纳机制。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我国公共政策执⾏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所谓公共政策,即公共权⼒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案。
它的作⽤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的⾏动。
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规、⾏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头或书⾯的指⽰、政府规划等。
公共政策执⾏在整个⾏政管理活动中有着⼗分重要的地位。
作为政府调控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实现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及具体⾏政⽬标的重要⼿段之⼀,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公共政策越来越发挥着举⾜轻重的作⽤。
然⽽,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共政策在执⾏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偏差,严重影响了政策⽬标的有效实现。
对于我国公共政策执⾏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有关资料我总结了以下三个⽅⾯:(⼀)公共政策内容的偏离。
在公共政策的执⾏过程中,执⾏部门难免会考虑⾃⾝利益⽽偏离执⾏政策的内容。
擅⾃改动部分政策内容,选择性执⾏政策内容抑或延伸莫须有的政策内容,这些⾏为都对公共政策偏离预期效果产⽣不同程度的负⾯影响。
当需要执⾏的政策与负责执⾏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机关就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相⼀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实施。
执⾏对⾃⼰有利的内容,⽽擅⾃变动于⾃⾝不利的内容,严重影响党和围家的形象,极⼤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民利益。
当地⽅政府单位注重⾃⾝利益⼤于国家时,执⾏机关便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筛选,选择对⾃⾝有利的规定执⾏。
合利执⾏,不合利不执⾏,在执⾏中见黄灯便⾛,见红灯便绕道。
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站在⼩团体利益的⽴场上钻政策的空⼦,断章取义,为我所⽤,极⼤程度妨碍了上级部门⽬标的实施。
当然,在公共政策的执⾏中也有执⾏部门为了本地利益采取⼀些⼟政策,或附加⼀些原⽬标所没有的内容,致使政策不能准确执⾏到位⽽出现政策失真。
特别是⼀些地⽅,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旗号,另⽴⼀套规定,⾃⾏其是,谋取私利,严重阻碍了政策执⾏的⼒度和效果。
论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困境与措施
论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困境与措施内容摘要: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由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所决定的。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于实现公共政策过程的社会化,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维护社会的稳定,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政治认同感,加强社会监督,克服权力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分析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必要性和作用、面临的困境,并就解决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决策民主化。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众参与困境措施随着信息化、全球化的到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众参与已成为全球的“热点”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由于公共政策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然会引起公众的广泛参与。
在现代政治制度和行政决策体制中,政府不能不对公众所认同的公共利益加以重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众作为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与的意识和要求也随之增强。
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的必要性与意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推进政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已成为现代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分析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对公共政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有重要作用。
在现代社会公民参与对于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共性和执行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过程还存在着诸如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组织化和制度化水平较低的困境与挑战。
因此,必须通过培育公民文化、构建制度体系,来提高公民政策参与的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结构,优化公共政策的过程和效能。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实质是公共权力机关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价值的分配。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公共政策参与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公共政策的制定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进程,而公民的参与则是保障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手段。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也逐渐凸显出来。
本文将从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现状出发,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推动我国的公共政策参与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现状在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渠道主要包括民主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意见征集等。
政府也意识到公民参与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
在实际操作中,公民的参与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
公民参与的主体狭窄。
在我国,公共政策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而普通公民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
这导致了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缺乏全面的社会参与,容易产生片面性和局限性。
公民参与的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的公民参与主要通过公开听证、网上意见征集等渠道,但是这些方式往往无法真正达到公众的广泛参与。
尤其是在决策层面,公众意见更难以真正被采纳和反映在政策制定中。
公民参与的质量不高。
由于公众的参与意愿较低,很多时候只有一些利益相关者才会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导致了公众的普遍意见和想法无法得到有效表达和反映。
这也容易造成政策的失衡和偏颇。
二、困境的原因分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主要源自以下几个方面。
是政府制度和文化的障碍。
在我国长期的行政体制下,政府对权力的拥有和决策的独立性相对较高,而公民的参与权和表达空间相对有限。
这导致了公民参与意识和习惯的培养不足,形成了一种被动的政治文化。
是公民参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
尽管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鼓励公民参与,但是具体的参与渠道和机制还不够完善。
很多时候,公民的意见很难被真正接纳和尊重,导致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是公民参与水平的不平衡。
我国的城乡差距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公民参与的程度和质量出现了一定的差异。
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的原因与防范策略
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的原因与防范策略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流失是国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个严重问题,也是舆论和学者关注的焦点。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的原因和防范策略。
首先,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的最主要原因是评估体系的缺失,在政策的设计制定阶段,因为缺少有力有效的评估体系,使得政策设计缺乏全面性,不能切实推动政策实施,从而使公共政策出现公共性流失。
其次,权力与利益的分散,有些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被相关方分散,他们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并不顾及公众利益,这样一来,政策就会出现公共性流失。
第三,政策的制定不科学,有些政策的制定是基于简单的粗暴行动,而不是依据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这样一来,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它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
针对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首先要建立健全评估体系,政策在设计制定阶段,应该建立综合评估体系,根据当前社会实际来考虑相关政策的设计问题。
其次,加强政策的监督管理,当政策实施时,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使政策按计划实施,避免政策的公共性流失。
最后,在政策制定的同时进行宣传,要让公众充分了解他们参与政策的意义,让他们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减少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现象的发生。
总结而言,要避免公共政策公共性流失,除了要建立评估体系、加强政策的监督管理、进行宣传外,还要加强政策制定的理论研究,合理设置相关的发展政策,从而使公共政策可以真正考虑公众利益,有效促进政策的实施。
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及公众有序参与对其治理
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及公众有序参与对其治理促成政府与公众之间关系的平衡与和谐是现代政治文明追求的发展目标。
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公共政策成为政府与公众之间协调和互动的中介。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但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的情形。
公众有序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治理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
公众有序参与对公共政策的完善及政治文明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签:公众有序参与;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治理一、公共政策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功能作用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民主逐渐成为公众共识,专制思想及其市场日益式微。
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是处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其目标是追求二者关系的平衡与和谐。
按照现代政治学中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角色关系可以被抽象为“委托-代理”。
作为民意的代理人,政府要处理好与公众之间的关系,需要和公众进行必要沟通。
在双向互动的过程中,公众不再甘心只作默默服从的“傀儡”,而是希望政府能够不断强化自身保障公众正当利益诉求的功能,要求政府能够借助于有效治理工具实现公众的利益。
现代政治生活中,正是公共政策当仁不让的担当起了政府与公众之间协调和互动的中介者。
在我国,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基本治理工具,也是公众获得良善生活的有效保障。
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决定了公共政策的回应性。
回应是指一个组织对公众提出的政策变化这一要求作出迅速反应,也可以说是政府对公众所提要求作出超一般反应的行为。
〔1〕从本质上讲,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就是对公众合理诉求进行吸收和整合以及对公共利益做出分配、再分配的过程。
公共政策是公共利益分配及再分配的载体,公共政策进行利益分配的过程就是还利于民的过程,是公共政策公共性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的过程。
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忽视长远利益,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公众参与度不足等各种主客观原因,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的情形屡见不鲜。
公共政策“公共性”衰减问题的成因及解决途径
公共政策“公共性”衰减问题的成因及解决途径引言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指政策对社会整体的影响,亦即服务公共利益的能力。
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和政治经济的变化,许多公共政策开始失去公共性,或者说公共性在不断衰减。
本文将探讨公共政策“公共性”衰减问题的成因,并提出解决途径。
成因分析1. 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的“公共性”要求政策能够公正地服务全体公民的利益。
然而,一些利益集团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资源和影响力来干预政策决策,使政策的方向和内容更符合自身利益。
这种干预往往会使政策失去公共性,只服务于特定群体的利益,而不能真正为全体公民服务。
2. 政治操纵政治操纵是指政治权力或资源在政治利益集团的推动下作用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以达到利益争夺、竞争优势、权力保障等一定目的的利益诉求和行为。
政治操纵常常会导致政策偏离原本设计的目标,使政策无法真正为全体公民服务,从而造成“公共性”的衰减。
3. 行政制度缺陷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行政制度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是保证政策公共性的关键因素。
但是,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行政制度可能存在不完善、过于垄断或者缺乏监督的情况,这就可能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导致决策者的局限性,以及政策的不公正性和不透明性。
解决途径1.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一些组织或机构可以发挥自身资源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全过程。
这些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政策制定者提供全面、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充分考虑到各项利益和考虑全局。
2. 完善政策制定程序政策制定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保证政策公共性的重要保证。
建立政策制定公开的标准化程序和制度,从规则上、程序上、机制上等多个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政治干预和操纵等形式的违法行为。
同时,公共政策还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体需求加强协同,更贴近底层基本生活所需。
3. 推行多元利益协商多元利益协商可以为公共政策制定提供广泛的参与与决策基础,利益集团等控制性力量影响可能会因多种压力和利益的协调而逐渐减弱。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民主化程度和公共政策的制定质量。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存在着不少困境,这些困境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进行浅析,并提出对策。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主要表现在政府主导、信息不对称、公民参与渠道不畅等方面。
在我国,政府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比较突出,导致公民很难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与评价中。
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远远多于公民,造成了信息不对称现象,这使得公民很难对政策做出准确的评价。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渠道不畅也是一个问题,很多时候公民即使有意愿参与,也找不到合适的平台和途径。
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往往缺乏有效的参与机制和渠道。
目前我国虽然建立了一些公民参与机制,如公众听证会、社会评估等,但是这些机制缺乏权威性和公信力,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只顾及自身利益,很少考虑到公民的利益和诉求,导致公民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公共政策过程中缺乏公平和公正的参与机制也是一个困境。
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和企业往往占据着话语权,公民的声音很难被听到。
即使在一些公开的参与环节中,也存在着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方面的不公平现象,造成了一些公民无法真正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针对以上困境,我们应该采取一些对策来促进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
政府应该建立更加开放、透明、民主的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利,鼓励公民广泛参与到公共政策过程中来。
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提供更多真实可靠的信息给公民,避免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
政府还应该创造更多的公民参与渠道和机制,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参与选择。
我们也需要加强公民参与机构和组织,促进公民组织与政府的对话和交流,推动公民参与政策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公民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参与机制,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水平。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实现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准则和措施。
政策的执行是政策过程的关键环节,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目标的实现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实现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1. 政策执行力度不足政策执行力度不足是公共政策执行中常见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拖延、敷衍了事、执行不力等现象。
其原因可能是执行机构的人员配置、资源分配不足,或者是执行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不够。
2. 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政策执行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各方的信息掌握程度不同,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决策困难、执行偏差等问题。
3. 政策执行中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一。
这表现为监督机构不独立、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过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纠正。
三、对策研究1. 加强政策执行的力度为了解决政策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需要从政策执行的资源和人员配置入手。
首先,要确保执行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资源分配充足,以满足政策执行的需求。
其次,要加强执行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执行人员的政策意识和执行力。
2. 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这包括加强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沟通、加强执行机构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等。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困难和执行偏差。
3. 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为了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确保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能;其次,加强监督力度,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最后,加强监督过程的透明度,使公众能够参与到监督过程中来。
欠发达地区公共政策公共性缺失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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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在能 给他们 的最大好 处上 。
陷入争夺私利的混乱之 中,以维护必要的社会秩 序, 人们愿意交 出一部分私人权力 , 使之成为社会
公共 权 力 ,并将 这 部分 权 力交 由某一 特 定 的公共 权力 机 构代 为行 使 ,人 们 相互 之 间通 过 订立 契 约 维护 社会 安定 、 促进 社 会发 展 。 共性 之所 以得 到 公 社会 的认 同 ,其 中一个 重 要原 因 是公 共性 中所 蕴 含 的正 义性 原 则 。英 国功 利 主义学 说 代 表人 物边 沁认 为 只要 符 合大 多数 人 的最 大幸福 就 是正 义的 . 罗 尔斯 认 为 正 义 应 当是 一种 作 为公 平 的正 义 , 具 有 不 可侵 犯 性 ,不 能为 了某 一 部分 人 的利 益 而损 害另 一部 分 人 的利 益 ,社会 的正 义要 求保 护 弱势 者 的利益 。 学 者基 于罗 尔斯 的正 义论认 为 : 有 在社
以及 其他 政 治 团体 、 民在 特定 时 期 内 , 公 为实 现 或
并不完全取决于某一选 民个体 ,而是取决于作为 集体 的所 有选 民行为 的统 计倾 向。
2公共 政 策的公 共性 基 于政 治人假 说 .
其 认 为公 共 权 力 机 构 作 为 人 民权 力 的执 行 者, 代表 人 民的利 益行 使公 共权 力 。为 了避 免社 会
3服务 型政府 下公共政 策公共 性 的需要 .
公共政策领域的主要挑战和应对策略
公共政策领域的主要挑战和应对策略公共政策是指政府针对特定问题或社会需求制定的方案和执行措施。
在现代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面临着各种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政府和相关利益方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
一、挑战一:复杂的社会需求与资源分配压力在一个多元化和复杂的社会中,公共政策制定面临着复杂的社会需求和资源分配的挑战。
不同群体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各不相同,政府需要在有限的资源下进行公正的分配。
此外,需求的动态变化也给政策制定带来挑战。
应对策略:1. 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政府需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以便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能够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并依据数据和专业知识进行决策。
2. 加强社会参与:政府可以通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以了解各方的需求和关切,从而制定更加全面和公正的政策。
3. 加强资源管理与分配:政府需要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分配,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挑战二:政策执行与监管困难公共政策不仅需要在制定阶段考虑到各种因素,同时在执行阶段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
政策的执行需要政府机构具备执行力和监管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往往难以有效地执行政策并进行监管。
应对策略:1. 建立健全的政策执行机制:政府应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政策执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协调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2. 加强监督与评估: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政策的监管也需要加强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3. 提高公众参与: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众的监督和舆论压力,促使政策能够更好地执行。
三、挑战三:政策评估和调整的不足公共政策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政策评估和调整的机制和方式存在不足,导致政策的效果和适应性不佳。
应对策略:1. 建立健全的政策评估机制:政府应建立起健全的政策评估机制,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分析,了解政策的实施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过程则是保障政策合理性和民意表达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我国现行制度和实践中,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存在一些困境,需要通过一些对策来加以解决。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在于缺乏充分的信息透明度和公开度。
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通常掌握着丰富的信息资源,而公民往往难以获取到相关的信息,这就导致了公众在进行参与时常常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政府还存在一些信息扭曲和控制的行为,阻碍了公民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有效参与。
对策上,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机制,提供公民获取政策信息的便利条件,确保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时具备平等的信息基础。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还表现在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和机制。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公民参与的制度和机构,如听证制度、政府听民声平台等,但实际上公民的参与机会仍然有限,决策权往往仍然掌握在少数决策者手中。
对策上,应继续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和机制,扩大公民参与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多样化和灵活性的参与渠道,提高公民参与的机会和质量,实现公众有效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目标。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还体现在参与过程中的不平等性。
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还受到一些社会地位、资源和利益差距的制约,导致一些群体和个体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参与权利。
对策上,应加强公民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公众对政府决策和政策的理解和评估能力,同时还应加强特殊群体的参与保障,关注弱势群体的声音和权益,保障其参与公共政策的权利。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还在于公民参与的结果难以得到充分实施和反映。
公众在参与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往往难以得到及时采纳和回应,导致公民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不满和不信任。
对策上,应加强政府对公众意见的接受和回应机制,确保公众意见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反馈,并且将公众意见的采纳和反映真正落实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增强公众对政策的认同和信任。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信息透明度。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在信息披露上存在不足,公众难以获得充分的政策信息,难以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考虑因素。
这使得公民参与政策讨论和决策的能力受到限制。
第二,决策权集中。
在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往往由政府部门主导,决策权集中于少数决策者手中,公众意见往往只起到次要的参考作用。
这种决策权的集中导致了公众对政策的影响力有限,难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作用。
参与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如听证制度和征求意见制度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公众参与的途径有限,难以广泛参与政策讨论和决策;公众参与的意见被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忽视或不予采纳,导致公众对参与的积极性和信任感下降。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促进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政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向公众披露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同时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技术手段扩大信息传播的渠道,让更多的公众能够了解政策制定的全过程。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决策机制。
政府可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引入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行业组织、专家学者、非政府组织等,形成多元参与的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倾听和尊重公众意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开展听证会等形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沟通和讨论,确保公众能够有效参与决策过程。
三是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在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应明确公众参与的原则和程序,规范相关机制和程序的实施。
对政府部门不予采纳公众意见的行为应进行监督和约束,确保公众参与能够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和公民能力建设。
政府可以利用社会组织等渠道,加强对公众参与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公众参与的能力和素质。
政府也应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支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鼓励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政策讨论和决策中。
公共政策“公共性”衰减问题的成因及解决途径
题 乃 至 家庭 教育 问题 等 .也在 历史 发展 进程 中逐 步成
为社 会公 共 问题 .从 而增 加 了需 要 通过 公共 政策 去处
理 的事 务 。
手段。 政 府通 过制定 和实施 公 共政策 。 协 调社 会 主体 之
间的 利益 关 系 , 化 解 社会 矛 盾 、 解 决 社会 问题 , 保 证 社
体 育 等公 共事 业 以及 社会 服务 和维 持社会 秩 序 的公 共 事务 等 , 而 以往 主要作 为个 人发 展 的教育 问题 、 生 育 问
竹. m t . - b 珏i 船
共” 立场 即分 配 的公 正 。 政 府作 为公 权力 部 门掌握 着 大
量 的社会 资 源 .公共 政 策则是 其分 配社 会 资源 的基 本
来 自于戴 维 ・ 伊斯顿 , 即“ 公 共政 策 就 是对 全社 会 的价 值 作有 权威 的分 配 。 ” … 公共 政策 体系包 括界 定 问题 、 决策、 执行、 评估、 修 正等 。 在这 些环 节 中 , 既需 要客 观 的工具 理性作 为政 策 选择 的手 段 .更需要 主观 的价 值诉 求作 为政 策选择 的 倾 向 .进而 使其 能够 在公共 政策 的应然 轨 道上正 确行 使。 然而, 从 现实 看 , 在E l 益 复杂 多变 的社会 转型 时期 , 公 共 政策 根本 的价值 诉求— — “ 公共 性” 的衰减 已成 为 日益 引人 关注 的 问题 。 并 且给政 府公 信力 、 社会 公共 领 域 等方 面带来 了一 系列 的负 面效应 。
公 共 政 策 是 政 府 为解 决 社 会 问题 并 增 进 公 共 利 益, 通过公 共 权力平 衡 各方利 益 , 最 终 提供 给社 会 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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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中公共性困境一、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困境公共政策主体是指那些在特定政策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监控、调整的个体和团体。
其中,广义的政府(即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作为公共政策的法定产生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最主要的政策主体。
传统观点认为,作为公共政策最主要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政府是广大社会公众权利和意志的代表者,政府的公正与准确是一种固有的天赋,政府不具有自身利益。
不过,现实中政府的自利性却是客观存有的。
政府的自身利益能够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
作为一种正式的社会组织类型,政府是由若干名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而政府工作人员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他们也具有各种各样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这些需要也都期望得到满足。
从某种水准上说,也正是其个体需要和组织需要的相互作用,才保证了整个组织的正常运转。
当他们的个人需要以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形式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社会特性时,这种需要就转化为了个人利益。
因为他们常常被置于“公仆”的地位而不能明确追求自身利益,他们的自利动机受到了限制,从而迫使他们采用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比如通过贪污受贿、挪用或占用公款等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私利。
第二,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团体利益。
任何政府都有职能部门和层级的划分,这种划分是组织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各项职能正常运转、组织目标顺利实现的组织结构保障,但这种划分在客观上却容易形成纵向上的层级断裂、横向上的部门交叉、整体上的条块分割的行政格局,从而使得政府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萌生不同的团体利益。
例如,在经济发展和投资格局中出现的地区产业趋同现象,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资源、市场的行政保护现象,以及各部门为了维护本行业、本部门利益而人为设置市场障碍、防止外地区行业竞争进入等现象,都充分证实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团体利益的存有。
第三,政府整体的机构利益。
政府组织常常被人们设定为社会的公共组织,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是社会最高利益的代表者,并不具有自利性。
事实上,政府组织同样拥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比如特殊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精神文化特权等。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政府管理工作从社会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特殊的专业化、专门化的工作,政府组织的自利性就越来越突出。
所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理解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也是多元利益主体之一,也要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
当前,各国政府的规模扩大化、部门支出的增长等都是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扩张行为。
从理论上讲,公共政策是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而产生的,公共性是其逻辑起点;公共政策又以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最高目标,公共性是其价值终点;公共政策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以公共性作为其基本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
作为公共政策主体构成要素的政府,其公共性既是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的重要体现。
不过,为什么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却存有着与公共性相抵触的自利性呢?现有的公共政策公共性理论是无法对此问题作出科学解答的。
于是,政策主体理论上的公共性和现实中的自利性之间的冲突便使得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研究陷入困境。
二、公共政策目标的公共性困境公共政策目标是指公共政策主体针对现实中存有的问题,基于自身需要和社会提供的可能而设想出的一种希望状态。
依据公共政策公共性原则的要求,公共政策目标应该具有公益性,即公共政策应该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
关于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
当前,学术界对公共利益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把公共利益和抽象的或实体的或理想的自然法规、正义、正当理由这个类的价值标准和规范联系在一起,即将公共利益理解为一种合法利益、正当利益;二是把公共利益和个别人物的特殊利益或集团、阶级的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或与多数派的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即将公共利益视为与个别人物、个别集团、阶级的特殊利益相对立的多数人的利益;三是把公共利益与个人之间的竞争过程或集团之间的竞争过程联系在一起,认为个人之间以及集团之间利益竞争的结果便是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学者认为,社会上实际并不存有作为政府公共政策所追求目标的所谓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肯尼思·阿罗在《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1951)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
该定理阐释了将个人偏好或利益加和为集体偏好或利益的内在困难。
该定理指出:试图找出一套规则或程序,从一定的社会情况下的个人选择顺序中推导出符合某些理性条件的社会选择顺序,一般是办不到的。
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这些个人偏好本身也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的。
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詹姆斯·M.布坎南也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中,实际上并不存有根据公共利益实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有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缔约过程”。
所以,依据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作为公共政策根本目标的公共利益是不存有的,那么公共政策所追求的公共性自然也只能是一种虚幻的公共性,这显然是和现有的公共政策公共性理论研究成果相矛盾的。
即使我们不认同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利益的论述,仅从学术界对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的定义的争论中也能够看出,公共利益是一个很难把握的概念,它对于公共政策的研究人员来说难于把握,它对于作为公共政策决策主体的政府来说更难于把握。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原则要求将公共利益视为公共政策的根本目标,而公共利益本身却是模糊不清、飘忽不定的。
能够想见,在没有回答到底是不是存有公共利益以及什么是公共利益这两个基本问题的条件下,政府又怎能制定出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呢?现实中,政府官员制定和实施的公共政策所追求的也仅仅是他们自己观点领域中的模糊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地受到政府官员个人价值观的影响,不同水准地带有主观性和狭隘性。
同样,在既没有证明公共利益的真实性又不能科学界定其内涵的前提下,政策研究人员又如何能够对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实行深层次的研究呢?于是,公共政策的虚无性和公共政策的公共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便构成了公共政策研究中的一个理论难题,使得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研究陷入困境。
三、公共政策问题的公共性困境公共政策问题是指那些引起政府的注重并纳入政府议程的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是指社会的实际状态与社会公众所期望的状态之间的差别,也就是需要解决的各种社会矛盾。
就其本质来说,政策问题是“思想作用于环境的产物,它们是通过度析从问题情势里抽取出的要素。
所以,我们所遇到的,是问题情势而非问题,问题就像原子核细胞一样是观点的产物”[4]。
能够说,“问题不能脱离对它们实行定义的个体和群体而存有,也就是说,并不存有其内部和自身就构成政策问题的‘自然的’社会状态”[5]。
只有当人们对改变某些问题情势的希望作出判断时,才能产生政策问题。
可见,政策问题是被人们感知、觉察到的状况,是与价值、规范和利益冲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当前,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正在成为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现实挑战。
任何时代和任何时期,都存有着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的政府,有必要注重并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但社会上存有的问题为数众多,纷繁复杂,而因为时间、水平和资源的限制,政府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而只能解决其中的一部分问题,政府应该解决哪些社会问题呢?这需要对各种社会问题实行选择,也就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首要环节确立公共政策问题。
依据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原则,公共决策权力应该归社会公众所有,公共政策应该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所以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首要环节的公共政策问题确立过程,也应该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下来完成,于是公共政策问题的确立过程应该是社会公众的选择过程。
不过在现实中,政策问题的确立过程,仅仅政府将必要的社会问题纳入政府议程并将其转化为政策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在诸多社会问题中实行选择的过程,而不是社会公众对社会问题实行选择的过程。
政府对公共政策问题的选择,归根到底就是政府工作人员的选择,这种选择在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认定。
因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信仰或价值观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就必然不同。
对于同一问题,有些人看来非常重大,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加以解决,而将其确认为公共政策问题,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不以为然,认为没有兴师动众的必要,而拒绝将其纳入公共政策问题之列。
于是,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可能会给政策制定带来两种直接后果,其一是社会公众普遍注重的社会问题却没有被确立为公共政策问题,这无疑是对社会公众民主权利的剥夺,是与公共政策的公有性、公治性原则格格不入的。
其二是被确认为公共政策问题的社会问题并不是社会公众最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这显然是对政策资源的肆意浪费,既没有真正代表社会公众的意志,也不符合公共政策公共性的基本要求。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该属性要求公共政策必须准确界定公共政策问题,而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却使公共政策问题的界定具有了一定的随意性。
所以,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在一定水准上冲击着公共政策的公共性,二者之间的矛盾便构成了公共政策公共性研究的又一困境。
四、公共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困境公共政策价值是指公共政策主体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遵循的价值准则。
公共政策具有各种不同层次的价值追求,效率和公平一直是政策研究人员最为注重的两种价值。
效率,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获取的收益与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比值,即收益与成本的比值。
作为公共政策价值的效率,主要是指对政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公平,是人们对社会运行状态的一种带有主观性的价值判断,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
机会公平是注重规则的无差别性的公平,即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结果公平是注重人的差异性的公平,即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规则。
作为公共政策价值的公平,能够理解为对政策资源配置合理性的判断。
公共政策效率价值取向的存有,正在冲击着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进而使得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研究陷入困境。
关于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否认二者在一定水准上的相互统一,但就公共政策来说,我们所看到的更多的却是二者之间的相互对立。
效率与结果公平在终极意义上是“两全”的关系,而在日常操作中,特别在微观层次中,是“难以两全”的关系。
效率价值取向强调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提升政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就需要通过激励性差别分配机制激活各种生产要素,以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
但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别是客观存有的,不同社会成员的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是不同的,所以这种激励性差别分配机制必然会导致结果的差别,即强者会获得更多的资源,弱者会获得较少的资源,甚至丧失掉已有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