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行政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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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行政沿革
一概述
屯溪区位于安徽省南部的新安江上游,地处黄山市境中心偏东.行政区域介于北纬29°39′34〃~29°47′7〃与东经118°11′15〃~118°22′4〃之间,总面积284.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建成区近10平方公里.该区东临歙县,北接徽州区,西部及南部为休宁县所包围.现是黄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政府所在地,全国著名的旅游地.
二名称由来,市区形成
名称由来
屯溪区由古镇屯溪,屯溪市发展演变形成.屯溪名镇,市,区源于水.屯溪古镇历史悠久.尤其是屯溪市区南部隔率水相望,与屯溪古桥相连的黎阳镇,早在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就成为黎阳县城了.今查《三国志吴志贺齐传》说,吴威武中郎将贺齐平息黝,歙等地的山越反叛后,"复表分歙为新定,始新,黎阳,休阳,并黝,歙凡六县,权遂割为新都郡,齐为太守,立府于始新(始新故治在今浙江淳安县西30公里的威平镇,现已淹入
千岛湖.新定县于西晋太康元年即280年改名遂安县.始新县几经更迭,于南宋绍兴元年即1131年定名为淳安县.1958
年10月,撤销遂安县,并入淳安县),加偏将军."可见,黎阳镇早在东汉时期就是一座繁华的集镇,汉末已够作县城标准了.宋罗愿《新安志》说,东汉末年,屯溪地区还不发达,仅是个小渔村.但因地处山
越诸寨冲要,为削平山越的反叛势力,贺齐屯兵水上,改新安江上游水域为屯溪,唐以后形成屯溪镇后就是以屯溪这段水名为名的.屯溪的另一个说法是据字义而来,"屯"字,《广雅》解释为"聚也".诸水聚会,谓之屯溪.这些水,《清史稿地理志》说是休宁县境内的率水及城南数水,"与南港,东港合流入屯溪."现在指新安江上源的率水,横江,
榆村河汇流于此而称这段新安江为屯溪.清朱彝尊在《重修屯溪桥记》中说是三国"孙吴时,毛甘屯兵万户于是,故溪以屯名",是错误的.
市区形成
屯溪古镇大约形成于唐五代时期,是作为休宁县沿江码头向东岸发展的.初以今屯溪古桥东岸码头兴起,故原名"八家栈".宋元后,随着徽商经济的兴起,屯溪已成为皖南山区商贸交易中心,并形成为有一定规模的建成区.为将东西河岸连成一片,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开始建屯溪
古桥,使东部地区日益繁荣并定名屯溪镇.天启年间,已被誉为"一邑总市",成为皖南商贸中心,休宁县的首镇.清末,已形成屯溪街,河街,西镇街三大块布局,形成今老城区的骨架.民国18年(1929年)4月4日,东至土匪朱老五(富润)占领屯溪后,纵火几乎毁了古镇的全部精华.抗日战争期间,大批国民党军政机关迁驻屯溪,使屯溪人口急遽膨胀,城市畸形发展,时称"小上海".27年4月15日,随着皖南行署成立,屯溪镇与率口,阳湖,高阳,隆新4个乡统称为"屯溪五乡镇",初步奠定今屯溪区雏形.民国38年4月30日,屯溪镇解放后,以屯溪镇老城区为基础,扩大郊区,组建屯溪市,虽几经周折,作为市先后长达30余年,并在徽州专区(地区)存在期间一直兼作驻地,成为皖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改为地级黄山市的屯溪区,至今不变,仍为黄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解放前,屯溪镇属休宁县.民国27年4月建屯溪五乡镇,辖1个镇(15个保)4个乡(39个保).解放后,以民国的屯溪五乡镇为基础组建屯溪市.民国38年5月13日,屯溪市正式成立,改市区为五福,柏树,长干,栗里,公园,横街,黎康,黎中,新市,河街,珠塘,西镇,屯渔,屯上,屯杭15个街;郊区仍设率口,阳湖,高阳,隆新4个乡.1952年9月10日,将率口乡所辖草市划入歙县;将高阳乡的傍霞,两源,雁塔,隆新乡的双源,徐村,奕棋,博村,阳湖乡的衮山,芳口,枧东10个行政村和孝塘,上资2个自然村划
入休宁县,并对市区区划进行调整,设黎川(辖2个镇5个乡),柏树(辖2个镇4个乡)2个区.1953年4月,撤2个区,改设新安区,辖阳湖,柏树,黎阳,隆新4个镇和东闵,湖边,率口,枧忠4个乡及屯渔,屯上,屯杭3个街道合并改设的屯杭乡;市区设珠塘,西镇,栗里,五福4个街道.1954年,屯杭乡改为新安港,仍辖4个镇1个
港4个乡及4个街道.1956年3月,柏树镇改为柏树街道;将商山乡傍霞村,紫阜乡衮山渠村从休宁县划入屯溪市郊区;从歙县划入横关乡下黄口村4个选区入市;重新调整郊区区划,设黎阳,隆新2个镇,率口,枧忠,阳湖3个乡.6月,改新安港为水上办事处,改属珠塘街道,市区为5个街道.1957年2月,撤销5个街道,改设大桥,车站2个街道办事处,各辖6个居民委员会.1958年9月,郊区2个镇3个乡并为率口乡,后成立屯光人民公社.1959年12月13日,撤销屯溪市,改为休宁县屯溪镇.1960年6月,屯溪镇市区改为屯溪人民公社,设大桥,车站,水上3个管理区.次年1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屯溪市,改属休宁县.1961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屯溪市,郊区仍为屯光人民公社,并分为8个人民公社,市区仍为屯溪人民公社,并分为3个人民公
社.1963年5月20日,撤销屯溪市,改为屯溪镇,仅辖市区范围内的大桥,车站,水上3个人民公社,改属休宁县.原属屯溪市郊区的8个公社改
属休宁县,改设屯光区.1964年12月27日,将休宁县屯光区黎阳人民公社由休宁县划回屯溪镇.次年1月1日,升为县级镇,改为由徽州专区直接领导.1973年3月6日,26日,将休宁县屯光区原属屯溪市的7个人民公社划回屯溪镇,并将已划入歙县篁墩人民公社的草市大队划入屯光人民公社.1975年12月19日,恢复屯溪市,市,郊区划仍之.1978年5月,撤销市区人民公社,改设东,西市2个街道办事处,水上人民公社改为水上运输合作社,改由交通局管理;市郊仍为8个人民公社.1983年9月,改市郊8个公社为乡,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1984年1月,增设郊区公所,管辖8个乡.1986年5月,增设中市街道办事处,辖3个街道办事处,17个居民委员会;郊区8个乡,43个行政村,为县级屯溪市面积最大时期,总面积124.75平方公里.其四至,东抵屯光乡的审坑,西至大蟾川乡的瑶下,长17.35公里;北起新潭乡的东关,南到枧忠乡的鬲山茶林场,宽14.125公里.这时的市区建成区已超过7平方公里,已成为皖南地区南部山区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旅游中心城市.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改为省辖地级黄山市(驻屯溪)县级屯溪区,并将歙县篁墩乡,休宁县的梅林乡划入屯溪区.现辖4个街道:昱东街道、昱中街道、昱西街道、老街街道。5个镇:屯光镇、阳湖镇、黎阳镇、新潭镇、奕棋镇。区政府驻昱东街道。总面积248.9平方公里,建成区已近10平方公里,是点多面的黄山市最大的建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