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0年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情况公告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08.06•【文号】司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推动公证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证工作的重要性1.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
2.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公证工作,近年来,对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健全公证制度、发挥公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公证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公证法》,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公证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实现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公证工作提出新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公证工作新使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公证工作提出新期待;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对公证工作提出新挑战。
公证工作要积极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的要求,根据公证服务需求新特点新趋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公证工作的总体要求4.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依法履行公证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推进公证事业全面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将开展201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对象凡经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律参加年检。
二、职责分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的组织安排工作,具体负责全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印制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年检。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
三、时间安排本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年检分为自查自评、审查评估和复核换证三个阶段。
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3月20日。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
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30日。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件)要求,对一年来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
重点对培训规模和层次、收费标准和经费管理、师资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总结,于2010年12月15日前连同书面总结材料、变更名称申请、《许可证》(正、副本)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见附件)一并报所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2•【字号】云政办发[2009]222号•【施行日期】2009.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云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司法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监督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审批工作的职责。
(三)取消组织指导公证员考试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警务督察职责。
(六)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七)加强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责。
(八)加强监督管理律师行业执业情况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
(四)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地、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六)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研究、起草;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仲裁机构设立、注册等登记工作。
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表
( 年度)
姓名:
执业公证处:
云南省司法厅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党派
职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职称
执业类别
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被任命担任公证员时间
取得涉外
资格时间
申领执业证时间
其他
论文发表情况
外语程度
年度办证
量及收费
总件数
国内公证
涉外公证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
年收费总额(元)
民事
经济
民事
经济
办证质量(件)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错证
假证
变更执业公证机构情况
原公证机构(单位)名称
现公证机构名称
变更时间
参加公证
业务培训
情况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
本人年度工作小结
签名:
年 月 日
公证处考核评语和等次
年 月 日
所在地司法局意见
州市司法局意见
省司法厅意见
说 明
1、此表由被考核人按所列项目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二份)。有些项目本人没有的可写“无”。
2、填写本表,字迹要端正、清晰,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3、公证员年度工作小结应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
全国执业公证员执业情况统计表
全国执业公证员执业情况统计表摘要:一、全国执业公证员概况1.公证员数量及分布2.公证员队伍的构成3.公证业务范围与数量二、公证员执业情况分析1.公证员年龄结构与执业年限2.公证员性别比例与执业特点3.公证员专业背景与业务专长三、全国执业公证员面临的挑战与机遇1.法律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2.公证行业改革的机遇3.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四、我国公证行业的展望1.行业规范化发展2.公证员职业素养提升3.创新公证业务与服务模式正文:全国执业公证员执业情况统计表揭示了我国公证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执业公证员数量及分布,他们分布在各级公证机构,为广大民众提供公证服务。
从公证员队伍的构成来看,既有经验丰富的老一代公证员,也有年轻一代的新生力量。
在性别比例方面,男性公证员和女性公证员比例相当,各自在公证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专业背景方面,公证员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为公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公证服务。
公证业务范围广泛,涉及合同、继承、婚姻、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公证业务数量逐年上升,公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公证员在执业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
首先,法律环境的变化对公证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证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次,公证行业改革为公证员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例如公证机构的市场化改革、公证业务的创新等。
同时,这也要求公证员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以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
在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方面,公证员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这包括参加培训、进修、学术研讨等活动,以及积极参与公证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此外,公证员还应关注新技术在公证行业的应用,如区块链、大数据等,以实现公证业务的创新与升级。
总之,全国执业公证员执业情况统计表为我们揭示了我国公证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司法部公告第160号——2015年公证员任免公告
司法部公告第160号——2015年公证员任免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6•【文号】司法部公告第160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公告第160号(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司法部任命以下730人为公证员,现予公告。
天津市毕敏高丽姝闫仲之程雪刘晓菲高向曦刘欢杨静霍智勇庚秀丽于航河北省魏夕蕊孙军伟马云雷沈娜张文龙刘珍珍刘玉娴李红霏刘迎春刘琪毕肖然李亚敏张艳华高杰王学慧樊春迪梁国征韩爽王伟娟山西省张东峰刘宗广裴晶晶董国强范丽星霍国华王雷芳王怡乐杨帆冯志玉陈清芬郑盈泽武丽赵亚宁内蒙古自治区施达权叶玉玲刘雪冬于燕敏沈宇环孙春雷王丽娜刘朝卿裴小波白美军于兵武玉龙徐安佳妮包涵汪浩朱立军李彦慧张海峰冯建博王振荣王昊孟冀华辽宁省陈霞张柏瑊赵岗张达马刚民陈艺丹陈林刘康郭佳毅李巧梅刘申史春贵吉林省黄晶晶雒成宋春丽谭建萍李爽李璐姜文宇杨光崔庆国王丽王婷赵博华张立娜黑龙江省程煊淇刘锐胡海洋宋春红宋佳惠孙鹏姜宝龙王楠王悦孟江旻车帅胡大鹏卞雪芹周慧慧刘智鑫上海市李嘉祺孔德娜吴键逸徐佳斌周惠洁吉邱萍陈潇斌管文妮袁梦靓杜雯吴宏威王诗云江苏省储瑞星杨烨彬丁雪伟刘云霄沈小成徐鑫燕陈一玮于长云谢丹凤程宏李甜甜贾洪侠姚孟杰马利艳朱雅晶钱舞娟陆逸霄陈义华陆艳莹王金萍陶镭蕾徐志飞沈瑨南亚许岩陶思嘉朱晓曼王梦婕吴芳李雯田翔严凯魏敏孙红艳周晓贤庄立萍钱媛媛侯文君万云杨坚吴海燕浙江省韩思思孙玉逸汪涛方琴冯千吴园园王正陈曦安徽省陈雷张建丽刘冬赵德梅赵俊李密邢敦秀福建省朱贞陆伏树陈凤敏陈蓉邱晓君蔡立华游小卿刘莹汪欣婷周祥河杜泉远郑元水蒋瑞婷赖龙泉林惠芬曾燕君黄红灯林育巧黄宝金孙朝丹岳龙顺吴蓉林志军陈根李璐奕揭婷婷乐芳谢晓妹江西省徐丽媛龚昕殷荧王倩于琴琴雷凡熊吉安陈晓辉程英胡文萍刘敏欧阳君颖郑秋燕黄弋军赵杨汪敏陈健鑫方巧英许华峰陈玲珍欧阳珊周爱秋卢志式山东省袁倩倩李小龙王立健马清洁赵伟田园王睿肖菲王帅付春晓陈晨郝智琦韩熠丁蒙蒙张明刘维华郭莹严佳慧孙倩堃薛茗翼徐绮伟佐乃强刘俊王晓慧王楠史玉美吴成征黄为刘玲玲孙瑛琳董秀兰杨艳艳焦淑玲赵媛媛石德广张燕华桂勇郑瑜颖许恒栋田金杰薛霜严淑英刘永斌宋娟娟姜花刘琛王书秀祝兴文雷晓晖胡庆龙焦谦宋宁孙贵玉张云刘海强河南省赵龙生王柯然刘震孙震秦顺华哈昕胡晓栩张浩成秀娟晋楚越程建鹏朱琳仝利杰常会英郭伟红高阳丁玉玲朱贺李好杰李慧燕利芬王伟星程彬王冰杜利平田汇轩杨巾杰朱小三王芳宋中杰梁庆康红柱王胜李彩红王碧波郑君南刘志轩赵迎莉卢尧灵张晓莉文成双张保辉袁延许湖北省张雯雯蔡荣陈锦施念李菁卢泽军董佳谢冬梅安思源沙炜周能斌吴平杰余珍王小霞庞红艳杨艳妮高岑王黄燕刘畅杨宗虎张淑宜胡培兰刘红平张艳曾玉娥刘正单廖敏钟瑞叶紫君刘秀琴张玲陈海燕周卫杨慧凯赵玉成罗富鸽宋绪建龚雯敖芬陈伟杨爽湖南省肖卫李锦卓斌吴欧慈吴杨航邹珊珊余蓉谢姜刘江涛张晓霞段鲜艳许媛刘荣辉吴欣胡越姚雯霞禹秀刘红梅罗赛红陈宏庆蒋丽娟邓连元刘琦唐敏谢成华蒋柏姣广东省黄贤敬杜俊妍万菁黄幸贤叶倩筠朱建文伍嘉伟王文发巫军志黄晓莎罗志斌杨柳吴炎辉陈晓兵陈伟兰马丽君陈晓华廖蔚冰莫敏玲黄世珍杨晓明罗钦文吴婉琼叶俊吴鸿燕伍晓红邱会朋翟浩华黄忠军陈小芬邓伟明崔宇兰龙瑞林荣亨魏虹霞马玲周绮华秦志军关惠桃杨银梅何小青刘勇林俏英刘斯思刘文财黄金玲吕晶晶练婷思何湛广西壮族自治区蓝耀宇刘慧云周晓丽赵东妹刘秋玲韦浩东罗凤娇张开飞梁敬玲农蓓蓓张日环陈梅叶庞猛巴耀文林莉莉莫婵艳李建华张茜刘玉霞李小梅海南省王彦王刚苏红英陈杨旖符兴雄重庆市喻大亮谢成艳黄继欣揭学艺蒋明欢杨丽何丽丽许铸何朝霞何黎饶伟洪友利杨树张威四川省谭军张进朱俊林雪余心韵周舟徐靖婷杨晓燕唐勤彭琳麟曾蓉付琳曾林刚严文胡思静华莹莹潘晶袁莉兰天高杨赵刚吴昊颖张燕王朝霞蔡萌李成杰王媛杨天慧焦立丹熊红军谢嘉游长军杨佳舒洪波车泽范中山李葳张莎卢佳佳熊国华谈光燕廖磊曾泽波彭功智夏婧睿易雪艳刘晓松赵沙郭进张婷 XXX 李高强李雪琴倪翔胡琴胡跃芳袁波刘川谭晓雳贾洪春敖华林贵州省郭磊陈小雨龙菲石元罗俊杨记荣黄森余翔肖永钢姚代新王正平吕成焱林美丽李宗兴易云张又山陈治杨林钱敏陈大彬罗懿忠钮洪美代安群车启科刘乾向春汪小凤闫燚于德水云南省班颖刘小青赵娅帆谢雨静孙俪嫣宋健杨滨铱马捷陈韵吴涛谭睿李雪王刚李丽荣刘广捷杨晴李兴盛赵建军夏正崟葛文浓夏礼娟吴家佳陈琼胡艳张敏杨婕王晓燕段智陶杨昭君廖云文李育学吴雪敏查星萍沈晓艳 XXX 梁丽华田芳吕苹赵永虹张正坤黄建能汤国贤冬巴卓玛王春丽卢娅杨江杨代宏纳昱婷朱莹代玲娟刘灵严圆王静魏木超宾业东王晓丽李亚蓉李子逸张茜钦曹芹王靓杨天清杨辉张玲杨庆华张丽何翠诗杨飞肖发翠熊祖应赵吉波钱菊花张川云西藏自治区何君次吉卓嘎孔晓丽陕西省罗文青张林毛王子豪汉维静张铧之李鹤赵利娜胡智国徐芳芳王珍姚园园时艳婷吕晓辉田海英高合元路莎米丽丽吕晶朱婧超吕媛宋军飞李薇王媛李娜王大川刘亚妮魏小容沈灵君宁慧君武娜张帆贠军荣席斐吴丹卢博刘玉苹刘惠辉胡佳延甘肃省吴宗泰肖冰陆亚娟王娜娜杨晓蓉高丽霞郝虎马凌云马玉平张世峰李彦妮郭长龙青海省彦宝梅马兰张蓉张琴韩生艳周丽敏张燕燕施慧卿宁夏回族自治区周雅敏周宁郎岩徐海燕高丽荣韩凯魏帆张宇李慧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钱艳帕提曼·毛拉买提买尔艳木·XXX都瓦依提热娜古丽·艾尔肯艾尼瓦尔·吾守尔于盼盼李沙沙刘毅飞艾尼瓦尔·买买提米仁萨·苏来曼麦丽开姆·玉苏普黄树真苏皮旦·吐尔逊王欢聂琴王俊布买然木·阿不拉阿瓦古丽·克热木买热木尼沙·牙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司法部免去以下89人的公证员职务,现予公告。
公证处及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的工作总结(doc 8页)
公证处及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的工作总结(doc 8页)xx县司法局《关于对县公证处及执业公证员2010年度考核的工作总结》汉中市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于二〇一二年二月中旬三月初,对我县公证机构、公证机构负责人、执业公证员二〇一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县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单位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量化打分、公示等程序,对xx县公证处二〇一一年度的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对公证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证数量和质量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考核工作保质完成司法行政全系统年度考核一直是我局的一项年度重点工作。
我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作用。
我局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陕西省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实际,扎实开展考核工作。
三月份接到市局2011年度公证机构及人员考核的通知,立即成立专门考核机构,制定具体的考核计划,召开公证处全体人员会议。
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各项组织工作,保证了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注重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做好被考核人员年度工作述职我局在抓好公证处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坚持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断夯实考核基础。
在实施2011年度考核时,将2011年日常考核情况、出勤情况等有关平时考核资料加以整理,与今年三月份开展的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积极推行量化管理,增强年度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要求被考核对象认真对照年度考核各项要求,客观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德、能、勤、绩各方面的表现,找出不足,做好自我总结、自我评议。
又从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考核对象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
公证年终考核报告
一、前言为了全面了解公证机构的工作情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公证法》和《公证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对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进行了年终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一、考核目的1.全面了解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的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促进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为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内容1.公证机构基本情况2.公证人员业务水平3.公证机构服务质量4.公证机构内部管理5.公证机构业务创新三、考核方法1.查阅公证机构工作总结、业务档案、财务报表等资料。
2.实地走访公证机构,了解公证人员工作情况。
3.召开座谈会,听取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对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
四、考核结果1.公证机构基本情况本年度,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X件,同比增长Y%。
公证机构人员编制为Z人,实际在岗人员Y人,其中公证员X人,助理公证员Y人。
2.公证人员业务水平公证人员业务水平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业务知识:公证人员对公证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2)业务能力: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业务态度: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服务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结果显示,公证人员业务水平总体良好,但仍有部分人员在业务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
3.公证机构服务质量公证机构服务质量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办证效率:公证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证事项的能力。
(2)办证质量: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质量。
(3)服务态度: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服务态度。
考核结果显示,公证机构服务质量总体良好,但仍有部分公证事项存在办证效率低、办证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佳等问题。
4.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制度建设:公证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7.10.30•【文号】司发通[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0月30日司发通〔200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证机构实施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年度考核,由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年度考核的内容为上一年度(以下称考核年度)公证机构在下列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公证机构的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监控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一)执业活动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遵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完成公证业务工作任务、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的情况;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的监督以及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执业中存在问题的情况等。
(二)公证质量情况。
包括公证质量自我检查、评估的情况;公证质量自我监督、控制、审查和纠错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受理公证业务投诉、复查、过错赔偿的情况等。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启用颁(换)发新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和《公证员执业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启用颁(换)发新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和《公证员执业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6.07.11•【文号】司办通[2006]44号•【施行日期】2006.07.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启用颁(换)发新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和《公证员执业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06年7月11日司办通[200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按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法部决定于近期制发新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和《公证员执业证》。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颁(换)发执业证书的范围(一)《公证机构执业证》。
符合《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经省(区、市)司法厅(局)批准设立的公证机构,予以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有效期为四年。
(二)《公证员执业证》。
1.2006年3月1日后,符合《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担任公证员的人员,应当按照《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后,予以颁发执业证书。
2.《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施行前已经任职并在公证机构执业的公证员,无需履行前述任职手续,予以换发执业证书。
3.2006年3月1日前,经中国公证员协会公证员任职前培训合格、符合担任公证员的原规定条件,并已经省(区、市)司法厅(局)任命,尚未领取《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无需履行前述任职手续,予以颁发执业证书。
(三)公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颁发执业证书:1.不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2.负责人不是公证员的;3.公证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限未满的。
(四)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执业证书,现持有的执业证收回予以注销:1.有《公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免职情形的;2.《公证法》施行前,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昆明市公证机构一览表【模板】
********
云南省
昆明市东骏公证处
昆明市春城路官渡区房产交易中心主楼五楼
650200
赵丕俊
********
云南省
昆明市明诚公证处
昆明市西山区梁源小区城建股份大厦八楼
650118
********
云南省
昆明市东信公证处
东川区白云街北段
654100
付 波
********
云南省安宁市公证处
安宁市兴屯小区29幢148号
650300
刘俊明
********
云南省富民县公证处
富民县永定街县政府二楼
650400
杨勇华
********
云南省呈贡县公证处
呈贡区三台路12号
650500
晋荣富
********
云南省晋宁县公证处
晋宁县郑和路173号附3号司法局三楼
650600
卢 珊
********
云南省禄劝县公证处
禄劝县气象路司法局四楼
昆明市公证机构一览表
(2013年11月1日更新)
单 位
地 址
邮政
编码
主 任
办公电话
云南省
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C座
650021
段 伟
********
云南省
昆明市华信公证处
昆明市华山西路128号
650051
喻昆蜀
********
云南省
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昆明市昆前路18号
650011
651500
李永军
********
云南省嵩明县公证处
嵩明县嵩阳镇武侯路91号
651700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公证机构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公证机构年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本次考核总结如下:一、考核工作概述本次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案。
考核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至2023年3月结束,分为自查自评、实地考核、结果公示等阶段。
1. 自查自评阶段:各公证机构按照考核方案,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 实地考核阶段:考核组对各公证机构进行了实地考核,重点检查了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公证质量、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3. 结果公示阶段: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公示考核结果。
二、考核工作情况(一)公证机构管理方面1. 严格执行公证法律法规,规范公证业务流程,确保公证质量。
2. 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公证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公证人员素质。
3. 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证服务效率。
(二)公证业务方面1. 按照规定办理各类公证业务,包括民事、经济、行政、法律援助等领域的公证。
2. 严格遵守公证收费标准,坚决抵制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
3.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三)服务质量方面1. 提高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当事人,认真解答咨询。
2. 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办证效率。
3. 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了解当事人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1. 推进公证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办证效率。
2. 建立健全公证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3. 加强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其他公证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三、考核结果及分析(一)优秀公证机构本次考核共评出优秀公证机构5家,分别为:1. 山东省济南市公证处2. 山东省青岛市公证处3. 山东省淄博市公证处4. 山东省烟台市公证处5. 山东省潍坊市公证处这些优秀公证机构在管理、业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公证行业树立了榜样。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合肥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的报告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合肥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合司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合肥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的报告省司法厅:根据《安徽省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11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以及公证机构负责人2011年度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
现将考评结果报告如下:一、公证机构2011年度考核结果1、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经合肥市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等次。
2、安徽省合肥市衡正公证处,经合肥市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等次。
3、安徽省肥东县公证处,经肥东县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等次。
4、安徽省肥西县公证处,经肥西县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等次。
5、安徽省长丰县公证处,经长丰县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等次。
6、安徽省庐江县公证处,经庐江县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等次。
7、安徽省巢湖市公证处因区划调整,巢湖市司法局未对该处进行考核。
二、公证机构负责人及公证员年度考核结果1、合肥市中安公证处2011年有执业公证员15人,机构负责人朱自全,经市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其他14名公证员中4名公证员被评为优秀,10名公证员被评为称职。
2、合肥市衡正公证处2011年有执业公证员13人,机构负责人王洪三,经市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其他12名公证员中4名公证员被评为优秀,8名公证员被评为称职。
3、安徽省肥东县公证处现有执业公证员6人,机构负责人吴勇,经肥东县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其他5名公证员被评为称职。
4、安徽省肥西县公证处现有执业公证员5人,机构负责人王大年,经肥西县司法局考核2011年度为优秀;其他4名公证员其中1名被评为优秀,3名公证员被评为称职。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doc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7年10月30日;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证机构实施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年度考核,由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年度考核的内容为上一年度(以下称考核年度)公证机构在下列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公证机构的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监控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一)执业活动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遵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完成公证业务工作任务、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的情况;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的监督以及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执业中存在问题的情况等。
(二)公证质量情况。
包括公证质量自我检查、评估的情况;公证质量自我监督、控制、审查和纠错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受理公证业务投诉、复查、过错赔偿的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党组织建设及活动情况;公证机构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和机构性质、体制及其运行情况;公证机构负责人选任、履职及调整情况;公证员的配备数量及素质结构变化情况;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公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的情况;其他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办公设施和办公环境建设情况等。
公证员年度考核规范化
公证员年度考核规范化公证员年度考核规范化1. 引言公证员年度考核是评估公证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环节。
规范化考核旨在确保公证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并促进工作标准的持续提高。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证员年度考核规范化的多个方面,包括考核内容、评估标准、考核流程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2. 考核内容公证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应涵盖公证员的职业素养、工作能力和业绩质量等多个方面。
职业素养是公证员基本的道德、伦理和职业行为准则,包括保守保密、公正无私、廉洁自律等。
工作能力涉及到公证员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如法律知识、办案能力和反应速度。
业绩质量是公证员的工作成果和效率,如任务完成情况、准确性和时效性。
3. 评估标准公证员年度考核的评估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和可衡量。
评估标准可以根据公证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包括大类和细项两个层次。
大类评估标准可以涵盖职业素养、工作能力和业绩质量;细项评估标准则可以具体划分为保密工作、文书制作、案件办理等方面。
评估标准应兼顾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既要求公证员完成任务,又要求公证员保证工作质量,并能够适应不同类型和难度的工作。
4. 考核流程公证员年度考核的流程应该具有规范性和透明性。
流程应包括考核准备、自评、督导评审和结果反馈四个环节。
公证员在考核准备阶段应认真审核和整理自己的工作业绩,明确自身的优势和不足。
自评环节是公证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供具体的案例和数据支持,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质量。
再次,督导评审是由主管部门或高级公证员对公证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结果反馈环节是将考核结果及时告知公证员本人,并提供改进和发展的建议。
5. 改进措施公证员年度考核的规范化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加强对评估标准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公证员对考核内容和标准的理解和掌握。
定期组织例会和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公证员之间的学习和合作,加强综合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建立健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公证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0.01.15•【文号】司发通[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制定了《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司法部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证员考核任职,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于符合《公证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合格,可以任命为公证员,在公证机构专职从事公证业务。
考核任职制度,是公证员基本准入制度的补充,目的是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和解决欠发达地区公证员缺员问题。
第三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应当遵循严格依法、总量控制、因地制宜、满足急需的原则。
第四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采用按年度集中考核任命的方式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的九月份统一受理考核任职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报请司法部审查、任命。
第二章考核任职条件第五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一)曾在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曾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
第六条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除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10]232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4【实施日期】2010.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3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为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试行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肃分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
(二)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促进形成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四)统筹事业单位与有关群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和要求,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我省除已经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清理核查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公证员年度考核总结(3篇)
第1篇一、工作概述20xx年,我在公证处担任公证员,一年来,在单位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二、政治思想方面1. 坚定理想信念。
我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
2. 严守职业道德。
我始终坚守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 积极参与党建工作。
我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为实现党的宗旨而努力奋斗。
三、业务能力方面1. 严谨细致。
在办理公证事项时,我严谨细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操作,确保公证质量。
2. 提高业务水平。
我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3. 创新工作方法。
针对新形势下公证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我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成果方面1. 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XX件,均按时完成,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 提高服务质量。
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3. 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
我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确保公证事项的顺利进行。
五、不足与改进1. 业务知识有待提高。
在办理一些复杂公证事项时,我发现自己的业务知识还不够扎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2. 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有时会因为一些突发状况而影响工作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针对以上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
3. 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任:付 宏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付 宏* 曾雨青* 李跃华
云南省鲁甸县公证处
地址:鲁甸县县城新区司法局一楼
电话:(0870)8121578 邮编:657100
主任:胡 江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胡 江 祝 琼
云南省巧家县公证处
地址:云南省巧家县公证处
电话:(0874)8880694 邮编:655100
主任:唐培昌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唐培昌 陈红锦
云南省富源县公证处
地址:富源县金城北路460号
电话:(0874)4612154 邮编:655500
主任:张加雄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张加雄 宋建国 龚娅琼
云南省罗平县公证处
地址:罗平县罗雄镇振兴街县司法局
电话:(0874)8210578 邮编:655800
主任:陈国铭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陈国铭 梁云忠 周云喜
云南省师宗县公证处
地址:师宗县通源大街县司法局内
电话:(0874)5758331 邮鳊:655700
冯炬明*▼ 何 磊*▼ 余 钊*▼
王云波*▼ 杨 莉* 武志斌*
邢春梅 黄 玲 王 冀 雷 雷
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涉外)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
电话:(0871)3136906 邮编:650021
主任:陶泓
副主任:熊 静 叶蜀民
执业公证员:陶泓*▼ 熊 静*▼ 叶蜀民*▼普 勇▼ 谢清波*▼ 姚 茜*▼
主任:凌育智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凌育智 冯学蓉 彭 岚
曲 靖 市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涉外)
地址:曲靖市麒麟南路289号
电话:(0874)3125952 3135809
邮编:655000
主任:张建华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张建华* 梁 虹* 胡 蓉 方 克
主任:卢 珊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卢 珊 尹石全
云南省宜良县公证处
地址:宜良县温泉路10号
政府公务楼三楼
电话:(0871)7529313 邮编:652100
主任:郭勤英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 郭勤英 丁长生 刘云珍 刘 帆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云南省昆明市东骏公证处(涉外)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产权交易中心主楼五楼
电话:(0871)7171730 邮编:650200
主任:赵丕俊
副主任:杨志红
执业公证员:赵丕俊* 杨志红* 赵 欣
张 燕* 何 瑛 罗 进 石丽君 付玉波
张兴丽 张宗波 胡冰梅 张 莉 黄圣博
电话:(0871)2122577 邮编:654100
主任:夏 文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 夏 文 付 波 朱 刚
云南省安宁市公证处
地址:安宁市盐场路47号
电话:(0871)8697098 邮编:650300
主任:刘俊明
副主任:谭晶晶
执业公证员: 刘俊明 谭晶晶 杨春玲
法局内
电话:(0870)6124427 邮编:657900
主任:李洪静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李洪静 黎成刚
云南省水富县公证处
地址:水富县沙坪东路81号
电话:(0870)8636820 邮编:657800
孙 永
云南省曲靖市中皓公证处(涉外)
地址:曲靖市麒麟南路298号
电话:(0874)3122280 邮编:655000
主任:方 云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方 云 丁 梅*
云南省宣威市公证处(涉外)
地址:宣威市西宁路83号
电话:(0874)6146733 邮编:655400
地址:玉溪市抚仙路时代广场3-33号
电话:(0877)2023232 邮编:653100
主任:杨 艳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杨 艳* 师 鸿 顾 文*
云南省玉溪市云溪公证处(涉外)
地址:玉溪市花圆路33号
电话:(0877)2026234 邮编:653100
主任:叶云
耿 栎 孟凡梓 李继伟 卢琼芬 程育平
蔡宏昕 杨孙琼
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涉外)
地址:昆明市五一路福华花园正门写字楼
电话:(0871)3619505 邮编:650021
主任:周海春
副主任:梅 敏 林 群
执业公证员:周海春*▼ 梅 敏*▼林 群*▼ 罗肖梅*▼ 吴 芳*▼
主任:王知富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 王知富* 张明飞* 母昌淑
云南省沾益县公证处
地址:沾益县望海新区县司法局一楼
电话:(0874)3056018 邮编:655331
主任:王 玲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王 玲 朱 琦
云南省马龙县公证处
地址:马龙县通泉镇文化路县司法局
昭 通 市
云南省昭通市众诚公证处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79号
电话:(0870)2158527 邮编:657000
主任:韦 川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韦 川 王 娟
云南省昭通市恒信公证处(涉外)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
裕康商业广场E座三楼
电话:(0870)8896056 邮编:657000
地址:禄劝县屏山镇气象路
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871)8913197 邮编:651500
主任:李 琨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 李 琨 紫 华
云南省石
林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地址:石林县阿诗玛东路113号
云南省绥江县公证处
地址:绥江县凤凰路182号
电话:(0870)7622204 邮编:657700
主任:蔺泽华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蔺泽华 高林彬
云南省镇雄县公证处
地址:镇雄县南大街综合办公楼
电话:(0870)3120361 邮编:653500
主任:陈焕红
地址:大关县顺城北路8号
电话:(0870)5621671 邮编:657400
主任:王天承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王天承 王 璐
云南省永善县公证处
地址:永善县景凤路166号
电话:(0870)4121284 邮编:657300
主任:陈 林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陈 林 刘正沛
云南省富民县公证处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政府办公楼二楼
电话:(0871)8811090 邮编:650400
主任:杨勇华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杨勇华 田晓玲
云南省嵩明县公证处
地址:嵩明县北街6号
电话:(0871)7911179 邮编:651700
主任:祖维能
陈 蕾*▼ 孙 伟* 胡家祚* 甘 英李鹏明 苗国庆 邹芳芳 文 璟陈尚君 张兆平 陈 刚 杨 洁 尹雪佳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涉外)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
华尔贝大厦C座
电话:(0871)3105381 邮编:650021
主任:段 伟
副主任:王海宁 梁钟允
执业公证员:段 伟*▼ 王海宁*▼ 梁钟允*▼
陈艳萍* 罗苑宁* 邹佳璇*
周 磊*▼ 饶天庆* 朱运浚* 刘文兵
赵增红* 卢文静 刘 炜 孙以前
李全息 黄宗霞 杨雪榕 程 权
李艳萍 李祖伟 张 焘 任光华 曹文正
云南省昆明市华信公证处(涉外)
副主任:姚树祥
执业公证员: 祖维能 姚树祥 彭 飞
云南省呈贡县公证处
地址:呈贡县三台路12号
电话:(0871)7479570 邮编:650500
主任:晋荣富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晋荣富 张 赵
云南省晋宁县公证处
地址:晋宁县郑和路县司法局三楼
电话:(0871)7893403 邮编:650600
电话:(0871)7791041 邮编:652200
主任:元正英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元正英 刘树兴 李 红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地址: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
电话:(0871)2651090 邮编:655200
主任:沈重庆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沈重庆 山在艳
电话:(0870)7121063 邮编:654600
主任:杨世芳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杨世芳 杨盛芬
云南省盐津县公证处
地址:盐津县盐井镇康源路
电话:(0870)6620460 邮编:657500
主任:程 丁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程 丁 杨 柳
云南省大关县公证处
昆 明 市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涉外)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20号美亚大厦九楼
电话:(0871)3193759 邮编:650021
主任:鲜 刚
副主任:李崇德 何百炼
执业公证员:鲜 刚*▼李崇德*▼△何百炼*▼ 和 梅*▼ 吕 虹▼万 虹*▼ 周 鑫 马丽芬▼马 滢 周绍波▼ 房志凌▼ 赵中华
副主任:
执业公证员:陈焕红 段定梅
云南省彝良县公证处
地址:彝良县角奎街司法局
职工宿舍一楼
电话:(0870)5121923 邮编:657600
主任:饶顺芸
副主任: