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铁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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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铁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1. 停修炉前的准备工作
1.1 停炉前的60天,由生产科召集冶炼车间、修砌单位、机动科、技术科召开修炉会。特殊情况,由生产副厂长主持会议。
1.2 修炉会决定修炉类型后,耐材计划由技术科提交到公司经营部门,提交时间不迟于修炉会后的48小时,并将计划留技术科一份备案。
1.3 修炉用耐材由冶炼车间按确定的计划组织进厂,第一批耐材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迟于停火后72小时。
1.4 修炉的内衬更换,分大修、中修和小修三种冷修类型。修炉和烘炉工作一律委托耐材承包厂家完成。
2.新炉验收制度
2.1 耐材砌筑验收:由冶炼车间向修砌单位最后签认,生产科、技术科确认。
3. 烘炉
3.1分大修烘炉和中小修烘炉。
3.1.1修炉的环境温度必须大于5℃。环境温度低于5℃时,须进行蒸汽保护。
3.1.2大修后点火
大修后的混铁炉比较湿,必须将油棉纱缠在烘炉管上,先点燃油棉纱后,再供煤气,前期保持微火烘炉,不得熄火,如遇熄火,先关掉煤气,待炉内无煤气后,再重新点火。
3.1.3 中小修点火
用煤氧枪或天然气引火,直接用煤气烘炉。
3.2烘炉前的准备工作
3.2.1烘炉前必须清理现场和炉膛内的废渣及泥料。
3.2.2检查炉内衬砖是否紧密完好。
3.2.3安装好烘炉管道,检查煤气管道和空气管道是否漏气。
3.2.4全面检查倾动系统、电路系统等设备。
3.2.5检查测温、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3.3混铁炉烘炉制度
3.3.1点火后,烘炉人员必须按烘炉制度进行烘炉,煤气用量大小必须按升温速度的要求进行调整,每小时作一次记录。(烘炉制度见下表)
温度范围℃升温速度
℃/小时烘烤时间(小时) 备注0~150 5 24
150 60 保温
150~300 5 30
300 60 保温
300~600 10 30
600 60 保温
600~800 10 20
800 36 保温
800~1000 20 10
1000 12 保温
1000~1200 20 10
1200 10 保温
总计耗时362
4.铁水验收
4.1铁水到厂后,混铁炉工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室到厂时间,并按生产调度室通知的不同高炉号和罐号对应的铁水质量进行
登记,若发现生产调度室所报罐号与实际不符时,则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室处理。
4.2对到厂的铁水均应取样送理化室分析。
5.开新炉制度
5.1空负荷试车时,应认真观察炉况,若无异常情况(如后墙抽砖、炉顶断砖、侧门变形等)方可进铁。
5.2开新炉应注意观察炉况,24小时后(至少进出铁水24
罐以上),炉衬无异常情况时,可按正常工序操作
5.3兑铁水和出铁水
5.3.1 炉顶温度大于1200℃,保温时间充足后,报告车间调度室方可向混铁炉兑铁水。
5.3.2 兑铁水之前,必须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设备及电
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车,试车(2~3次)角度按5°、25°、47°、-5°依次进行(试车时转动要缓慢)试车无异常方可兑铁水。试车后将向前最大倾角锁定为30°。兑铁时将混铁炉置于零位置。
5.3.3铁水进厂后,应立即兑入炉内,且尽量减少带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