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
励计划入选单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人[2015]5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05
【实施日期】2015.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入选单位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5〕5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一年来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为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同意,现将“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更名为“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根据今年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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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9个学科列入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建设
我校9个学科列入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建设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年(卷),期】2008(14)6
【总页数】1页(P556-556)
【关键词】重点学科建设;上海市;申报工作;评选工作;高校;委员会;传播学;教委【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06;G526.22
【相关文献】
1.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校办学实力——我校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实践体会 [J], 刘成峰;
2.我校学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细胞生物学成功增列为国家重点学科 [J],
3.我校学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细胞生物学成功增列为国家重点学科 [J],
4.我校森林保护学科被列入江苏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 [J],
5.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认识和做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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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
(第三期)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10.30
•【字号】沪教委科[2008]52号
•【施行日期】2008.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
期)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科〔2008〕5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8〕46号)的要求,我委组织了有关高校的学科申报和专家评选工作,经研究确定,上海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38个学科列入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对列入名单的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并充分发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对相关支撑学科和人才培养的辐射作用。
请根据与国内同类学科比较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制订各学科年度建设任务与经费预算,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为争取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入选“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入选“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3]3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6.17
【实施日期】2013.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入选“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
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3〕3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8号),现将市属高校入选“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加强校企合作,创新校外实践教育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实践基地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市属高校入选“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
附件
市属高校入选“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通知-沪教委外[2012]9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通知(沪教委外〔2012〕91号)市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受益面,我委决定开展第三批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根据学校“十二五”内涵建设的发展需要,认真梳理符合《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外〔2011〕130号)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对符合“扶特、扶需、扶强”要求的项目重点予以申报建设。
申报项目须填写立项申报表和新增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
已立项的项目如需继续资助,须在中期小结的基础上,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申报,并须按原下达的“学校编号”与“项目名称”填报已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第三批项目经费的使用期限至2013年8月31日。
请各校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国际交流处。
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
附件:1.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报表(新增项目)2.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报汇总表(新增项目)3.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报汇总表(已立项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10月15日附件1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报表(新增项目)资助类别(请选择)□第一类.学习、进修项目□第二类.实习、见习项目□第三类.其他项目:○特○需○强项目类型(可多选)□交换生项目□访问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内项目□联合培养□友好城市项目□专业实习项目□其他项目项目名称学校序号国别(地区)城市学校或单位名称(中外文)有无校际协议或其他法律文本(请附协议文本)协议签署日期与时效项目对象(请选择)□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协议人数/期在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互换学分人均项目总额(元)经费主要包含内容立项理由介绍(外方学校简介,学科专业优势,与你校的合作关系)经费安排(此项目费用情况及具体承担额度或比例)其他理由(第三类项目必填)申请人次申请金额学校教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学校外事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注:1.“学校序号”由学校自行排序编号,并与“汇总表”中的学校序号保持一致,一项目一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沪教委科[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20号)市属各有关高等学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三年建设周期已结束,根据《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委将对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进行终期验收。
现将终期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终期验收的主要内容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及考核内容,对照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建设任务及经费预算表》中的规划目标,针对以下几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进行终期验收:1.学科建设规划既定任务及目标的完成情况;2.学科建设成效及发展潜力;3.学科建设管理及运行机制的创新与完善和学校对学科建设的支持(政策、经费措施)情况;4.学科带头人的引领、组织协调作用。
二、终期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实施1.本次终期验收工作由市教委组织,委托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验收工作。
2.终期验收指标体系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终期验收材料的报送请各有关高校按《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验收总结表》(见附件)内容准备相应总结材料及统计数据(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
建设期间学科人员变更情况请于4月20日之前录入“重点学科和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其它总结信息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材料内容,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1.由“重点学科和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中打印的《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建设验收总结表》书面材料一式1份。
2.相关证明材料(新承担重点项目的立项合同书复印件,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一式1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09.05
•【字号】沪教委高〔2007〕54号
•【施行日期】2007.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7〕54号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中所列“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领域、方向,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申报表等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下载。
请于9月1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汇总简表及申报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转发文件的附件2、3、4)报送我委高教处(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23116731)。
附件: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度上海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度上海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0.17•【字号】沪教委高[2003]42号•【施行日期】200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度上海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03]42号)各高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3年度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3]32号)的精神,2003年度上海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已经结束。
这项工作得到全市高校的普遍重视,各高校相继启动了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共建设校级精品课程1500余门。
在此基础上,经学校按比例推荐,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审和我委审定,共评出复旦大学《数学模型系列课程》等79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现将课程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其建设成果将作为高校教学评估和教学名师奖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委将在市教委网站公布这些课程名单并授予“市级精品课程”荣誉证书。
二、学校要切实加大和保障对精品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应从事业费拨款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精品课程建设并对市级获奖的精品课程参与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对入选的市级精品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逐步上网并免费开放。
在适当的时间组织现场交流会进行交流和研讨。
四、对2003年度市级精品课程,我委将于明年根据精品课程的各项指标组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市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且不能重新申报市级精品课程和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期“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期“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3•【字号】沪教委人[2011]71号•【施行日期】2011.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期“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71号)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加快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根据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前两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名工程”),现将《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基地申报表3.“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后备人选推荐表(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附件1:第三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优良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中勇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有较深刻的学术思想、独到的教育教学策略和风格、明显办学特色的校长和教师。
培养具有开阔国际视野和较强国际交往能力,教育实证研究和教育创新能力的教师和校长,为在上海乃至国内脱颖而出的优秀教师和校长搭建平台,为参与国际教育交流的优秀校长和教师创设良好环境。
二、学员遴选(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除应具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4〕106号)第四条规定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专业素质、管理素质、身心素质等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969年后出生的中学高级教师,1975年后出生的小学和幼儿园的小学高级教师。
应用Gabor纹理特征的水管内壁图像分类
20 0 8年 1 2月
上 海 大 学 学 报 (自 然 科 学 版 )
J U N LO H N H I N V R IY ( A U A CE C O R A FS A G A IE ST N T R LS IN E) U
Vo . 4 N . 11 o 6 Dc 0 8 e .2 o
文章编号 :0 726 (0 8 0 -5 1 6 10 —8 12 0 )60 5 - 0
应 用 Ga o b r纹理 特 征 的水 管 内壁 图像 分 类
杨潇 茜, 王朔 中
( 上海大学 通信与息工程学院 , 上海 2 07 ) 0 0 2
摘要 : ao 滤波器在图像 分析和机器视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 G br G br 将 ao 滤波用 于识别地 下水管 内壁 图像 , 对管 壁
对得到的 高维特征 向量进行降维. 对提取 的纹理特征进行 一 均值聚类 , 实验 结果验证 了该方法的有效性.
关键词 : 纹理特征 ; a o 滤波器 ; G br 图像识别
中 图分 类 号 : P3 14 T 9 . 文 献 标 志 码 :A
I a e Cl si c to f r Se r Du tI pe to i bo le i g m g a sf a in o we c ns ci n Usng Ga r Fi rn i t
u drru d s e u t n s r c a cmpn nsa a s P A) t rd c i nin o h n egon e rd c,a d ue pi i l o o et n l i w np y s( C o e ue d s fte me o
f au e v co s e t r e tr .The e faur e tr r ea e o t au e a d e tnd o h a g n t e s we a e s e t e v c o sa e r ltd t he n t r n x e ft e d ma e i h e r g . Cls i c to ft e i g lc si de b s d o he e ta t d f au e v c o s a sf ai n o h ma e b o k sma a e n t x r ce e t r e tr .Ast e Ga o le r i h b rf tr a e i s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6.28
•【字号】沪教委高[2013]41号
•【施行日期】2013.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
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3〕41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考试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16号)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我委审核,现同意复旦大学刘金华承担的《研究型大学教学质量探究体系建设--基于毕业生跟踪调查》等92项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并资助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项目的研究与试点,加强项目管理,按时组织结题,并于2014年5月底前将项目验收材料报我委审核。
附件:1.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下达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全截至共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全-截至2014年共四期鉴于很多上海高校毕业生在申请落户时对打分政策中的用人单位要素分中导向要素中的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不是很清楚, 本人查阅了上海市教委网站,请看详细内容。
附原文地址如下:(二)导向要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3分•当前位置:首页-->其它-->今日教育新貌-->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名单发布日期:2003-08-21 字体(大 中 小)表1: 第一、二期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名单 学 校 名 称第一期重点学科 第二期重点学科 上海大学 (原上海科技大学)计算数学与应用数学精密仪器及机械 无线电电子学 通信与电子系统固体材料与器件 辐射技术及应用 化学与精细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 计算机应用上海大学 (原上海工业大学)应用数学和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钢铁冶金机器人与机械自动化信号与信息处理精密机械工程工业自动化电机与控制工程环境化工电磁测量技术及仪器上海大学(原上海大学)社会学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工艺美术设计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小儿心血管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口腔颌面外科免疫学消化疾病组织学与胚胎学血液学外科学(普外、骨外、烧伤)心血管疾病核医学整复外科分子生物学围产医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中医基础理论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教学论原上海农学院遗传育种兽医传染病与预防兽医学表2:第三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1、原部属高校重点学科学校学科复旦大学西方哲学政治学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软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离子与真空物理无线电电子学与无线电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药物化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同济大学固体力学工业自动化凝聚态物理道路工程汽车设计与制造材料物理与化学运输自动化与控制华东师范大学生态学地理学世界经济学世界近现代史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精细化学工程自动控制技术材料合成与加工工艺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设计与制造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流体力学系统工程光学东华大学纺织工程高分子材料(化学纤维)服装上海理工大学热力叶轮机械热工学上海海运学院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理论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经济法民商法上海水产大学水产养殖2 、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学校学科上海大学应用力学钢铁冶金通信技术机械制造自动化计算数学电气工程无线电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计算机应用商业经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医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儿科学 ( 儿内 ) 消化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上海师范大学学科教学论应用语言学物理化学原上海农学院农艺学园林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世界经济学专门用途外语表 3 :第四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1、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名单学校学科上海大学材料学无线电物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环境工程社会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风湿病学免疫学骨外科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 ( 肝病 ) 针灸学中医骨伤科学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制冷与低温工程上海海运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及理论国际法学上海水产大学水产养殖捕捞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刑法学上海师范大学计算数学天体粒子物理中国近现代史教育经济与管理上海外贸学院国际贸易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上海市教委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学校学科电厂热能动力与环境工程上海电力学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应用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技术学院联合学科公共艺术(上海大学“城市建筑艺术设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包装设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平面设计”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及课程后续建设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及课程后续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04•【字号】沪教委高[2013]60号•【施行日期】2013.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及课程后续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60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暨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1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
经学校推荐、网上公示、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委研究决定,授予复旦大学《媒介与社会性别》等97门课程“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
现将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同时下达建设经费(附件2)用于课程后续建设,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高校要拍摄制作一批校本微课程视频。
微课程旨在展示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优秀成果,宣传并提升学校的社会认知度。
微课程应激发学生对本校本科课程的学习兴趣,起到激励名师、教授积极为本科生开设优质课程的效果,促进教学相长。
2.微课程应从学校已储备的精品课程中遴选,代表本校本科教学水平。
课程负责人应是长期为本科生授课的名师、教授,课程教学效果佳,学生评教优秀,在校内深受欢迎。
每门微课程视频的时长一般不超过60分钟。
3.各高校应积极支持、精心打造,可在学校招生网页上对微课程视频进行专门展示和播放。
各校微课程的建设情况将作为今后各校精品课程申报额度的参考依据。
附件:1.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2.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11月4日附件1附件2上述经费从市教委2013年度部门预算“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中支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1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12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其他各有关单位:(沪教委科〔201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75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评议,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共确定7项重大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认真做好立项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劳南怡、熊立敏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联系电话:64184439、64182088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3月18日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名单立项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首席专家D1301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华东师范大学陈玉琨D1302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价研究上海大学叶志明华东师范大学戴立益D1303区域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徐淀芳静安区教育局陈宇卿D1304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重大影响研究华东师范大学任友群复旦大学陆昉D1305上海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黄健D1306上海民办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及机制创新研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董圣足D1307上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及制度创新的研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董秀华——结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8.02•【字号】沪教委科[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6〕43号)各有关高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方案》、《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委于2006年5月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进行了验收和认定。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其中已纳入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范围的29个重点学科认定其自然通过验收,验收结果不分等次。
各重点学科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重点学科建设总结。
二、对另外11个重点学科采用自评与专家组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重点学科的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建设管理、重点学科水平和潜力等方面进行了验收。
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审的结果,经我委审核,确定4个重点学科建设的验收等级为“优”,确定6个重点学科和“公共艺术”重点学科的1个学科点建设的验收等级为“良”,确定“公共艺术”重点学科的2个学科点建设的验收等级为“不合格”(详见附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部分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果表》)。
希望各重点学科及所依托学校在认真总结五年建设经验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以国内外一流学科为目标,不断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及创新能力,实现学科新的发展。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部分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果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八月二日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部分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果表┌──────────────┬──────────────────┬───────┐│学校│学科及学科点│验收结果│├──────────────┼──────────────────┼───────┤│上海大学│计算机应用│优│├──────────────┼──────────────────┼───────┤││信息与计算科学│良│├──────────────┼──────────────────┼───────┤││广播电视艺术学│良│├──────────────┼──────────────────┼───────┤││公共艺术(城市建筑艺术设计)│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骨外科学│优│├──────────────┼──────────────────┼───────┤││基础医学│优│├──────────────┼──────────────────┼───────┤│上海师范大学│天体粒子物理│良│├──────────────┼──────────────────┼───────┤││教育经济与管理│良│├──────────────┼──────────────────┼───────┤│上海海事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良│├──────────────┼──────────────────┼───────┤│华东政法学院│刑法学│优│├──────────────┼──────────────────┼───────┤│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公共艺术(包装设计)│不合格│├──────────────┼──────────────────┼───────┤│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公共艺术(平面设计)│不合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沪教委科[2005]89号•【施行日期】200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科[2005]89号)各有关高校:为加强对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的管理,确保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我委制定了《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以下简称“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和目标,根据《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应建立联合共建、流动竞争和开放创新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必须设立独立账册,专款专用。
第四条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基建项目。
第二章经费投入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应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工作,学校要优先支撑和充分保障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第六条学校为学科建设的主体,对重点学科需优先予以投入,其中学校直接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学校总投入的50%。
学校投入经费也应设立独立账册,专款专用。
第七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学科类别、学科建设规划,以及学校对重点学科的投入强度,在规定额度内对重点学科投入一定的建设经费。
第八条各重点学科应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上海市和企事业的重大项目,多渠道筹集经费,努力提高学科的总体水平和对社会的贡献率。
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第九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各学科根据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可有所侧重),不得移作他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3.26•【字号】•【施行日期】2005.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属高校: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上海市属高校的学科体系合理布局,推进市属高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探索并完善学科建设的运行及管理机制,以提高市属高校的整体实力并促进上海高校整体协调发展,我委将投入专项经费,在市属高校进行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
在总结第一期上海市重点学科及前四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经验和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制订了《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见附件1)。
各有关高校可根据《方案》要求组织重点学科申报。
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认真对本校的学科进行梳理,制订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包括学科建设与发展思路、学校拟重点投入的学科、运行与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与保障措施等)。
二、请各高校按《方案》的要求,选送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分别申报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
三、各高校及申报学科需报送以下材料,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要对报送材料的内容及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
(一)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1份及电子文档;(二)《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申报书》(见附件2,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1份及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前送达我委科技处,地址:市政大厦(大沽路100号)330B室,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刘唯聪,联系电话:23116745,E-mail:************.cn。
本通知在“上海教育”网站()“政策法规”栏下的“教委机关文件”栏目中查找,其附件[《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申报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沪教委高[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48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7号),各高校结合本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建设基础,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向我委提出了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
按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专家评审,我委审核研究,同意复旦大学“医学生物学研究技术与实验”等268门课程的立项申请,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立项课程建设起讫日期为2013年9月到2015年10月。
各高校应按照申报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立项课程应在创新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发挥示范作用,在建设中提高授课水平和效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
三、我委将于课程建设期满后组织验收,并对验收优秀的课程授予“上海市精品课程”称号。
四、本次立项课程每门建设经费5万元。
凡属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经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在学校2013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内,非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的经费由所在高校自筹解决。
附件: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9月6日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6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名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62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30号)的要求,我委组织了有关高校的学科申报和专家评审工作。
经研究决定,复旦大学“物理学”等19个学科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等142个学科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我委将对在建的一流学科建设绩效实行跟踪管理和动态调整。
为促进上海高校和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我委将对此次申报但未入选的学科,在各校“085工程”建设基础上也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实行跟踪管理。
希望各高校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一流学科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在政策保障及经费投入上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附件:1.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名单2.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九月三日附件1: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名单序号学校学科名称学科代码1复旦大学物理学07022 化学07033 生物学07104 基础医学10015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学07026 机械工程08027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8同济大学建筑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08139 土木工程081410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040111 地理学070512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13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14上海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02011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100216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100817上海海洋大学水产090818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130219上海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1303附件2: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名单序号学校学科名称学科代码1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02022 法学03013 政治学03024 社会学0303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6 外国语言文学05027 考古学06018 中国史06029 世界史06031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12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13 生物医学工程083114 临床医学10021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6 药学100717 护理学101118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19 工商管理120220 公共管理12042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030122 数学070123 化学(含高分子)070324 生物学071025 科学技术史071226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序号学校学科名称学科代码27 电气工程080828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29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30 土木工程081431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32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33 核科学与技术082734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35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36 软件工程083537 园艺学090238 药学100739 工商管理120240 公共管理120441同济大学哲学010142 数学070143 物理学070244 海洋科学070745 生物学071046 力学080147 机械工程080248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49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51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52 交通运输工程082353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54 临床医学100255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56华东师范大学哲学0101序号学校学科名称学科代码57 政治学030258 心理学040259 体育学040360 中国语言文学050161 中国史060262 世界史060363 数学070164 物理学070265 化学070366 生物学071067 生态学071368 统计学071469 软件工程083570 公共管理120471华东理工大学化学070372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7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74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75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76 药学100777东华大学化学070378 机械工程080279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80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8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82 设计学130583上海外国语大学应用经济学020284 政治学030285 教育学040186 外国语言文学0502序号学校学科名称学科代码87 新闻传播学050388 工商管理120289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020290 法学030191 统计学071492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93 工商管理120294上海大学社会学030395 世界史060396 数学070197 力学080198 机械工程080299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100 冶金工程0806101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102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103 戏剧与影视学1303104 美术学130410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生物学0710106 基础医学1001107 临床医学(内科)100201108 临床医学(外科)100210109 口腔医学100311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11 药学1007112 医学技术1010113上海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史0712114 中医学1005115 中西医结合1006116上海师范大学哲学0101序号学校学科名称学科代码117 教育学0401118 中国语言文学0501119 世界史0603120 数学0701121 化学0703122上海理工大学系统科学0711123 机械工程0802124 光学工程0803125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126 生物医学工程0831127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128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0823129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13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131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0707132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133上海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1301134 戏剧与影视学1303135上海戏剧学院设计学1305136上海体育学院心理学0402137 体育学0403138华东政法大学法学0301139 公共管理1204140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应用经济学0202141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工商管理1202142上海政法学院法学0301——结束——。
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计划入选学科(部属
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计划入选
学科(部属高校)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07]3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8.08
【实施日期】2007.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计划入选学科(部属高校)名单的
通知
(沪教委科〔2007〕3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部属高校申报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7〕16号)的要求,有关高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了申报。
我委在组织专家评选,并汇总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复旦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等75个学科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计划,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对上述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在不断提高学科总体水平的同时,为国家特别是上海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计划入选学科(部属高校)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八日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计划入选学科(部属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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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
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08]5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0.30
【实施日期】2008.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科〔2008〕5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8〕46号)的要求,我委组织了有关高校的学科申报和专家评选工作,经研究确定,上海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38个学科列入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
科(第三期)建设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对列入名单的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并充分发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对相关支撑学科和人
才培养的辐射作用。
请根据与国内同类学科比较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制订各学科年度建设任务与经费预算,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为争取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市属高校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