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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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2010年第10期
2000年以来,特别是最近5年,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已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长足的发
展。但总的说来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上小额信贷产业发展较早的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不过在普惠金融体系理念、理论和实践方面,我国与国外的差距则小得多。国外成型的普惠金融体系理论大约在2005年前后问世,而我国也几乎在同时提出了相似的理念和理论框架。
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和基本原则
一般说来,社会人群以贫困线划分可分为贫困者和非贫困者;从关注贫困的角度,又可细分为赤贫者、极贫者、贫者困、脆弱的非贫困者、一般收入者和富裕者6类。根据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的意见,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
一般覆盖其中的极贫者、贫困者、脆弱的非贫困者以及部分一般收入者。其中的赤贫者约占贫困线以下人口的10%、极贫者占40%、贫困者占50%。此为理论意义上的说法,实践中则复杂得多。而且,有的小额信贷机构或产品已将服务对象扩展到小企业甚至中型企业。
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认为,小额信贷的基本原则是:(1)穷人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不仅仅是贷款,还包括储蓄、保险和资金结算等;(2)小额信贷是与贫困斗争的有力工具;(3)小额信贷意味着要建设为穷人服务的金融体系;(4)小额信贷能够实现自负盈亏,而且如果它
的目标是服务于非常大规模的穷人,它也必须这样做,也就是说它的服务收费应足以覆盖其运营的一切成本;(5)小额信贷的目标在于建立持久的地方金融机构;(6)小额信贷并不是万能的,对于那些没有收入或缺乏还贷手段的赤贫者,其他形式的扶持可能更有效;(7)利率封顶的限制政策,由于使穷人难以得到贷款而伤害了他们,小额贷款的成本高于大额贷款,利率封顶使小额信贷机构难以覆盖其运营成本,因此不利于对穷人贷款的供给;(8)政府的职责应是使金融服务有效,而不是自己去提供金融服务,政府自己几乎不可能很好地运作贷款业务,但它能营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9)捐助者的资金与私营资本应是互补而不是竞争的关系,捐助者的补贴应设计为一定时期的支持,尤其是在机构启动时提供支持,以使它顺利发展到能够吸引私人资金的投入;(10)小额信贷发展的主要瓶颈是缺少强有力的机
构和经营管理团队,捐助者的支持应集中在能力培训和提升上;(11)小额信贷机构不仅需要提供准确和可比较的财务运营报告(例如还贷和自负盈亏状况),也需要提供社会发展状况指标(例如服务客户的数量和客户的贫困状况)。以上这些原则,实际上也是普惠金融体系所要遵循的原则。
普惠金融体系是小额信贷
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在认识上和实践中,一般人往往容易将小额信贷视为一种边缘的、小规模的非正规金融活动。然而,小额信贷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经济社会力量。在我国,小额信贷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小额信贷一般起源于非政府组织,它以扶贫为宗旨,以创新的金融理念、制度、手段,开展服务于弱势群体的经济社会活动,并且从最初的贷款服务发展到储蓄、贷款、结算、保险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有些国家和地区,正规金融机构已成为小额信贷的主力军。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小额信贷不应该被边缘化,它应是整个金融体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小额信贷机构与大中型金融机构不断吸收彼此的长处,向对方的运作领域延伸,它们的服务对象和手段开始交叉融合,各种服务机构的业务边界也开始变得模糊。金融的普惠性或包容性逐步被人们接受。
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是普
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体系
■ 杜晓山
自
普惠金融体系的理念是,使那些过去难以得到金融服务的贫困群体和偏远地区的群体,都能获得各种应有的金融服务。小额信贷本质上是普惠金融理念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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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赵雪芳 张 林
惠金融体系的核心理念,它强调一切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群体都应享有金融服务的平等机会。这一体系的执行者就是各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提供者。
普惠金融体系的基本特征和
面临的挑战
普惠金融体系实际上是在总结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将零散的小额信贷产品和机构服务发展成为金融整体发展战略一部分的“微型金融产业”,也就是构建一个系统性的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服务网络体系。
联合国2006年“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蓝皮书认为,普惠金融的目标是:在健全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下,每一个发展中国家都应有一整套的金融机构体系,共同为所有层面的人口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普惠金融应具备的特征是:(1)所有家庭和企业都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储蓄、短期和长期贷款、租赁、代理、抵押、保险、养老金、支付、本地汇款及国际汇款等,这些服务以前只被那些“银行可接受的”人所享有;(2)拥有健全的机构,这些机构遵循合理
的内部管理体系、行业业绩标准、市场监督机制,并且在需要时接受合理的审慎监管;(3)具备财务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种能力是机构长期提供金融服务的手段;(4)拥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并在任何可行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具备成本效益且种类多样的金融服务(包括一系列私营、非营利性及公共金融服务提供者)。
普惠金融体系当前面临的三个主要挑战是:为广大群体的金融需求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规模);不断地拓深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群体(深度);降低客户群体和金融服务提供者双方的成本
(成本效益比)。
普惠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普惠金融体系框架认同的是,只有将包括穷人在内的金融服务有机地融入到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金融体系,才能使过去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客户群体获益。最终,这种包容性的金融体系能够对发展中国家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到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
从客户层面看,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是这一金融体系的中心之一,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决定着普惠金融体系各个层面的行动。
从金融服务的主体方面看,普惠金融体系的“脊梁”仍然是零售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它们直接向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服务。这些金融服务提供者包括从民间借贷者到商业银行的各类机构。
此外,普惠金融体系还包括各种基础性的金融设施和一系列能使金融服务提供者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服务规模和深度、提高技能、促进透明度的金融中介,其中包括审计师、评级机构、专业网络、行业协会、征信机构、支付结算系统、信息技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这些服务实体可以是跨国界的、地区性的或全球性的组织。
要使可持续性的小额信贷蓬勃发展,还必须有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它们包括中央及地方的政策法规、财税政策、利率政策、批发融资政策等。
毋庸讳言,当今传统金融体系往往在不同程度上没有意识到或做不到以上要求,因此,转变传统观念,对于发展小额信贷和普惠性金融体系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讨论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问题时,国际主流的观点是既反对长期依赖补贴式的做法,又反对过分商业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也就是说应以为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为宗旨,同时追求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简言之,对小额信贷机构和普惠金融体系的评价要同时考核它的社会效益指标和业务业绩指标。这一国际主流观
点对我国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体系的评价和发展是很有启迪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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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
所长
(责任编辑 张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