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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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条鞭法的争论

明代一条鞭法的争论

明代一条鞭法的争论一、一条鞭法以前明代的赋役制度明太祖初即帝位,便制定了天下的赋役制度。

关于田赋方面是根据土地的面积并参以田地的种类及其肥沃程度而起税的。

土地的分类,大致采用两种原则,第一是以土地的天然形态而分,如田,地,山,林,溪,湖,塘,海,荡等,第二是以土地所旮权的归属而分,如属于公家的(不管公家自己营种或给人民佃种)统叫做官田,官地,官山,官塘等;属于民间的可以自由买卖的,叫做民田,民地,民山,民塘等。

官民田地内的各种名称甚繁,如官田内有所谓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庄田,屯田……等;民田又有所谓新开,沙塞,寺观田……等。

各有其特定的意义及历史上的来源。

又根据土壤的肥沃程度,各种田地皆普通分为等则,如三等九则之类。

例如一等上则没官田是。

各种田地的税率,除去上则高过中则,中则高过下则不用说外,一般说来,田的税率高过地的税率,地的税率高过山的税率;而官田的税率又高于民田,官地又高于民地。

税率的寡,在各州县间不同:少者一则或两三则,多者在千则以上。

田赋普通是一年分两期交纳:在夏季开始征收者叫做夏税,在秋季开始征收者叫秋粮。

夏税秋粮,简称日两税。

夏税以小麦为主,但得以丝、绢、绵、钱、钞等物折纳,秋粮以米为主,亦得以同上述各物折纳。

米麦两项名日本色,其他折纳的物品,名曰折色。

用作缴纳田赋的米麦,名曰正项;此外还有类似户税的农桑丝及杂项钱粮,如鱼课、茶课……等,开始分项交纳,后来亦随同田赋一齐缴纳,故亦列归夏税秋粮的一部分。

杂项课程并入田赋内征收的结果,使得两税税目异常庞杂(1)。

再则各项税粮彼此间的折纳,因征收人员的不法,弊病滋多。

以上各项钱粮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其一,存留,即存留于征收所在地;其二,起运,即解运于中央政府或本地以外其他地方政府的所在地。

各项钱粮皆有它指定的输送仓库,又大都有它指定的用途。

凡距离起解地较远或输送上较为不便的仓,名曰重仓口,距离较近,或输送较为方便的仓,名曰轻仓口。

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综述

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综述

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综述“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

一条鞭法是介于“两税法”与“摊丁入亩”之间的赋役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它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役制度,标志着赋税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

一条鞭法堪称中国赋税史上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化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近年来,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如同春天的百花般,异常的繁盛灿烂。

通过对这些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收集整理,本文将从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特点、意义及局限性五个方面大致罗列一下一些学者的观点。

一、一条鞭法实行的背景陈世昭在《明代一条鞭法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一条鞭法是因为明初制定的一套赋役制度随着中叶土地高度集巾和频繁转让,小农大量破产流亡而逐渐遭到破坏,以致完全无法实行。

而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白银成为正式的货币,也促进地租形态起着相应的变化。

因此,对于封建统治阶级当中的改革派来说,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田继周在《明代后期“一条鞭法”的研究》中也认为一条鞭法的实行是由于以前旧的赋役制度混乱和严重不均,从而加深了社会矛盾和封建政权的财政困难。

统治阶层为了稳定封建政权,就必须整理财政;整理射政,就必须整理税源,为了整理税源,就必须清查田地户口和整理赋役制度,就得向那些破坏税源的官僚、豪绅地主进行斗争。

一条鞭法就是适应着封建政权的这个要求而出现的。

而赵耀东的《张居正和一条鞭法》一文中也提到一条鞭法是在“此时国内由洪武时期遗留下来的赋役科目庞杂又繁密,豪强晋吏因缘为奸,苛扰无端,同时土地高密度集中,农民不断破产,版籍混乱,流移日重,明政府赋入日益锐减。

而水利方面更是让人头疼,万历三年黄河、淮河相继决口,水灾引起淮、扬一带极大恐慌,治水任务迫在眉睫”的背景下,经酝酿开始实施的。

“一条鞭法”新解

“一条鞭法”新解

<div class="article_tit"> “一条鞭法”新解</div> <span>作者&nbsp;:&nbsp; 边俊杰</span> <p> 以赋役合并为特征的“一条鞭法”经历了从创办到局部实施,再到全面实施的演变过程。

但是,“一条鞭法”改革并没有改变税负的总额,也没有体现出儒家财政理念中所述的“轻徭薄赋”思想,它仅仅改变了税负征收的方式,从博弈角度来讲,属于零和博弈。

仅仅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均平赋役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不彻底改革,给官吏带来了“寻租”的机会。

<br/> [关键词]一条鞭法;条鞭图;零和博弈 <br/> [中图分类号]K248.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1)11-0137-05 <br/> 边俊杰(1975―),男,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财政制度变迁。

(江西赣州341000) <br/> 自唐中期开始,我国封建社会经历了三次里程碑式的赋役制度变迁:唐朝中期的两税法改革;明代的一条鞭法是赋役合并的里程碑;清代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改革,最终完成了赋役制度的真正合并,人丁税最终演变为以土地为征税对象的单一税,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税制统一,人头税从此取消,体现了赋役制度改革的趋势。

而明代的“一条鞭法”改革则是承前启后,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次制度变迁。

学术界对此曾作了详细的论述,如明史研究的权威梁方仲[1]先生将“一条鞭法”归纳为“合并编派、合并征收、用银缴纳、官收官解”十六字特征。

本文从现代税收制度改革角度进一步探索这一改革,并试图提出几点新的见解。

<br/> 一、“一条鞭法”的制度积累 <br/>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经历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条鞭法”也不例外。

[浅议明代一条鞭法改革]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

[浅议明代一条鞭法改革]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

[浅议明代一条鞭法改革]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浅议明代一条鞭法改革]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摘要:明太祖武皇帝肇基金陵,以里甲赋役,辅之赋役黄册与鱼鳞�册,到明中后期里甲日坏,百弊横生,万历年间,首辅张居正改行鞭法,诸税合并与银征收,免却繁琐杂役,但由于南北各省情形不一,区域经济积弊日久,力行鞭法并无法避免帝国江河日下,日薄西山的颓式。

参校明代鞭法改革缺失或可有益于当世。

关键词:里甲制度;赋役;一条鞭法;区域差异Shallow re-debate Ming a whip law reform[abstract] : MingTaiZu martial emperor zhao ling to fund li-jia writs, complementary with writs Yellow Book scales atlas, to the middle and late li-jia day bad, 100 disadvantages of wit and humour, emperor wanli, ShouFu zhang juzheng the whip, and the tax law profession mergers and silver collection, MianQue trival drudgery, but due to the north and south region economic situation is differ, the province over time, strive to whip method and unavoidable empire anti-mugabe, day thin xishan overcame type. Comparison method reform missing or Ming dynasty whip can be beneficial to contemporary.[key words] : li-jia institution writs a whip method regional differences【正文】:一、里甲制度的破坏里甲行自于北宋,乃乡里自卫组织,到明太祖时期,里甲首行江南,统一之后,遂遍布全国,明代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里下十甲,此制不仅继承了宋代里甲防卫性,还是明政府推行税收的地方基层编制,随后里长甲首的职责不断增加,如赋税征收,治安维持、供给祭祀,税粮解运等等,均系里长甲首担任。

对一条鞭法的理解论文:对一条鞭法的理解

对一条鞭法的理解论文:对一条鞭法的理解

对一条鞭法的理解论文:对一条鞭法的理解对一条鞭法的讲解是高中古代史的重难点。

备课时,笔者在网上读到教材编写者马执斌老师写的《高中选修〈中国古代史〉对一条鞭法”表述不错》,受益匪浅。

然而,尽管马老师对一条鞭法又讲了一些内容,但对于专业基础薄弱的历史教师而言,仍不足以释惑。

在此基础上,笔者略谈自己的一点认识,欲以此抛砖引玉,求百家争鸣,彼此共同努力进步。

一、一条鞭法的背景和目的明朝中后期封建统治危机日益严重。

具体表现为:土地兼并严重,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出现财政困难;赋税繁杂,农民负担沉重,农民起义不断;皇帝昏庸,宦官专权,政治腐败,社会矛盾尖锐;商品经济发展十分活跃。

所以,为增加财政收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统治,改革赋税制度势在必行。

二、一条鞭法的内容及理解根据《明神宗实录》记载,一条鞭法的内容为:“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对其理解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以县为单位,赋役合并,总为一项征收。

改变了过去赋、役分开征收。

在明代,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

赋是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

俗称土地税、田赋、田租、地税,是古代主要税种之一。

役是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户征收(当时叫均徭。

其中户根据人丁多少和土地多寡,划分为三等九级。

有丁无粮者为下户,有丁有粮者为中户,丁粮均多者为上户。

户的等级不同,则纳役不同。

已有部分丁役摊入田亩中,不过比例尚小)和按丁征收(当时叫里甲,里甲原来是行政组织单位,负责征收徭役,后变为徭役名称)。

赋役征收内容是实物和劳役。

这种以人口和土地为编派徭役依据的赋税制度是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土地所有权相对稳定为条件的。

由于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土地所有权转移并高度集中。

而大地主隐瞒土地和家中成丁人口,逃避交税;农民失去土地,徭役日重,纷纷逃徙。

针对该现象,不少人逐渐把派役重心由户丁转向田亩。

一条鞭法实行后,将各州县的夏税、秋粮、里甲、均徭、杂徭以及加派的贡纳统统折成银两,合并为一个总数。

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背景内容
一条鞭法是中国传统的一种武术招式,它是在使用一根细长的鞭子作为武器时所采用的一种技巧。

这种武器常被用于山区地带或是水战中,在这些特殊环境中,小巧的鞭子可以发挥出很大的作用。

一条鞭法与其他武术理念相比,比较重视技巧的变化和鞭法的连续攻击。

它相对于其他的武术招式,更加灵活,可以自由的调整攻击路线,同时在攻击时也可以很快地转换站位。

在传统的武术文化中,学习一条鞭法需要认真学习、持之以恒地练习。

该技能的掌握需要时刻关注身体的灵活度和协调性。

有些高级的武术爱好者甚至需要经过长期的修炼才能掌握它。

意义
在现代社会中,一条鞭法所表达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武术文化。

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一条鞭法所代表的是自我超越的精神,也就是通过持之以恒地修炼和不断的挑战自我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这也是许多人选择学习一种武术技能的原因所在。

在职场中,一条鞭法所蕴含的是沉着冷静的思考和行动,以及对困难的应变能力和灵活度。

这种精神和能力在职场中非常重要,可以让人更加从容地面对任何挑战。

总的来说,一条鞭法的学习和修炼不仅可以提升身体素质,还可以培养精神上的坚韧和韧性。

对于所有希望全面提升自身能力的人来说,学习一条鞭法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一条鞭法 故事

一条鞭法 故事

一条鞭法故事摘要:一、引言二、一条鞭法的背景与起源三、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四、一条鞭法的影响与评价五、结语正文:一、引言在我国历史的长河中,税收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无数变迁。

其中,有一条鞭法的故事尤为引人注目。

它诞生于明代,是我国税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本文将带您了解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以及其历史影响。

二、一条鞭法的背景与起源明朝中叶,国家财政吃紧,社会矛盾加剧。

为解决这一问题,当时的户部尚书潘季驯提出了“一条鞭法”的改革方案。

这条鞭法是将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为一税,以此减轻农民负担,提高财政收入。

三、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一条鞭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合并税种: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为一税,简化税收体系。

2.按亩征税:以土地面积为单位征税,使税收更加公平合理。

3.全年分四季征收:改变了以往零散的税收方式,使得税收更加有计划。

4.货币化税收:将税收改为货币形式,方便征收和管理。

四、一条鞭法的影响与评价一条鞭法的实施,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减轻农民负担:合并税种、按亩征税使得农民负担得到实质性减轻,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提高财政收入:货币化税收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得到保障,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简化税收体系,有利于商业往来,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然而,一条鞭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由于税收负担转移到农民,使得部分农民陷入贫困,加剧了社会矛盾。

同时,税收官员的腐败现象也日益严重,导致税收流失。

五、结语一条鞭法是我国税收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它简化税收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尽管存在一定问题,但总体上来说,它为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条鞭法”研究综述

“一条鞭法”研究综述

“一条鞭法”研究综述近几年来关于一条鞭法研究越来越普遍,研究主要是从一条鞭法的背景、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失败的宿命、区域推行受阻等几方面来着手的。

标签:一条鞭法;张居正;赋役制度;地域差异引言一条鞭法现在是一个热门的话题,这大概与我国近年来税制的改革有着莫大的关联,当然也与我国现在重视人文科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

现在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它的历史背景、积极意义等方面,学者对此加大力度研究也是希望对我国当下税制改革提供实际的借鉴,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发展。

一、一条鞭法的历史背景在公元1581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时,明朝统治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

关于一条鞭法推行的社会背景施他在《“一条鞭法”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主要提供了以下观点,一、表现在明朝中叶,地主豪强争相兼并土地,造成土地兼并日益嚴重;二、由于土地兼并造成税田数额减少和明朝黄册制度破坏,这样就直接导致了明朝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三、明朝中叶,统治阶级腐朽,在财政收入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国家财政支出却不断增加,造成了当时严重的财政危机;四、明朝中后期,手工业发展,商品交易货币化程度得到提高,农民的人身自由相对提高,这一切因素造成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

[1]大部分学者对一条鞭法的背景都是持这一态度。

任何的改革都有其历史背景,社会如果和谐的运行,统治者就不会冒改革的风险,明朝正是在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一条鞭法并应运而生了。

二、一条鞭法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张居正在他执政十年中积极推行一条鞭法,对缓解当时社会的矛盾产生了很多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些消极作用。

正是由于张居正的改革使明朝多苟延残喘了几十年,也许夸大了张居正改革的作用,但其巨大作用不容忽视。

一条鞭法做作为张居正在我国赋役制度改革方面的巨大贡献,一条鞭法到底有何积极作用了?胡文骏在《明朝“一条鞭法”的影响与意义》中提到了以下几点:一、一条鞭法去繁就简,精简税收制度,从制度上预防了腐败行为,从而达到简化税制,降低征税成本;二、一条鞭法以土地为标准,通过计亩征银的方式来确定每个人的赋役水平,以法的形式对对纳税户的赋税负担加以界定和限制,达到平衡税收负担,促进税负公平;三、一条鞭法规定除少数赋役之外,其他各种赋役均应折银征收,这就促进了以货币形式代替实物形式缴纳税款的发展;四、一条鞭法废除了黄册制度和里甲制度,使人口流动性增强,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赋役征银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一条鞭法的背景内容及意义鞭法是中国武术中一种独特的兵器技击方法。

作为一种古老的兵器,鞭法在战争中的使用可追溯到古代中国。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鞭法得到了不断发展和丰富,形成了独特而且丰富多样的技术体系。

鞭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战争中使用的农具。

最早的鞭法是农民在耕地和打猎时使用的简单工具。

它们由绳子或皮革制成,用来捕捉和控制动物,或者用来保护自己免受野兽的攻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队将这些工具引入战争中,用于攻击和防御敌人。

这种形式的鞭法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战争武器。

鞭法的本质在于运用长鞭攻击和防御敌人。

长鞭可以具有相当的杀伤力,也可以用作远程攻击和近身格斗。

鞭法的技术体系包括各种攻击和防御技巧,以及对抗不同武器的策略。

鞭法技术可以包括快速的鞭击、旋转攻击、绑缚技巧以及快速的控制技巧。

这些技术在战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其独特的特点和高效的杀伤力,鞭法被广泛使用于近战战争。

在中国古代的战场上,鞭法被赋予了重要的战略意义。

正因为鞭法具有较长的攻击距离和迅猛的攻击力,它可以很容易地摧毁敌人的武器,破坏敌人的军队编队,并在短时间内造成大规模的伤亡。

这使得鞭法成为迅速攻破敌方阵营的有利武器,可以迅速改变战局。

此外,鞭法还有助于培养武德和身心统一的特点。

由于使用鞭法需要高度的专注和灵活性,这使得练习鞭法的人们可以在战斗中更好地控制和保护自己,同时能够更灵活地避开敌人的攻击。

此外,鞭法还能增强人的体能和耐力,使人们在战斗中更加持久。

练习鞭法能够锻炼人们的毅力和决心,并培养勇气和意志力。

这些素质不仅在战斗中非常重要,也对个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好处。

总的来说,鞭法是一种独特而且多样化的武术技击方法。

它起源于古代战争中使用的农具,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进,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体系,拥有杀伤力强大、灵活多变的特点。

鞭法不仅在战争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对培养武德和身心统一有着积极的作用。

因此,鞭法在中国武术中属于重要的一种技击方法。

“一条鞭法”对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

“一条鞭法”对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

“一条鞭法”对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摘要】“一条鞭法”是我国税制历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古今诸多学者对其多为褒奖之词。

文章在肯定“一条鞭法”积极作用的同时,对其局限性作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得到对现代税制改革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一条鞭法”;税制改革;局限性;启示我国自唐朝始,经历了三次里程碑式的赋税制度变革:唐中期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的“摊丁入亩”。

其中,明代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则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研究明史的权威梁方仲先生曾经强调:“两税法在明代实施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光景,到了明代中年(期),因种种关系,无法维持,渐为一条鞭法所替代。

自此以后,直至清代、民国,我国四百余年间的田赋制度,大体上仍是继承着一条鞭法的系统,主要的变革甚少。

所以研究现代的田赋制度,至迟不得不从一条鞭法下手。

”本文拟从税制改革的角度进一步探索“一条鞭法”,并试图对其局限性及现实影响提出几点新的见解。

一、“一条鞭法”概述(一)“一条鞭法”产生的背景1.财政入不敷出明朝中后期,皇室奢侈之风遍行,封建帝王大肆挥霍,兴建行宫,个人消费支出急剧增加,导致国库空虚,财政困窘。

同时,为了稳固政权,朝廷不断扩增军队,国防支出也随之大幅上升。

与支出增加相比,财政收入显得捉襟见肘。

历史学家钱穆对当时的财政情形描述道:“王府久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缺军饷,各省缺俸禄。

”2.土地兼并严重明中叶,土地高度集中,皇帝带头掠夺地产,大量设置皇庄,官僚和缙绅也纷纷效仿,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大量土地。

随着土地兼并的恶性发展,卫所屯田也逐渐破坏。

农民虽然失去土地,但是依附于土地的赋税却并没有转移或减少,农民为了逃避赋役而四处流亡,居无定所,朝廷的财政收入急速下降。

3.贪污腐败日益严重明英宗之后,皇帝怠政,宦官专权,操纵朝政,官场污浊,宦官和锦衣卫仗着皇帝的恩宠,欺压百姓甚至官吏,索贿受贿,无恶不作。

许多官员为了保住乌纱帽甚至性命,不得不讨好这些法外之人,但当时官员的俸禄很低,只能依靠贪污腐败来行贿,一时之间,贪污腐败之风盛行全国。

浅谈“一条鞭法”的意义与启示

浅谈“一条鞭法”的意义与启示

浅谈“一条鞭法”的意义与启示作者:李玫林来源:《商情》2013年第21期【摘要】一条鞭法,原名一条鞭,又称类编法、总编法等,它是将田赋与徭役合二为一,将繁杂的赋役项目悉并为一条,按田亩征纳的税法,是明代中后期在赋役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

本文试从“一条鞭法”出台的历史背景出发,归纳总结其内容、历史意义,并思考其改革思想对当今税制的启示、指导与借鉴。

【关键词】一条鞭法;税制改革;简化税制一、“一条鞭法”概述1.背景明朝中期,地主与豪强兼并土地的势头日益高涨,地主与官府勾结在一起霸占农民的土地,并且利用一切手段来逃避国家的税负。

被兼并发土地越来越多,从而导致朝廷官府拥有的税田越来越少,赋税流失极其严重。

于此同时,国家赋税收入日渐减少,但财政支出却日趋增加,财政亏空日益严重。

为缓和危机,明政府在赋税上广开暴敛之门,这导致农民赋役负担沉重不已,社会矛盾尖锐,农民起义不断,改革势在必行。

2.主要内容(1)合并赋役。

即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为一,依据土地的大小进行征收,使赋役统一于田亩,随秋夏二税放在一起课征。

(2)雇佣劳役代替力役。

即赋役合并后,官府所需的力役不再由百姓无偿负担,而是由官府出钱雇人应役,政府不得无偿征调,同时允许农民出钱代替力役。

(3)折银征收。

除少数地区仍征实物外,其余地区一律折合成白银来缴纳征收,从而开启了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过渡的进程。

(4)课征方式由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即所有的税银都由官府统一征缴,赋役的催征、收纳、解运等一切纳税流程工作皆由官府承办,无需人们协助,这样就避免了民收民解制度容易造成中间人对税银的侵蚀的制度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纳的效率。

(5)地方献纳的土贡方物、京库岁需与留存,都悉数并在一条鞭法内课征。

二、历史意义“一条鞭法”的推行主观上是为了维持明王朝的封建统治,客观上却起到了促进生产的作用,它改变了当时繁琐低效的税收征纳机制,降低了税收征纳成本,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综述

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综述

关于“一条鞭法”的研究综述
一条鞭法乃中国古代一种常用的刑罚手段,从古至今,一条鞭法被广
泛地应用于文明社会的刑罚制度中。

自古以来,它在中国社会中有着比较
重要的地位。

本文主要综述了一条鞭法的发展历史及其在中国社会中的应用。

一条鞭法始于先秦时期,其历史可以追溯至西周代。

当时,殷朝(商朝)统治者就使用一条鞭子批断死罪犯的身首。

这种刑罚的社会意义是当
时人们坚决反对谋杀、窃盗以及其他犯罪行为。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一
条鞭子逐渐被用作刑罚,用以惩罚犯贪污、造反、同乡起事等轻微罪行的
犯人。

唐朝(618-907年),一条鞭子被正式列为轻微犯罪的刑罚,可以用
以惩罚犯贪污、造反、同乡起事等行为的犯人。

但不管犯的罪行多么严重,最多只能打三条鞭子。

这条鞭法形式不变,依旧按照取决于犯人的社会地位,例如犯人身份高低,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条鞭法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也在发生改变。

宋朝(960-1279年)时,一条鞭法已成为最常用的刑罚手段。

一条鞭法可以
用来惩罚犯贪污、造反、起义等行为的犯人,但是与古代的惩罚方式不同,这种惩罚的程度不仅仅取决于犯人的身份,而且更多的在于犯人的罪行程度,从而使得惩罚更为公正。

一条鞭法的评价

一条鞭法的评价

一条鞭法的评价
一条鞭法是明朝时期实行的一种税制改革,旨在通过简化税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国家体系运行效率等手段,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经济危机,缓和政治危机,减轻人民的负担,并给处于走下坡路的明王朝一线曙光。

一条鞭法的实行,对明朝的税收、经济和政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税收方面来看,一条鞭法简化了税制,将各种田赋杂税合并统一征收银两,以土地大小为征税标准,并由官府进行统一征收。

这大大降低了征税成本,提高了税收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同时,取消了原来的征收力役的做法改为征收银两,再由官府统一出钱雇人应役,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在经济方面,一条鞭法的实施对于生产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农民以银代役,减轻了广大农民的徭役负担,削弱了农民与国家的依附关系,使得农民获得更多的人身自由,促进社会分工,由官府统一出银雇役,增强了劳动力的商品化,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同时,取消了里甲之间的界限,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一定调节作用。

在政治方面,一条鞭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通过实行一条鞭法,明朝政府得以加强对于地方
的控制和管理,增强了中央集权。

同时,一条鞭法的实施也促进了明朝国家体系运行效率的提高。

总的来说,一条鞭法是明朝时期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其影响深远。

通过简化税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国家体系运行效率等手段,一条鞭法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了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促进了生产和社会的发展。

明清两朝一条鞭法的比较研究

明清两朝一条鞭法的比较研究

明清两朝一条鞭法的比较研究明、清两朝的一条鞭法是两个时期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都实行一条鞭法,但在具体实施和执行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本文将从发展背景、法规内容和执行方式三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以加深对明、清两朝一条鞭法的了解。

一、发展背景明朝的一条鞭法起源于明太祖朱棣统一江山后制定的大明律,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秩序的维护。

明朝初年,一条鞭法并未作为一种常规的刑罚手段,而是在特定法条中规定的一种变通刑罚,主要适用于贪污、嫖妓等严重违法之人。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刑法体系,但根据清朝社会的特点和治理需要进行了一系列。

清朝一条鞭法则由康熙皇帝颁布于康熙四十八年,将其从个案性质的变通刑罚转变为正式的刑罚手段,并加以发展和完善。

清朝一条鞭法的发展目的在于强化封建统治的威严,并进一步压制反叛和犯罪行为。

二、法规内容在明朝时期,一条鞭法适用于盗窃、嘲笑皇室、伪装皇位继承人等罪行。

该法制定了具体的刑罚措施,规定被判罪者须受一定次数的鞭刑,并通常将其扒光衣物,扭打赤裸体以增加刑罚的耐受度。

此外,明朝一条鞭法还规定了鞭刑的范围、程序和力度,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

清朝一条鞭法在法规内容上有较大改变。

清朝一条鞭法规定的罪行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了盗窃、伪造假钞、伪造官印、谋反、谋害皇室等。

此外,清朝一条鞭法还对刑罚执行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提审、定罪、审判等环节,以确保刑罚的合理性。

三、执行方式在明朝时期,一条鞭法的执行相对宽松。

明朝鞭刑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开示众形式的鞭刑,另一种是秘密执行的鞭刑。

公开示众的鞭刑一般在城市的正门或县衙前执行,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也方便广大百姓“娱乐”的需求。

秘密执行的鞭刑通常在监狱内进行,目的是避免社会抗议或纠纷。

清朝一条鞭法的执行则更为严苛。

清朝鞭刑一般在公共场所进行,例如城门、刑场等。

判决犯人受鞭时,通常需要公布其罪状和判决结果,并由刑场吏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同时,清朝一条鞭法规定了鞭刑的力度和次数,并由法官根据犯罪的轻重和社会影响进行判断和决定。

明代一条鞭法的赋税思想再思考

明代一条鞭法的赋税思想再思考

明代一条鞭法的赋税思想再思考摘要:思想是属于社会意识层面的范畴,而制度则属于社会存在层面的范畴。

从中国古代关于财税思想汗牛充栋的典籍中去寻找跨越近一千年的赋税思想发展趋势,确实不易。

然而透过思想和制度之间互联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赋税制度的演进趋势来窥视中国赋税思想的发展规律。

关键词:一条鞭法;赋税思想;明朝一、“一条鞭法”改革的背景和内容元末战争后,户籍及田土册籍多已丧失,或混乱不堪,已不能作为征收租税和徭役的依据。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以便控制和掌握民户,明初通过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册,力求对全国的户口和土地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进而征收赋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在对全国的户口登记和核实的基础上各郡县开始编制赋役黄册,用来登记每户居民的丁口和土地产业情况,也成为国家征派赋役的依据。

黄册的编制,以户口为主,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作为一个基层行政单位,一里之中,以丁粮最多者十户为里长,管理有关事务,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

每里编为一册,每隔十年,地方官按各户丁粮增减情况重新排定服役次序,重新编造一次。

与黄册相适应,为了确定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以掌握纳税的基础,防止和减少逃税、漏税及土地纷争的现象,洪武二十年,明朝开始测量土地的面积,画出田亩的形状,依次编号,注明田主的姓名、数量,编类成册。

由于册中地图形状如鱼鳞,故叫鱼鳞册。

明朝中期,地主与豪强不停的兼并土地,并且越来越严重。

地主与官府勾结在一起霸占农民的土地,并且利用一切手段,逃避国家的税负。

被兼并的土地越来越多,从而导致朝廷官府拥有的税田越来越少。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朝登记在册的税田总额仅有850万余顷,更甚至是,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直接降到了422万余顷。

较之明初,税田流失了一半。

明中期国家赋税收入日趋减少,而支出却逐年增加,财政亏空日趋严重。

为缓和危机,明政府在赋税上广开暴敛之门,如对原先规定免征的垦荒田和永不起科田,后来也开始一律征收赋税;提高折变比例,增加田赋银收入;任意加派徭役。

浅析明代“一条鞭法”制度

浅析明代“一条鞭法”制度

浅析明代“一条鞭法”制度Js1108212 李鸼摘要:一条鞭法是我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继唐两税法后.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深刻变革。

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但没有学者基于现代税制视角来研究内容,分析其所体现的税制设计原则。

文章从现代税制出发.挖掘了一条鞭法所体现的现代税制内容。

分析了其所体现的税制设计原则。

一条鞭法已经成为历史,但这些税制设计原则对于今天的税制改革仍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关键词:明朝;一条鞭法;税收制度;税收要素;改革一、“一条鞭法”的内容一条鞭法,又称类编法、总编法等,是明代中后期赋役制度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

明朝中期,土地兼并加剧,财政收入入不敷出、贪污腐败严重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赋役制度进行改革。

一条鞭法作为历史的产物便出现了,他是继唐两税法后,我国封建赋役制的一次适时的重大变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正是基于此,我国学者对一条鞭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根据明史《食货志》的记载,一条鞭法的内容如下:“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

一岁之役,官为佥募。

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

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总结起来,一条鞭法一是取消徭役,农民上交银两就行了,一律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一部分役银摊在田亩上,与田赋合并,另一部分按人丁征收; 二是取消杂税,原先的杂税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与田赋合并; 三是以前的田赋、杂税和摊入田亩役银合并后的田赋,一律以银两的方式征收。

二、“一条鞭法”的产生背景张居正主持朝政后,就鼓励和支持各地推广一条鞭法。

张居正说:“条编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

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

”这就是说,国家已经陷入了极度的危机之中,已经到了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时候。

其主要原因有:(一)土地兼并加剧明朝初期,官田赋税重于民田,随着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日益资本化,地主豪强,勾结官府,强占农民的土地,并运用一切可行的手段来逃避相应的赋税。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篇一:一条鞭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广西财经学院2019-2019学年第一学年《中国财政史》期末综合测试小论文班级:财政1243 姓名:黄熹学号:120191404123 得分:浅析“一条鞭法”税制改革的影响摘要:“一条鞭法”作为明王朝为了解决财政收入减少而采取的赋税及徭役制度在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研究这一制度这也有助于我们对整个明王朝的财政现状有一个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统一赋役银差官收官解一、历史背景明代徭役原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

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

丁指十六至六十岁的合龄男丁,粮指田赋。

粮之多寡取决于地亩,因而徭役之中也包含有一部分地亩税。

这种徭役制的实行,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地权相对稳定为条件。

明中叶后,土地兼并剧烈,地权高度集中,加以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日重、农民逃徙,里甲户丁和田额已多不实,政府财政收入减少。

针对这种现象,不少人提出改革措施,国家从保证赋役出发,遂逐渐把编征徭役的重心由户丁转向田亩。

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作用的上升,也为推行“一条鞭法”这一变革创造了条件二、主要内容“一条鞭法”是张居正执政时期开始的针对明王朝土地兼并过于严重,中央政府日益入不敷出的现状采取的具有针对性的赋税及徭役制度。

史书记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

一岁之役,官为佥募。

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

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立法颇为简便。

嘉靖间,数行数止,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

”——《明史》卷七十八《食货二》。

具体来说,“一条鞭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

针对当时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税减的情况,只有从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赋役均平。

仅据部分清丈的结果,就增加了土地2.8亿亩,使不少地主隐瞒的土地缴了税。

明朝“一条鞭法”的影响与意义

明朝“一条鞭法”的影响与意义

明朝“一条鞭法”的影响与意义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后期一次重要的赋役制度改革,它改变了当时繁琐低效的税收征纳机制,降低了税收征纳成本,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虽然一条鞭法最终未能很好的贯彻实施,但其影响深远,对后世有着很大的启发。

标签:一条鞭法赋役制度计亩征银一条鞭法,又称类编法、总编法等,是明代中后期在赋役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

明朝在实施一条鞭法之前采用累进税制,奉行有力者多承担的原则,因此财富较多的纳税人相应承担着较高的税负,但是这种较为公平的制度由于遭到经济优势阶层的反对和抵制而逐渐失去作用。

明朝中期,随着地主豪强兼并土地的行为愈演愈烈,朝廷所掌握的税田越来越少,国家财政收入日益减少、阶级矛盾日益激化。

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张居正在全面清丈全国土地之后,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对明代赋役制度做出全面改革。

一、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1.赋役合并征缴。

即将各类徭役及土贡方物等并入田赋,依据土地的大小进行征收,同时取消力役,并将部分丁役摊入田亩,将原来分开的秋夏二税放在一起课征。

一条鞭法简化了原来复杂的赋役制度,方便了税收征管。

2.田赋计亩征银。

田赋中除米麦等少数用实物缴税之外,其余无论税粮、差役一律折合成白银来缴纳征收,从而开启了由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过渡。

3.用雇佣劳役代替力役。

即官府所需的力役不再由百姓无偿负担,改为由官府从税款收入中出钱雇用,同时允许农民出钱代替力役,做到“一岁之役,官为佥募”。

4.将赋役收入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

赋役由地方直接征收之后进行调配,其中一部分收入由地方上解中央,归中央所有;另一部分留存,供地方政府开支。

5.官府承办一切纳税流程,实现官收官解。

民收民解制度下的里甲代收代征形式容易造成中间人对税银的侵蚀。

一条鞭法规定所有的税银都由官府统一征缴,赋役的催征、收纳、解运等工作皆由官府承办。

这样堵塞了制度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纳的效率。

6.取消了复杂的计征标准,采取易于实施的规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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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一条鞭法”历史文化学院2007071106 巩毅【摘要】自明朝建立以来,社会经济得到很好的恢复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商品经济重新开始繁荣起来,一种趋势在民间逐渐发展起来,并引起了官方的注意。

这种趋势以农业商品化为核心理念,主张承认白银的合法地位。

为应对明朝中期政府财政税收恶化的状况,也为满足这一来自民间的经济趋势,明政府开始了赋役制度改革的尝试,其中最为影响深远的就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

“一条鞭法”的推行,缓解了明朝财政税收的危机,但它的局限性使它执行之后的实际效果十分有限。

可“一条鞭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有进步性的。

清也是在入关后承袭了这一制度。

【关键词】明朝社会危机一条鞭法赋役合一一条鞭法又称“一条编法”,有时称作“条编”或“条编法”。

是明代中期至清代前期实行的一种赋税制度,前后持续了300多年,在中国赋役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是将地税和徭役合二为一,按田亩征收的税法。

明神宗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明代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抑制豪强兼并,均平赋役,在清尺土地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条鞭法”,这种税制征收手续简化,将一年应收的赋役项目并在一起,“计亩征银”,此举堪称中国赋税史上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化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一、“一条鞭法”的提出㈠严重的土地兼并明朝是我国近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开端。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1”,随着自身规律的演进,这种土地制度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经济生产模式也逐步瓦解。

到了明朝中叶,土地兼并已相当严重,不平衡的赋役制度更加重了民众的负担,一些佃户甚至“产去税存2”。

明代前期建立的赋役制度虽然比较完善,但是进入明代中期以后,国家征收赋役的依据-----鱼鳞图册和黄册3没有及时加以调整和修改,当时丁口、资产、生没的变动情况大多未能真实的反映出来,而许多地方上的豪强地主为逃避赋役与官吏相勾结,肆意涂抹篡改这两种基本册籍,导致田亩数量与户丁数量出入较大,致使赋税徭役严重失衡,本应由豪强地主承受的赋役大量流失或转嫁到农民身上,国家的赋役征收陷入及其混乱的状况。

加上连年灾荒,人民不堪重负,有的隐匿地丁实数,有的被迫展转流亡,形成庞大的流民队伍。

天顺、成化(公元1457-1487年)30年间全国流民达一二百万。

永年间户口有两千万,迄孝宗年间(公元1494年)仅剩九百余万,减少了一半有余4。

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官田变民田,民田负官田之税,田去税存、有田无税等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以致田赋、徭役无法正常征收,这就使得当时主要依靠土地税收来维系财政支出的明王朝税源日竭。

㈡商品经济的新发展但是在此时,已经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正向着他的成熟模式发展,虽然这种状态比较缓慢。

这主要是与明朝发达的农业生产有密切的关系。

我国封建社会的农业生产在元末战乱时期,受到了严重破坏,所以明朝建立之初,北方和中原的广大地区内,呈现出一片荒凉凋敝的景象。

“道路榛塞,人烟断绝5”,过去的“耕桑之地,变为草莽6”。

得力的农业措施和明初统治者的重视,农业和耕地的这种破败状态逐渐得到改善,并开始迅速恢复和发展。

到明中期,农业已经发展到较高水平,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工商业人口不断增多,一批城市也因此发展起来。

商品经济发展趋势,必将成为影响明统治者制订税收政策的重要因素。

㈢明中期的社会危机明朝中期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商品经济的逐渐繁荣,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明朝经济政策提出了变革的要求。

张居正在一场空前严重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危机面前,挺身而出,以“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大无畏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突破重重困难进行改革。

他认为农民铤而走险,在于“吏不恤民,驱民为盗7”,是腐朽统治造成的。

他说,土地高度集中迫使农民流亡的原因,是“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8”。

所以,他在改革中,这里整顿吏治,裁撤冗官昏吏。

在此同时,他不畏得豪强勋戚,毅然下令清丈全国土地,经过多年的努力恳田达七亿亩,较以前增加了两亿八千万亩9。

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又实行赋役制度改革,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㈣何谓“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目的是,扩大税源,简化征收手续,缓解此时的财政危机。

“一条鞭法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

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一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

凡额办派办,享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10”。

二、一条鞭法的推行早在宣宗宣德年间(1426~1435)江南出现的征一法,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江西出现的鼠尾册,英宗天顺(1457~1464)以后东南出现的十段锦法,至成化年间(1465~1487)浙江、广东出现的均平银,弘治年间(1488~1505)福建出现的纲银法,都具有徭役折银向田亩转移的内容。

但这些改革只是在少数地区实行。

推行全国的一条鞭法是从嘉靖九年(1530)开始的。

实行较早的首推赋役繁重的南直隶(约今江苏、安徽)和浙江省,其次为江西、福建、广东和广西,但这时也只限于某些府、州、县,并未普遍实行。

由于赋役改革触及官绅地主的经济利益,阻力较大,在开始时期进展较慢,由嘉靖四十年至穆宗隆庆(1567~1572)的十多年间始逐渐推广。

万历初首辅张居正执政时期,经过大规模清丈,才在全国范围推行,进展比较迅速。

万历十年(1582)后,西南云、贵和西北陕、甘等偏远地区也相继实行。

但即在中原地区,有些州县一直到崇祯年间(1628~1644)才开始实行。

这一改革由嘉靖至崇祯,前后历经百年。

当时积极主张实行的,中央大吏除桂萼、张居正等人外,嘉靖间有大学士顾鼎臣、御史傅汉臣、吏部尚书霍韬;地方官吏中,嘉靖年间有江南巡抚欧阳必进、应天巡抚欧阳铎、苏州知府王仪、江西巡抚蔡克廉、广东巡抚潘季驯等,而以历任广东、南直隶、浙江等省高级地方官的庞尚鹏,历任应天、江西巡抚的周如斗,以及隆庆间江西巡抚刘克济、应天巡抚海瑞、凤阳巡抚王宗沐等人推行尤力。

黄仁宇认为一条鞭法代表了16世纪明代管理者试图获得一种理想状态的努力:役被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

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但是即使在立法层面上,这一理想也距离现实非常遥远。

首先是役并未被完全取消,仍有一部分劳役在条编之外独立存在;其次实物税还在许多物品上保留着,尤其是供应宫廷的物资;此外丁银的存在也意味人头税依然存在。

按照一条鞭法的初衷是在均平赋役,苏解民困,“民如限输钱讫,闭户卧,可无复追呼之挠”,从现存记载看,在一条鞭法实行之初,确曾起到革新旧法之弊的作用,也受到民众欢迎。

“自条鞭之法行,则夏税、秋粮、均徭、带征,确有定额。

里胥无由飞洒,奸豪无从规避,简易均平”,刘光济在江西推行一条鞭法,“父老于是无亲役之苦,无鬻产之虞,无愁叹之声,无贿赂侵渔之患”,百姓感激他而为之立仁政祠,但是这种改良并没有维持多久。

一条鞭法原以征银入官、取用于官,但一条鞭法施行后,旧的摊派并没有消除。

一条鞭法没有达到消除杂役之害的目的,海瑞就曾经指出“各州县尚有力差名目可恨可叹”。

一条鞭法的破坏,突出表现为额外增派,万历十五年六月,户部覆礼科右给事中袁国臣等题奏:“条鞭之法,有司分外又行增派,挠民殊甚”。

《通鉴》说“自嘉靖以来行一条鞭法,颇称简便,然诸役冗费名罢实存,有司追征如故”。

结果“粮长里长之名罢而其实存,诸役仍至复佥农民,法行十余年,规制顿紊,不能尽遵行也”。

大体上在万历末天启初,一条鞭法已不遵守。

崇祯三年,河南巡抚育范景文言:“民所患苦,莫如差役。

钱粮有收户、解户、驿递有马户,供应有行户,皆佥有力之家充之,名曰大户。

究之,所佥非富民,中人之产则为之倾。

自变为条鞭法,以境内之役均之境内之粮,宜少苏矣,乃民间仍岁奔走,罄资津贴,是条鞭行而大户未尝革也。

”三、“一条鞭法”的影响㈠“一条鞭法”的积极作用“一条鞭法”不仅对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相当重要的促进作用,即便是从中国传统社会的近代化转型的角度来看,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首先是“计亩佂银”,按照土地面积来征收赋税,“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11”,那些无田或田地较少的民众,尤其是那些田地较少的中小地主明显有利,在一定程度上清除了中国历史上久治不愈的顽疾━━土地兼并,基本上实现了平均赋税的理想,因此对于农业生产是有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的。

其次是“量地计丁”,将以往按照丁口数量征发的力役制度改革为按田亩数量征收“差役代金”的雇役制度。

这对那些无田的商人,尤其是中小商人来说成得上是上人身解放,毫无疑问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另外,这次自上而下的税制改革对整个封建制度及封建帝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改变了原有的社会产品集中方式,冲击了原有的利益格局,提高了封建制度的运转效率,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减轻了农民的部分负担,打击了土地兼并,抑制了封建官吏、豪强地主对农民的勒索、盘剥,起到了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

总之,“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即上承唐宋的“两税法”,又下启清代“摊丁入亩”制度,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势力,减轻了农民负担,松弛了对民众的人身控制,有利于生产发展。

张居正赋役改革的成效十分明显,“太仓所储,足支八年12”。

赋役统一征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反之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与发展。

明朝中期以后,社会生产力飞速提高,商品经济长足发展,白银流通扩大,国家对赋税的征收方式随之发生改变,即由实物税逐步向货币税转化;后来随着各地赋役改革的推行,尤其是一条鞭法的实施,徭役也逐渐演变成折银征收。

这种将赋和役货币化的政策客观上对货币经济的刺激作用,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具体来讲,一方面,田赋货币化促使纳税农户为了缴纳赋税必然将农产品和地租投放市场以换取货币,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进程;同时,为了满足生活花费和足额交税,农户又需要多方开辟生产门路,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成为首选,这增强了社会的商品意识。

另一方面,以征收货币白银来代替服徭役,使无田或田地较少的商民负担减少,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资本致力于商品的买卖活动。

此外,给地推行的赋役改革,尤其是“一条鞭法”的实施,使大量被隐瞒的土地得到清理,某种程度上田地较多者负担加重,这就是很多商户将原本用于购买土地的资本转移到商品贸易活动上,一些商户放弃“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传统观念,而致力于扩大商品生产。

顾炎武曾反映,说:嘉靖、隆庆间,“末富居多,本富益少13”,又说:‘一条鞭法’行,因利息薄而赋役重,“富商大贾不置土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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